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花?
沈南星突然来了兴致,快步跑到门口,又想起他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他决定在短期内戒断对易风辞的依赖。
这样他和他哥,就可以跟其他兄弟一样了。
于是刻意放缓了脚下的步伐,由一秒钟 5 步的速度,变为一秒钟 2 步的速度,来到院子。
易风辞果然正在跟陈伯救助一株被风吹断的玫瑰,那株玫瑰的花枝刚嫁接过来不久,脆弱且不堪折,经过风雨的洗礼掉在地上,只能再重新把它接回去。
沈南星没有像往常一样凑到易风辞身边,而是跟他保持了一段距离,站在他的身后。陈伯看到沈南星笑了笑,对易风辞打了个手势,让他往后看。
陈伯是聋哑人,和李婶一样,已经来到沈家许多年了。
易风辞顺着陈伯的手势回头,看到沈南星负手而立,颇有些居高临下看着他的意思。
易风辞问:“干什么?”
沈南星说:“没什么,看看你怎么救花。”
易风辞挑了挑眉,笑道:“站那么远看得到?”
沈南星觉得他笑容晃眼,闷咳一声,“我眼神好,看得到。”
易风辞向来宠他,任他说站在一百米开外的地方能看到救花的过程,也不会反驳一个字,继续转头忙自己的,也没让他凑近一些。
可即便沈南星眼神再好,也根本看不清他哥是怎么把那株断了枝丫的玫瑰救好的,最开始还能看到一点,到了最后,就只能看到他哥宽厚的背影了。
沈南星歪了歪头,刚准备上前一步,就看到易风辞站了起来。
还没来得及后退,一朵娇艳的还带着水珠的红色玫瑰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沈南星盯着那朵玫瑰怔了几秒,缓缓抬起手,接过来。
“这是......”
“玫瑰。” 易风辞嘴角上扬,揉了揉他的头发,轻笑着从他身边走过。
第14章
正值七月中旬,天气说变就变,昨晚还是狂风暴雨,今天就日照当空,万里无云。
沈南星不知在太阳底下站了多久,直到陈伯走过来,略有些担忧的比划几下,沈南星才如梦初醒,问他怎么了?
陈伯扯着沙哑的嗓子 “啊” 了两声,拍了拍满是皱纹脸颊。
沈南星立刻懂了他的意思,急忙捂住自己烧红的脸说:“太阳晒的,太热了。”
陈伯听不见他说什么,但能看出他是往天上看,指了指太阳,又单手抻着身上的汗衫,抖了抖风,意思是让他注意防暑。
沈南星对他点了点头,紧紧攥着那支被修剪的没有一根刺的玫瑰,回到了客厅。
客厅里的电工已经走了,李婶正在收拾餐桌,看见沈南星拿着一支玫瑰进来,笑着找来一个闲置的窄口花瓶。
沈南星把那支玫瑰放在花瓶里,本想让李婶随便找个地方安放,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从李婶的手里要了过来,放回了自己的房间。
接受别人的礼物,并好好珍藏,是对人最基本的礼貌。更何况送礼的人还是他哥,他稍微在意一点,没什么问题。
想通之后,沈南星豁然开朗,只不过他的脸还一点红,心跳的速度还有一点快。
躲在房间稍稍缓了缓,迈着轻快的步伐,去了餐厅。
餐厅的午饭已经准备好了,四菜一汤,易风辞正在帮王姨把最后一盘菜端上桌,看到沈南星坐在桌准备吃饭,微微怔了一下,问道:“下午有节目?”
沈南星不知他何出此言,“没有啊。”
易风辞又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面无表情坐在桌前拿起筷子,刚夹起一块红烧带鱼,就 “噗” 地一声笑了出来。
笑完赶紧收声,肩膀一抖一抖地,连带鱼都掉回了盘子里。
沈南星莫名其妙地问:“笑什么?”
