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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开书坊 下(76)

作者:洋葱怪 时间:2021-03-23 05:54:43 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系统 穿书

  “嗯……”宋郢攥紧了衣袖。
  “姜太医都说了,小公子身体无恙,为什么主子还是放不下心呢?”宋伯叹了口气,“主子一定有自己的顾虑,宋伯不便妄加揣测,不过,既然主子都答应让小公子放手去做他的事业了,就不要用这种生硬的态度去阻拦了罢,主子想要了解小公子的动向,自然有很多方法,想要保护小公子,自然可以做到润物细无声,何必徒然起那争执,说些伤心话呢?”
  宋郢眼中流露出一丝落寞:“可是……他要去建阳,你也知道,我出不了京。”
  “找当地的人打点一下便是了,再者说,六王爷如今正是朝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声名如日中天,有他陪着小公子一起去,谅是刀山火海也如履平地,主子又何必阻拦呢?”宋伯开解道。
  “他……现在应该已经迫不及待地跑过去了吧。”宋郢的目光越过房檐上兽头,望向夜空之中,“这么冷,该怎么赶路?为什么不能等明天早上太阳出来了再走呢?”
  “唉……”宋伯叹了口气,微微摇头,“主子为什么不把这样的话,当着小公子的面说出来呢?”
  正因为互相顾惜,才会格外心乱,格外口不择言。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心里歉疚和眷恋也藏得更深,留得更久,每每回想起来,都感到又涩又甜。
  “过年的事情,也该准备起来了,”宋郢从颓丧中稍微恢复了些,吩咐道,“凌霄说他会在过年前回来,眼看也没几天了。”
  “是,年货已经置办齐全,改明儿大小集市,再派人去看看,还有什么新鲜可意的,买回来摆着,等小公子回来,定要给他一个惊喜。”宋伯笑眯眯道。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34136915的地雷x1,感谢天生戾气难自制的营养液+76,king的营养液+60,“”的营养液+50,恰柚子吗的营养液+40,嘟噜、lotor、42355305的营养液+20,婷婷的营养液+8,555的营养液+5,一条镀金小咸鱼的营养液+3,鱿鱼丸子的营养液+2,卢沟桥上的小笼包的营养液+1~
  亲父子没有隔夜仇(不是


