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琢玉递给连隐一个蒲团,自己也坐了下来。
连隐上次来的时候,基本都在自己房间呆着,因为不想给老人家添麻烦,三餐也是自行出去解决,这还是第一次坐进这个客厅兼饭厅。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朗琢玉忽然问连隐。
连隐顺着他的声音看向他,然后又转头,从客厅环视整个小巧精致、富有生活气息和诗意的院子,真心实意地回答:“很不错,感觉很宁静。”
这里位于渔棉镇的深处,需要拐过好几个小巷才能找到。占据了繁华旅游小镇的寂静一角,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一个四方小院,两层木质小楼,一只大金毛。大隐隐于市。
“是。而且这里的人也很好。”朗琢玉一只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李婆婆的丈夫年轻时候就在战场上牺牲了,儿子也为了上世纪的一项建设工程光荣殉职。她自己一个人带着还年幼的小孙子回到家乡,把孙子养大,我到南城之后偶然听说她,就来了这里好几次,为了听她的故事。”
连隐可没想到一个看似平平无奇的老人有这么传奇般的经历,一时听得出神。
朗琢玉看着他纤长的睫毛颤了颤,伸手捋了把他的头发,把连隐那灼热专注的眼神移开。
这时候,吃过饭正躺在院子里犯懒的大金毛忽然站起身,像是感应到了有人来,蹬蹬蹬跑到门口坐下。下一秒,一个清瘦的少年面无表情地推门进来。
少年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整个人笼在宽大的校服中,见到客厅里坐着的两位客人,只是微顿,很快便将注意力转移到金毛的身上,揉了揉它的毛脑袋。
逗完狗,少年走向客厅,将书包放在地上,和两人打招呼:“晚上好。”
他音色清泠泠的,说话并不大声。看起来很不擅长与人打交道。
“晚上好,乐乐。”朗琢玉应该与他很熟悉了,叫的是少年的昵称。
李常乐低下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朗琢玉一眼,指了指厨房,对他俩说:“我去帮婆婆。”
少年的身影消失在游廊转角处,到后面厨房里去了。连隐却长久地盯着他的离开的背影,愣愣出神。
他觉得李常乐,和十七八岁的自己,很像。
身材清瘦的少年人本就相似,而李常乐的眉眼又和连隐像了四五分,加上周身散发的“你别靠近我,我懒得搭理你”气场,任何一个见过高中时期连隐的人看见了,都会感叹一句好像。
“怎么了?”朗琢玉见连隐在发呆,问道。
连隐身子一抖,注意力回笼,对朗琢玉摇摇头:“没事。”
朗琢玉微微蹙眉,细细地查看他的神色,的确没看出什么异样,便起身,对他说:“你在这儿坐着吧,我去看能不能帮帮忙。”
“嗯。”
朗琢玉走进后面的小厨房,李婆婆端着一盘菜,正对李常乐叮嘱:“乐啊,你端这碗汤。”
她说完,就走出厨房。李常乐伸手去端汤,汤碗很大,热汤没到碗沿处,几乎没处下手。他用长长的袖子罩住手,隔着袖子去端碗。
却不料,朗琢玉突如其来出声:“需要帮忙吗?”
李常乐被吓了一跳,袖子本就比手滑,一个不稳当,哗啦一下,汤碗重重摔在地上,汤撒了个干净,碗碎了一地。
朗琢玉害怕热汤将人烫伤,拉着少年的手臂往后退了几步,还好他动作快,热汤只有少部分飞到了李常乐的衣服上。
碗碎的声音惊动了李婆婆和连隐,两人连忙跑到厨房来察看情况。
李婆婆着急地拉过孙子:“乐乐,没事吧!”
朗琢玉退开,给他们祖孙俩腾出空间,他解释到:“怪我,忽然出声吓到他了。”
李婆婆怨怼地看李常乐一眼:“你这什么胆子,羞不羞?没烫到吧?”
李常乐摇摇头。李婆婆这才松了口气,挥手赶他们出去:“出去吧,婆婆来收拾这里,没烫到就好,你就坐着等吃饭好咧。”
“我来收拾吧。”朗琢玉觉得这事大部分是自己的错。
李婆婆嫌弃地继续挥手:“都出去都出去,年轻人毛手毛脚的,别把老婆子的厨房搞乱了。”
“走吧。”李常乐来到朗琢玉身前,遵照婆婆的意思,赶人出去。
朗琢玉只好退出去,转身正好看到连隐站在门口。他将刚才的事看了个完整。
朗琢玉走到他身边,轻轻抓住他的上臂:“连隐?怎么又在发呆?”