易风辞低着头整理表情,再次抬起头,又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没事。”
没事才怪。
沈南星瞥他一眼,问道:“陈啸的婚礼你去不去。”
易风辞把刚刚掉进盘子里带鱼又夹了出来:“不去了,我跟他不熟,去了还得多出一份分子钱。”
沈南星想了想也对,别看两人此时回了沈家像是衣食无忧,等陈啸婚礼结束回到 A 市,他哥依旧是个辛苦的打工族。
沈仲柏这段时间早出晚归,一家人也没时间坐在一起,好好说一说关于他哥工作的事情。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气氛似乎又回到了以往的状态。
这时,有人按门铃。
李婶从厨房匆匆跑去开门,看到门外站在一位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
李婶似乎认识他,惊讶道:“这不是陈先生家的小舟?”
小舟是陈啸父亲的特助,笑着跟李婶点了点头,“您好,好久不见。”
李婶忙说:“哪里哪里,是陈先生让你来的?可是我家先生还有夫人都不在......”
小舟忙说:“我今天过来不是找沈先生的,请问,易先生在吗?”
易先生?
沈南星坐在餐厅刚好能听到门口的对话,看了看易风辞。
易风辞还在吃带鱼,把鱼排两边带刺的地方填进嘴里,其他比较完整无刺的位置剔下来放在沈南星的盘子里。
家里只有一个姓易的,李婶自然知道是谁,不禁问:“是找风辞啊?”
“诶。” 小舟说:“不知易先生在不在?”
李婶说:“在的在的,我去帮你喊他。”
小舟以前跟着陈啸的父亲来过沈家,他并非佣人,在陈家公司有着很高的地位。
此次过来找易风辞,着实让沈南星摸不到头脑。
他本能地以为是陈啸又想找茬,所以在李婶过来喊人的时候,跟易风辞一起走到了门口。
小舟看到沈南星的时候也是一怔,深觉这样直视沈家少爷不够礼貌,赶紧抿着嘴低下头,含着微颤的笑声说:“小沈先生。”
沈南星对他们姓陈的一家都没什么好感,直接把易风辞挡在身后,“陈啸找我哥什么事。”
小舟说了句稍等,规规矩矩地在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请柬,本想交给易风辞,对上他的目光,发现他示意自己直接交给沈南星,于是便把这份看起来极为正式的请柬,递到了沈南星的手上。
沈南星还是第一次收到请柬。
像他这个年纪邀请朋友参加婚礼,大多都是电子请柬,或是电话通知,这样亲自登门递送请柬的少之又少,除了极重礼仪的人家,或是邀请的对象比较重要。
陈啸那个人怎么看也不是个重视礼仪的,那就是邀请的对象比较重要?
沈南星翻开请柬看了看,竟然还是纯手写的?不禁扭头看了看他哥,疑惑道:“陈啸为什么要给你送请柬?”
易风辞似乎也不太清楚,刚要开口说话,就听提前从外面回来的郁岚惊呼了一声:“儿子,你的脸怎么了?”
脸?
沈南星眨了眨眼,想起在吃饭之前为了遮挡脸上的红晕,特意去卫生间找了一盒快过期的粉饼,扑了扑粉。他很早就兼职舞台剧演员,偶尔碰到剧团赶场时间紧张的时候,也会在家里提前化个妆,没什么大惊小怪。
沈南星问:“怎么了?”
郁岚没顾得招呼小舟,抬手戳在沈南星软乎乎的脸蛋上,抹下一层白花花的粉,“你怎么把自己涂这么白?刷墙吗?”
沈南星一怔,后知后觉地抬起五根手指在脸上蹭了一下,果然,一层厚厚的蜜粉全数落在手上,脸上还滑稽的出现了几根手指印。
郁岚当即大笑出声,逗得李婶还有小舟也跟闷闷地笑了起来。
沈南星为了遮瑕没控制好用量,他对着镜子拍粉的时候根本没有现在这么白,毕竟那时脸红,看不出来,此时脸不红了,这层厚厚的蜜粉就像在一个清透的白玉瓶上又镀上了一层纯白色的釉,使得他整张脸白得发光,白得发亮。
就连平时红红的嘴唇都变成了粉白色,只有刚刚吃饭那一亩三分地挂了点酱色的汤汁。
沈南星脸皮不薄但也不厚,当着这么多人,丢了这么大的脸,早就忘了追究陈啸为什么给他哥送请柬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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