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南星小时候不怎么爱哭。他本来就是舞蹈生,虽然物质生活丰富,身体上的罪却没少受,撕腿、踩胯、压腰,这些在谢元一眼中惨无人道的基本功都没能让他 “哼” 出一声,结果站在他哥这破房子门口,却 “吧嗒”“吧嗒” 地掉了眼泪。
自那之后,他来 A 市的次数也就勤了,寒暑假更是连续一两个月住在这里,每次过来都会大包小包地买来一堆东西塞满易风辞的冰箱,有些昂贵的食材易风辞不会做,沈南星就在网上下了一本菜谱自己学,渐渐地竟然也研究出了一点门道,在厨艺上小有所成,还去考了个初级厨师证。不过易风辞很少让他进厨房,大部分还是自己做饭给他吃。
唯一遗憾的是大学那几年,由于学校距离 A 市太远,课后活动又特别多,使得沈南星根本抽不出太多时间往他哥这边跑,结果只有那几年没盯着,他哥就把自己过得一团糟。
冰箱永远填不满,一日三餐永远跟不上。
沈南星如果过来,易风辞还能看他的面子,给他做几顿好吃的;沈南星如果不在,或没时间过来监督他,他就放任自由,想吃才吃。
其实临近大学毕业那段时间,沈南星并没有想好是否留在 A 市,他有一个学长想邀请他加入某个知名舞蹈剧团做专业的舞蹈演员,还有一个学妹想邀请他加入某个大型娱乐公司为公司艺人做编舞指导。
哪个都好,只要是舞蹈行业,沈南星都想过去试试。
但他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参加两份工作,于是趁着假期回了趟 A 市,准备让易风辞跟他一起筛选一下,看看去哪合适。
结果万万没想到,沈南星那天拿着钥匙刚一进门,就看到易风辞表情痛苦地倒在沙发上,沙发周遭堆满了酒瓶,酒瓶附近扔了将近二十包空烟盒,以及一桶看起来像是用温水泡,且没泡开的红烧牛肉面。
沈南星已经忘了当时看到这幅画面的心情,只记得他先把他哥扶到车上,在去往医院的同时,决定来 A 市办个舞蹈班。
“哒” 地一声脆响,打断了沈南星的思路。
他正切着一块肥瘦相间的黑森林火腿,听到熟悉的声音立刻扭头,紧紧盯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厨房的易风辞。
易风辞去洗了个澡,身上穿着沈南星上次来他家时穿的那件跨栏背心,背心紧贴他的腰腹,勾勒出几块形状完美的腹肌。他开了一罐啤酒,右手臂上的绷带也因为洗澡的缘故,沾了点水。
沈南星没说话,只是看着他,眼神说不上喜怒,也没什么波澜。手上拿着菜刀。
易风辞瞥了一眼菜刀,静静地把啤酒放回冰箱,举双手投降,默默退了出去。
第8章
一个小时后,沈南星从厨房走了出来。
手上端着一道原本不应该出现在今晚餐桌上的新增菜品——啤酒鸭。
易风辞坐在桌前盛饭,用着不太灵光的左手拿着饭铲子,磕磕绊绊地从电饭锅里铲出几粒米饭。
沈南星看着发愁,恨不得当场拿出手机给谢元一拍个视频,让他好好看看他哥私底下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是不是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完全不会照顾自己。
易风辞还在盛饭,沈南星看不下去了,主动过去帮他,又给他找了勺子,让他拿着勺子吃。
这个勺子是沈南星买牛奶时商家送的,勺子把上有一个圆乎乎的机器猫,看起来像儿童用品。
家里那么多勺子他不拿,专门拿了这个,显然有意嘲讽。
易风辞假装看不懂,喝了一口火腿吊的高汤,说:“你这段时间住在这边,工作怎么办?”
沈南星说:“我的课都排在下午,不用早起,抽时间过去上一节就行。”
“剧团呢?不是要过去编舞?”
“不用,我跟剧团的负责人请过假了,最近在网上跟他们沟通。”
易风辞点了点头,问道:“那今天那位相亲对象呢?感觉怎么样?”