连隐回神,垂眸,一言不发,顺着朗琢玉的力道被带了出去。
李婆婆年纪大,但是手脚依然利索,十分钟后,不仅收拾好了残局,还将所有饭菜都端上了桌。
四人围着客厅中央的木桌坐下,李常乐拿出了饮料给客人们倒上。
等给连隐倒饮料的时候,他有点局促似的看了连隐一眼。内向沉默的人感觉更加敏锐,他早察觉到连隐的眼神总似有若无地落在自己身上。
倒完饮料,李婆婆招呼大家吃饭。连隐尝了一口离自己最近的肉片,好吃得差点咬掉舌头。
他觉得自己上一次来,自行出去解决三餐实在是太蠢了,该错过了多少美味啊。
李婆婆夹了一筷子茄子放到李常乐碗里:“别挑食,吃这个,好吃的咧。”
李常乐皱了皱眉,可能是顾忌到有客人在,只是小声地反抗了句:“我不爱吃茄子。”
“哎!拿你没办法,就是这样你才跟瘦猴儿似的。”李婆婆又把茄子挑出来,喂到自己口中。
连隐看着祖孙俩的互动,久久没继续动筷。坐在他身边的朗琢玉察觉到,微微凑近连隐耳边,问:“你也要我给你夹菜吗?”
“嗯?”连隐没听清楚,只见朗琢玉无奈一笑,真的给他夹了一筷子肉。
“多吃点,你也很瘦。”
连隐看着白米饭上沾着油光的瘦肉,心中不知道为何升腾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柔柔的,酸酸的,像是吃了一颗童年时期很流行的那种糖,表面是一层酸粉,倒牙的酸粉舔掉之后就是沁入心脾的甜。
他的眼眶也莫名地发胀,宛如充满气的气球,里面还装了些水,等胀到最大的时候,泪水便要跟着滚出来。
连隐在心里默默地否认了自己几十分钟之前的观点。
李常乐,跟自己一点也不像。
他小时候也有一次打翻过东西,那是唯一一次,他打翻了连天成的酒杯,酒液溅到眼睛里,烧得生疼。但是连天成没有关心他是不是被伤到了。
那个人只看到自己要喝的酒被调皮的小孩打翻,生了好大的火,抽出皮带一下下打在连隐身上。
那次连隐哭得很狠,因为不仅身上痛,眼睛也痛。
母亲那时候已经不在了,没有人能为他说话,老子关起门来打儿子,邻居们即便听到了连隐的哭喊,也不会管的。
而李常乐不是这样的,他有婆婆关心,甚至还有朗琢玉为他说话。
挺好的,这才是正常孩子应该有的待遇。
连隐垂下眸子,默默端起碗扒饭。
吃过饭,李婆婆打开电视,伴着新闻播报的声音絮絮叨叨地讲起自己的人生故事,李常乐回房间写作业去了,朗琢玉坐在李婆婆对面默默听着,时不时跟着附和几句,两人娓娓交谈的声音回响起来。
连隐坐在客厅门口,脚边躺着大金毛,它呼呼喘着热气,柔软顺滑的毛发贴在连隐小腿上,闭着眼睛犯困。
连隐伸手捏捏它的大耳朵,它不屑地扇了扇耳朵,又闭上眼。
整个小庭院渐渐被夜色笼罩,客厅散出暖黄的灯光,花圃里的夜虫出来唱歌,夜里的凉风拂过,把连隐额前的碎发吹起来。他昏昏欲睡。
忽然,身边传来一阵轻柔的脚步声,朗琢玉随即坐在了连隐身边。
“李婆婆接电话去了。”朗琢玉指了指里面,解释道,他专注温柔地看向连隐,问,“会不会有点无聊?”
连隐摇摇头:“没有,挺好的。”
一边说,他一边揉了揉金毛的头,这是他的心里话,这种悠然闲适的生活,是他从未体会过的。即便在逃离连天成,出来上大学之后,连隐也总是忙着兼职和读书,偶然可以有个周末偷闲,但独自一人在家也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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