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饲魔[综武侠](146)
所以本朝的雁门关已经更胜那个“天下九塞,雁门为首”的雁门关,它中华第一关的名头更为赫赫有名,也对庆国更为重要。
故而内忧外患之下,他对自己的心腹是下了死命令的。
当日朱珵珺红着眼眶按下玉玺,圣旨之中只有短短几句话,却写的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即使战至最后一人,雁门关也绝不能破!
这是打定主意要死守了啊!
花满庭接旨之时没有丝毫不满,大声喊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起身之时,全身充满凌厉的宛若刀锋般的气势,令人望而生畏。
其实不用陛下特意叮嘱,他们本就是这样打算的。
雁门关是国门,国门破,家不存!
听过那么多先贤留下的亡国诗词,那时无忧无虑时尚可评头论足,赞意境高远,感动心肠,然而真到了这个时候,宁愿没什么妙手偶得之,名传千古,也不愿做一名亡国奴。
娟秀的眉目间骤然多出一股冷冽,花满庭身穿铠甲站到城门上方,呼吸一口边疆刀子一样的风,涩得嘴巴里干辣辣的,好看的像是小白脸一样的面上已经长出冻疮,红彤彤的一块大疙瘩长在下巴上面却没人嘲笑他。
因为这座关内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将领是怎样呕心沥血,为保护这得之不易的和平夜夜烛火到天明,所以大家都很尊敬这位年轻的将士。
这点儿他有几分了悟,现实却是花满庭为确定辽军那边儿动静登上城门,又在凝望一个时辰后返回军营,在这段回城途中自己突然被一老妇人拦住送上一篮子豆饼时,才生出切实的真情实感。
花满庭一怔,脑中浮现诸多内容但来不及分辨,慌忙推拒道:“老人家,我们军里是包吃喝的。”
老妇人低低笑了笑,哑哑的嗓音是风霜磨砺磨砺出来的声线,但落在花满庭耳中却并不难听,甚至心生暖意。
“老身原是南方人家,嫁来此地的时候不知多么不安,还是众将士日日夜夜把守关门从不懈怠老身才安下心来,老老实实侍奉公婆,一住就是这么些年。不知不觉的,老身老了,将士们也换了许多,熟悉的面孔很多不在了,但是老身觉得这个雁门还是那个雁门,你说是不是,将军。”
花满庭心中慰烫,重重点头。
“是,只要我们在,雁门就还是那个雁门!”
老妇人弯起眸子,“将军别见怪啊,老身拦下你,是因为老身的儿子在军队里面,但是老身老眼昏花,去了那地方说不定要给军爷们添乱,这才拦住将军想请将军回军时候帮老身送一送。”
花满庭:“……好、好的。”
仿佛看出他的尴尬,一点儿也不老眼昏花的老妇人向他挤挤眼睛,“当然了,将军要是嘴馋可以拿两个,就两个啊,剩下的要给我儿子他同帐的将士们吃,一个个都是好男儿,可不能薄待了。”
花满庭脸都红了,慌忙点头,剩下的也没问,急匆匆的小跑起来,一点儿将军的沉稳劲儿都没了,倒正和他的年纪,一副毛头小伙子的样子,还是老妇人喊出儿子他们在的军帐,才不至于让花满庭折返回去再次经历一遍尴尬。
跑出一段距离后,他心有所感的回过头,见到那道苍老伶仃的身影远远的站着,似是想看他彻底消失在视野范围才转身返家,又像是对儿子能够平安生还的期待,一时竟叫他生出无限感慨。
眼眶莫名酸涩,花满庭想起自己好些年没有回家看看爹娘了,这次战役后,可能真要请假回去看看。
压压眼角,回到军营内的花满庭眼眶微红,赶过来的副官奇怪道:“将军,您这是怎么了?被风沙迷了眼睛吗?”
