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巡的最后一场,也就是Echo十二周年纪念场,人最多的时候,有一首歌是全场不亮灯的,叫《梦醒》。”
向蝶说得很慢,似乎也在犹豫该不该告诉他、能说到什么程度,顿了顿才继续道:“那个场每年都会去,监控位置和机位都是固定的,他会找一个合适的位置,从做了手脚的花车上踩空摔下去。”
“那个车你应该看到过,只有一圈围栏,拆几颗螺丝钉就散架了,不动的时候看不出来,但如果靠上去,就会后仰摔出去……”
“那也就是说,相机拍不到他摔下去之后的样子,是吗?”
“嗯,他的意思应该是无论受什么伤,最后都会对外宣称腿和手腕骨折,不能上台演出,也不能再碰乐器——说实话,我感觉他可能就是这么打算的,不止对外宣称。”
余煦的重点却似乎并不在这上面,只是用一种冷静的、几乎毫无波动的语气问她:“那花车是工作人员手动推的吗?”
“……是,也有自动的,但那个场一般都用人工的,”向蝶话音一顿,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等等,你不会是想……”
“那就麻烦小蝶姐安排我当一天工作人员了。”余煦看着不远处一只伏在墙根上的流浪猫,好像又恢复了惯常温暖的语气,“不用告诉他,我也会装什么都不知道,不会干涉他任何计划——既然改变不了,我能做的也只有不让他受伤了。”
后半句渐渐轻下去,话音低得像自言自语,语气却很温柔:“我说过的,梦醒之后会接住他。”
他不确定余昧选了《梦醒》这首歌是不是巧合,有什么意图,但一首连专辑都没收录过的冷门歌,工厂流水线制品,唯独出现在这样一场意义特殊的演唱会上,他不信这是巧合。
既然不是,那就是冥冥之中有所指引,是缘分——和命运没什么关系,是他自己伸手争取、一心定下的“缘分”。
反正他的爱情观向来如此。
挂断电话之后他走进小面馆里,很有礼貌地用两碗面钱,向老板娘换了一些葱、生的面条,还有一个鸡腿。
然后把鸡腿喂给了那只墙根上的流浪猫,带着剩下的、足够做两碗阳春面的食材原路返回了。
第101章 青春期
之后的几天余煦说到做到,真的没有再提舞台事故的事,仿佛从不知情,就是出来玩的。
但他不算是擅长隐藏情绪的人,至少在余昧面前不是,偶尔也会忍不住,显露出一点担忧来,只是不明说,暗地里变得黏人了些——所幸出来玩原本就是两个人独处,余昧也没有察觉。
第一天安顿完行李,他们也没再安排什么活动,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打算晚上再出去走走。
在娱乐圈工作,最不方便的一点,大概就是不能像普通人一样随时出去玩,白天出门要全副武装谨防狗仔,晚上也要挑没人的时间段,还得戴着墨镜。
余昧倒是无所谓被拍——要是关阳知道他是和余煦一起出来,照之前让他们营业的疯魔劲儿,大概还会特意安排狗仔来拍,通稿就是婚姻关系和谐稳固,高岭之花为爱下凡。
但就像向蝶说的,被不被狗仔拍是另一码事,至少私下出门不能太招摇,免得引起交通堵塞。
于是他们还是挑了不那么冷的一天,选在夜里出门,凌晨一点,去余煦以前上学的地方看看。
余昧常年开演唱会,作息紊乱惯了,生物钟也不太固定,白天起的晚,这个点也还不觉得困,倒是余煦一向是学生的生物钟,到了半夜就有些熬不住,临出门前打了好几个哈欠。
“要不还是算了,”余昧看他困成这样,就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失笑道,“睡醒了再去也没事,又不急,还要在这边待一段时间呢。”
余煦就走过来抱住他,像半夜睡迷糊了翻身抱住一只玩偶,还用脸蹭蹭他肩窝,语气有些黏,撒娇似的:“没事,在车上眯一会儿就不困了,我不用睡太久的。”
