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魄:……
他已经完全忘记这回事了!
自从转系之后,他的魂魄就到了现代,还遭遇地震,回来之后困倦交加,一觉醒来就天黑了,哪里还想得起上学这件事?
他一百年后都当老师了,还要上学吗?!
想归想,沈魄到底还是有点心虚的。
“今天睡了一个白天,明天一定去,你就跟太太说我今天有事好了!”
沈少爷在家里属于混世魔王,连沈老爷也管不大动的那种,佣人听他这么说,也没敢多问,点点头就要走。
沈魄又喊住他:“家里还有什么吃的吗?我饿了。”
吃的自然是有的,何妈就住在沈家,二十四小时待命,食材也是常年备着,沈家不怕浪费,只怕怠慢主人。
而这,是一百年后的生活,所远远比不上的。
沈魄回想了一下,发现一百年后虽然交通资讯远比现在发达,可谓一日千里,食物获得也可以说方便许多,普通人也能吃饱饭,但要说食物精致,味道鲜美,还是不如沈家的。
吃了两口何妈亲手包的馄饨,原本得意洋洋的沈魄忽然愣了一下,忽然想起自己在那边地震前吃的最后一顿饭。
小班长家的晚饭在挑剔的沈魄看来并不好吃,但他当时沉迷他们家的电视节目,也顾不上嫌弃。
可他现在忽然想起来,给他做了那顿饭的小班长爷爷奶奶,已经在废墟下没命了。
“少爷,是不是馄饨不好吃?”
何妈见他怏怏不乐,就出声询问。
也是这几天闻言跟何妈关系混熟了许多,何妈对他不像以前拘谨了。
沈魄摇摇头,但嘴里的馄饨顿时不那么香了。
馄饨还是那些馄饨,只是他的心境已经不同。
不对!
呸呸,他又不是闻言那个穷酸鬼,只不过是去一百年后“旅游”了几天,怎么就开始伤春悲秋了?他可是沈魄,堂堂沈家三少爷,吃喝玩乐才是他的人生!
沈魄摇摇头,决定把以前那个肆意张扬的自己找回来。
他几口把馄饨吃完,开始挨个打电话联系自己以前的狐朋狗友。
朋友们听说他约自己出来玩,不由纷纷惊异。
要知道前阵子沈魄可是摆出一副痛改前非的模样,要跟他们一刀两断的。
这是又本性难移了?
奇怪归奇怪,大家还是欣然赴约。
毕竟以前这种玩局都是沈魄买单,他们也乐于跟着玩。
沈魄把人都约到以前经常去的新世界,又喊上相熟的舞女,左拥右抱,好不快活,仿佛又回到从前的生活。
他沈魄,生来就是要享福的,即便什么也不干,沈家的金山银山,也足够他这辈子都挥霍不完,谁让他现在是沈家的独子呢,他老爹那份家产不留给他,还能留给谁?
哦不对,他老爹现在还有个私生子,啧,那个小屁孩,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成年,毕竟按照闻言所说的,月底日本人可就来了,再结合他在一百年后看见的零星历史,在往后那些年里,这个国家还且有不太平的日子呢……
沈魄搭在舞女肩膀上的手忽然顿住。
“三少?三少?”
舞女不解地推了推他。
沈魄嘴角耷拉下来,一言不发起身,也不跟任何人打招呼,抬腿就往外走。
所有人都望着他,不知所措。
第21章
沈魄走出大门,面对司机小吴的询问,才发现自己凭着一腔意气跑出来,却没有想去的地方。
回家睡觉?他已经睡了一个白天,现在精神奕奕,正是精力没处发泄的时候。
扭头回去再跳几支舞?自从在一百年后的手机上看过各种女团跳舞视频之后,沈魄再来这“新世界”,看着来来回回那几支舞,听着闭着眼睛也能哼出来的调子,也觉得索然无味。
妖娆白皙的女体被五颜六色的旗袍包裹,舞女们竭力想要跳出一个歌舞升平的繁华上海,可再怎么跳,都跳不出头顶笼罩的阴云,跳不出满城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颓废。
自己能做什么?
