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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魔花开时(兽人)(16)

作者:魏香音 时间:2017-12-26 18:58:26 标签:灵异神怪 兽人 欢喜冤家 幻想空间

  分明不是什么性命攸关的大事,可明若星居然紧张到头皮发麻。他把手伸向那本恐怕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杂志,卷起书页用拇指轻轻翻动。
  “啪”地一声,书页停留在了特定的位置上。时隔两年之后,那张台历上剪下来的照片再度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还在……那就意味着没有被人发现。至少保住了一个超级羞耻的秘密。
  明若星算是吁出了一口气,立刻拿出照片偷偷地藏进了自己的口袋。
  好死不死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他背后响起了一串咚咚的脚步声,何天巳拿着拖把冒冒失失地闯了过来。
  “小明,给你这——唷~~~”
  他一眼就看见了明若星面前那堆花里胡哨的杂志。
  “我的天哪,这箱子里还有这种东西,不对,你难道是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地……”
  “滚啦!”
  居然被杂志的主人倒打一耙,明若星瞬间脸红得像是要爆炸,反手就丢出一本杂志,正中何天巳的脑门儿。
  闹归闹,但两个人该做的事情还是一样都没有少做。楼下的大部分杂物在清点确认之后也被搬到了楼上。空出来的两间屋子,一间当做明若星的卧室,而另外一间则成为了何天巳的新画室。
  至于原本楼梯下方那个窄小阴暗的小空间,则在明若星的建议下被改造成了工具房,收藏着那伽原本的五金工具,看上去也是琳琅满目,简直就像是一座小型军火库。
  楼上楼下这一场超级大扫除整理结束,这一整天也差不多就过去了。内外庭院的整理只有留到明天继续进行。
  简单地解决了晚饭,两个人各自洗了澡,又开始整理内务。
  总算是有了自己的房间,明若星试着解放自己那几大箱子的行李——合适的床铺还没有找到,凉席只能直接铺在地上。衣橱也没有,总之先凑合着在屋子里拉一根线,把衣服挂起来。桌椅倒是不缺,可也没有啥需要往上摆放的东西。
  而最最关键的是,从客厅里搬过来的立式电风扇太高,完全吹不到地面的凉席上。而蚊香味又太沉,全都挤压在地面上,熏得明若星眼睛疼。
  看起来,还是应该再添置些家具。
  睡不着,明若星干脆爬起来,从行李里摸出一把卷尺开始丈量屋子里的尺寸。他正量得起劲儿,墙壁上突然传来咚咚的几下敲打声。
  “睡了吗?”何天巳的声音听上去居然格外清晰。
  明若星想了想,没理他,继续测量。
  谁知隔壁又咚咚地敲了两下:“我听见你甩卷尺的声音啦,要帮忙吗?”
  是这家伙的耳朵变灵敏了,还是这堵墙的隔音效果太差?
  明若星灵光一闪,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了上午这家伙的超常表现。于是又用尽可能轻的声音回应道:“来吧。”
  三秒钟之后,隔壁传来一阵手忙脚乱的声音,紧接着何天巳就从走廊上跑了过来。
  明若星故意半开玩笑地问他:“耳朵这么尖,你刚才把耳朵贴墙上了吗?”
  “没有啊。”何天巳莫名其妙,“我刚刚一直躺床上呢,怎么啦?”
