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退开一步,弯下腰剧烈地喘息,泪眼朦胧中看到那条围巾被风卷出了视野。
“没事了,”他说,深吸一口气慢慢直起身来。
路西野就站在离他极近的地方,眸子里既惊又痛。
他没再看他,转身紧追了几步,在拐角处捡回那条围巾,递还给他。
“脏了,不好意思,”他说:“我赔你干洗费,可以吗?”
“阿姨会洗。”路西野接过去,手软到几乎抓不住那条轻飘飘的围巾:“你刚才是怎么了?生病了?”
“没什么,”江随风说:“我要回家了,明天还要上学。”
“我送你。”路西野长腿一迈,追了上来。
江随风的眉心蹙了起来,他停下脚步,眼睛变得又冷又不耐烦,强调道:“我们根本不认识。”
路西野的脚步蓦地顿在了原地。
他太知道面前这个人了。
上辈子,他说不见他就不再见他,说和别人订婚就和别人订婚,说死就死了,他连他的梦都不愿意入……
他所做的每一个决定他都无能为力。
他忽然记起自己上辈子离世前做过的那个梦。
那是唯一一个不是他自己对过往点滴重复回味的梦。
他梦到了少年的江随风,在一所学校门口。
他穿了件白衬衣,戴着耳机背着书包。
书包不再是上一世那个被他背到破破烂烂的军绿色书包,而是一件很干净的蓝色书包。
他的发乌黑柔顺,在阳光下泛出浅浅的光泽,身姿则修长挺拔,又白又瘦,和现在一样。
很多人对他侧目,羞涩或闪避地偷偷看他,而他却恍然未觉。
梦中的自己则和现在一模一样,眼眶很热,强压着情绪叫他的名字:“江随风。”
但他却只略顿了顿脚步,随即又迈了开去。
没有回头,更没有看他。
路西野也看到了梦中的自己,那么年轻,和现在一样,少年气十足。
他紧赶着追上了他,并抬手搭上他的肩头,又叫了一声:“江随风。”
少年人终于停下了脚步,偏头看他,冷眉冷眼,没有说话。
他对他的态度很不好,可他还是喜悦地笑了,笑得眼眶发酸。
“江随风,”他说:“两年前,你在H市帮过我,还记得吗?”
江随风的眉目依然冰冷,他摇了摇头,并把他搭在自己肩头的手拍掉了:“不记得。”
路西野抿着唇,喉口干疼,他想像梦中那样叫他的名字,于是本能地开口:“秦……”
一个字吐了一半,又被蓦地顿住,他难受地抿紧了嘴唇。
他对他的爱始于江随风,偏执了十年后却最终落在了秦默彦身上。
明明他们是同一个人,可在他去世后,那么多年里,他心里却极少想到江随风这个名字。
他心里念的都是秦默彦。
秦默彦,秦默彦,秦默彦……
“江随风,”他说:“两年前,你在H市帮过我,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江随风侧脸看他。
“是春天,”路西野慢慢说,嗓音微不可察地变哑:“在一个小巷里,你帮了我。”
“对不起,”江随风的语气一如既往得冷而淡:“我不记得了。”
第3章 Chapter 3
江随风回到住处的时候,发现家里亮着灯。
他在门口站了片刻,猜测应该是江莹回来了。
以前他们还在外地的时候,江莹每到这个时候也会离开几天。
以前他不知道,现在想来,她应该是来A市看望秦默寻了。
房间里的灯光很暗,江莹正坐在床边等着他。
这是他重生之后,江莹第一次回来,却是他第二次见到她。
第一次见她,是在他重生后的第三天,北郊最豪华的别墅区外。
那天下着细雨,天色很暗,也很冷。
他站在别墅区外阴暗的角落里等了很久,才看到她开着豪车,穿着某高奢品牌今年最新款的大衣,珠玉绕身得从外面回来。
那样的富丽堂皇,和现在质朴寒酸的模样完全不同。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江莹问。
地下室里很冷,但比室外强得多。
江随风将棉服脱了,转身去衣柜里抱了另一床棉被,熟练地将折叠沙发打开,铺在上面。
然后才轻声回道:“我去酒吧打工了。”
“什么?”江莹的眉心蹙起来:“那早餐摊子呢?”
江随风自幼便跟江莹辗转多地,而早餐摊子是他们暂居H市时开始经营的,那时候他读初三。
只是,第一次接手早餐摊子并没多久,江莹的“老主顾”便打电话来要她过去帮忙。
租金交了就不可能收回来,江莹觉得可惜,江随风便主动将摊子接了过来。
自那以后,便没断过。
也是从那时候起,他便开启了晚睡早起,一边读书一边维持早餐摊子的生活。
早餐摊子是和别人合拼的,其实赚不了太多钱,但他还是一点点存起来,定期转给江莹。
他们过的很不容易,钱就算多一分也是好的。
只是,经营早餐摊子就必然会对学业造成影响,因为收摊时间早已过了早课时间。
所以,他每次都只能一路小跑着赶去上学,根本没时间再去换洗。
H市的那段岁月里,他身上总是伴着油烟味儿。
他的生命也因此总是难以避免地伴随着各种嘲笑与意味不明的眼神。
甚至,还有人拿金钱诱惑过他。
更有些同校的同学,会特别恶意地光顾他的早餐摊子。
在他面前,好像每个人都可以找到优越感,都可以高高在上。
那时候,他以为江莹把早餐摊子租在离学校很近的地方,是因为心疼他,是为了让他上下学不致于太辛苦。
可到后来,他被逼回秦家之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他会错了意。
也是从那时候起,小时候的许多事情也开始变得有迹可循了起来。
比如,每当他们搬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很快就有小朋友笑着骂他的妈妈,说她克夫,说她狐狸精,说她没人要……
那时候,小小的江随风总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护在自己的母亲身前。
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在冲突面前拳头最有说服力。
所以那时候的他,十天里总有七八天会是遍体鳞伤。
他的性格也因此变得孤僻起来,很难交到朋友。
以至于后来,他根本不会再主动去结交朋友。
江莹当然也并不缺钱。
回到秦家之后他才知道,因为自己的原因,她每年都可以从秦家拿到一大笔钱。
她置了很多产业,只A市极其周边就有五六套高端别墅。
除此之外,他们居住过的每一个地方,也都有她的产业。
而那些产业,她全部留给了她的亲生儿子秦默寻。
即便直到她死,秦默寻都没来看过她哪怕一眼。
江莹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在故意羞辱他,恶意地一点点扭曲,腐蚀甚至摧毁他的人生而已。
在他住在阴冷地下室,在早餐摊子的油烟中艰难求存时,她其实一直借着外出打工的理由住在豪宅里,过着豪门富太的生活。
即便她只是一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悄悄调换并摧毁别人孩子的恶毒刽子手!
可上一世的江随风从没有怀疑过。
毕竟,怎么可能会有孩子怀疑自己一直相依为命的母亲?
那该是什么样的孩子?
而这又该是什么样的“母亲”?
即便青少年有着那么强的自尊心,但因为对唯一亲人的爱和保护,他还是一点点将那样不堪的日子熬了下来。
……
毕竟,他的人生从出生就这样,全是黑暗,只能学着习惯。
他也一度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过下去。
可意外还是发生在了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里,路西野从天而降,毫无预兆地闯进了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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