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痛!他不会……就要死了吧?
诶,为什么会觉得这种感觉有点熟悉?
骆居的眼前忽然出现了走马灯,就在他快要看完自己这短暂一生的时候,一把清朗的声音出现,顺势也带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钳制:
“小骆,你怎么这么招妖喜欢呐,都第三回 了,命是真大呀!”
谭昭接到电话,就察觉到了一丝不妙,等听到那头艰涩的求救声,当即就停止了跟明棠的单方面“管教”。
就是明棠这妖,太难缠,他跑来救人还要跟出来,顺带还有一只开车的小妖阿暄。
“总算是赶上了,人没什么事,这妖气……有点古怪。”
涉及到妖的事情,明棠倒是不抬杠了:“是有些古怪,这不是寻常的妖,阿暄,你在外面等我,我进去看看。”
“好的老大!”
明棠瞬间消失在原地,谭昭将骆居扶上车,又取出银针用灵气渡穴的方式,将小骆体内沾染的妖气拔出来,这只妖下手显然没什么轻重,有些地方都起妖斑了。
“嘶,他不会有事吧?都起妖斑了!”
谭昭起手间落针,速度堪称惊人:“问题不大,他都第三次遇妖了,算是有抗体了。”
阿暄:……好一个抗体,哦不,好一个倒霉蛋啊。
什么狗运气啊,普通人类一辈子都见不到一只妖,这人居然遇上三回了,哪怕对人类非常排斥,阿暄也觉得这人当真可怜。
“他应该去庙里拜拜。”
谭昭落下最后一根针:“有道理,等他醒了,我跟他说,你有什么推荐的寺庙吗?”
阿暄却是瞪大了眼睛,这人……好厉害啊,只见银针入穴后,竟是如同有山风吹拂般轻轻摆动起来,随着银针的摆动,妖气也渐渐随着摆动向外溢出,没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妖斑就迅速淡去,这个人类的面色立刻就红润了起来。
“……你是灵医?”
谭昭顺手一拂,将所有银针收拢放好:“一点雕虫小技。”
阿暄:……好一个雕虫小技啊,他也想要这样的雕虫小技呢:)。
除了妖气后,骆居的神色变得平缓起来,不过要等醒来,显然还需要一点时间。谭昭将人平躺在后座,然后看向妖气袅袅的旧校舍。
“你家老板还没出来吗?”
阿暄却并不担心,老大这么厉害,区区一只小妖罢了,而且这次赶在了妖管局的前面,哎嘿。
一人一妖正说话呢,那边旧校舍的门就开了,只见明棠一脸怒意,用妖气锁着一个人走了出来。
之所以说是一个人,乃是因为谭昭……居然看不穿这妖的原形。
好古怪,这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除了带点儿妖气,这分明就是一个人啊。
第117章 一个冤大头(十) 二十岁。
“什么情况?”
明棠沉默着上了车,妖气依旧牢牢地锁在这个人身上,谭昭坐在副驾上扭头,却依旧看不清这个人的模样:“明老板!”
“我听得见,她很古怪,不用妖气锁着,她就跑了!”
明棠好歹也是千年大妖,捉一般的小妖那可谓是手拿把掐的事情,可偏偏这次,却是叫她逃脱了三次,才费劲地把人抓到。
“不,我的意思是——”谭昭伸出一指,蓄力点在明棠的妖气上,“你要是再收紧一点,她就直接消散了。”
“怎么可能?”明棠稍微放松了一点妖力,但显然他锁着的女子越来越透明,及至车辆缓缓驶出衡大,他用妖力锁着的女子直接就原地消失了。
“老大,她不见了!”
阿暄的一声叫喊唤回了明棠的深思,他当即开口:“阿暄,掉头回去!”