“没什么……”花满庭眨去眼中那一丝水色,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将装着豆饼的篮子递给副官,“去,把这个交给六帐的兄弟,就说是瓜娃的娘送来的。”
副官愣了下,一时竟没有动作。
花满庭奇怪的动动手,“接啊,发什么呆。”
副官回过神后赶忙接下,只是他犹犹豫豫的说道:“将军,这几个月下来我们已经死了不少兄弟了。”
花满庭动作一顿,“你想说什么?”
副官抿抿嘴唇,一狠心,道:“您说的瓜娃大名叫李俊生,他在两个月前就死了,同帐的还剩下三人,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也在那次突袭中掉了胳膊,丢了腿,前些日子刚从昏迷中醒过来,今天正要转移到军镇里面安置呢。”
花满庭脑子里“嗡”的一声,他想到那个和蔼的有点儿调皮的老人家。
她知道自己儿子已经死亡的消息吗?
副官:“营里的兵将早有人去附近从军的人家报信,战死的兄弟们也给了充足的安抚钱,就是去李俊生家里的时候,那兄弟说接待的是一位老妇人,家徒四壁,家里穷的什么都没有,为此他还特意拿出自己的银钱多添补了些。”
原来她知道。
花满庭缓缓回神,再看向豆饼的眼神一时居然变得怔怔的。
副官小心翼翼道:“还送吗?”
“送吧,”花满庭说不出什么滋味的道:“都是兄弟……等等。”只是在副官走时他突然叫住人,然后当着他的面从筐里拿出两个豆饼,迎着副官惊讶的视线,他淡淡吩咐,“送去吧,记得,三个人平分,这是老人家答应给我的。”
一边吃着豆饼一边离开,花家本来就是江南人,豆饼也是花满庭从小吃惯的,只是到了边疆,再想吃这么精细的东西就变得难了,后来他的口味也跟着本地人同化,变得非烈酒和大肉不过瘾,所以再次吃上豆饼他整个人都震了一下。
舔去嘴角的黄豆粉,花满庭再一次孜孜不倦的和其他将士研究起辽人下一次进攻的应变。
雁门关再险要,也有他们在守!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很佩服军人和他们背后的家人,都是坚强厉害的人物,当然,我佩服的是那些真正为国家出生入死的军人,而不是某些←_←,仗着自己是军人,家属不能离婚就家暴的呵呵哒。
第114章
距离上一次交谈,宫九已经许久没再见到小老头, 也很久没有回去无名岛, 自己手下的情报网也一直有在正常运转, 江湖上关于隐形人的组织仍旧每天呈在他的案前。
眼看形势一片大好,大庆颓势刻不容缓, 但是心里头却总有些不是滋味。
宫九觉得自己是缺女人了,男人嘛,成功之时怎么能没有美女相伴呢?
这样一想, 他不禁怀念起沙曼来。
她本来只是一名卖身的清客, 后来因为一把好嗓子叫自己赎了出来, 也是唯一一个愿意满足自己欲/望的女人。
回想起沙曼的鞭子,宫九的身体不禁骚动起来, 眼也不眨的从袖子里掏出钢针扎进大腿, 血肉发出的微不可查的哀鸣声令宫九满足的舔舔嘴角, 勉强压制下心头的骚动。
“咚咚咚——”
房门在这时有序的响起来, 被打断兴致的宫九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很快松开, 拔出钢针, 裤子下的皮肉已经迅速愈合完好。
何等逆天的功夫!
这也是宫九修行之后唯一满意的地方。
足够厉害, 才对得起自己的付出。
“是你?”
打开门,如花美眷亭亭玉立,可看他却是一脸的花容失色。
宫九眯起眼睛:“公孙大娘, 你还没走吗?”
公孙兰咬咬嘴唇,忍气吞声道:“你允许……我没有您的命令不敢离开?”
宫九冷眼瞧着刚开始还倔强不从, 但几日过去不仅乖顺下来还懂得审时度势的公孙大娘,微微一笑。
“你可以走,就是红鞋子……”
“它是您的!”