  可是何天巳的床根本就不在墙边上,而在他卧室的另一头。
  看起来这家伙的亚人能力的确有所长进。
  明若星暗暗高兴起来。当年的那伽号称“亚安局战斗力最强”,眼下何天巳虽然未必能够重振当年雄风,但是能力恢复得更多,找回过去记忆的可能性应该也会更大。
  尽管并没有切实可信的科学依据,但明若星还是忍不住萌生出了期待。
  这之后,在何天巳的协助下,他仔细丈量了房间的各个尺寸,接着从行李里取出平板电脑,开始在网络商城里物色起合适的家具。
  反正也没什么事可干,何天巳全程陪在一旁。刚开始,他只是偶尔帮忙参考、给点建议,可是很快就开始跟着下单,而且林林总总,从餐桌吊灯到水泥、开关、鹅卵石,总之越买越起劲。若不是明若星及时喊停,恐怕刷爆光叔还回来的那张□□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为什么我早没想到自己动手改造呢。”
  兴奋地上下拖动着那一长串采购清单,何天巳一边憧憬着未来的计划一边嘟囔。
  “果然还是一个人做事,提不起兴趣来。”
  “那你以后可以多干一点。”
  明若星打了个哈欠,十分自然地起身往外走去。
  “平板留给你,继续买吧。我去睡了。”
  不等何天巳回过神来,他就溜进了隔壁的卧室,把门一锁,心安理得地躺到了床上。
  ————————————————————
  这之后一连好几天,针对庭院的整理、修缮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着。
  庭院里的杂草被全部连根拔除。土壤里的石块和瓦砾被仔细刨出丢弃,换成从荒田里挑来的肥土。池塘里的金鱼被临时转移到了大水桶里,藏在白老板捞不到的安全地带,水体底部的淤泥和腐殖质被捞出,堆积在院外接受阳光的暴晒。
  等到庭院规整得差不多的时候,第一批网购的物资也率先抵达了。于是明若星的屋子里终于有了床铺、衣橱和床头柜,而餐厅里也有了新的吊灯和餐桌。
  不止如此,何天巳还给一楼所有的房间都更换了功率更高的电灯泡。昏暗的生活从此结束,即便在最黑暗的晚上,也能清楚地看见同一屋檐下彼此的面庞。
  更多的改变还在慢慢地发生着,比如门廊上那两个重新种上了月季的花盆,玄关里的新鞋架,厨房灶台高处的排气扇……
  总之,套用何天巳自己的一句话,那就是“这个家越来越像一个家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很快就进入了一年当中最为难熬的中伏。
  清晨的太阳只轻轻一跃就弹射到了天顶。阳光带着灼烧的刺痛,空气里充满了飞扬的尘土,仿佛一座小型沙漠。
  下午三点,沙漠绿洲似的中庭花园里,一场暧昧的对话正在池塘边进行。
  “放松你的身体,闭上眼睛。
  “吸气……呼气……
  “不要抗拒……感受我的力量,现在开始进入你的身体……”
  发出一连串催眠指令的同时,明若星伸出双手捧住何天巳的脑袋。两个人轻轻以前额相抵,这是亚人之间方便信息素交流的亲昵姿势。
  类似的精神训练已经进行了大约一周,目的性十分明确——明若星希望能够帮助何天巳学会控制体内那股新生力量,甚至突破自身局限,重新回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然而计划归计划,进展却不容乐观。而且问题并不单单出在何天巳的身上。
  鸣蝉四面八方地鼓噪着,毒辣的阳光见缝插针地从叶片间筛落,水汽像粘稠的糖浆,紧贴着皮肤缓慢垂挂下来。
  两个人保持着头抵头的姿势,也将两人份的热量闭锁在了身体之间,看上去更像是在进行着某种孩子气的忍耐游戏。
  大约两三分钟之后,果然有人受不了了。
  “热死我了,走开!!”
  一把推开近在咫尺的何天巳,明若星发出了忍无可忍的怒吼。
  此刻的他已经完全不顾形象,只穿了工字背心和沙滩短裤,双腿甚至还浸泡在池塘里,可浑身依旧大汗淋漓,湿漉漉的长发紧贴在后背上,整个人活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
  “有这么热么?”
  何天巳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他:“那就把头发给剪了呗,看着就难受。”
  明若星白了他一眼,不去解释自己蓄发许愿的真实目的,倒反问了一句:“你不热?”
  “我觉得还好啊。”
  何天巳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和脖子,再摊开手掌让明若星检查,还真是一点汗都没有。
  “怎么会?”
  明若星明明记得将近一个月之前,长乐镇上,当时刚出院的何天巳也是挥汗如雨的,怎么突然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见他神游,何天巳反而忧心忡忡地把手探到了他的额头上。
  “喂,你怎么出这么多汗,会不会生病了啊?”
  在被摸到的一瞬间,明若星猛地打了一个激灵。
  何天巳的手很凉。
  这是冷血血统亚人特有的体温,比哺乳动物稍低一些。而且他们在夏天也需要格外注意防晒保湿,否则很容易发生褪皮、开裂等皮肤问题。
  以前的那伽就痛恨夏天,别人一到六月就换上了短袖,只有他反而穿起长袖衬衣,脸上也几乎永远戴着墨镜。
  想到这里,明若星立刻凑过去拉起何天巳的胳膊仔细观察——虽然皮是黑了点儿,但连一块晒红的瘢痕都找不到。而且冰冰凉凉、光滑无毛,摸上去非常舒服。
  “……我呆不下去了,我要走了!”
  为了抵制想要抱紧这条胳膊的想法,明若星动作夸张地站了起来,迈出池塘。
  “别介!”何天巳赶紧拽住他,“你这是要去哪儿?”
