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那份不安,却已经被深深地埋进了心里。
让他在之后无数个夜晚,都因为今夜的一时糊涂,没有深究,而都悔恨不已。
作者有话要说: 1,万达:谁能想到呢,我差点做了厂公的爸爸!
2,万达:嘿!我想起来了!电影里的反派叫做”雨化田“,和”汪直“没关系!
PS:汪正这个名字是我胡诌出来的,没有任何由来可以考证。大家不要纠结这一点。
第42章 歃血为盟
这汪大当家的,不但为人快人快语,做事也是雷厉风行。
第二天一早,万达刚走下楼,准备给众人弄早饭。就看到盘家兄弟两人,已经领着牙人,在门口恭候多时了。
“万掌柜,走啊,去看铺子。”
万达抬头看了看还没亮透的天,换算了一下时间,发现现在不过才早上六点多……
看什么铺子要那么早?
盘光不但带了牙人,就连早餐都给带来了。
站在他身后,手里端着一个托盘的,正是昨天见过的那位“多多”姑娘。
她站在门口的石阶上,端着放着一个陶制罐子,几个空碗,几个炸果子和各种小菜的托盘,整朝店里头不停张望。
“万掌柜,昨天的‘那个人’呢?”
她有些害羞地问道。
“谁?我们里面好多人呢。”
万达被他问得没头没脑的。
“就是昨天抢了我鞭……啊,杨大哥!”
看到杨休羡正从楼上下来,多多端着盘子,热情地走了进去。
“杨大哥,早啊。”
她麻利地将热粥从罐子里头盛了出来,将粥碗放到桌上,热情地拉住杨休羡的胳膊,努力地组着了一下语言,指着桌上的粥菜说道。
“这个……我知道,你们汉人早上都有喝粥的习惯。这是我特意为你做的。我熬了一个早上了。”
她端起碗,递到杨休羡面前,一双乌黑的眼睛波光盈盈。用充满期盼的眼神望着他说,“杨大哥,你试试。”
多多和盘家兄弟他们虽然住的地方已经完全汉化,但是在饮食方面,还是保持着一早就喝加了各种调料和蔬果的油茶的习惯。
昨天自从被杨休羡抢过鞭子,这小丫头整晚就对这位长得白净又高大的汉人男子念念不忘。
他俊俏的面庞,高大的背影,潇洒利落的伸手,让多多一想起来就脸红心跳。昨天把小主人带回夫人那边后,她就开始失魂落魄起来了,就想再见他一面。
昨天因为主人要待客,以她夫人丫头的身份不便出席,只能在厅外偷偷看着他们在里面喝酒吃肉。
散了席,她向盘光打听了这些人的消息,才知道他们是从京城到浔州城开酒楼的,以后就常住在浔州不走了。
那个矮个子的小伙子是他们的掌柜,其他的都是伙计和随从。
她这边还在感叹怎么如此一表人才,身手不凡的男子汉只能在酒店里给人打下手。
那边又听说主人要和这个“万掌柜”结拜,到时候两边就有了走动,要长长久久地交往起来了。
听到这里,多多顿时心花怒放。
他们这一行人里,都是半大的小伙子,一个女人都没有,似乎都没有成亲的样子。
要是在浔州城里定居下来,必定是要在这里娶妻生子的。
那,那她一个夫人的侍女,配一个掌柜的随从……好像也还说的过去。
抱着绣花枕头,多多越想越开心。
这个热情奔放的瑶族姑娘,今早鸡还没叫的时候,就起来洗手做羹汤了。
按照汉人的口味,熬了浓浓的米粥,又去街上买了油炸果子来配。把一切吃食都准备好了,天才刚亮。
盘光正要出门,就被她拦了下来,说也要跟着一块去那个“似锦酒楼”看看。她得了夫人的命令,要去慰劳慰劳救了小主人的恩人。
盘光被她缠得没办法,只好带上她。
也幸亏是跟着盘光一路走来,不然就这旮旯,她一个人压根找不到。
杨休羡看着小姑娘充满了期待的眼神,以他的毒辣眼光,如何看不出来这丫头怕是对自己有了好感……
