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氏请出家法时,这事就报到了裴长淮跟前,裴长淮也没拦着嫂嫂管教孩子,只吩咐安伯过去暗中看着,仔细别伤了筋骨就好。
等到夜色一深,裴长淮让寻春推着他来到东院的书房,探望裴元茂。
裴元茂趴在床上,裸着背,背上纵横交错着红痕,有一鞭条还不慎抽到他耳后,连着整个耳朵都是红肿的。
安伯正给他上药,安伯存着教训的心,下手自然也是没轻没重的。
裴元茂疼得龇牙咧嘴,不住地叫疼,这厢见到裴长淮,看他锦毯下覆盖着的双腿,裴元茂更没有脸面,一时想到,自己这样的疼跟他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裴元茂不肯再叫唤了,将头面向床的里侧,一直忍着声音。
“安伯,让我来罢。”
裴长淮从安伯手里接过治伤的药瓶,再将众人屏退,很快,房中只留下他与裴元茂二人。
裴长淮轻轻吹了吹他肩膀上的伤痕,上药时,手法足够轻柔,药粉落在伤口上,裴元茂也就是身体微微一颤,虽也是疼,却比方才好受许多。
裴元茂被母亲训斥一番,早有悔意,他知道自己这回不仅仅让侯府丢了大脸,还让裴长淮丢了武陵军的掌权。
自从裴家的男儿相继战死在走马川之后,裴家的气候就远不如从前,好在当年裴长淮前去走马川收拾残局,立有战功,皇上才决定将武陵军交到裴长淮手中,保全了裴家这最后的荣耀。
如今这一份荣耀也因为裴元茂的事丢掉了,正则侯府的处境一落千丈,大凡是追随过侯府的人都不禁对他心有怨言。
裴元茂只恨自己糊涂,也不敢委屈,一听安伯说,如今裴长淮连走路都不能,甚至都不敢去见他一面。
裴元茂心中愧疚不已,小声道:“三叔,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给你生事了。”
见他真心知道悔改,裴长淮也没有太过苛责,只淡淡地说道:“元茂,你还年轻,既不曾铸成大错,尚且有回头的余地,一切都不算迟。你祖父和爹爹都在天上看着你,别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让他们痛心。”
裴元茂流出眼泪,道:“道理我都明白,三叔,我只是、只是不甘心……与妙如有情的人明明是我,上次见面,她还送给我定情信物,我答应她回去就请阿娘去提亲的,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突然冒出来一个谢知章呢?”
他只觉委屈冤枉,攥紧手指,狠狠捏着那一方手帕。
裴长淮瞥见那方手帕,本没有太在意,只看帕角处绣着花样儿,略有些眼熟。片刻后,他猛然一惊,将那帕子从裴元茂手里夺过来。
见那帕角处绣着的是绿柳叶与小青燕。
上一次他见到这样一条手帕,还是在赵昀遇刺那天。
前来刺杀赵昀的死士在被生擒后服毒自尽,裴长淮在其中一名刺客的袖口里扯出一方雪色手帕,帕角处就绣着一模一样的柳叶与燕鸟。
——
第53章 假鸳鸯(二)
裴长淮想到那次刺杀,一时沉吟不语。
他心中隐隐有了些猜测,但需得见过辛妙如才能确定。
裴长淮亲手写了一张请帖,令近侍去给尚书府送去。
近侍一瞧他要见的人是辛妙如,一时迟疑道:“辛小姐正在闺中待嫁,老尚书这回为着云隐道观的事,与侯府的关系淡了不少,肃王府的大公子也将她看得十分珍重,倘若给外人知晓侯爷私下里约见辛小姐,怕是不妥。”
裴长淮道:“放心,倘若本侯猜得不错,辛小姐一定也很想见一见本侯。”
地点是京都一处小茶楼,时间是黄昏后,裴长淮包下这座茶楼,外人一律不得打扰,至晚霞漫天时,裴长淮就在茶楼中等候了。
他随身带着一根竹笛,闲等时吹了一曲京都的小雅调,笛声清亮悠扬,时而激昂,时而幽咽,轻轻回荡在这茶楼当中。
等到天色完全黑下来,从楼梯口走上来一个绰约的身影,身披黑色锦氅,头戴风帽,将身姿面貌遮得严严实实,待走到这雅间中,那人才解下最外头的大氅。
“小侯爷好雅兴。”
女子说话婉转轻柔,只听声音,必然以为她娇气性软,可这满室亮堂的烛光一照,那女子一双黑眸亮得惊人,长眉压得低低的,使得她眉眼中添了些凌盛的傲气,全然与娇软二字无缘。
裴长淮微微一笑,道:“辛小姐,请。”
辛妙如在裴长淮面前没有流露出一丝畏怯之态,大大方方坐到他对面去。
“不知小侯爷今日相邀,所谓何意?”
