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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开书坊 上(165)

作者:洋葱怪 时间:2021-03-23 05:59:00 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系统 穿书

  “真的是郑九畴!”陈燧又提起了声音。
  “你再瞎起哄试试。”宋凌霄用胳膊肘往后一顶,就听陈燧闷哼一声。
  宋凌霄估摸着陈燧不至于这么娇弱,被他顶一下还会受内伤的,但是还是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正巧陈燧趴过来,要对着他的耳朵说什么。
  陈燧结结实实地亲在了宋凌霄脸颊上,不,应该说,宋凌霄的脸结结实实地撞在了陈燧嘴巴上。
  宋凌霄惊呆了,一时间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就在他呆若木鸡之时,陈燧的嘴唇贴着他的脸划到他耳边,用一种古怪的低沉的声音对他说:“你看倒数第二排第八个。”
  宋凌霄木然地循着他说的位置看去,果然看见了郑九畴。
  郑九畴,山西太原人世,年二十五,父郑崇……
  是他认识的那个郑九畴,啊,郑九畴今年二十五,哈哈……他在想什么,为什么脑子里像塞了棉花絮絮一样软泡泡的,必须要很费力才能集中精力去理解文字上的意思,等等,他不会被陈燧传染了阅读障碍症吧?
  “早上没吃饭吧?我在荟珍阁留了位置。”陈燧拉住宋凌霄的手,五指微微用力。
  宋凌霄呆呆地说:“啊。”
  陈燧微微侧过身,冲四名侍卫吩咐了一句什么,四名侍卫立刻两两分列,在前面开出一条道路。
  陈燧紧扣着宋凌霄的手,将他从四名侍卫开出的道路中带出来,周围的人群正看榜看到激动处,突然被这么硬生生挤开,不免都要挣扎咒骂一阵,陈燧不快不慢地守在宋凌霄身边,身体微微倾向他,用肩膀和后背护着他,从狭窄的小径中走出去。
  俩人一路都没说话,陈燧自带专车,载着两人直达荟珍阁。
  荟珍阁是西北城区最贵最有品位的一家饭店,里面的小二也与别处不同,聘请的是四五十岁的成熟优雅男子,一般都是世家大族的管家退下来以后在这里做事,或是京州有名的掌勺厌倦了后厨生活,专门到荟珍阁传菜,荟珍阁的小二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差钱。
  因此,他们的背都挺得特别直,给客人介绍菜肴时,也会提出专业的搭配意见,这样高超的服务水平,得到了客人们的一致好评,荟珍阁的格调也跟着拉升了许多。
  一位四十多岁的高瘦小二将陈燧和宋凌霄引上三楼的雅座,这雅座窗外就是一片翠绿的毛竹林,荟珍阁的花园里引入了各种北方难得一见的植物,光是饱饱眼福也很快乐。
  宋凌霄以前跟着陈燧来过两次荟珍阁,借着陈燧的插队功能,他也好好享受了一下京州上流社会的待遇,以前他最喜欢欣赏窗外的碧色重重,今天却心慌意乱,怎么也摆脱不掉脸颊上那一小块印记带来的灼热感。
  陈燧看起来倒是神色如常,用精巧的裹银茶勺取了几片雨前龙井,放入茶壶之中,再从茶壶另外一边注入热水,让茶香慢慢浸泡出来,他一边从容闲适地做着这些事,一边垂眸问宋凌霄怎么一个人出来看榜。
  “现在《银鉴月》正在热销期,谁都走不开,就我这么一个大闲人,自然是我来看榜了。”宋凌霄不自然地蹭了蹭脸。
  “你倒是个无为而治的高手。”陈燧评价道。
  “那倒不至于,不至于,嘿嘿。”宋凌霄撑住下巴,侧脸望向窗外,这荟珍阁的窗户很大,满满的绿意环绕着临窗的雅座,让人觉得非常舒服惬意。
  “既然郑九畴中了贡士,你就不必担心他跑掉了。”陈燧抬眼看向宋凌霄,其实他也稍稍有些局促,只是他的面部肌肉控制能力特别强,简单点说就是可以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因此在他人看来,陈燧的心情应该如死水一般平静,只有他自己知道,宋凌霄别开脸的时候,他才敢抬眼看他。
  “啊,对了!”宋凌霄猛地站起来,“我还得给郑九畴送信儿呢!”