“掌柜的,难得有人送来早餐,一起来吃啊。”
他避开那碗粥,拿起油炸果子,冲着万达说道。
“啊……盘大哥吃了没有,要不然一起用点吧?看铺子时间还早了些。”
看到其他人陆陆续续都下了楼,万达干脆邀请盘光一同用餐。
于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十八岁姑娘的一番心意,就全部喂进了一群大老爷们的胃袋里。
除了杨休羡,没有一个人察觉到了多多姑娘的心思,毫无心理负担地用起餐来。
吃的最多的当然是邱子晋和梅千张。
尤其是梅千张,边喝粥还边抱怨,怎么配的都是咸菜。然后端起粥碗走到后面厨房,自己给自己加了两勺糖。
看到多多气得差点又要掏出她的小皮鞭,杨休羡第一次觉得梅千张这张欠揍的嘴,多少还是有点用处的。
吃了早饭,万达、杨休羡和高会跟着盘光和两人牙人一同去街上看铺位。多多万分无奈,只好端着盘子和碗回汪府。
而邱子晋和梅千张,则有另外一个“重大任务”等着他们去解决。
“卖萝卜,水灵灵穿白袄子的萝卜,穿紫衣的茄子,穿绿裙的青菜,都来看看啊。”
“上等白布、花布、黑布,都贱卖,贱卖啦。”
早晨的市集熙熙攘攘,到处都是叫卖声。人挨着人,人贴着人。
空气中有炸物的香味,泥土和河鲜的腥味,还有热气腾腾的人味。
汉人,苗人,瑶人们的男男女女们背着背篓,提着菜篮,在鲜活蹦跳的鱼虾,刮拉生脆的蔬果,生猛无比的禽类与各种杂货零伴中来回穿梭。
“漂亮小哥,买点什么回去吧。”
蹲在街边卖活鸡的大妈,热情地举起一直浑身黑色羽毛的大公鸡,直接怼到了邱子晋的面前。
邱子晋苦笑着后退了一步,踢了踢蹲在街角边的梅千张。
“到底看出什么了么?”
梅千张嘴里叼着根稻草,把衣服的下摆撩的高高的,塞进腰带里。两只袖子用一根臂搏扎起,要不是他脚上还穿着鞋子,就这模样跟当地人也没什么区别了。
“看出来了。”
梅千张将嘴里的稻草往地上一吐,冲着邱子晋抬起手。
“干嘛?”
邱子晋疑惑地问。
“给我两个铜板,我有用处。”
“你的钱呢?”
邱子晋下意识地抱住钱袋子。
“我的钱都留给我干娘了。出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
梅千张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我不是发誓了不偷东西么,也就没钱了……哎,就当你借给我的,等我发了月钱,还给你就是了。”
那个小万大人在小港的时候说了,之后到了浔州开酒楼,让他做跑堂的。
他给他开月钱,每个月一钱银子。干得好,客人给的赏银都归他自己,就是不准他以后再偷鸡摸狗。
当时听到“一钱银”子的时候梅千张都笑出声了。
自从当了“一剪梅”,他梅千张什么时候缺过钱?
一钱银子,打发叫花子呢。
不过谁曾想到呢,现在他还真的要靠这小小的一钱银子来过日子了。
邱子晋将信将疑地打开钱袋,从里头掏出两个铜板。
“你可别再骗我了啊。”
邱子晋对他的行为有些心理阴影。
昨天晚上万大人让他们两个今天一起出来执行任务的时候,他还想拒绝呢。
算了,被骗就被骗吧,就当是“为国尽忠”了。
将两个铜板放进梅千张的手心,邱子晋有些疑惑地问道。
“那我现在要干什么?”
“找个铺子,喝喝茶,吃点东西。”
梅千张指了指头顶。
“午饭之前,必定回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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