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只白鹤吊坠,做工粗糙,表面甚至已经泛黄了。
“不是,不是一时之欢。”从宁姝眼睛里流淌出来的大片大片的眼泪,好像要将御怜的心也一起淹没,浸透,“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我就喜欢你了。”
御怜接过了吊坠。
他八岁的时候,因为参加了一项非常有难度的比赛,获得了第一名,父母问他有什么愿望。他说,想要一只白鹤吊坠。
这种廉价的吊坠那时候在班上非常流行,每个小朋友都很喜欢。御怜也很喜欢,可是父母从来不允许他“玩物丧志”。
或许那天父母的心情特别好,又或许这实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东西,所以他提出来以后,破天荒地得到了允许。
这也是唯一一个两人送给他的礼物,可惜,后来不见了。
御怜觉得,或许是天意如此,他注定得不到自己渴求的东西。就算费尽心机地求到了,也留不住。
所以从那以后,御怜再也没有向父母提出这种幼稚的请求。而随着他取得的成绩越来越多,父母也没有问过他这样的问题了。
一切都变成了理所当然。
日益繁重的任务和计划让御怜逐渐忘记了这枚不起眼的吊坠,他没有想到,有一天吊坠会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回到自己的手里。
“七岁那年,妈妈带我去游乐园玩,我在路上看到了一个漂亮的小哥哥。”
小哥哥是小宁姝看过的长得最好看的,所以他的目光下意识都放到了对方的身上。因此当这枚白鹤吊坠掉下来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发现了。
小宁姝原本是想要将吊坠还给对方的,他觉得小哥哥掉了东西肯定会很伤心,可对方被父母牵着匆匆就离开了,他没有来得及喊,人就已经不见了。
就这样,小宁姝把吊坠带回了家。尽管只是一个做工有些粗糙的吊坠,但他还是非常认真地保存了起来,妈妈见他这么上心,专门给他找了一个装首饰的盒子。
宁家早些年因为商业版图扩张,并不是定居在江市的,只有逢年过节,或者有空的时候才会回这边的宅子住几天。
宁姝十六岁的时候外面的生意都稳定了,才转学到这边的高中。而他所在的高中,跟御怜所在的高中就在隔壁。
他们不是像论坛里所说,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在一起了。但宁姝的确是在这个时候,就喜欢上了御怜。
“我第一次看到你,就认出你了。”
再次见到御怜是在一个雨天,宁姝从学校走出来,上车之前,恰好看到一个人撑着伞经过。他几乎是无法自拔地,就被对方那副禁欲又漂亮的样子吸引了全部的视线。
后来宁姝打听到了御怜的身份,还有更多的信息。他这才知道,对方很出名,也很优秀。
最开始,宁姝想要将白鹤吊坠还给御怜,但他始终没有找到机会,于是便常常在暗地里观察着对方。
可是越观察,他好像就越喜欢对方,等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宁姝就不想将吊坠还给御怜了。他自私地将其放在身边,不管什么时候都带着,好像这样能离御怜更近一点。
宁姝知道有很多很多人喜欢御怜,除了女生外,还有很多男生。那些男生除了一些不敢向御怜表达心意的,大多数都被他吓走了。
他在阴暗当中圈地一样,卑劣地破坏掉属于对方一朵又一朵的桃花。
那时候宁姝因为刚转学过来,成绩不是很跟得上。
然而有御怜这个榜样在前,尤其是宁姝打听到御怜的志愿是盛北大学,渐渐地就铆起了劲。
“我想跟你考上同一所大学,想足够优秀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认识你,了解你,跟你做朋友。”
“后来你毕业了,我经常会翻墙去你高中待过的班级。”
有时候运气好的话,碰到班级的门还没有关,宁姝就大着胆子跑到御怜曾经坐过的座位上坐一会儿。
高三累得昏天黑地的时候,他就会想一想御怜。他知道对方选择了修双学位,知道对方在新的学校也是一如往常地受欢迎,知道有很多人喜欢他。每次想到这里,原本已经累得学不下去了,还是会咬牙坚持下去。
“我不想,不想你喜欢上别人。”
