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哪怕在新一周刚开始的早自习上,他就因为卷子少交了一张被任课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少年心里还是有一种放松和开心。
就连同桌都说,感觉他这周回来之后的学习状态比以前更好了,晚自习悄悄问他是不是谈了恋爱。
——当然,他还没有问完,就被躲在教室后门,悄悄观察巡视的班主任喊出去批评了十几分钟。
高三剩下的日子过得繁忙充实,又充满干劲,他未曾发现曾有人混在蜂拥而出的学生中悄悄凝视自己,更不知道白软曾在猫最喜欢对着发呆的那扇窗户对面借住过不止一晚,和好心收留的自己的朋友无意中提起他。
李珩的注意力全部班级后面那块数字跳得越来越快的倒计时板上,还有即将到来的考试上,甚至有好几次忘记提前告诉司机自己今天几点放学下课,总是要谢笃之亲自来接,带着水果桶和奶茶在外面等。
他没有选生物,考完最后一门出考场的时候,时间还很早。
考场外面乌泱泱一片,全是过来送考接考的家长,各种打扮都有,脸上露出的紧张却几乎一模一样。
人群中,有辆大红色,上面喷了高考必胜这几个字的跑车格外引人注目。
他捏着特地从孔庙运回来,特地被文圣开过一个月光的文具袋,和同样被香火供奉过的文具,突然有点不太想上前相认。
但车上的青年几乎一眼就看见了他,大步流星,从熙攘的人群里走回来,把他拉回车上,系好安全带。
“终于解放了!”谢思之眉飞色舞,甚至比自己当年从考场踏出来还开心,“走,哥哥带你去兜风。”
跑车只有两个座位,缓慢在人群中流动的时候,李珩特地往附近看了好几圈,没发现除了二哥之外的其他家人。
“很简单啊,只要搞定了妈妈,爸爸肯定也会跟着回去的。”
青年挑着眉,张扬又散漫地回答道,“我跟妈妈说定胜糕考完之后再吃一次会更好,她就说回去给你亲手做,等你回家刚好做好。”
“大哥确实过来了,但是我和他说你喜欢喝咩噗咩噗的奶茶,刚好咩噗咩噗出了大红袍考试季新品,他就跑去隔壁考点了——”
说到这里,他没忍住哈哈笑出声,“早上不是堵车,旁边的共享单车他又不会骑,只靠十一路过去买,也不知道排到没有。”
李珩:。
“二哥,你这样是不对的。”少年其实也有点想笑,但还是忍住了。
他还算冷静地指出事实,“你这样,大哥回来发现我们不在,会很担心的。”
而且还可能没有办法和已经到家的爸爸妈妈交差。
“他担心他的,我们玩我们的啊?”谢思之态度坦然,让人没办法反驳,“而且晚上酒店的状元宴都订好了,我肯定会带你准点到的。”
少年嘴唇嗡了一下,还想再问,就被已经猜到他想说什么的兄长嚷嚷着堵住了接下来的话。
“行了行了,就知道你最关心你的好三哥,要问他怎么没来。”谢思之翻着白眼,语气却酸溜溜。
要不是他没从嵇栖手里买成谢笃之隔壁的那套房,兄弟在临枫湾的别墅又用来养了小老婆,他肯定还是弟弟心里最亲近的哥哥,不会被谢笃之钻到空子。
“因为你都没有提他,所以我才想问的。”李珩下意识反驳他,莫名有点底气不足,岔开了话题,“那我们现在是不回家了,是吗?”
