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渣我时我在宠别人(12)
他心里悲悲戚戚,像个出差回家发现娇妻出轨的怨夫一样,现在正要蓄力找“娇妻”的麻烦呢!林回猛地直起身,死死盯着陆熙杭:“你去哪里了?!”
林回将“兴师问罪”这个词演绎出了十成,虽然自己感觉不到,其实心态上有些转变。他现在觉得自己是金主,陆熙杭收了天的钱,理所当然应该履行“义务”,虽然两人没有签订合同,但也不能这么没有契约精神!更何况,陆熙杭又不是凌云霄,并非这个世界的主角,他作为甲方爸爸还不能兴师问罪了?
他不但要兴师问罪,还要刁难他!
陆熙杭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举起手里的塑料袋:“猜到你没吃饭,出去买了点菜准备回来煮。不过我随便买的,你有什么忌口?能吃辣吗?”
——他只是买了一些鲛人喜欢吃的东西,比如海鲜什么的……但是林回这条鲛人奇怪得很,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也不晓得他的口味是不是与众不同。
林回被他这一大串话给说愣了,一时间好不容易蓄力起来的“兴师问罪”立刻像撒气了的皮球一样,瘪了下去。
“啊……嗯……原来是这样……”
他支支吾吾半天,挠着头道:“我什么都吃,不挑食。”
陆熙杭路过他身边时,便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真乖。”
——不过这话也就听听罢了,人鱼们都觉得自己不挑食,但是其实喂什么都不吃,还觉得自己可通情达理了呢。
分明是一种难养的生物。
“不过你怎么穿着我的衣服出门……”
“出门买菜,就随便在衣橱里找了一套。怎么?不舍得吗?”
陆熙杭拎着塑料袋进了厨房,林回愣了半天,急忙跟着他跑进厨房里。
“当然不是。”
——就是他穿着有点小……
陆熙杭比自己高半个头,又比他健壮,穿他的宽松T恤还算合身,裤子的话,就变紧身了……
林回盯着他看了半天,做梦似的说:“原来你还会做饭啊?其实家里有专门煮饭的阿姨……”
陆熙杭正在熟练地处理一条鱼,刮鳞,开膛破肚,然后娴熟地给鱼身切出花刀,便于调料入味。他头也不抬地应着:“我不喜欢吃别人煮的东西,辞掉吧,以后我来煮。”
他修长白皙的手指像羊脂玉一样漂亮,此时在阳光底下更被照得好像透明似的,手里分明在做着这种血腥的事,却又十分好看。林回呆呆地盯着他的手看了一会儿,走过去拉开冰箱,果然见昨天晚上阿姨做好了搁在冰箱里的饭菜纹丝未动。
……这是什么毛病,必须自己煮饭?可是又觉得他好像确实会煮啊,过于贤惠了吧?
陆熙杭把处理好的鱼在烧热的油锅里过了一下,把鱼皮炸得微微卷起就很快捞出来,然后开始调调料。
林回立刻变成了无用的跟屁虫,跟在陆熙杭身后小声嘀咕着:“辞退倒是不用的,家里的家务也要有人来做……不过真看不出来你会自己煮东西啊。”
动作还十分娴熟,像个顶级厨师。
“我喜欢做菜,所以就学了一些。”
他忽然回头朝林回笑了笑:“不论是八大菜系还是法餐甜点,都难不倒我哦。”
林回痴呆地望着他,口水快流出来了:“天呐……”
——世界上竟然有如此出尘绝艳的神仙小白脸?!凌云霄跟他比起来可真是狗屎都不如了!这波真是不亏……不对!是赚翻了啊!
陆熙杭忽然伸手用力捏了捏林回的脸:“好了,去客厅等着吧。”
林回愣愣地走出来,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忽然抓起沙发上的一个盒子重新回到厨房,把盒子递给陆熙杭:“这是买给你的礼物。”
陆熙杭抽空回头看了他一眼:“什么东西?”
