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
一夜之间,天翻地覆。
凌枢从混吃等死的小警察,变成被千夫所指的犯罪嫌疑人。
他别无选择,只能奋力求生,为自己脱罪。
岳定唐就看不惯凌枢成天那副得过且过能偷懒绝不勤快的死样子。
直到某一天,他忽然发现,自己想找茬想改造的对象,好像并非懒死无用的猪,而是——
一头扮猪吃老虎的猛兽。
君身红尘,君名北斗。
碧血燃心,青松俯首。
——
本文又名:《每天致力于找茬的上司和总想偷懒坑上司的下属不得不说的故事》
《从相看两相厌的情敌到质的飞跃,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Cp:阅尽繁华之后混吃等死好吃懒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且身体不大好的影帝受vs表面儒雅温文实际记仇的没事找事瞎折腾攻
民国破案,结局he
内容标签: 强强 天之骄子 业界精英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枢,岳定唐 ┃ 配角:一箩筐
一句话简介:君身红尘,君名北斗。
作品简评
一夜之间,凌枢的生活天翻地覆,他被认定为杀人凶手,死者还是他中学时代的恋人,更巧的是,担任此案顾问的,还是同样在中学时代的竞争对手岳定唐,一系列古怪悬疑的案件迷局由此展开。凌枢发现,他们不知不觉进入一个迷宫,而迷宫的前方,似乎有人牵着线,一直在指引他们前行,如果挣开牵引,从棋子变为棋手,又会如何?而岳定唐也发现,凌枢似乎不是他所想像的病猫,而是一只扮猪吃老虎的猛兽。本文如抽丝剥茧,层层深入,从一开始主角被指认为杀人犯的惊心动魄开始,到为自己洗刷清白,步步追逐真相,步步惊心,令人手不释卷,紧追更新,作者生动详实的语言更再现民国风俗世情,实是今年都市悬疑侦探文的上佳之作。
第一卷 情敌重逢,豪门鬼影
第1章
纤长细瘦的手指在翡翠白玉烟枪上轻轻摩挲片刻,随手丢至床上。
女人打了个呵欠,慢腾腾起身,一摇三摆走到盥洗台前。
拧开水龙头,轻轻拨弄,眼神慵懒迷离,身体面条似的提不起劲。
身后传来动静。
女人从镜中看见来者。
“你怎么来了?”
她懒懒一笑,风情万种。
“正好,过来帮我选件旗袍,今天……”
话未竟,镜中的表情转为惊恐!
“你做什————”
呼之欲出的尖叫随即被堵在喉咙,她拼命挣扎扭动,去抓去抠对方的手,平日保养得宜的蔻丹因用力掐入而折断,血从缝隙流出,分不清是谁的伤口。
可,这只能引来对方更加穷凶极恶的回应。
女人下意识张大嘴巴!
她呼吸不到半点急欲摄入的空气,反倒加速自己死亡的进程。
平时一笑就能令男人神魂颠倒的面容此刻扭曲狰狞,额上青筋暴起,眼珠一点点往上翻,天昏地暗之际,一闪而过的念头令她恍惚察觉,勒住自己脖子的衣物,正是自己刚刚丢在床上的睡衣外袍。
那件丝绸外袍,上个月被买回来之后,她就喜欢得很,常常穿着
拖鞋被踢开,身体被拖着往卧室走,赤足在地板上留下两道湿痕。
勒住她的人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心,见她还有力气挣动,便又加了几分力道。
对一个濒死的人而言,生命被缩短在分分秒秒之间。
渐渐,她的双腿停止蹬动。
香躯瘫软在床上,杏眼却还圆睁,直直瞪着天花板。
死不瞑目。
……
雅琪兴致勃勃摆弄着自己桌上的化妆品。
她在双妹和夏士莲两个牌子的雪花膏之间犹豫半天,终于忍不住挑了新买的夏士莲。
新包装的瓶口拧开时有些发涩,但抹在脸上的扑鼻香气很快磨灭她最后一丝不舍。
看着镜中的自己,雅琪的心情也随之明媚起来。
于她而言,只不过是万千个夜晚里的平凡一夜。
可这个夜晚,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发生了微妙变化。
“雅琪,凌少来了,想见你!”
