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爷(99)
京城如过节般万人空巷,百姓和维持秩序的士兵全都聚集到了大街两侧,也不知谁先起的头,往那大叫着冤枉的来北司长头上扔了一块烂菜叶子,慢慢地开始群情激愤起来,石头,烂菜,口水,有什么砸什么。
本来以“维持秩序”为名调来的兵一开始还能拦着,可兵也是人,也有亲人朋友死在大西北,于是后来也就军民一家了,投掷就变成了踩踏和群殴。
他们被告知,就是这些人,这些脑满肠肥的胖子就是瓦格剌人,他们没有三头六臂,也没有刀枪不入,就是这些外族人现在将腥臭的风吹到了这平和安乐的金粉之地,害死了他们的兄弟家人,叫乱离人生离死别。
景七和周子舒神不知鬼不觉地退开到外围看着,景七站在高楼上,默然看了一会,才道:“子舒,回头叫你混在老百姓里的人留着点神,人没打死的,往脑壳上补一下,人死了的,等他们都散了,把尸体捡回来,砍了脑袋,挂城门上。”
周子舒轻呼了口气,摇头笑道:“王爷,你不知道,就连我,现在心里也有出了一口气的感觉,好像心口上堵得大石头炸开了似的。”
景七眯起眼睛,忽然偏头看了他一眼:“听说你总算舍得把小梁子送走了?”
周子舒摇头苦笑道:“他不走,我还得照顾着他,眼下这样,他万一闯祸,我哪还有余力给他擦屁股,叫人将他硬绑走了。”
景七似笑非笑地说道:“小心他说恨你一辈子。”
周子舒玩笑道:“王爷,爱之深方恨之切,属下可没有王爷那么招人爱。”
景七愣了片刻,才皱着眉看着他:“你居然打趣本王?”
周子舒忍着笑道:“王爷可千万保重,别气坏了身子,属下还等着将来到王爷那讨杯好酒喝呢,听说……南疆的五毒酒可是大补之物。”
景七原本有些肃然的面容倏地展开,沉默了片刻,方轻声道:“若托你老兄福,真能活到那么一天,别说是酒,便叫我给你说个漂漂亮亮有小蛮腰的南疆姑娘当媳妇都行。”
周子舒忙道:“王爷,君子一言驷马一鞭,你可得说话算话。”
景七伸出拳头,挑眉看着他,周子舒笑了笑,也伸出拳头,轻轻和他碰了一下。
“一言为定。”
之后,景七开始将着手将整个京城划分了几个区域,每个区域指派专人负责,每日每户配给粮食供给,又令人清出几条街区,在奉旨进京的队伍的必经之路上,每日当街练兵,岗哨森严。凡有援军进京,定点起三只烟火通报全城。
赫连翊下大力气安抚了赫连钊的家人,追封赫连钊为忠勇大将军王,赫连钊长子赫连宇阳承亲王爵。这本是面子上的事,然而却有了出乎意料的效果。赫连钊的旧部,以他那当初斯文扫地的老丈人简嗣宗为首,成了第一批站出来主战的中坚力量。
十年前,简嗣宗在金銮殿上抱着赵明迹叫心肝肉,十年后,赵明迹的脑袋和来北司的一帮倒霉蛋被南宁王一起挂上了城墙,早已在家养老、如今白发苍苍的简嗣宗带着过去大皇子府的家奴出身的一帮子行伍之人,颤颤巍巍地跪在赫连翊面前,山呼万岁。
赫连翊没有任命任何将领,脱下才穿上的龙袍,换上战袍,宣布亲自守卫京城,死战到底。
他身后再不是一盘散沙,有滴水不漏的陆深,有忽然间变得诡谲狠辣起来的景北渊,有新建立起来的神鬼莫测的“天窗”,有慷慨激昂的一大批书生,有昔日的大皇子党这群强硬的哀兵。
而就在这时候,另外一个人也站了出来——冯元吉冯大将军的女儿、太上皇赫连沛收的义女静安公主冯小舒。
这一直委屈在后宫中的姑娘突然露面,身披戎装,有一双和当年冯大将军一样的倔强的眼睛和挺直的背。女儿效父,深宫并没有磨灭掉她身上那种凌厉的冯家风范,静安公主拄着长枪,头发像男人一样挽起来,跪求赫连翊叫她效木兰“替父从军”。