林回犹豫道:“球鞋……今春最新款。”
陆熙杭年纪看起来也只是大学生的样子,他自己这个时候最喜欢的东西无非就是球鞋、游戏里……而且都要最新款的,于是他便特地去商场打听了年轻人最喜欢的牌子,买了双回来。
……刚在渣攻那里丢完人,林回心里莫名其妙有些心虚,不做点什么总是无法安心。
陆熙杭惊讶地看他一眼,然后立刻笑起来,林回看得出来,他是发自内心地高兴:“谢谢,你先拿出去,等我煮完饭再试。”
林回便拎着球鞋来到客厅,他面无表情地沉默了半晌,忽然捂住脸——怎么有种自己好渣的感觉啊!!陆熙杭是多么好一个孩子啊!!他居然还要跟凌云霄纠缠不清……呜呜呜呜!他有罪!!
然而林回离开之后,陆熙杭脸上的笑容却瞬间消失了,阴沉冰冷,十分恐怖,他手里的铲子往那鱼身上狠狠戳了一下,将那条鱼一下裁成两截。
——凌云霄,他算个什么东西!
第10章 都怪修罗场来得太突然
“大小正合适。”
陆熙杭穿着林回买给他的球鞋在地上用力踩了踩,心里感到有些惊讶,因为他没想到林回真能给他买到一双合脚的鞋。
他倒是有心了……
“你喜欢就好。”
陆熙杭笑得很矜持,但是真能看出他心情不错:“当然喜欢了,我一直想要这双鞋,可惜太贵没钱买,我以后天天都穿它。”
林回听着陆熙杭诚实地表达自己的“贫穷”,不知道怎么,微妙地感到有些不对劲,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过于“矜持”,林回根本无法从他语气里体会到所谓的“一直想要”。
算了算了,管他真的假的,他要求也不高,只要不是表达“厌恶”,林回就当自己的礼物没选错。而且再怎么说陆熙杭也是个大男人,被包养这件事或许会让他自尊心受挫,还要人家怎么表达喜欢呢?
林回体贴地转移话题,随口说道:“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拿过来?吃过饭我开车帮你搬一下。不过在那之前可以先去一趟商场,给你买身衣服。”
——也不能总是穿他不合身的T恤短裤在大街上晃,现在他都是自己包养的小白脸了,再穿不合身的衣服,丢的可是自己的脸。
——话说,陆熙杭煮的东西可真好吃啊。
林回一边想,一边又夹了一块红烧鱼塞进嘴里,鱼肉入口即化,十分入味,简直停不下来。其实他原本对海鲜海鱼之类的东西其实兴趣不大,比起水里的,他更喜欢吃飞禽走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吃了陆熙杭做的这桌海鲜盛宴,他竟然觉得比飞禽走兽还要好吃了。
为什么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莫非真是爱屋及乌,因为对陆熙杭有好感,连着口味也改变了?
陆熙杭这小白脸真是让人很难对他不有好感,长相容貌自然不必说,做饭的手艺也实在厉害,简简单单一盘小乌贼,到了他手里,就变得特别好吃,他还特别会挑选食材,每一颗乌贼都有满满一肚子白子,一口咬下去又软又绵,不要太好吃哦。
他果然不止两万块。
林回一边想一边幸福地眯起眼睛,忽然觉得自从来到这个坑爹的穿书世界之后,好像从未有过一天这么享受口腹之欲——被那些糟心的剧情时时刻刻烦扰着,也没心情享受什么……
陆熙杭注意到林回的表情,心中窃喜——果然吧,人鱼就是喜欢吃海里的东西,这是属于物种的特性,任何个体都无法逃避这种基因决定的本能。狐族喜欢吃果子,人鱼喜欢吃海鲜,还有一些鸟人,喜欢待在梧桐树繁茂的地方,就算入了世,隐藏在普通人之中,也一定要在自家庭院周围种上梧桐……这不是装逼,这就是爱好。陆熙杭深谙种族差异对于他们生活习性的影响,所以十分有自信养活这条人鱼。
“吃过饭就去买衣服吧,不过我没多少东西可以拿,不用麻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