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更是提出要和向坞一道去买菜。
向坞:【你想吃什么告诉我,我买回来】
半天,叶泊语没回,应该是去忙工作。
他最近跟进一个新项目,叶汶宇有意让他结识合作方,今晚说好要一道吃个饭。
叶泊语不客气:“大哥你想什么美事?过两天我开学了,你另寻牛马替你拉磨吧。”
叶汶宇黑着脸,“陈家在海外有生意,爸的意思是你多接触接触这方面的人。”
叶泊语一下定住,看他哥,“你确定吗?这跟我们说好的不一样。”
叶汶宇保持镇定:“我确定。只是吃顿饭,剩下的我来解决。”
叶泊语说:“他都躺医院插管了,就不能消停几天?”
“叶泊语!”叶汶宇提高音量。
“好好好,我不说。”叶泊语举手投降状,最后还是没忍住,补一句,“大孝子。”
叶汶宇当做没听见。
叶泊语手机震动一下,以为是向坞发消息,翻开一看。
是张溢。
【我也是有女朋友的人了!!!】
他重新把手机扣过去。
最后当然没能和向坞一起去买菜,叶泊语选了几道想吃的,一齐发给向坞。
向坞问都做吗,叶泊语反问,你拿我当猪吗?做两道。
话不会好好说,向坞也不生气,回:好。
叶汶宇全程看着弟弟给备注为“老婆”的人发消息,脸黑成锅底。
“你应该没忘了今晚是去干嘛?”他提醒叶泊语。
叶泊语终于肯把目光分给他哥,“不喜欢吃猪食应该不犯法?”
叶汶宇:“……”
司机开车坐在前面都能感觉到空气稀薄,叶泊语照旧低头打字回应。
纯黑的轿车驶入最繁华的中心区,在距离叶泊语的公寓不到两公里的商业圈停下。
叶盛的两个儿子都很年轻,这次饭局,主要是邀请合作方的儿子——前不久刚刚回国,年纪稍长叶汶宇两岁,陈家的独子。
对方比兄弟俩早到,一身名牌西装,匀称妥帖,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眼睛狭长,目光却温和忧郁。
三个人站在一块吸引大厅不少人侧目。
叶泊语早早把手机揣进口袋,露出公式化微笑,虚与委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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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坞在市场挑选了好久,才买到合适的食材,一出来,天色都黯淡了,好在叶泊语说不着急,今天晚点回。
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思索明后天的食谱。
身后隐约有道声音,起先没留意。
随后——
“向坞?是你吗?”
高端的食材,往往用最糟蹋的手法,做成最难吃的菜肴。
叶泊语不是第一次,甚至都不是第二次来这家豪奢酒店吃饭。这里除了价格,简直一无是处,之所以撑着没倒闭,就是有这些冤大头捧场。
叶汶宇和对方交谈甚欢,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意味。
但叶泊语最清楚,叶汶宇对谁都这副模样,最会伪装。
他一个人夹了几口鱼吃,腥得表情都狰狞起来,放下筷子,喝起茶水。
结果一下就被对面注意到,对方笑着举起酒杯,说不好意思冷落了小叶总。
——小叶总。
这是仅次于“二少爷”,叶泊语最排斥的称呼。
叶汶宇知道自己弟弟什么德行,生怕叶泊语突然发癫,脊背都直了,脸也绷紧好几个度。
好在一切正常,叶泊语配合着,也举起酒杯。
叶汶宇有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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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坞!是你吧?!”芳文洁的声音大了许多,一下传到街对面。
向坞浑身一僵,脑子里各种想法都过一遍。
此刻最想要做的竟然是逃跑。
六年前他没有逃,却在六年后一个平平无奇的夜里,生出这样的心思。
“你还想躲?躲什么躲?!”芳文洁快步走来,脚下的高跟鞋踢踢踏踏的,将沉寂的夜色刺破了,穿出巨大的空洞来。
向坞被一把抓住胳膊。
很久不见母亲的脸,还是过白的皮肤,乌黑的长发。
母子俩如此相像。
芳文洁那张涂着艳红的口红的嘴巴在说话,无数次地一张一合,说了很多话,向坞都没听清。
大概是咒骂。
过去的这几年,这样的咒骂如影随形。
“我就说你最近怎么不对劲,跟你说什么都回得心不在焉……
“我去你们公司问了你同事才知道,原来你现在过得这么好,都搬到新芳苑来了?!”芳文洁怒极,以往从不忤逆她,任劳任怨的儿子也学会说谎。
“我在给别人做工。”向坞说。
芳文洁傻眼,连带着气焰也消去大半。
但仍然牢牢抓着儿子的手臂,指甲陷进皮肉里,掐出印子。
她狐疑地,“别想骗我,你根本不住在公司……”
“我不想你担心。”向坞那双漆漆的眼睛回望母亲,“我现在在做工的人家里住。”
闻言,芳文洁松开手,悻悻地,“怎么不早说?那你还跟我哭穷?”
向坞早就习惯了母亲的刻薄,只回应:“我想尽快把钱还清。”
周遭寂静一瞬。
随即,芳文洁尖声道:“你什么意思?你在怪我?!”
“不、没有。”向坞也没想到母亲会有这么大反应,皮包抽打下来,他来不及躲。
“我还不是为了你!我还不是为了你!你现在反过来怪我……”芳文洁说着两行清泪流下来,向坞终于举手将皮包拦下。
“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总在说这句话。
但是没办法。
从儿时开始,他就要不停地向母亲解释。
他没有抱怨,没有不满,他只是……
街对面的灯光晃眼。
一瞬间看到熟悉的身影。
芳文洁寻着他的目光看去。
“你在看什么?那人你认识?”芳文洁敏锐道。
“没什么,一个酒鬼。”向坞如梦初醒,说话不再迟钝,这一次尾音处理得很干脆,“我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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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泊语喝醉了。
准确来讲,他装醉。
酒量再差,也不能一杯酒倒。
偏偏脸皮厚,真就倒了。
陈家的独子见状也愣住,叶汶宇脸色铁青,还是咬牙让司机把人接走。
不然呢?横在这里当死尸?
叶泊语真干得出来。
能来吃饭就是给面子,中途发生意外能怎么办?反正流程走了,到时候怎么跟叶父复述,那是叶汶宇要操心的事。
出了大厅,叶泊语还在耍酒疯,戏是完整的,该去表演系的得是他。
司机去取车,回来后,叶泊语电线杆一般笔直戳在路边,上前敲了敲车门,冷静道:“不用送了,离得近,我自己走回去。”
司机:“……”
喝的是白酒,走一会儿还是有些上头,热度直往天灵盖涌。
不擅长喝酒或许能成为叶泊语最大的弱点之一。
不少人想借此机会趁虚而入,都被二少爷一巴掌拍飞了。
醉酒后,他攻击力反而更强。
半路上有人搭讪要微信,叶泊语掏出手机晃一晃,“我有家室了,老婆孩子等我回家……哦不对,孩子送回娘家了。”
说得头头是道,把人唬得一愣一愣,末了来一句:“那、那祝你们百年好合。”
叶泊语给了好脸,笑了,说:“谢谢。”
笑起来更是好看。
要微信的女孩脸一红,果然,帅哥都是英年早婚的。
于是,二十岁的已婚男性叶泊语继续往公寓方向走。
老远看到向坞和一个女人拉拉扯扯。
这都不算什么。
最要命的是,向坞的吐字实在叫人挑不出毛病,声音清晰传到街对面叶泊语耳朵里。
“……一个酒鬼,我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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