“我知道你不完美,我知道你不好,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是我就是、就是这么喜欢你,喜欢到你答应跟我交往那天,我激动到一整晚没有睡着,喜欢到我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我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喜欢到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像是做梦,害怕有一天梦会醒过来。”
当听到御怜跟父母的对话时,宁姝脑袋里面的钟声就敲响了,那道声音告诉他,你的美梦终于要醒来了。他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在那瞬间停止了流动,强烈的恐慌让他没有抱住手里的花,整个人僵硬得无法把自己隐藏起来,只能站在原地。
“我喜欢你,从来就不是一时之欢,而是……蓄谋已久。”
“你没有勾引我,欺骗我,引诱我——是我自己挤到你的跟前,扑进你的怀里,一头栽进我的命运之中。”①
宁姝是哭着说出这些话的,然而那些炽热浓烈的感情却是第一次再无遮掩地摆在了御怜的面前,将他的心也一并搅动着。
陌生的由宁姝赋予的感觉,充涨的奇怪的心理,在这个瞬间,似乎都有了答案。
掌心里的白鹤吊坠已经不再崭新,除了制作材料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自然泛黄以外,上面还有许多被人为抚摸次数过多留下的痕迹。
大颗大颗的眼泪终于流进了他的心里。
其实这么多年来,真的没有男生向他表达过喜欢吗?抛去被宁姝说的所谓吓走的那些,就算没有直接说出来的,也有旁敲侧击过的。
只不过,他不喜欢。因为不喜欢,所以不在意,所以忽略。
失去吊坠的时候,御怜觉得是天意,而现在,吊坠又重新出现了。
或许,真的是天意吧。否则的话,为什么偏偏是宁姝呢?
御怜的手掌贴住了宁姝的脸,指腹轻柔地替对方擦去还在滚落的泪珠。他想,他喜欢宁姝。
这并不难证实,用逻辑思维来举例的话,他对他跟对别人的不同,就是最好的证明。不是每个人都会让御怜特别以待,也不是每个人露出不同的一面,就会让御怜感兴趣。
“不要哭了。”几乎是轻哄的语气。
可是眼泪仍旧越擦越多,多到好像根本就停不下来。
他轻叹着,将人抱住,而后低下头,吻住宁姝的眼睛,吻住宁姝潮湿的睫毛,吻住他沾满泪痕的脸颊。
泪水苦涩,又是那样的滚烫。
他们在宁姝的泪意朦胧中吻着彼此,不同于刚才的凶狠,只有依恋与真诚。
良久,御怜问宁姝:“真的想好了吗?”
宁姝始终抓着御怜没有放,生怕他离开一样。
“我早就想好了。”
在几个月前,在几年前,在那个雨天里,宁姝早就想清楚了。
他喜欢御怜,他要跟御怜在一起。
“那么,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正式交往吧。”
*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就(),然后跟宝子们说一声,感觉写得有点累,所以打算从今天开始隔日更新,每次更新我尽量会多写一点,这个月内必定完结掉,等完结了给大家抽奖嗷~
①《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张玉书译版
第46章 多吃一点
御怜说分手宁姝会哭, 御怜说交往,宁姝也会哭。他刚才哭得狠了,又亲过一场, 现在模样比御怜好不到哪里去。
看他下巴尖又被眼泪浸湿了,御怜仍旧耐心地擦着。等好一些后,才捏了捏宁姝的下巴,说:“再哭就不作数了。”
“不准不作数!”
咬过人的小兔子急忙地道,眼睛里却又掉了一串眼泪下来。
御怜的那句分手对他造成的影响实在太大了, 宁姝只要想一想就心惊胆颤。
理智上知道他是玩笑话, 可还是忍不住要鼻子发酸, 眼睛也跟着发酸。
哭得可怜, 御怜又亲了亲人,用一种嫌弃的语气笑着说:“咸死了,宁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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