作为衡安市的地头蛇,明棠生意做得好,人脉也非常不错,衡安大学禁止外来车辆入内,但阿暄进进出出丝毫没有阻拦。
只是阿暄刚要掉头,就被谭昭掐住了方向盘:“等等,先靠边停车,他刚刚被妖气入体,不宜再去旧校舍。”
阿暄看了一眼老大,然后靠边把两人放下,这才掉头进了衡安大学。
骆居再醒过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
“我……这是……”
骆居抻着手刚要起来,成团成团的记忆忽然涌入他的脑海,有深夜酒吧一条街被奇形怪状妖怪袭击的画面,有在酒店送餐被郭大少找茬,然后被女妖围困的画面,再最后……哦对,他在学校里迷路,遇上了一个要他送餐的妖。
骆居垂着脑袋数了数,好家伙,他不会真的死了吧?
“放心,没那么容易死,医生说你疲劳过度,少年人,万事都得有个度。”谭昭将裂了一条缝的手机和书包搁在床边的柜子上,“怎么不说话?没有脑震荡吧?”
骆居有些眼神新奇地看着坐在他床边的人:“您……又救了我。”
又?
谭昭敏锐地察觉到,妖管局的记忆改变法术貌似不太行啊,这就记起来了?
“看来没有脑震荡,挂完这瓶水就能回去了。”
骆居的脑子却依旧有些混乱,其实他本人对于光怪陆离的妖并没有多少惧怕,或者说他天生胆子就比别人大,只是……
“妖,我是说会害人的妖,很常见吗?”骆居比划了一下,“谭医生,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回个学校都能遇险,骆居更不想复学了。
这个问题嘛,你可算是问对人了,谭某人自觉运气烂,但也没像骆居这样频繁遇妖,而且都是不太好的妖:“要不,去庙里拜拜?”
骆居盘算了一下自己的钱包:“有用吗?要买那种护身符?还是捐香火钱?”
“不知道哎,等下次我遇上阿暄,帮你问问。”
“阿暄是谁?”骆居皱了皱眉头,总觉得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谭昭支着脑袋回答:“一位非常合格的景区保安吧,兼职做司机拎包小弟那种。”
听上去成分很复杂的样子,骆居有些苦恼,他抬头看着病床边坐着的男子,父亲过世后,他就一直手忙脚乱地张罗着生活,但除了跑外卖挣了一点钱,其他方面都是一团乱麻的存在。
“谭医生。”
这眼神,跟只迷了路的修狗似的:“不嫌弃的话,叫我一声谭哥吧,在医院里被叫医生,总有种下一刻就要去工作的感觉。”
骆居忍不住说:“谭哥不喜欢当医生吗?那为什么还要学医?”
“不是不喜欢,而是……”谭昭组织了一下语言,“你懂的话,没有人会喜欢上班,哪怕是自己热爱的东西,至于为什么学医?想学就学了。”
骆居今年刚刚二十岁,在他看来,谭昭医生无疑是个非常出色的社会人,他不仅医术好,还会打妖怪,就算是搁热血漫画里,都是极其厉害的人设,他本来以为会听到非常高大上的理由,却没想到……这么朴实的嘛?
“谭哥,你说我应该去上学吗?”
上学?哦对,骆居这个岁数,确实应该是在上学,而不是在跑腿送外卖:“那要看你自己的意愿,因为那是你自己的人生。”
“你现在送外卖,挣的是辛苦钱,应该会比一般大学的毕业生赚得多,但你确定要送一辈子的外卖吗?”谭昭轻声开口,“我并没有歧视外卖员这个职业的意思,但从社会层面上来讲,它并不是一份可以持续一辈子的职业,你确定做好了舍弃学业的准备吗?”
骆居哑然,他当然并不准备送一辈子的外卖,那样真的太累了,可如果回归校园,他并不确定自己能读出什么出息来。
大学还有三年的时间,三年的学费加上生活支出,还有妈妈的医药费,骆居并不确定自己能读到毕业。
“我不确定。”骆居垂下头,有些懊恼自己的无用,早知道今日,他从前一定好好学习,哪怕学一门外语,他也能接点翻译的工作,“我好没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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