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彻一看画布上的东西,忙扑上去遮住:“别看了!真的画得很烂!”
秦修可疑地瞅着他:“你到底把我画成什么样了?”
沈彻背身挡在画板前:“太难看了,你看了会做噩梦的,我马上就扔掉!”
秦修脸色一沉,心说不会是把我画成女人了吧,这么想着上前就粗暴地拉开沈彻:“让开!你到底画了什——”
话音戛然而止。
沈彻哪里是北极熊的对手,画板没护住,直接倒在了地上,画纸上的东西就这么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沈彻一闭眼,心说完了。
秦修盯着画纸,那上面居然是……一朵花?!更奇葩的是花心的位置还画了一只眼睛,上下睫毛浓密得跟刷了美宝莲似的,右下角那坨鼻屎样的东西是泪痣?!
这画的是人吗?这简直是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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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二你画得怎么样了啊?”贺兰霸伸着懒腰走出书房,他被凯墨陇叮嘱要每天不定时地检查沈彻的功课做得如何,这会儿出来一看,画板摆在客厅中央 ,画手和模特都不在了,宅男编剧咬着一根火腿走到画板前,然后张嘴就愣住了。
这次不是暴漫,画布上赫然是一朵长眼睛的花儿,下方居然还有一坨画风迥异的狗屎遥相呼应,本来这鲜花插在狗粪上的意境是挺到位的,偏偏狗屎上还长着一团团卷毛,看着真真是恶心到家了。
贺兰霸啧啧感慨:“都特么是艺术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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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走进摄影棚,秦修刚做完造型,正在拍定妆照。因为剧本需要,这次的造型做得比较毁,秦修下巴上一圈青色的胡茬,脸色苍白得像没见过光,化妆师还特意给画了黑眼圈,整个走的一憔悴落魄还兼神经质的路线。造型师推来一把轮椅,秦修坐在上面,落魄指数瞬间登顶,Jessica在心中默默为粉丝们点了根蜡烛。
她们现在在奥华摄影工作室,电影《高徒》的定妆照拍摄现场。其实对于秦修选择接下这个本子,她和虞萧不是不担忧的。《高徒》是一部悬疑犯罪题材的片子,秦修在里面又将饰演一名争议性很大的人物,而且这一次造型还一点都不帅。
当初之所以接《MONSTER》,一来是因为那个时候只有这一部电影剧本找到他们,二来,林稚虽然是个魔头,但形象讨喜,气场也强。现在随着秦修人气和知名度日渐飙升,他们手头不是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可是秦修偏偏选了这么个本子,她和虞萧甚至一度以为秦修是因为错过了金枝奖在赌气。不过秦修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你们推荐的另两个本子我都看过,我承认也都是不错的剧本,但是角色的水平就差太多了,这个人物或许不是最讨喜的,但肯定是最有挑战性的。”
Jessica打断他:“你没考虑过你的形象问题吗?”连续两部大荧幕作品都接这种争议性极大的角色,万一在观众心中定型下来,以后很有可能就跳不出这个定式了。
“我发过唱片,也开过演唱会,还拍过电视剧,电视剧的普及度更高,我不认为仅仅两部电影就能让观众定型我。”秦修说,“我已经不能再拿最佳新人奖了,如果我想在表演这条路上走得更高更远,就必须把握好每一次机会。”
虞萧靠在高背椅上,摇摇头:“你太冒进了。”
秦修淡淡地敛目:“也许不是我太冒进,而是你们还在以培养偶像歌手的方式来培养演员。”
Jessica总觉得秦修自金枝奖后变了很多,有些事情更容易妥协了,也有些事情更不容易妥协了。
定妆照拍完,Jessica问秦修要不要跟导演他们一起吃午饭,秦修以自己有约为由拒绝了,Jessica也没勉强,之前其实已经和导演制片人单独吃过饭了,这次只是导演一行顺便约出去搓一顿而已,不去也不算拂面子。Jessica见秦修换好衣服绕上围巾,却没慌着走,对着镜子抚着下巴上那一圈胡茬左看右看了半天,转头问她:“这儿哪里方便我刮个胡子么?”