事实证明他也没说谎,在副驾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等车开到目的地,他就又恢复平时那副精力充沛的模样了——也不知道是太兴奋,还是单纯的年轻人精力旺盛,反正余昧一个每天睡醒都要开机半天的人,是不太能理解的。
先去的是余煦上过的小学。
准确来说,他只在这里读了三年,毕业之后又去了一条马路之隔的学校读初中,高中离这里也没多远,两站公交的距离。
四舍五入下来,十年里他的活动范围也只有这么大,小城市里一眼能望尽的区域,读的学校既不特殊也不拔尖,算是挺典型的“小镇做题家”。
和别人不同的就是那个时候他没有监护人,只能一个人住,——一开始余昧想过请保姆来照顾他,但被他拒绝了,说是不习惯和陌生人一起住,自己也能照顾好自己。
“其实那个时候……毕竟才那么点儿大,也不会照顾自己,都是嘴硬说说的,”当事人看着比记忆中缩小不少的校门,笑了笑,坦白道,“光是学做饭就花了很长时间,只是照着食谱做、把东西弄熟当然很简单,但要好吃就不容易了,幸好午饭能在学校里吃,早上就在早点摊买一点儿,负责一顿晚饭就好了。”
“那怎么不肯让别人来照顾你,请个钟点工来帮你做饭也好,十岁出头的小朋友,要人照顾也是很正常的事,又不丢人。”
其实和自尊心没什么关系,他只是在孤儿院待过,被所谓的“照顾”弄得留下阴影,也不敢再吃别人端来的饭菜。
但这种事就没必要和余昧提了——他看了一眼一片漆黑的学校,又想起那个时候懵懵懂懂的,也不知道余昧是谁,只是觉得这个大哥哥长得很好看,明明比他大很多,却还是有种单薄的脆弱感,让人很想赶紧长大,能快点保护他。
现在他好像能做到了——也许还不完全能,但至少离那一天越来越近了。
“那边是初中,面积会大一点,但人还是那么一波人,很多小学的时候见过的面孔,上了初中也还会见到。”
夜里黑漆漆的,周围也只有零星几盏路灯,教学楼只剩一个剪影,其实看不清什么——余煦也意识到这一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好像也挺无聊的,就是这么一小片地方,很普通的学校和同学,真的把你带过来了,也没什么故事能讲。”
下一秒两个人的手背碰到一起,他愣了愣,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手就被余昧牵住了,发凉的手指嵌进他手心里,却毫无征兆地让他觉得烫。
“不无聊,”余昧看着他说,“我想听。”
那双好看的浅瞳从围巾和帽檐的空隙里露出来,目光是沉静的,看向他时却带上些许笑意,给人一种纯净的、近乎温柔的错觉。
余煦对上他的视线,冷不丁想起向蝶那句“你是他的下辈子”,心口就涩了涩,五味杂陈。
“……嗯,虽然很普通,但对我来说还挺有意思的,”于是他开始讲一些寻常的琐事,试图给余昧还原出自己的中学生活,“白天就是上学,这样说可能不太好,但初中学的东西对我来说还不算太难,尤其是数学和英语,走丢之前我父母请老师去家里教我,讲的都是超前的知识,可能那时候打了基础,至少初中的时候,我还不算是最努力的那一批人,成绩过得去,也不上晚自习,剩下的时间都拿来追星……追Echo了。”
他嘴里的“过得去”是常年稳定在年段第一,还能比第二名高几十分,但因为学校不算好,其实也没什么实际意义——上初中的时候他还会有点儿骄傲地告诉余昧,现在就不好意思再拿出来说了。
“不过那个时候还没法一个人去追演唱会,网购也没那么普及,只能去书店买二手周边,让她帮忙把歌导进Mp3里,上学放学路上听,”他指了指学校对面一家已经打烊的早餐店,道,“以前那家书店在这个位置,开店的姐姐也是你们的粉丝,她很喜欢你,要是知道现在我们在一起了,应该会伤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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