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倒不如什么也不知道,开开心心,过一天是一天。
沈魄望着黯淡天色,索然无味。
他有点想念一百年后了。
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一百年后能接触到如今想也不敢想的科技,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毫无负担,不必提心吊胆,生活在已知且即将降临的危险里。
那里的人也有烦恼,他们也有自己的负担,但起码,他们不需要担心国破家亡,被呼啸而过的战机轰炸,也不需要担心灾难来了没有人救自己。
司机小吴见他闷闷不乐,还当他在里面被哪个舞小姐扫了面子,就过来凑趣道:“少爷,新世界不好玩,要不咱们去对面的翡冷翠?您上回也去过的。”
“不去!”
沈魄已经从闻言的记录里得知他去翡冷翠干什么,哪里还会去“自投罗网”。
但小吴的打岔还真让他想起一件事。
之前在一百年后的网络上,他放出豪言,要写一片长评,来详细论述民国的好处,反驳那些指点江山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网友,后来突发地震,他一时回不来,这事儿就给忘了。
沈魄觉得,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民国上海人,他对许多吃喝玩乐倒是如数家珍的,旁人问他哪条街舞厅最多,哪条街西餐厅最多,他闭着眼睛就能说上来,可这些都没法当证据,因为一百年后,这种娱乐连普通人都觉得稀松平常。
那还有什么是能说的?
沈魄眼珠一转,把小吴拽过来。
“你去找个比较穷,又不那么穷的地方,咱们过去逛逛。”
啥?
小吴以为自己听错了。
“少爷,您找那地方干什么?”
沈魄煞有介事:“我过去考察一下民情。”
小吴:……你以为你是市长?市长都不往那去。
虽然心里吐槽着,他赶紧劝道:“少爷,大半夜的,咱们去那干嘛?太危险了!”
他倒没有怀疑沈魄突然转了性,就是觉得沈魄实在太无聊了,灯红酒绿已经玩遍,想找点新鲜刺激的。
沈魄不以为然:“你车里不是还放着手枪吗,我也会用,有什么危险的?你平时跟着我老出入这些吃吃喝喝的场所,早就应该多看看别处了,别一天到晚就盯着这点地方,上海大得很,多开阔眼界对你有好处。”
他比小吴还小两岁,现在倒是俨然一副长辈的口吻了。
小吴嘴角抽搐,眼看沈魄固执,他只好道:“那少爷,咱们就停车离远点看看,您可别过去,要是有点差错,老爷太太非得扒了我的皮不可!”
沈魄不耐烦挥手:“知道了知道了,赶紧的!”
他跟着小吴上了车,一路往东北走,其实小汽车也没开多久,周围灯光逐渐减少,四周景物逐渐萧条。
小吴心里有点没底,车速就更慢了。
“少爷,要不就在这儿看看吧。”
沈魄摇下车窗,东张西望。
“哪呢?”
小吴指着河边一排排黝黑低矮的平房。
“就是那里,那地方叫蕃瓜弄,夜晚看不出什么,白天看更破一些,都是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住的。”
沈魄忽然问:“小吴,我记得你家以前也在滚地龙,是不?”
所谓滚地龙,就是像蕃瓜弄这种贫民窟的区域,也把住在这些房子里的人囊括进去,带着嘲弄与鄙视。
小吴有些难堪,但仍是回道:“以前是,不过托了老爷和少爷的福,我们家现在早就搬走了,不在那里住了。”
他爹是沈家园丁,十几年来老实巴交战战兢兢,因着这层关系,小吴才能来给沈魄当司机。
但对小吴来说,这种地方的出身,仍是他根本不愿意提及的。
沈魄没想那么多,只是顺口一问,也没注意到小吴神色别扭。
问完他就直接下车,往那片平房走。
小吴吓得跟着下车,赶紧追上来,想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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