  “哪里都好,只要有电有冰就行!”
  “再忍一忍啊,电力局都说了,三点半点就能恢复供电。你看这不就快——”
  正说到这里,不远处的半空中传来一阵吱吱的轻响。在走廊下趴着乘凉的白老板首先竖起了耳朵,紧接着明若星也转怒为喜。
  “电来了!”
  短短两秒钟之后,房间里传出了各式各样电器苏醒的声音。电灯点亮了,冰箱开始运作,电风扇也开始一边摇头一边旋转。
  如同饿虎扑食,池塘边的两个人立刻分头朝着两个方向跑去——何天巳抢着给手机充电,而明若星则霸占了电风扇,撩起头发对着后背一通狂吹。
  然而,这种“各得其所”的感人场面并没有持续多久。短短半个小时之后,“啪”地一声,电力又被切断了。
  邪恶的暑热势力迅速卷土重来,在明若星的大呼小叫之下,何天巳迅速检查了家中的保险丝和电表,得出结论——问题还是出在外部供电设施上。
  所幸手机里刚充的那点儿电很快就为他们带来了真相:最近放暑假,村子里小孩多了用电负荷大,老旧的供电设施不堪重负。之前补漏式的修补恐怕解决不了问题,急需一场升级改造。
  目前,供电局的人还在对具体方案进行评估。看起来这电一时半会儿是恢复不了的。何天巳这边刚刚和小美通完电话,就看见明若星气势汹汹地抓着一个旅行包走了过来。
  “我要走了。”他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你走不走?”
  “没电我也待不下去,可是去哪儿,回s市?”
  “s市比这里还热!不如去h市,风景好可以避暑,你想画画还能写生。”
  “不错喔,我都还没去过……可咱们住哪儿?”
  “当地有家亚人开的旅馆,经理是我朋友。有特殊套房可以寄养宠物,还可以把白老板一起带上。”
  “老白还是算了,它晕车,上次坐我开的拖拉机就吐了一路。”
  于是两个人将白老板托付给了光叔光婶,收拾收拾东西,开始了逃离金鱼村的漫漫长路。
  从长乐镇到h市的车程大约两个小时,不算很近,但国道沿途都是绿水青山,车里又打足了冷气,人的心情也就跟着愉悦了不少。
  担心明若星一个人开车打瞌睡,何天巳全程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着话。路过休息站时还停下来活动活动、买点吃食。两个人十分难得地没有抬杠也没有争吵,终于在太阳落山后不久抵达了目的地。
  h市是一座风景秀丽的小型城市,第三产业相当发达。这里的人生活富足、平静,街道上干净整洁、花团锦簇,就像一个小而精致的盆景,让许多人流连忘返。
  下午七点的街道上,晚高峰已经开始回落。开启导航的银色猎装车在道路上奔驰,半小时之后抵达了位于城市西郊的风景名胜区。
  与那伽心目中的农家乐、青年旅社完全不一样,明若星口中的“旅馆”居然是一座颇具规模的度假酒店。除了最常见的公寓式客房之外,在相当面积的缓坡上,还有大小别墅星罗棋布。
  “……你果然是个土豪。”何天巳又一次对明若星刮目相看。
  车辆稳稳地停靠在酒店一侧的停车场,两个人下车直奔大堂。
  与之前在隐庐餐厅和亚人超市里的体验差不多,他们刚进大堂就有一位领班模样的男人迎上来,将二人领进前台右侧的“贵宾休息室”。
  在来时的路上,明若星已经简单介绍过这个酒店的来历——这是一个国外财团名下的连锁酒店品牌。该财团的实际掌控者是意大利的狮王家族,核心成员也全都是清一色的高等级亚人。
  与很多其他的亚人商业体一样,酒店并非只接待亚人宾客。事实上,普通人类才是这里入住率最高的人群。而亚人的唯一特权,是可以选择普通楼层或是只有亚人入住的“保密楼层”。
  为了给何天巳长长见识,明若星优先选择了保密楼层。然而事有凑巧,领班表示保密楼层正在进行翻新装修,不适宜居住。于是两人唯有退而求其次,选了一间位于11楼的普通标准房。
  虽然是普通房,但这里毕竟是豪华型酒店,房间内部还是宽敞又舒适。两个人分别选了床,将行李丢下,何天巳正想问应该到哪里去填饱肚子,明若星就说要带他去见识见识亚人世界的夜生活。
  于是两个人重新坐电梯下楼出了酒店,徒步沿着西南方向的小路向景区深处走去。