“老三临时有事,脱不开身,所以没来。”谢思之不否认自己有点幸灾乐祸,“他之前收购的那家平台,公关部门简直就是废物,舆论发酵了整整一个晚上才发现不对。”
至于什么舆论,他没关注。
“对的,我们不回家。”他懒洋洋打了个哈欠,“哥哥带你好好放松一下。”
“......可是我想回家先换衣服。”李珩欲言又止,其实也有点好奇青年会带自己去干什么。
毕竟他各种宛如天马行空,奇奇怪怪的点子总是很多。
“衣服怎么了?”谢思之把车速放慢了一点,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地打量他,“很好看啊,妈妈还特地让他们换了颜色,把版型也改了一下。”
可是问题就在于颜色。
昨天他出门穿的是红色的衬衫,说是要讨“开门红”的彩头,到了下午,衣服就在谢夫人的敦促下换成了绿色。
原因是“开门红”之后,还要有“一路绿灯”,高分通行。
所以他身上穿的还是绿色,只是款式和昨天的不太一样罢了,没有任何本质区别。
“会很扎眼。”李珩试图挣扎。
“又不是那种低级的荧光绿。”谢思之笑眯眯,安慰他,“何况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你不要想太多。”
毕竟问题不在于回家换衣服,而在于回家之后,还能不能这样光明正大带着弟弟跑出去玩。
为了庆祝这一天,也为了重新夺回自己在弟弟心里的地位,谢思之已经准备很久很久了。
成败在此一举,怎么能因为换衣服的纰漏,就被揪住尾巴呢?
——何况他真觉得弟弟穿绿色也好看,衬衫饱和度不高,绿色其实很浅,袖口、领子,还有前襟还别有用心地绣了花朵和叶纹,其实很适合这个年纪穿。
同样的衣服套在他身上,就有装嫩的嫌疑了。
不然他今天出门肯定也要穿兄弟装。
“二哥,你要请我喝酒吗?”大红的跑车最终在一家酒吧门口停下。
“别,我可不想今天就被赶出家门。”
谢思之随口回答,又换了一副从容中带着点严肃的表情:“谢小乖同学,学生不可以喝酒的。”
“可是这里是酒吧......?”少年跟在他后面走进相对昏暗的室内,刚问出口,就被吧台上穿着马甲,笑眯眯凿着冰的调酒师塞了杯牛奶。
还是薄荷口味。
“酒吧就一定要喝酒?”调酒师理直气壮,摘掉自己的手套,从吧台后面走出来,大大方方勾住谢思之的肩膀,揶揄道,“谢哥,你弟弟好乖哦。”
“废话。”谢思之也把肩膀搭回去,“准备好没,准备好就开始吧。”
酒吧了他们没有其他的客人,顶上不断变换光源的彩球灯全打开了,本来就是不透光的设计,黑暗之中,少年居然有种群魔乱舞的感觉。
然后,他听见鼓点,还有吉他的声音。
谢思之给他排练了一场演唱会,演唱会出现的歌全是他喜欢听,为了更符合正式从高中教育解放的喜庆氛围,其中一些甚至特地重新编过曲,喧闹激烈中带着点轻快,不知为何,莫名还有些好听。
整支乐队没有一个专业人士,全是谢思之认识的,关系还算过得去的朋友,但能感觉出来,他们确实排练了很久,效果也很好。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败笔,大概是作为主唱,歌声全是感情,不含任何技巧的谢思之。
哪怕曲子重新改变过,也没有挽回他显然离家出走的乐感。
唱歌的人没有自觉,演唱会唯一的听众也没有选择戳穿,破坏这份陶醉感。
只是在演唱会结束之后,立刻给今天风风光光的主唱递了温度正好的蜂蜜水。
和新认识的哥哥们告别,带着见面礼离开酒吧的时候,外面天已经完全黑了。
谢思之嗓子带着点沙,情绪却很高昂,明明滴酒未沾,不管是说话还是开车,给人的感觉都有点飘。
好在他还记得遵守交通守则,没有乱闯红绿灯。
但这仍不是回家的方向。
“现在是去酒店吗?”李珩有点担心其它的家人着急,
“晚点再去。”谢思之懒洋洋地撇眉,不知道第多少次忽略了手机发出的震动声响,“放心,我之前打过招呼。”
至于谢夫人后来看见消息会不会同意——反正在他这里,报备通知过,就是默认对方同意了。
“那我们接下来还要去哪里?”少年继续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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