雅琪倏地回头,又很快扭过来,抓起离自己最远,还未开封过的丹祺唇膏。
打开,旋扭,对着镜子仔细上色。
这是她新近从永安百货买到的洋货,好几天都没舍得用。
后面的大班笑嘻嘻走近。
“听见凌少过来这么开心呀?”
雅琪对着镜子美目一扫:“我看你比我还开心,嘴巴都快咧到耳朵去了!”
大班道:“凌少又俊俏,说话又好听,又会哄人,谁不喜欢?可惜比起真正的阔少还差了点,不过那么俊俏的脸足够了,也不知道他今晚买不买你的出街钟,要是年轻个十几二十岁,我宁可倒贴,也要跟他出去的咯!”
雅琪撇撇嘴,没说什么,只顾着端详镜中的自己。
朱唇烈焰,印出妆容精致的娟秀面容。
凌少应该会发现她今晚的不一样吧?
说话间,大班瞥见旁边怯生生的年轻女孩。
“愣着做什么,跟我一起出去啊,凌少还带了朋友过来,正好!”
年轻女孩叫萝丝,几天前刚刚应聘上翡冷翠的舞女,还不太懂规矩,也没见过太多场面。
“凌少是谁?这儿的常客吗?”她好奇道。
三人穿过灯光闪闪的回马廊,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清脆的节奏韵律。
雅琪没有作答的兴致,也就是大班回了一句:“快跟上来!”
萝丝只好诶了一声,努力适应高跟鞋带来的不适。
她家境本来还算小康,本人也在中学读书,前几年父亲急病去世,家里没了顶梁柱,一夜之间塌了天,为了供弟弟上学,萝丝只能选择到翡冷翠来上班。
如此遭遇的人,舞场大班见得多了。
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身不由己的飘萍。
最起码,当舞女的收入是很不错的。
萝丝这个半中半洋的名字,也是进了舞场之后大班起的,算作艺名。
在偌大上海滩,翡冷翠自然没法跟百乐门、仙乐舞宫、大都会、维也纳这些舞场相比,但也算小有名气,而且来者不拒,面向客人的阶层更广。
不像百乐门那些地方,进入者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若萝丝肯努力,一个月下来,供弟弟上学绰绰有余,也许还能剩余不少开销。
萝丝很快就见到大班口中“俊俏又会说话”的凌少。
对方穿着一身灰黑色相间的洋服,理着时下许多年轻人一样的发型,只是没抹发油,蓬松又清爽。
打扮并不出奇。
萝丝见过一身华贵的公子哥,也见过更加花枝招展的孔雀。
但她是头一回知道,一个人如果足够好看,穿什么就无关紧要,因为他能将平凡的衣裳穿出不平凡的感觉。
世上多的是人靠衣装,像凌少这样衣装靠人的,千里挑一,寥寥无几。
“凌少!”
萝丝看见雅琪像快乐的小鸟一样飞过去,高跟鞋在她脚下竟然有了轻盈的感觉。
凌少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雅琪,你用了新口脂?比上次见又漂亮了啊!”
雅琪果然又惊又喜:“你发现了?”
凌少:“大老远就看见了,烈焰红唇,人未到而香先至。”
雅琪开心道:“这是丹祺唇膏新出的颜色,整个上海只有永安百货限量发售,我托人去排了好久的队哩,差点就买不着了!”
她走过去抱住凌少的胳膊叽叽呱呱说起来。
萝丝则被大班推着走向凌少旁边的年轻男人。
来舞场就是为了跳舞的。
在音乐的旋律下,萝丝有些尴尬拘谨,陪伴对方迈开略显拙劣的舞步。
跳舞很快拉近双方的距离,她从年轻男人口中得知,凌少全名叫凌枢,其实是江湾区警察局的一名警察,跟她跳舞的这人叫程思,是凌枢的同僚和好友。
程思样貌也端正,但跟凌枢在一起,难免还是有月华和星辉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