沈南星给他夹了一块啤酒鸭,“没什么感觉,都跟你说了,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不过林小姐谈吐得体,看得出来,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易风辞继续用勺子喝汤,“如果你想谈的时候,她会是你的最佳选择吗?”
“啊?” 这个问题沈南星倒是没想过,此时想了想,“如果只是单纯的商务合作,她肯定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毕竟亿安集团这几年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如果能跟自家产业联合起来,应该百利而无一害。
这也是父亲为什么一直催着他和林小姐见面的主要原因。
但沈南星不喜欢经商,对于商场上面的事情也一知半解,更不想成为父亲与其他企业建交的工具,所以不管林小姐多么优秀,对他来讲,最多也只能做到普通朋友。
况且,他也没跟林小姐聊几句,就算真的会有什么未可知的好感在这场相亲里面滋生,也被他哥不小心打断,直接扼死在摇篮中了。
吃过晚饭,沈南星简单收拾一下,去浴室洗了个澡。
回来时易风辞已经上床了,正靠在床头翻着那本读了小半年都没有读完的原文书。
沈南星再次确认他的手臂没有大碍,才穿着一件宽宽大大的 T 恤倒在床上。
老旧的电风扇 “吱呀”“吱呀” 地摇着头,易风辞等他闭上眼,调了调台灯的亮度,接着上次没读完的段落,继续读了起来。
读书这个习惯是两人从小培养起来的。
小时候的沈南星白净可爱,腰瘦腿长,偶然一次机会被老师误认成了女孩,误打误撞地进入了舞蹈班,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舞蹈生涯。
易风辞第一次见到沈南星的时候,他正穿着一件裙摆蓬蓬的芭蕾舞裙跳天鹅湖,岚姨跟他说来客人了,他才慌慌张张地跑到楼上,换了一套看起来极为正式的小西装。
易风辞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好看,规规矩矩地坐在他的对面,好像一个摆在橱窗里的洋娃娃。
他以前在父亲的嘴里听说过这户姓沈的人家。
据说沈叔叔是父亲的好朋友,上学时住一个寝室里的好兄弟,他们一起创业一起赚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但由于两个人对于未来的规划不同,父亲毕业后回了 A 市老家,沈叔叔则返回 C 市,继续打拼自己的事业。
关系再好的朋友多年不见感情也都淡了,再加上父亲与沈叔叔的差距越来越远,渐渐地,易风辞就很少再听父亲提起这位有头有脸的老朋友。
如果不是八岁那年父母出了意外,各家亲戚不想抚养他这个身上没什么油水的拖油瓶,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认识沈叔叔。
更不会认识他的儿子,沈南星。
最开始,他以为沈南星应该是个自恃矜贵的小少爷。
但没想到沈南星爱说爱笑,性格开朗,明明是个漂亮娇气的长相,却从来不会被欺负。
甚至在自己刚刚转入那所用钱堆出来的小学,被人打的时候,也是他穿着蓬蓬的芭蕾舞跳出来,气呼呼地帮他赶走了那些毛还没长齐就开始想着抢地盘当老大的小霸王。
如果那天沈南星没出现,易风辞可能会捡起地上的石头直接砸烂那些小霸王的脑袋。
可是那天沈南星出现了,易风辞只能紧紧地抱着书包,被他严严实实地挡在身后。
易风辞以为他不怕,但实际上在他扯着嗓门为自己壮胆的同时,裙摆已经抖得不成样子,晚上更是因此而失眠,生怕那些小霸王再来找他们的麻烦。
他们只有两个人,无论如何都打不过对方七八个人。
易风辞见他蒙着小黄鸭的被子坐在床上胡思乱想,在他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故事书。
这本书从他们七八岁读到了十七八岁,又从十七八岁,读到如今二十几岁。
书中的内容从美妙的童话故事变成了深奥的外国哲学,又从充满了奇趣幻想的多彩世界,变成了冗长难懂的催眠音效。
易风辞读完这章的最后一段,往旁边看了一眼。
沈南星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白皙的双腿夹着那条专属于他的毛毯,嘴角微张,时不时吐出几句不太清晰的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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