辛妙如出身名门,颇通茶艺,入座后便着手焚香点茶。
裴长淮将一方手帕取出,端正地搁在案上,“物归原主。”
辛妙如瞥了一眼,并不取回,只笑道:“小侯爷请我过来,就是为了替你的侄儿还个手帕?他怎不敢亲自来见我?”
“辛小姐看错了。”裴长淮道,“这帕子不是你送给元茂的那一块,这是赵昀遇刺那日,从其中一名刺客袖间搜出来的……所以,辛小姐承认这帕子是你的了?”
辛妙如脸色微微一变,却不想裴长淮设了这么个小陷阱,不禁失笑道:“我本来还奇怪怎么小侯爷会贸然约我相见,原来是这里露了破绽。”
辛妙如将那方手帕展开,见里侧洇着血迹,心里一颤,立刻将帕子攥进手中。
沉默片刻,她眼中隐约有了些泪意,道:“留下破绽也没什么了,看见他一直随身带着我送他的东西,我很欢喜。”
裴长淮道:“大梁的女子送给男儿手帕,乃有定情之意。辛小姐,本侯以为,尚书府千金的帕子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一个刺客身上。”
“在小侯爷看来,像我这样出身的女子喜欢上一个籍籍无名的杀手,是不是很奇怪?”她手下搅拌着茶汤,这时微微一停手,抬头问道,“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裴长淮摇摇头。
“他也是一个人,他有名字的。他叫王霄,霄云的霄,小侯爷,你该牢牢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他死在你的剑下。”辛妙如眼眶发红,“你以为你随手杀死的只是一个命如草芥的刺客,可他不是,他是尚书府的千金等了那么多年、那么多年都等不回来的心上人!”
面对辛妙如的控诉,裴长淮却很从容,道:“本侯会记住他的名字,但当时杀他,本侯问心无愧。”
“你觉得他该死,对不对?”辛妙如轻轻摇着头,“那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活下来的。”
辛妙如抚着帕子上的柳叶,口吻很轻很轻。
“王霄的家在破锣山,他八岁那年,破锣山受蝗灾,闹了一阵大饥荒,他的父母活活饿死,只剩下他一个。他一路北上,沿街乞讨着活,到了冬日里连一双好鞋都穿不上,饿得撑不住了,倒在街边上,险些冻死在雪地里,是他后来遇见的那位恩公给了他一口热粥吃,教给他一身本领,让他能够活下去。”
“什么本领?杀人的本领么?”裴长淮轻眯了一下眼睛。
辛妙如笑笑,却不在意此事,“杀人的本领又如何?他曾对我说过,他跟我们这等出身大富大贵的人不一样,摆在他面前的只有这一条生路,他没有选择,为着一饭之恩,也从不后悔。
我认识王霄的时候,他正被仇家追杀,慌不择路的,竟逃到尚书府中,浑身血淋淋地从梁上掉下来,倒把我吓了一跳。我看他可怜,只照顾了他两日,又恐这人来路不明,给我们家招来灾祸,很快就将他送走了。可为着这两日的照拂,他竟一直铭记于心……
有次我去云隐道观进香祈福,在道观中小住两日,夏夜里蚊虫叮咬得厉害,他悄悄在门上挂了一串醒香铃,又怕我以为是登徒子上门,还留了字条言明那东西的作用,他的字歪歪斜斜的,自是不比读书人,但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我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我走到哪里,他就会跟到哪里,什么也不说,也不肯见人,只在暗处藏着。有时候我唤他出来见面,他就躲得远远的,只让我知道他在。我笑他是个傻小子,救他就跟救个小猫小狗一样,可没图着回报,要他往后不必再来了,他总是不听,就这样一直守在我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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