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老攻去破案(114)
孙亮只来得及再看一眼两个一脸委屈的小屁孩,立刻被周庆成拎跑了。
用钟一言的话来说,“没两招拿手活都不好意思在咱们队里混”,孙亮真没想到,他们副队长竟然还会开锁!当然,孙亮也学过,但仅限于那种老式的锁,新式的锁就只能暴力拆解了。可是周庆成竟然几下就把小楼大门上的锁给打开了,而且还完全没有破坏。
“潘青岳!”
随着周庆成一声喊,潘青岳带着几个人进入小楼开始查找,周庆成也带着孙亮、钟一言、董佳杰一起走了进去。
因为所有的窗户全部拉上了窗帘,小楼里面极为昏暗,而且一进门,孙亮立刻闻到了一股十分古怪的味道,就仿佛是在一间堆满了霉烂中药的房间里,那种霉烂腐臭的气味和中药的苦涩味让他差点当场吐出来。
而嗅觉尤其灵敏的钟一言更是顶不住,他立刻冲了出去,站在门外连吐了几口酸水,“卧槽,这屋子里什么味?!我从来没闻过这么难闻的味儿。”
然而很快他就知道了那到底是什么味道。
他们在小楼的二楼找到了一个巨大的玻璃鱼缸,里面用一些黑褐色的药汁浸泡着一整副尸骨。
所有人看着那个鱼缸,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法医呢?”周庆成喊到。
“法医在后面的车里,现在去接了。”董佳杰捂着鼻子回答到。
刚才他们开了三辆车出来,谁知道半路张子牧坐的那辆车趴卧了,法医也在那辆车里,张子牧让他们先过来,然后再去接他们。
“哦,我到是忘了。”周庆成一拍脑袋,突然把孙亮拎到自己面前,说道:“你给我老实交代,这里是怎么发现的?是你发现的,还是……”他示意了一下窗外,“那谁发现的?”
孙亮顿时脸都红了,看自家副队这意思,他那点小秘密大概早就不是秘密了,当初被钟一言知道了,他也不过是稍微有些尴尬,可是现在被他们副队长知道了,孙亮只觉得脑袋顶都开始冒烟了,他几乎是用气音说道:“是他发现的。”
周庆成看孙亮这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瞧着没出息的样儿,不就是找了个对象吗?不就是对象是个男人吗?怎么就把自己整的像个小媳妇了?回头是得好好操练操练,让他知道男子汉应该怎么做!
“这里有指纹!”一个勘察小组的人喊了起来。
好在有这句话,周庆成总算暂时放过了孙亮,走过去仔细看。
大约是没想到这里会被发现,玻璃鱼缸上的指纹不少,附近的用品上面也留下了不少指纹,等张子牧他们赶到的时候,潘青岳他们已经取到了十几枚完整的指纹。
“又是一个疯子。”张子牧看着药汁里浸泡的白骨,狠狠的咬了咬牙。
张子牧很少如此失态,实在是这半年里连续遇到了好几个恶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再加上最近的压力太大,就算是他也快要忍不住心中的怒火了。
孙亮心里正虚着,也不敢凑上前,只是戴着手套帮现场勘察的人搬东西,这小楼里的不少东西要带回去检查。他一边搬运一边四下查看,突然,他在旁边的一个小书架后面看到了一个牛皮纸的文件夹,那正好是屋子的角落,文件夹和木质的书架颜色几乎一样,不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这里有一个文件夹。”孙亮急忙喊了一声。
潘青岳立刻走了过来,小心的用镊子从书架后把文件夹拿了出来,文件夹上几乎没有什么灰尘,证明这应该是才放在哪里没几日。在一个检验过的桌子上打开文件夹,张子牧和周庆成戴上手套,小心的把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那是一份影印本文件,虽然上面影印的是一部古书,不过旁边有人用水笔写的注解,让人看起来并不会觉得艰涩难懂。张子牧和周庆成粗略的看了一下,顿时目瞪口呆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秦骏不是医生吗?竟然会相信这些?”周庆成一脸的难以置信。
原本在指纹没有比对之前,还无法确定这起案子就是秦骏做的,可是这个牛皮纸的文件夹上,就写着秦骏的名字,还有他所在医院的名字,大约原本是用来装别的资料的,被他随手拿来装这份影印文件了。
用十年的时间杀死一个人,来复活另一个人,哪怕是最荒诞的恐怖电影里也不会有这样的情节吧?