第107章 骑马出发!
  宋凌霄特别没出息地抱着陈燧掉了一阵金豆子。
  他抬起头时, 只觉得陈燧衣襟前头那块都被他给弄湿了。
  意识到这一点,宋凌霄顿时脸上热起来,闷闷地说:“你有没有备用的衣服?对不起……我好像把你的衣服弄湿了。”
  陈燧轻笑一声:“确实,湿得够厉害的, 这风一吹, 透心凉啊。”
  宋凌霄又羞又恼,忍不住捶他。
  “你这手劲儿挺大的。”
  “那是, 当初把吴紫皋的腮帮子都打歪了。”
  “不愧是宋坊主, 手下的作者都治得服服帖帖的,这拳打脚踢功不可没。”
  “陈燧!”宋凌霄破涕为笑,那股子暴躁的劲儿过去以后,又觉得好像自己反应有点过激, 平白地惹人笑话, 但又想, 陈燧也不是别人。
  “怎么样, 要不要明天早上再走?”陈燧见宋凌霄笑了, 心下也是一阵释然,心情跟着愉悦起来。
  “不要, 我把我爹气个半死换来的半晚上时间, 决不能浪费了,快,今天晚上就通宵赶路吧!”宋凌霄发表豪言壮语。
  陈燧似笑非笑地瞅着他。
  “你干嘛这么瞅着我?”宋凌霄知道陈燧露出这种表情准没好事儿, “难道晚上赶不得路吗?”
  “寒冬腊月的晚上,那风你受不住。”陈燧笑道。
  “你也太小看我了。”宋凌霄一撇嘴,他好歹也是21世纪的社畜,凌晨五点从郊区骑共享单车去上班这种牛逼事他还是干过的,“何况你这什么毛皮的衣服挺暖和的, 到时候就把咱俩这么一包,只露个眼睛在外面,冷不到哪儿去。”
  “你自个儿包着就行了。”陈燧说道,“到时候把你这堵墙往我前头一放,什么风都挡住了,也省得我透心凉。”
  宋凌霄听着前半句,还有点感动,陈燧统共带一件厚衣服,竟然是为了给他保暖,听到后一句,他就冷漠.jpg了。
  “行,是你不要的,不是我不分给你,到时候你可别嫌手冷。”宋凌霄从陈燧怀里挣脱出来,走到那匹鬃毛黑亮的高头大马前,黑夜之中,那匹马就像一头野牛一样高大剽悍。
  “哗……”宋凌霄不禁发出惊叹声,怎么会有这么威风凛凛的大黑马,比他们家那一匹大黑马还要魁梧,而且,陈燧这匹马有一种沉稳内敛的气质,好像一位高深莫测的长辈,光是看到它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觉得很安心。
  “这是沉水。”陈燧介绍道,“它的父亲是御马,是先皇最喜欢的坐骑,它的母亲是同族中精心培育起来的黑骊驹,沉水血统纯正,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毛,因为它的性格坚毅沉静,所以取名叫沉水。”
  宋凌霄听得直点头,看得出来,陈燧对这匹马非常爱惜。
  接着,陈燧转过头去,一手抚着沉水的脖颈,一边对它柔声说:“沉水,这是宋凌霄,是我喜欢的人,他还是第一次骑马远行,你要照顾他一点,好吗?”
  宋凌霄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不是,陈燧,你在说什么!
  陈燧似乎全然未觉,十分自然地将这番话说给沉水听。
  以至于宋凌霄自我反思,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古代人表白的时候,应该不是用“喜欢”这个词,是……什么心悦君兮君不知,对,应该是“心悦”?哎呀,鬼知道呢,反正喜欢肯定就是单纯的喜欢啦。
  沉水摆了摆它高贵的头颅,冲着陈燧的手打了个响鼻,两只前腿原地踏了几步,发出“哒哒”的声音。
  “好,我明白了。”陈燧笑着拍了拍沉水的脖颈,回过身来,对宋凌霄说,“上来吧。”
  宋凌霄迟疑着靠近大黑马,近距离看到沉水的眼睛,那么漂亮、温柔又衿贵,他忍不住伸出手,也想像陈燧那样摸一摸沉水的马鬃。
  “哒哒”,沉水意识到宋凌霄想要亲近他,主动晃了晃身子,向他靠过来。
  宋凌霄如愿摸到了健壮又温暖的大黑马,它身上的毛毛摸着有点扎手,顺着摸的话又非常顺滑,想来是平时吃的非常好。
  “我也喜欢……沉水。”宋凌霄说道。
  陈燧笑了一下。
  宋凌霄脸上微微发热,诶,有什么不对吗,喜欢不就是这么用的吗?喜欢人,喜欢动物,喜欢护国寺经书纸……他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呀。
  不过,沉水这个名字,真的和陈燧像到爆,不念一下还不知道,如果平翘舌不分,那就是两个一模一样的名字!
  我也喜欢沉水。
  我也喜欢陈燧。
  好像没什么不同!
  这是物似主人名么!
  “喜欢就要说出来,说出来它才会知道,是不是,沉水?”陈燧心情愉快地拍了拍沉水的脖子和前腿之间那块肌肉,沉水果然快乐地打起响鼻。
  真是其乐融融的画面啊……那么问题来了,如何上马?
  宋凌霄还记得自己试图爬上他家那匹大黑马的时候,几次都差点摔下来,迫不得已才换了小黑马。
  沉水虽然看起来比他家的大黑马温顺一些,可是,就个头来说,一点不见矮的,宋凌霄心中发虚,不知道自己是否能爬上这么高一堵墙,如果说连马背都爬不上去,岂不是输在了起跑线上?
  不行,为了广大书坊界的同仁!为了广大作者的幸福!他必须爬上眼前这匹马!
  宋凌霄搓了搓手,大义凛然地走向沉水。
  “手抓住马鞍这儿,脚踩进来,”陈燧帮着他摆好上马的姿势,“好了,用劲儿往上爬,别怕,沉水不会动,你尽管用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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