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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同人)有姝 (上)(4)

作者:风流书呆 时间:2017-11-02 18:28:16 标签:快穿 穿越时空 穿书 幻想空间

  耳畔响起的还是那道熟悉的嗓音,有姝抹掉脸上的水珠抬头看去,发现俊美的少年正收回手,退开两步,眉眼间满是疑惑。
  有姝没法解释这诡异的状况,低低道了声谢,然后把小短腿搭在缸沿上,试图爬出来。但他早已精疲力尽,腿肚子一直打颤,放上缸沿又很快掉下,反复数次还在水里扑腾,像只落水的小猫崽子,看上去可怜极了。
  少年默默叹了口气,走上前,双手插入他腋下,将他提溜出来,语重心长地告诫,“日后莫要贪玩,小心哪天把自己的小命玩掉。”
  有姝含含糊糊的应了,摊开左手,发现只啃了几口的窝窝头已经化掉,不由重重哀叹。在水里又是挣扎,又是捡石头砸水缸,他还不忘牢牢捏住食物,当真把“鸟为食亡”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
  少年以拳抵唇,咳嗽了两声,清冷的凤眸漫出浅浅笑意。这孩子,当真有趣得紧。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我有姝欠你一条命。”有姝扔掉窝窝头,转而捶打自己单薄的小胸脯,满脸都是“为君赴汤蹈火”的壮烈。
  五岁的孩童只三尺高,尚不及自己大腿,五短小身材配上一颗湿淋淋的大脑袋,看上去像豆芽菜一般,偏要做出绿林好汉的模样,叫少年忍俊不禁。他本就觉得这孩子有趣,目下又见他颇为重情重义、知恩图报,便越发想要逗弄他。
  “你叫有姝?你想如何报答我?”少年弯腰,直勾勾地盯着孩童的眼睛。
  有姝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于是正儿八经的拱手,“以身相许,你看如何?”只有时时刻刻待在少年身边他才能保命,昨天还为如何接近少年发愁,今天机会就来了。
  “以身相许?你可知道这句话是何意思?”少年上上下下打量这根豆芽菜,抿着嘴低笑起来,“你这副小身板,插上草标拉去集市都无人愿买,我要你作甚?况且你也不是女子,哪能用‘以身相许’这个词儿。罢了,大恩不言谢,快回去换衣服吧,免得冻着。”
  少年救了自己两次,有姝本就非常感激,眼下又见他如此宽厚大方,好感度顿时节节攀升。他的确想利用少年躲避厉鬼,但报答恩情也绝不是假话。在基地里,你想要什么,必须拿等价的东西前去交换,否则没人会平白施舍。在那样的环境中长大,有姝很明白有来有往的道理,他利用对方的同时,也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我很能干,你收了我绝对不亏。”有姝转动眼珠,想要一一细数自己的长处,却因为技能太多太杂,不知该从何说起。
  “别闹,快快回去。”少年轻笑一声,举步离开。
  有姝连忙追上去,绕着少年跑前跑后,还顺手扯了路边的一株杂草,插在自己头顶,信誓旦旦的说道,“我真的很能干,会算账、会统筹、会看病、会修理机器、会浆洗衣服、会打扫卫生……我会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几天几夜都说不完!你买了我吧,只需五两银子,五两银子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吧?绝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向人兜售自己,这种事有姝从没干过,只得拼命回忆曾经看过的购物广告。厉鬼的杀意一次比一次浓烈,情况也一次比一次凶险,若是哪天少年没能及时赶到,他一定会死。为了保命,有姝必须时时刻刻与少年待在一起,连睡觉也得黏着,而他想不到比卖身更好的办法。成为少年的随从,便有理由光明正大的待在他身边。当然,有姝并不打算入奴籍,而是准备签活契,他不想送命,却也不想失去自由,等日后想到弄死厉鬼的办法,他便会离开。
  少年万万没想到这小孩不但行为古怪,说话也很有趣,一路低笑着往前走,见守在院外的护卫迎上来,似有驱赶小孩的意思,便不着痕迹的摆摆手。护卫立时退下,不远不近地跟着。
  有姝奋力迈着小短腿,跑到少年前头,一面倒退行走,一面苦苦劝说。但他素来沉默寡言,把能想到的广告词儿全念完,顿时卡壳了,吭吭哧哧的说不出话,焦急中左脚绊了右脚一下,摔倒在雪地里。最近几天一直在下雪,路边不知不觉便积了厚厚一层,三尺高的小娃娃一头栽下去便只能看见一双小短腿露在外面,因为拼命挣扎的缘故,正一抖一抖的,看着十分滑稽。