而且最主要的是,一个医生,一个外科医生,一个受过最先进教育的外科医生,竟然会相信人能复活,还为此杀人取骨,这简直就是……
疯了!
因为门窗都打开了的缘故,屋子里的空气好了许多,一阵风从窗外吹了进来,所有人都扭头看向屋子正中间的那口玻璃鱼缸,黑褐色的药汁里,白惨惨的人骨随着药汁晃动了一下。
鱼缸实在太大了,除非用一个起重机来才能原样抬回刑警队,所以只能将人骨取出,再取一些药汁回去检验,别的就只能暂时先封存,然后等后续的人员来清理了。
等现场全部勘察完毕,大部分的人都已经随着物证先回警队了,张子牧让人在门口拉好了警戒线,又在门上贴好了封条,这才开着警车回到警队。
刑警队的楼里灯火通明,张子牧连夜提审秦骏。
秦骏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用他人身份证租下的小楼,竟然这么快就被发现了。他不顾自己正在被审问,一连声的大喊道:“你们已经把尸骨都从缸里取出来了?是不是?你们是不是把尸骨取出来了?!!”
他原本的那份斯文镇定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此刻的他通红着双眼,表情狰狞得仿佛地狱里爬出的恶鬼。
“你喊什么?!”旁边的周庆成一拍桌子,瞪圆了双眼吼道:“你一个堂堂的医学博士,竟然迷信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你还有脸冲我们喊?!”
周庆成的大嗓门就算隔着两道门都能听到,更不要说直面他的吼声,秦骏被震得两耳都嗡嗡乱响,他大张着嘴巴,仿佛傻了一般的看着周庆成。
“秦骏,我们之前已经比对过指纹,放置尸骨的鱼缸上有你的指纹,这个文件夹里的东西上面,也是你的笔迹,难道你就没上面想解释的吗?”张子牧在旁边语调相对温和的说到。
这一次是张子牧和周庆成一起审问秦骏,两人在审问方面一向配合良好,一个红脸一个白脸,从来没出过任何差错。
秦骏保持着那副表情,眼珠子突然动了一下,然后慢慢的将目光转到张子牧的身上,就像是一个只有眼睛会动的傀儡,样子十分诡异,让张子牧和周庆成都忍不住暗暗皱眉。
突然,秦骏动了一下,他抬手慢慢扶正了自己的眼镜,闭上眼睛似乎苦笑了一下,说道:“人算不如天算啊,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
第146章
在华国的早期是没有“医”这个职业的, “医”脱胎于“巫”,而“方士”同样来源于“巫”, 而在两千多年前, 巫术最盛行的就是楚,秦骏的老家苏州,当初就是楚地。
秦骏从小就有着超越常人的记忆力, 在他老家算是一个小名人,后来经过人引荐拜了一位老中医为师,秦骏是在各种草药的苦涩清香中长大的,一直到他考上大学。
按理说他是应该读中医的,可是因为那位教他的老中医一直支持中西医结合, 所以秦骏没有读中医,而是读了西医。
一年后, 老中医因为年岁太大无疾而终, 他的一生都在治病救人,并没有结婚生子,又只收了秦骏这么一个入室弟子,所以临死前把秦骏叫到面前, 把自己一辈子记录的笔记和家族传承的医书全部给了秦骏。
秦骏六岁不到已经拜师,跟在老中医身边学了十二年,这些书和笔记大多都看过,但医术并不只是看过就能明白, 哪怕是一年前看过的东西,过了一年或许因为某些病症, 再看同样的东西会有不同的收获,所以秦骏在大学的时候,一边学习西医,一边整理老中医留下的笔记和书籍,那本带着诡异记载的古书就是在那时候发现的。
那书是一本线装古书,装在一个樟木的匣子里,虽然保存良好,但因为年代太久,纸质早已经脆弱得让人不敢随意翻阅。老中医之前从未提起过这本书,大约也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太过无稽,又或者干脆早就忘记了。
复活术!