  “我已经派人去送了。”陈燧拎起茶壶,一手按着茶壶盖子,稳稳地将洗过两遍之后冲泡的茶水斟出来,将茶杯移到宋凌霄面前,“试试。”
  宋凌霄端起茶杯,顿时一股闻起来就很贵的香气沁入心脾,他学着其他人那样,摇了摇茶杯,而后一手虚掩着嘴巴,一手端起茶杯,慢慢地啜饮了一口,真香!
  陈燧也给自己斟了一杯,两人相对品味了一阵雨前龙井。
  很快,荟珍阁的精致小菜一道道上来,一段香油鲥鱼,一笼无骨鸡爪,两片蒜蓉扇贝,一盘清炒菜心,两碗蛤蜊银鱼海菜汤。
  宋凌霄一旦开始吃,就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美味上,尴尬什么的抛到了九霄云外,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完全不记得什么灼热什么烙印了。
  开胃和案鲜吃完,喝净了鲜美的热汤,陈燧又叫侍卫把果仁张的饭后甜点呈上来,什么金橙蜜饯,酸甜橄榄,芝麻象眼,还有宋凌霄最爱的乳酪糖霜,陈燧也不吃,就瞅着宋凌霄吃,看见他一个单薄的小人儿,怎么就揣得下这么多东西。
  宋凌霄吃饱之后,感觉一天都不用再吃饭了,胃部非常满足,只是偶尔一次这样可以,天天这么吃他非得吃出三高来。
  “对了,昨天晚上弥雪洇已经把《银鉴月》最后的修改版整理好了,我看他标注的作者修改部分,和咱们俩定下来的‘洁本’还有些出入……”宋凌霄神采奕奕地跟陈燧谈起了工作,一只手还在空中比划,脸颊上亦透出健康的粉色,陈燧看在眼中,不禁想到之前在达摩院里,宋凌霄一不小心秃噜出来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白嫖?白嫖就白嫖吧。
  “我们去达摩院看看?”陈燧从善如流地接住话茬。
  “好啊,反正就在隔壁三条街,不如走路过去吧,还可以消消食。”宋凌霄揉了揉自己稍微多了点肉的小肚子。
  ……
  宋凌霄和陈燧散步来到达摩院。
  掌柜正在门首忙活,让伙计们把新买回来的太师椅往大堂里搬,因为《银鉴月》赚了钱,掌柜向宋凌霄申请升级达摩院的桌椅设施,毕竟是给自己人用的,不能让大家硌着,尤其是需要长时间伏案工作的会议室和雅间,必须换上舒适的紫杉硬木桌和符合人腰背弧度的太师椅,这样对大家的身体健康才更好。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宋凌霄当初拿着3000块一个月的工资,还拿出500块买了个静电容键盘,他完全可以理解掌柜的嘚瑟。
  看见宋凌霄和陈燧来到,掌柜连忙过来打了个招呼。
  “弥编修来了吗?”宋凌霄问道。
  “来了,就在楼上呢,”掌柜笑道,“这小伙子勤快,有前途。”
  宋凌霄也对弥雪洇越来越满意了,他本来只是想给弥雪洇一档差事干干,让他爹放心,顺便也让弥雪洇没有时间出去引发腥风血雨。没想到弥雪洇接下《银鉴月》的差事之后,每日里兢兢业业,活儿做的细心认真,虽然学识没有云澜高,但那个努力的劲头却颇有云澜编《时文选》时的风范。
  “好嘞,我们上去找他,掌柜您先忙。”宋凌霄答应着,叫上陈燧一起,上了二楼会议室。
  两人对着弥雪洇给过来的吴紫皋确认的修改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发觉吴紫皋在修文这个事儿上还是比较实在的,修改的部分他基本上是重写了一遍,在保证剧情和人设的基础上,剃掉了油腻腻的大肥肉,可见是真的上心在改,也是真的怕了礼部。
  改文是一件很令人头痛的事,尤其对于写作态度认真的作者来说,因为当初的布局是呈现蛛网状的,要改一个点,就要把周围牵扯到的线全找出来,重新排布一遍,而且还不能让读者感到突兀,一般作者成书之后,都不大愿意改文,在宋凌霄的编辑经验里,甚至有作者因为懒得改文而放弃出版,大部分作者都会把这个麻烦活儿推给出版社,让出版社先把需要改的地方标出来,给出修改理由和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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