  少年以拳抵唇,免得自己笑出来。两名侍卫也忍俊不禁,在主子的示意下上前捞人。
  有姝被人拽住双腿,像拔萝卜一般从雪堆里□□,□□在外面的皮肤已青白一片,嘴唇也失去血色。少年上下看他一眼,拧眉道,“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谈何报恩?快快回去换衣服吧。”
  “我能照顾自己,也能照顾别人,真的。”有姝不肯走,想扑上去抱住少年双腿,又担心身上的雪粒弄脏对方华贵的衣袍。他努力睁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少年,试图用自己强大的精神力催眠地方。这一招他上辈子常用,但凡被他专注目光盯视的人,都会屈从于他的意志。
  然而这是一个巨大的误会。事实上,有姝这种超脑异能者,精神力根本不能外放,更达不到催眠一个人的效果,大家之所以迁就他,不过是被他水汪汪、湿漉漉的小眼神迷住罢了。有姝喜静,从不过多与人交流,故而并不知道自己是研究所的小萌物。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他拼命把精神力集中在双眼,除了看见更多飘在空中的鬼魂,并未产生什么奇特的化学效应,但由于睁眼的时间太长,眼眶便慢慢凝结了一层水雾。少年垂头与三尺高的幼童对视,心念微微一动。没想到面黄肌瘦的小豆丁,竟拥有一双如此干净剔透的双眼,里面的渴望与希冀那般直白的表露出来,叫人不忍拒绝。
  少年从小在藏污纳垢的禁宫中长大,说一句话,走一步路,都要想了又想,再三斟酌,还未学会读书便已学会了隐藏自己。他见多了各种各样的浑浊双眼,有的伪善、有的狠戾、有的冷漠、有的高深莫测……久而久之便能从眼睛分辨一个人的善恶。但他从未见过这样一双眼睛,像是浸泡在灵液中的琉璃,清澈透明,一望到底。
  少年上前几步,取下幼童头顶的杂草,淡淡道,“这草标我要了,回去吧。”话落解下大氅,兜头盖了过去。
  有姝心中大喜,面上却毫无表情,只眼珠忽闪忽闪的亮了几下,见少年举步要走,连忙拢好大氅,亦步亦趋的跟着。
  “你住在何处?前面带路。”走到岔道,少年转头望过来。
  “你要去我的住处?”有姝面露疑惑。
  “看看你怎么照顾自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如何伺候我?”少年上上下下扫了有姝一眼,分明担心他一个人无法把自己弄暖和干净,偏嘴上不肯表露。
  有姝恍然大悟,这是在考察自己的自理能力啊,于是连忙朝厢房走去。落在后面的少年冲两名侍卫摆手,二人心领神会,略一点头便下去追查幼童的来历。
  有姝推开房门,请少年入内,本想爬上凳子倒一杯热茶,却被少年阻止,“无需招待我,赶紧把衣裳换掉。”
  “好,你的大氅也湿了,我洗干净了再还给你。放心,不会用水洗,是用米粉和食盐混合而成的粉末一遍一遍刷,把弄脏的地方刷干净,再拍掉粉末即可,还能祛除异味。你看,我很厉害的,什么都知道。”有姝一面脱衣,一面努力推销自己。他担心少年看见自己瘦弱的小身板会改变主意。
  一名穷苦人家的幼童,如何懂得处理名贵的貂皮?这本该是一个疑点,但对上幼童不时瞥过来的,略带小得意和小殷切的目光,少年终是压下满心疑虑,低低笑了一声。
  有姝见保命符笑了,拖拖拉拉的动作这才利索起来,三两下扒掉粘腻而又冰冷的衣裳,露出自己满是排骨的瘦弱身体。


☆、四十千

  “你家住在何处?家里还有何人?作甚住在庙里?”少年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发现水已经冷了,只抿了一口便放下。
  有姝快速将自己扒干净,打开箱笼一阵翻找,白嫩嫩的小屁股正对少年。少年又有些想笑,走上前,从箱子里翻出一件厚厚的棉袄,裹在他身上。
  “谢谢。你坐着吧,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照顾你更是没问题。”有姝拍拍小胸脯,然后用布巾擦干身体和头发,这才套上亵衣亵裤和棉袄。
  身上干爽了,有姝长出口气,从床底拖出一口小箱子,问道,“你饿了吗?我请你吃东西?”方才受了惊吓,他急需吃一点东西压压惊。
  “半个时辰前我刚用过膳。”少年摆手推拒。
  有姝心里窃喜,眼珠子便转了转,口不对心的模样叫少年暗笑不已。和所有的末世人一样,有姝不但有囤积食物的习惯,还极其吝啬分享。谁要是想从他口中夺食,无异于要他的命,刚才那一问,不过客气客气罢了。
  看见小豆丁在衣襟里掏了又掏,好不容易掏出一把钥匙,还用红绳牢牢挂在脖子上,少年原以为箱子里藏了什么宝物,哪知道一打开,全是用油纸包好的干粮、馒头、饼子等物,顿时摇头笑了。
  “当心放馊了。”他好心提醒一句。
  “现在天冷,不会馊。”有姝取出一个油纸包,转而把箱子锁好,推入床底,又把钥匙藏进贴身的衣服里。