秦骏最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只觉得可笑,现在的人哪里还会相信这种东西,不过出于好奇,秦骏还是把这本书翻了一遍。
老中医收藏了不少古代的医书,其中甚至有一些关于炼丹术的书,然而那些炼丹术的书里记载的丹方,大部分都十分可笑,比如有丹方里需要用到蟠龙之血、凤凰之羽、太阳精金等东西,简直比玄幻小说还让秦骏发笑。
可是偏偏这本书里除了杀人取骨这件事以外,别的东西竟然十分容易办到,尤其是里面所记载的药品,竟然全都是能够找得到的。
不过当时他还在读大学,医学系学生要学的知识太多,这本书他看过也就算了,并没有放在心上。
那一年他大学毕业开始工作,打算拿一点经验之后就出国读博,一位学弟因为感情问题求到了面前,这人正是他的同乡姜复,两人在学校里就认识,关系还不错,听说只是勾引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况且又只是逢场作戏,秦骏随口就答应了下来,他也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让杨玉馨跳楼自杀。
医生是为了治病救人而存在的职业,秦骏从小被老中医灌输的医德让他很长一段时间都良心不安,直到他临出国之前,姜复在一次醉酒之后,说出他利用催眠术,让李丽红这一生都无法忘记杨玉馨,终日只能生活在愧疚之中。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秦骏突然想起了那本早就被他束之高阁的古书,他已经不记得当时是怎么想的了,在走之前把书拿出来影印成册带在身边,出国的那几年里,他一遍又一遍的翻看,一句话一句话的琢磨,甚至去专门学了催眠术。
等回国之后,秦骏又去找了一次李丽红,用催眠术让她把杨玉馨记忆得更加深刻。
……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像是魔怔了一般,当一件明明没有可能做到的事情,却突然有了办到的可能性,做与不做都已经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了。”秦骏说到这里苦笑了一声。
从古至今无数的帝王将相都在追求的复活术,突然就这么出现在他的手里,而且还是有可能实现的复活术,他如何能不动心。
为了这一份动心,他回国后一边监视李丽红,一边着手暗暗布置,为了防止事后被人发现,也为了方便出入荷香花园,他还故意联系上住在荷香花园的前女友。
一直到今年,他准备好了各种所需的药材,放到早就准备好的海边小楼里,只等一个合适的机会就要杀了李丽红。
最近一次他在虹彩商城里近距离监视李丽红,正好听到李丽红和旁边的一名员工说,她家的木地板长了白蚁,于是他假装白蚁防治中心的人给李丽红打电话,说二十四号下午去她家灭白蚁,因为那几日正好是他前女友的丈夫正好出差,他在荷香花园里有地方落脚。
秦骏二十三号赶到了荷香花园,二十四号的下午,他催眠了前女友,让她以为自己还在和她鬼混,自己带着工具来到李丽红家。那时候是四点多,上班的人还没回来,家里有孩子的人又已经出发去接孩子,学生也都还没回来,正好是小区里人最少的时候,他找了一个无人的地方换上全身的防护服,敲响了李丽红的家门。
女人大多怕小虫子一类的东西,李丽红尤其严重,即使和同事发生矛盾也急急忙忙的赶回家,谁知道却踏入了死亡的陷阱里。李丽红大概到死都不知道是谁杀了自己,更不知道自己死后竟然还被分尸取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