  大约一刻钟之后,酒店以及周边建筑物的灯光已然全部消失,小路两旁高耸着漆黑的松树林。然后,就像是童话里的魔法小屋似的,一座亮着霓虹灯的酒吧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根据明若星的说法,这间名为“雪柳”的酒吧虽然地处偏僻,可在亚人的社交圈子里却名气响亮。它服务的对象是来此地度假的亚人,而且只营业春夏秋三季,每个季节供应的酒水和简餐也不一样。
  晚上八点钟,对于酒吧来说或许还嫌太早,一旁的露天停车场上没有多少车辆。明若星领着何天巳走到正门前,迎宾门童用手持仪器扫了他的手腕芯片确认身份,接着又要来扫何天巳。
  “他是我的朋友,”明若星拦住了门童,“消费记在我账上就行。”
  显然,这间酒吧的身份确认工作执行得也不严格,他们两个很快就被放进了大堂。
  乍看之下,这里和普通的酒吧没什么区别。吧台、卡座,还有装满各种酒瓶的巨大展示墙。以及穿着经典西装制服,托着酒水来去自如的侍应生们。
  腹中空空不宜直接饮酒,两个人首先选择了一处相对安静的卡座,研究起了酒吧里的简餐。
  与之前隐庐的中西合璧式烹饪手法不一样,酒吧简餐完全是西式的。二者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将所有的食材包括配料全都清楚地标注在了菜名的下方。
  明若星点了一份土豆饼熏三文鱼,为何天巳要了一份西班牙海鲜饭。在等待上餐的时间里,何天巳又提出了令人头疼的新问题。
  “亚人是不是一般不吃与自己同类的动物?”
  “你这是什么鬼问题。”
  反正闲着也是无聊,明若星干脆跟他讨论起来。
  “这个问题不是挺正常的吗?”何天巳嘀咕道,“就像人不吃人肉,亚人也不应该吃同种动物的肉,这很难理解?”
  “人不吃人肉,那是因为他们习惯于把自己当做与众不同的单纯物种。可正如我之前告诉过你的,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亚人,只是绝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动物基因究竟是什么。”
  “也对喔。”
  何天巳露出了仔细寻思的表情,“所以,那些不吃人肉,却大口大口嚼着其他肉类的人,说不定早就已经吃过自己同类的肉了。”
  “你要非那么想也没有办法。但‘同类’这个概念原本就很微妙——哪一方面的相似可以叫同类,又该相似到什么样的程度?人和猪的基因相似度是83%,你和猪是同类吗?”
  “生物学方面的事我是不懂。但至少……在知道自己与某种动物有着特殊联系之后,应该会对这种动物产生出特殊的感情,不吃也挺正常的吧?”
  “怀有这种想法的亚人确有,而且并不少。”
  明若星点点头,将目光投向桌旁的玻璃窗。在那上面、璀璨灯光的中央,映着何天巳朦朦胧胧的脸庞。
  “不过,偏偏就有些人特别喜欢吃自己的‘同类’。”
  “哈?还有那种人?”
  何天巳瞪圆了双眼,做出一个前所未有的鬼脸。
  “怕不是心理有问题吧?!”
  自己骂自己这种稀罕事儿可不是每天都能看见的。明若星轻咳一声掩盖住笑意。正好两份简餐同时端了上来,他一边拿起刀叉,一边故作不经意地继续道:
  “我有个同事是号称‘蛇王’的眼镜王蛇。这家伙对正经吃饭没什么兴趣,却偏偏喜欢吃蛇。什么椒盐蛇排、口味蛇、炒蛇丝,就像在嚼薯条。”
  何天巳叉子上的鱿鱼圈都快掉回盘子里去了,仿佛听到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人伦惨剧。
  “那不就是蛇中汉尼拔吗?那他变成蛇的时候看着自己是不是也会流口水?”
  “噗——”明若星差点憋出了内伤,赶紧喝口水把笑声压回去。
  “我也问过他是怎么想的,他说眼镜王蛇本来就吃蛇,其实动物界自相残杀的动物还有很多,甚至一些幼崽刚出生就会被它的母亲回收掉。如果非要认这样的动物当做自己的亲戚,这不吃那也不吃,简直就是在自找麻烦。”
  “喔……”
  何天巳发出了一声“百转千回”的感叹,显然被当年的自己给说服了。他低头扒了几口饭,忽然又提出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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