  “我去生一盆炭火,你等着。”像是担心少年偷吃,他把油纸包塞入怀中,拎着一个小炭盆,跑到前院找僧人要火。
  少年站在门口远远看着,见小豆丁偷偷递给僧人几个铜板,要来了上等的木炭并几颗火星,然后一路飞跑回来,一边跑一边轮着小炭盆,让火星在寒风的吹拂下迅速燃起来。待小豆丁跑到近前,炭火已烧得很旺,一股热气扑面而来,令少年冷峻的眉眼融化了些许。
  “快回去坐着烤火,外面冷。”有姝推搡少年,并顺手带上房门。他掏出怀里的油纸包,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两个冷硬的馒头。
  “灶房里有热馒头,你现在去应该还能要来几个。”少年指了指灶房的方向。
  “我想吃烤馒头。”有姝将铁钳架在炭盆上,又把馒头放上去,时不时翻两下。
  半刻钟后,一股浓郁的焦香味飘散在空中,叫人食指大动。有姝频频咽着口水,不顾馒头烫手,立时拿起来掰成两半,大口大口咬,由于吃得太快,喉咙里发出嗷呜嗷呜的声响。
  少年挑高一边眉毛,兴味盎然的盯着小豆丁。他不得不承认,对方很会照顾自己,才五岁便能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而且知道该如何让自己过得更好。只一点,他似乎对食物有种异乎寻常的执着。
  见小豆丁吃得香甜,心情抑郁从而导致食欲大减的少年竟觉得有些饿了。他翻了翻放置在铁钳上的另一个馒头,问道,“我能否吃一点?”
  有姝进食的动作微微一顿,目中流露出挣扎的痕迹。讨好少年便能保住性命,然而食物等同于性命,二者的分量是一样的,该怎么抉择?现在不是末世,这些东西吃完了,宋妈妈还会送些过来。思及此,有姝艰难的点了点头。
  少年如何看不出他的不舍,见他嘴上吃着,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更确切的说是盯着自己手里的馒头,心内又是一阵暗笑。这小豆丁怎会如此护食?而且丝毫不懂得掩饰情绪。有趣,当真有趣?留在身边养着也好,至少能图个乐儿。
  咬下一口焦香四溢的馒头,少年冷清的面容彻底舒缓下来。他已经许久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只要一想到再也回不去上京,便郁结难消、如鲠在喉。但眼下,看着把手里的馒头当成无上美味的幼童,他竟然觉得,现在的生活也并非那般糟糕。
  “拿着。”他从荷包里掏出五两银子。
  有姝顺手接了,傻乎乎地问,“做什么?”
  “你的卖身钱。”
  “我不签死契。”有姝将银子放在桌上,语气略显紧张,“每隔五年签一次活契,这样可否?”
  “可。”少年对这个并不在乎。五岁的幼童,再聪明又能如何?难不成还是自己仇敌派来的细作?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该做的调查却不能少。少年与有姝签了活契,回到自己院落时,两名护卫已把有姝的身世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
  “王象乾的嫡子?”少年沉吟,忽而摇头叹息。同样是嫡子,同样被父亲厌弃,没想到幼童与自己竟然同病相怜。王象乾乃兵部尚书,太之一系的中坚力量,他宠妾灭妻致使嫡子流落在外的事,倒可以稍加利用。
  “去接他过来。”少年冲护卫摆手,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咔擦咔擦的踩雪声。
  护卫推门一看,却见三尺高的幼童抱着一个巨大的包裹,正慢慢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包裹体积庞大,而他太过矮小,远远看去竟像是包裹长了一双腿,会自己走路了。
  “噗……”两名护卫没忍住,笑出了声儿。
  少年以拳抵唇,免得自己也失礼人前。这小豆丁明明孤僻得紧,且还不会讨好人,偏偏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喜感,总是能在不经意间让人开怀。
  “怎么不找人帮帮你?”示意护卫去接包裹,少年上前几步,将小豆丁拉入房间。
  开元寺的厢房构造都差不多,只大小格局略有差别。少年这间厢房已是最好的,但对一名皇族而言,怕是只能称为“简陋”。房里陈设非常简单,一桌四椅、一床一柜一火盆,便再没有旁的家具。
  有姝大略一扫,已然明白少年虽是皇族,目下却境况艰难,比起自己恐只好了那么一线而已。他抖掉鞋子上的雪珠,模仿两名侍卫的动作,冲少年弯腰拱手,正儿八经地道,“主子,有事但请吩咐。”
  “噗……”两名护卫又笑场了。小豆丁才三尺高,偏以为自己威武雄壮能赶上八尺大汉,那肃然的表情,慎重而又豪情万千的语气,配上黏糊糊的小奶音,反差之大能叫人把眼泪都笑出来。