Jessica笑:“你之前不是还觉得这样很性感吗?”
“有人没眼光。”秦修撇撇嘴,手指摩挲着下巴,那样子像是很不舍得,但又没办法。
Jessica看得一阵好笑,笑过以后心情却有些复杂。这个俊美无俦的年轻人如今已是数以万计粉丝的梦中情人,她以前不觉得秦修会是个好情人,充其量就是个让人着迷的情人,适合拿来幻想,不适合拿来爱。可是真正谈起恋爱来的秦修和她想象中完全不同。
她想起连续两次有报纸报道秦修和沈彻单独外出,秦修一点没有因此要和对方划清界限的意思。他可以大冬天驾着宝马重机在市中心绕三个大圈把记者甩掉,也要去见自己想见的人。她从没想过在这个冰山美男身上会有这样的热情,这也许是秦修魅力的来源,可是她不知道一直这样放任秦修,是不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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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停在地下车库,步行了两个街区的距离,穿过人潮拥挤的地下超市,拐过街角,就看见在国立美术馆的大门外搓着手臂直跺脚的卷毛青年。对方隔着一条马路看见他,忙高兴地挥手,左看右看,等到路上没车了,屁颠屁颠地跑过来。
秦修看了有点无语,横穿马路这个毛病真是打死都改不了了,而且你跑过来干嘛,我反正要过去。沈彻在旁边叽里呱啦话唠着什么,都是些“今天好冷啊,你有没有多穿点”,“你说天怎么这么冷啊,现在的天气真是越来越反常了”之类的废话。
“按生物学的原理,体型越大的动物热量散失的速度越慢,”秦修边走边头也不回地说,“你冷成这样才叫反常。”
沈彻果然一棒就蔫下去了,秦修领着大型犬从二十米开外的人行横道又穿过马路,眼角余光瞄一眼跟在他后面不厌其烦地又过一趟马路的卷毛青年,在心里摇头,真是脱了裤子放屁。
国立美术馆正在举办画家柯林根的画展,沈彻在门口拿了一本介绍手册,才知道这位画家年轻时就以仿制梵高的画闻名遐迩,在卖出最后一副以假乱真的向日葵后才金盆洗手,开始自己的创作生涯。只可惜这位山寨鬼才在原创美术界并没有混出什么响亮的名头,死后这么多年,被人们记忆犹新的,依然是那些仿得惟妙惟肖的梵高画作。
今天是工作日,美术馆里人不多,开着暖气还显得有些冷清,一楼是柯林根的原创作品,二楼则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你很喜欢梵高?”沈彻问。
“我父亲很喜欢,小时候还带我去纽约,费城,阿姆斯特丹,就为看梵高的真迹,”秦修站在《星月夜》前,淡淡地说。
在二楼展厅的最里侧,他们见到了梵高的向日葵。
温暖的金色涌入眼帘,恍惚中有种时光倒转的错觉。
“在冬天看到这些向日葵,感觉很好吧。”秦修笑着说。
沈彻在书上只看过一幅《花瓶里的十四朵向日葵》,如果不是和秦修一起来看画展,他还不知道原来梵高画过这么多向日葵,插在花瓶里的,剪断了放在桌上的,饱满的,残缺的,两朵三朵,许许多多朵……连他这样的外行也不难看出画家在这些金色的花朵上倾注的热情。
“有何感想?”秦修看向身边人。
沈彻说不出来,这些向日葵当然不像植物大战僵尸里那么可爱,甚至不像平日印象中那样圆润饱满,以普通人的审美来看,它们甚至是有些畸形的。
扭曲的花瓣,斑驳的花蕊,看起来分明奄奄一息,他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见这些花时,他会感到扑面而来的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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