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方面,他想把自己的表表里里都剖出来给沈云星看,让沈云星完完全全地知道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但在另一方面,季北秋的理智又在告诉他现在并不是时候。
季北秋对自我的认知无比清晰。
如果说他在酒吧见到沈云星只能算得上有好感,但现在,季北秋可以把这情绪归为喜欢。
像沈云星这种青涩干净的少年,没有人会不喜欢,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他也不会花那么多时间放在沈云星的身上。
短短的几天,他就已经喜欢上了沈云星。
就像是他说的,他就是一个心机城府都很重的人。
季北秋既想借着季南夏的身份近水楼台地接近沈云星,又想让沈云星喜欢上的是真正的他——从头到尾都和季南夏截然不同的他。
他顶着这张皮,又憎恨这张皮。
季北秋自然地开口道:"我的弟弟挺好的,听说他大学就去了国外,我在美国的时候也碰到过他。"他弯了下眼:"我们还打过招呼,他应该也快毕业回国了。"在刚才那么的一刻,季北秋是想托盘而出的。
但那只是只够眨下眼的一秒钟,不需要什么斗争,他就可以把心里刚冒出的念头毫不留情地掐灭。
而且季北秋百分百地确认,如果他告诉躺在他身边的沈云星——"我和季南夏不是一个人",沈云星会立刻逃得无影无踪。
沈云星可能不知道,他刚在问问题的时候,声音都在颤抖,他在怕季北秋。
季北秋不想沈云星怕他,所以他走上了自己最看不上的路,所谓的“走一步看一步”。
从季北秋迈入青春期起,他大概就变成了长歪的小树苗。
许柔在的时候还好,他还会装一装,可许柔走了后,他和季关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季关从来没教过他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就算季关教了,季北秋也不会去听。
他现在长大了,做起事情来也都完全是随心所欲,从来不会瞻前顾后太多。
季北秋突然连名带姓地喊道:“沈云星。”
季北秋学不会坦荡,换句话说,在没有完全的保证下——他不会、也不敢让沈云星真正的知道他是谁。
但季北秋发誓,虽然他的行为看起来有些不择手段,但他绝对是不可能伤害到沈云星的。
"我知道你觉得我可能变了很多,和你印象里那个如沐春风的季南夏完全不一样,我可以给你讲讲我在国外的一些经历。""你想听吗?"沈云星不知不觉间已经离季北秋很近,手臂都快贴在了一起。
季北秋刚才那些听起来掏心掏肺的话让沈云星安心了不少,季北秋接下来的话更是让沈云星有道不明的感觉。
长得好看的人卖起惨来好像更加能让人心疼。
季北秋用平淡的语言阐述了孤身一人在国外的经历,没什么朋友,忙着学业的同时还要顾虑医院里的许柔,逢年过节的时候就自己在小公寓里叫一顿中餐。
他描述的是自己的生活。
但是现实上还要来得更惨一点,他被季关丢去国外的第一年,也是和季关吵得最厉害的一年,季关停了他的所有卡,只帮他付了学费和公寓的租金。
季北秋就这样硬着骨头打了一年工,最后这事情闹到了他爷爷那里,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季北秋垂下眼帘,他忽然拉过沈云星的手摸向自己的后脑,这是他第一次把自己愈合后的伤疤给别人抚摸。
凹凸不平的疤横线从沈云星的指腹中划过,灯没关,沈云星的上半身已经撑了起来,可以看到季北秋头发下纵横交错的伤疤。
沈云星的语调有些焦急:“这是怎么弄的!?”
“和人起冲突时被人砸的。”季北秋道,他顿了顿,“因为我后脑勺这个伤,我在杭城的那段记忆不太清晰了,可能会记不清很多关于你的事情。”
他说这段话的时候心跳得很快,连眼神都不敢直视沈云星,这是季北秋第一次说慌时有脑内充血的感觉。
他怕沈云星不信。
“哥。”
沈云星的声音像是小猫的叫声。
他好像找到了最适合的称呼,没有累赘的叠词,也不是甜腻的叠词,只是一声简单的“哥”。
季北秋放在被子下的手臂动了动,一不小心就撞到了旁边的热源,少年的身体比他要烫很多,像是炽热的恒星。
他侧过头,认真地听沈云星的声音。
沈云星像是想说些什么,张着嘴最后只是挤牙膏一样地挤出了四个字:“疼吗?”
可当沈云星相信的时候,季北秋发现自己也没什么成功的喜悦。
他本来应该享受沈云星一步一步掉进他陷阱里的快感,可季北秋却觉得往下坠落的是他自己。
季北秋问:“云星,我以前对你好吗?”
沈云星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笑得开心:“当然好呀!”
他掰着手指头开始数:“你会帮我排队买限量版的鞋,期末的时候还会通宵帮我补课,我想吃什么就带我想吃什么——”季北秋低着头看着他,沈云星的梨涡又出现了,他是真的很开心。
季南夏这种温柔体贴的人,沈云星当然会喜欢,季北秋从来不自卑,可他现在却在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和季南夏相比。
他觉得自己挺虚伪的,边喜欢着沈云星,边是满口胡言地哄骗着他。
他知道自己这样是错的,但就是改不过来。
“我会对你更好的。”季北秋道,“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他没尝试过对一个人好,但这种天赋就是与生俱来的。
季北秋猝不及防地冒出来了个想法,他直直地看着沈云星道:“在你脚好之前,就住在我这边吧,寝室里好像不太方便。”
看着沈云星骤然睁大的眼睛,季北秋舔了舔自己的后牙,举起手作了个发誓的手势:“我会照顾好你的。”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不会再凶你的。”
他没季南夏天生的好脾气,但可以学,毕竟惯着沈云星也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第28章 “你不会喜欢男生吧?”
沈云星的寝室楼高,虽然有电梯,但是有时候人多排起队来就需要等很久。
寝室的床还是上床下桌,沈云星还没觉得自己可以稳健地单腿跳上去。
而且腿伤了,什么事情都变得不方便起来,还是需要别人照顾的。
在脚踝养好之前,沈云星也不打算回家。
因为打篮球崴脚是常事,沈云星以前也崴过一次,只是没这一次那么严重,还是能走能动。
苏冬梅却觉得这是什么大事,说着“吃啥补差”,给他煮了整整一个礼拜的猪蹄汤——早中晚加夜宵整整四餐。
脚还没好,沈云星就觉得自己在高三的年纪快得三高了。
最恐怖的是,猪蹄还是苏冬梅为了表达自己深沉的母爱,亲手炖的。
沈云星也挺佩服她的,每一次加的料都不一样,每一次的咸淡也都不一样。
别人都是在失败中进步,苏冬梅女士是在失败中越跌越落。
为了不再喝到那猪毛都没剃干净的猪蹄汤,沈云星是坚决不可能回家的,就算腿断了也不可能回去。
不能回家,他就没有更好的去处了,沈云星只能住进了季北秋的家里。
季北秋说要对他更好,那就是真的。
沈云星刚开始还有拘谨和不适,因为季北秋说照顾他是真的照顾,除了季北秋每天会叫个阿姨过来收拾屋子再做个饭。
其他关于沈云星的事情他几乎都是亲力亲为。
沈云星说季南夏曾经排队给他买了双球鞋,季北秋就送给了沈云星双更贵的,还带着沈云星最爱的球星的签名。
沈云星课多又杂,季北秋每天还按着他的课时送他上下学,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可以把车开进学校里,还会背着他上去。
久而久之,整个专业的都快知道沈云星有个叫季北秋的哥哥了。
在当沈云星没课在家里的时候,他的日子就过得更加舒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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