  少年发现只要一遇见幼童,便会习惯性的以拳抵唇。他很怀疑自己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终会被幼童废掉。慢慢走到书桌边,垂眸盯着字帖,忍俊不禁的感觉才略微消散,他吩咐道,“会磨墨吗?帮我磨墨。”因是被放逐,路上又遇见几次暗杀,他身边的随从早已死的死逃的逃,只有两名护卫活了下来。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
  “会。”有姝相当自信。他毫不胆怯,更不拘谨,挺着小胸脯走到书桌边才发现,自己虽然技能满点,但身高不够,莫说磨墨,便是踮起脚尖也看不见砚台放在哪里。伸长脖子看了又看,踮起脚尖绕了又绕,他的耳根一点一点染上红晕,只觉得自己尴尬恐惧症都快犯了。
  少年专心致志的临帖,仿佛一无所觉,但眼眸中的清冷早已被浓浓笑意取代,左拳更是习惯性的放置在唇上。两名护卫不停抖动肩膀,嘴里发出噗噗的短促笑声,这是哪里来的幼崽,太滑稽了。
  有姝力持镇定,耳根却早已红透,吭哧吭哧搬来一张椅子,放在书桌边,然后手脚并用的爬上去,终于看见了砚台。他清了清嗓子,随即侃侃而谈,“磨墨要轻重、快慢适中,姿势必须端正,务必保持持墨的垂直平正,要在砚上垂直地打圈儿,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柳公权有所谓的‘笔正’,磨墨也是如此,心正墨亦正,墨若不正偏斜,既不雅观,磨出的墨也不均匀……”
  有姝觉得很有必要让少年见识到自己的博学和能干,否则很难洗刷之前的呆傻印象。这位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他的保命符,必须牢牢抓紧,最好能达到形影不离的程度。能与主子形影不离的人,绝对是心腹中的心腹,这便是他的奋斗目标。
  感觉墨水够用了,有姝将墨条擦干净,放置在一旁晾干,然后挺着小胸脯看向少年,眼睛亮晶晶的,格外有神,偏偏脸上毫无表情,似是十分严肃。
  少年看他一眼,嘴角微微抽动,又看一眼,又抽了抽,这才把左拳抵在唇上,闷声道,“磨得不错。”但急于表现自己,急于得到认同的小模样却更为有趣。
  有姝暗松口气,依然站在凳子上,背着手,肃着脸,像是随时在等待命令。其实伺候人这种活,上辈子他已经干习惯了。为了留在研究所,他十岁便开始当勤杂工,那些科学家大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上厕所、吃饭和睡觉,什么都要别人帮忙,久而久之便锻炼出来了。
  少年虽然出身尊贵,但脾气却很温和,要求也不苛刻,这份工作反倒比有姝想象中的轻松。


☆、四十千

  有姝第一次当差虽然出了点小洋相,但总体来说表现的还是很优秀。外面更鼓阵阵,已到了亥时,他见少年频繁眨眼,似是有些困倦,于是非常贴心的提议,“天色已晚,主子是不是该歇了?”
  “嗯,你也早点回去睡吧。”少年放下书卷,按揉太阳穴。
  有姝点头,走到门边又停住,奶声奶气的问,“天冷,泡了脚睡会更舒服,我去帮主子打热水吧?”说这话时,他并不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这里是封建社会,贵族与平民之间存在天然的,无法跨越的鸿沟。他既然给少年当了下仆,自然要把本职工作做好,这是一个狗腿子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哦不,说错了,应该是心腹。
  上辈子,有姝为了一口吃的,能把研究所里的科学家当祖宗一样供着,这辈子为了活命,自然也能把少年伺候的舒舒服服。莫说打热水,便是少年让他过去搓脚,他也不能拒绝。
  好在少年为人宽厚,淡笑摆手,“这些粗活有人会干,你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快回去歇着吧。”
  有姝对这位主子更加满意。谦和、温柔、体贴,很懂得为别人着想,给他打工也不算委屈。更何况他还身携龙气,说不定未来能当皇帝呢?莫说皇帝的心腹,就是皇帝的太监,含金量也是很高的。
  有姝心里美滋滋的,面上却毫无表情,似模似样的半跪行礼,然后倒退出门。外面依然下着雪,刚清扫的庭院又是白茫茫一片,唯有几株梅花开得正艳,淡而清雅的花香夹杂在冰寒的空气中,很是提神。有姝深吸口气,又静静站了一会儿,这才高一脚底一脚的回房,看见自己堆的小雪人竟然放在一株梅花树下,招手道了句“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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