至此,军中曾经水火不容的冯派旧部,和赫连钊留下来的人终于融合在了一起,一个月后,京城驻军人数达到了十八万,粮草备齐。
无论是百姓,还是军人的情绪都到了一个顶峰——荣嘉皇帝赫连翊,大概会是大庆有史以来威望最高的一任皇帝。
十一月初八,贺允行竟收拾西北剩余残部,活着到了京城。
赫连翊闻讯亲自在城门口迎接了他,贺允行当场跪在他面前痛哭失声,而哭过一场之后,贺允行未曾请罪,赫连翊也未曾降罪,只是仍将他编入京城守将中——这个时候,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都是需要勇气的。
而周子舒不知道的是,被他送走的梁九霄在半路上使了个小手段,两个护送他的人一时不查着了道,叫他跑了。梁九霄没声张,正好遇上南边过来进京的一支后备队,便化名小蒋,也跟了去。
他心里一直想不开,想不开师兄杀了蒋征一家,想不开王爷那番听了让人骨子里冒凉气的话,他知道自己傻,看不透彻,不能明白这些聪明人是怎么想的。
可他一直愧疚。
他一直梦想着自己有一天变成该匡扶正义的大侠,可来了京城以后,他却自己都丢了,梁九霄觉得自己应该回去,即便不为和师兄同生死共进退,也为在这个血与火的时代里,重新找回那条通往“天下大义”的路。
每个人都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找到了自己的决心缩在。
所以——侵略者们,尽管放马过来吧。
第七十二章 最终之战 二
乌溪觉得自己做了一场颠倒世事的大梦,那梦境太过真实,真实到里面所有的人和事都像是真的,让他有些分不清现实和虚幻。
他梦见那日辘辘的马车在行走过南疆浓郁的山水,走过很远的路,看见很多的人,然后到了一个人世间最繁华美好的地方——那里有三十里不休不止流淌着的望月河,河畔河中,有美人和歌舞。
然后认识了一个人,那人一双眼睛流转间,像是比望月河光还灵动,脸上总带着笑容,他总有办法把日子过得极舒服,他喜欢美酒,喜欢美人,说话做事带着那么一股子不徐不疾的从容,从不和人争吵。然而身上又有很多毛病,是个荒腔走板不着调的纨绔。
可乌溪看见那个人的时候,觉得心里温暖得都要融化了。
他梦见许许多多平静极了的日子,那人没型没款地靠在大树下的躺椅上,懒洋洋地微微眯着眼,慢条斯理地说一些书上没有的事,好像那些事他生来就知道,连底稿都不用打,半睡半醒中就能侃侃而谈,偶尔抬手喝一盏茶,宽大的袍袖里就带出特别的清香气息。
还梦见那人温暖的手掌,梦见他嬉笑怒骂无可奈何地对着自己说“你这小毒物”,梦见他怀里抱着紫貂,脖子上红线一穿,脆指环若隐若现在雪白的颈子间,梦见那一宿,将血都点燃了的抵死缠绵。
可那些快乐让他如此不安,仿佛隐隐感到了有什么不对劲,乌溪睁大眼睛注视着那人的笑脸,看着看着,就觉得心里慌张起来。随后眼前的人明净的面容越来越苍白,白得叫人能看见他皮肤下的血管,然后他弯起的嘴角落下去了,眼神越来越空洞,嘴角浸出殷红的血,一滴一滴地落在他雪白的锦袍上。
乌溪觉得自己要吓死了,伸手去够他,却怎么都够不着,随后脚下倏地一空,所有的意识扭曲起来,唯有那股子绝望,刻骨铭心地留了下来,堵在胸口,像是要把他的心也撑爆了一样。
乌溪蓦地睁开眼睛,视线模糊极了,耳边是马车的声音,他呆了片刻,竟想不起自己在哪里,却情不自禁地抬起一只手捂住自己的胸口,眼角冰凉,他蹭了蹭,竟惊觉自己已经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