公孙兰睁大的眼里透出深深的惊慌,她已经不愿意去想自己继续留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光是回想几天来的遭遇就让她不禁打起冷颤。
宫九满意道:“那你可以走了,对了……”
忍不住想要转身就走的公孙兰立刻停下来,仿佛蓄意培养出来的条件反射一样。
宫九冷淡的视绝色美人于无物,回味的却是沙曼的“热情”。
“我不想再在江湖上看见你。”
公孙兰握紧双拳,全身发着抖也没说出反驳的话,老老实实跟在突然出现的黑衣人背后离开。
多年心血一夕给他人做嫁衣,公孙大娘没歇斯底里去和宫九拼个同归于尽都是自制力强大的表现。
常年混迹三教九流,公孙兰也最清楚什么样的人最可怕。
无疑,季闲珺是一个,这个宫九也是一个。
他们都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所以勾引不成,公孙兰无论被季闲珺折腾成什么样也没想过报复,宫九要她的红鞋子,她除了最后的挣扎以外也只能乖乖从了。
不然还能怎么样?
不识时务的把命搭进去吗?
公孙兰回头看眼这间平平无奇的大宅,心中苦笑着想着。
但就怕自己这一条命根本不能让人家满意。
须知死之前,尚且有生不如死。
成功脱离魔窟的公孙兰看起来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发角多出几根斑白,她像是真的老到符合自己本身的年纪,而非艳色逼人,会叫人一下子想到卓越如仙子,高贵如皇后的曼妙美人。
江湖浊浪掀盖起,谁人乘船逞英雄?
一桨渡舟尚可取,横越大海是愚人!
只有傻子才会在风浪加身之时,还打算用一船一桨横跨大海,君不见多少盖世英雄死后都占不足这方寸之地,而江湖之中又有多少英雄埋骨他乡?
在大形势之下,公孙兰的落魄不是唯一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只争朝夕,所以不知在某一刻变故突生是武林人注定的命运。
因此天才,神童,智者,恶贼,大侠,强盗也全都摆脱不了,随波逐流……
宫九本也是奔着大金鹏王的宝藏去的,在见识过季闲珺的手段之后退而求其次盯上了红鞋子这个组织,现在属于公孙大娘的红鞋子落到他手里真正是如虎添翼。
羽翼渐丰的宫九也不知是否令小老头生出威胁,往日隔三差五会叫宫九返回无名岛一趟的吴明居然已经好几天不曾叫他。
这会是某种不祥的信号吗?
实则不然,吴明之所以不去盯着自己给予厚望的弟子,是因为他无暇分身。
两个“老朋友”突然来了无名岛,作为主人家可不是要好好欢迎欢迎吗?
一桌的好菜加上好酒,牛肉汤香醇浑厚,美人在前翩翩起舞,帘后倩影执笛奏乐更添一分诱惑。
说是皇宫大殿内的享受也不为过了,可备受招待的两个人却视之如常,甚至一脸的不以为然。
吴明无可奈何的瞧着这两个“年轻人”,比起他们自己是真的老了。
只是老马识途,虎老余威在,老将出马,一个顶俩,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等等评价都叫人不能小瞧了老人。
因为老人的阅历之丰,远非年轻人可比的,尤其是这个老人本身还是个奇才天才,某种意义上的完人与天下第一!
不论他的外表何等平凡干瘦,起码在座的两个人,一个会状似轻佻的叫他小老头,一个会淡淡喊他吴明,却全都没有一丝小看的意思。
即使小老头表现的跟个再和蔼不过的寻常老人一样,他们也只会更加警惕而不是拿起酒,夹着菜,如同他期待的那样稀里糊涂的死在这座岛上。
要问玉罗刹为什么会那么清楚,三十年前他们就打过一架,三十年后也打过一架。
两次战斗一输一平,最后一战至今没寻到好时机。
所以不管怎么看,玉罗刹和吴明之间也不是亲密的可以一起喝酒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