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无法再承受一次失去了。
即便他从来没有拥有过。
一般人听到他的话一定会很惊讶,但林郡没有。
他是很纯粹的一个人,对待感情更是认真诚恳。
从不会因为自己条件多么优越而表现的高高在上。
所以他不会说什么“路西野,怎么可能会有你配不上的人”之类的话,反而十分认真地帮好友想起了对策。
“那么多追求你的人中,”林郡问:“就没有什么特别有趣的追求方式可以借鉴吗?”
“都没什么技术含量。”路西野下意识地将那条围巾握在掌心里,轻轻抚弄:“也完全不能让人心动。”
“那是因为你不喜欢,”林郡作出十分有经验的姿态来:“真喜欢的话,就算那人什么都不做,你一样会心动。”
吐槽归吐槽,但他还是忍不住回忆起傅久九以前追他时做的那些小动作,想着想着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声通过话筒传过来,感染性极强。
“怎么了?”路西野问。
“没什么,”林郡说:“就是觉得小九可爱。”
路西野:……
“不过小九的套路不适合你。”林郡接着说:“跟踪,撒娇……都是小孩子玩儿的把戏。”
路西野:……
重生以来,他也经常去偷偷看江随风,不知道是不是也算小孩子的把戏?
他抿了抿唇,听那边又传来林郡的问话:“你喜欢的人是谁?共同认识的吗?是不是终于把以前那小孩儿放下不再找了?”
路西野当年从H市回来之后,曾第一时间把江随风的事情告诉过林郡。
只可惜,他们后来一直都没能找到他。
“还是他。”路西野说。
“什么?”林郡愣了愣。
“还是他,”路西野说:“我找到他了。”
“你怎么找到他的?不是说连长相都不知道,只看到双眼睛吗?”林郡的惊讶连话筒都挡不住。
“嗯,”路西野的嗓子里像进了细细的沙:“可是就算只有一双眼睛,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这是他上辈子到死都无法释怀的遗憾。
在巨大的遗憾漩涡中,他曾无数次幻想过这样的场景:
在那一年,秦默阳将秦家流落在外的私生子秦默彦介绍进圈子的时候,他第一眼就认出了他。
毕竟,那是他找了将近五年的人。
可事实上,那时候他虽震惊于他的眼睛几乎和那人一模一样,可却也很快打消了他们是同一个人的想法。
因为他见过的那个少年,过的很清贫。
是秦家私生子绝不会过的那种生活。
圈子里几乎都知道,秦家每年都要付给那私生子母子一大笔钱,这几乎成了秦家特有的一个笑话。
可即便如此,他当时还是跟秦默阳确认过他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名字。
可秦默阳告诉他,从来没有,他一直都叫默彦。
从此,他再没往那方面想过。
如果那时候,他一眼就认出了他,该有多好。
那是他余生里,曾一遍遍幻想过的可能。
如果他当时就认出了他,那么,他们的未来是不是就会完全不同?
每一次他都不敢深想,怕沉溺在那样的幻想中再也醒不过来。
他还要给他扫墓,为他超度,在他墓碑前好好陪他说话聊天,送很多很多玫瑰花给他……
这些幻想,他从没有说出口过,也不能说出口。
这是他余生里,刺向自己心脏的最锋利的刺。
可是现在,他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一切都还可以挽回的时候,他终于可以将这个幻想说出来。
说出来的那一刻,并没有想象中的如释重负,反而更是疼到了极致。
如果……
这世界上有如果就好了。
稀薄的烟雾一点点扩散,香烟终于燃到了尽头。
他熟练地抬手,将那点火星捻熄在指腹间。
在身体与心灵都不算太清晰的疼痛中,他听到林郡说:“送花吧,无论男孩女孩都喜欢花,小九就喜欢向日葵。”
*
江莹早晨起来时,江随风已煮好了面。
用西红柿炒成酱打底,放了青菜,又卧了两颗荷包蛋。
母子两人坐在简陋的书桌前吃面的时候,江莹蓦地想起了秦默寻。
当年,她的预产期原本在11.22日,与顾青蓉的预产期差了近一个月。
但为了将秦默寻送入秦家,她不得不在顾青蓉生产时,提前进行了剖宫产。
她的孩子被迫早早地出生,她却连碗长寿面都没能为他煮过……
她的眼圈红了起来,抬眸看到江随风尚且红肿的脸颊。
他垂着眼睛在吃面,睫毛很长,阴影打在高挺的鼻梁上,从侧面看,尤其像顾青蓉。
她心底升起一股难以遏制的厌恶来,但还是伸手过去,似乎想抚一抚那片红肿的面颊。
指尖尚未触到,江随风就如有所感般,不动声色地避了避。
江莹的眼泪坠落下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她流了泪,这个孩子就一定会心软,会妥协。
过去的十八年里,她可谓是屡试不爽。
眼泪与他对亲情的依赖,是她将他捏在手心里,可以随心所欲地搓扁揉圆的法宝。
“妈不该打你。”她的泪坠进面碗里:“但妈当时吓坏了,妈只有你了,你要是再出了什么事儿,妈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没事儿,”江随风终于抬起眼睛,嘴角翘起来,带了一点安抚的笑意:“妈,您放心,秦默寻再敢找我麻烦,我保证打断他一条腿,找两次,就断两条。”
上辈子她用母子关系拿捏他,那么现在,他也用母子关系还回她。
果然,江莹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白了起来,握着筷子的手也像抽了筋一样拧紧了。
上一世,他对她尽了最终的义务,他们之间本该再无牵连。
这一世,他不想再迁就她,或者任何人了。
江随风低头将面汤喝了,起身拎起书包:“妈,我上学去了,您吃完把碗放那儿,我回来洗。”
江莹还没反应过来,江随风已经顺着地下室狭窄的楼梯往上走了。
“对了,”走了两步他又停下:“您这次要住几天?”
“哦,”江莹清醒过来:“一会就走,那边忙得很,我实在太想你,才跟东家请了一天假。”
江随风点点头,过了片刻说:“要不您不要去了,我再多赚一点,我们母子就不用再分离了。”
“那怎么行?”江莹忙说:“你将来读书,结婚,哪样不要钱,妈得给你多存点才行。”
江随风笑了笑,低下头去,轻轻嗯了一声。
*
这一晚,江随风再次出现在酒吧的时候,一向冷淡的脸上贴了一朵蒲公英纹身。
蒲公英飞起的种子,小伞一般点在他的眼尾,在舞台的灯光下晕出空灵的美感。
他能感觉到很多视线集中在身上。
可慢慢的,其他视线都被最炙热的那一束给屏蔽掉了。
全场似乎只剩了那一道目光,紧紧地胶着在他身上,让他后背泛起一股不寻常的热意。
回到后台休息室时,他难得地将袖口挽起几褶,露出一截细白的手腕。
手腕上有浅浅的咖啡色斑点,是刚开始做早餐摊子时,大锅里的热油溅上来,烫出的疤痕。
时间久了,那些疤痕早就不疼了,可却永久地留在了那截手腕甚至更往上的一截小臂上。
他早就看惯了,也不太在意,只低头敲了支烟咬在唇间,却又忘记打火。
只手里捏着鼓槌,下意识地一遍遍擦拭。
不知道擦到第几遍的时候,眼前忽然一亮。
一缕火光蓦地在他面前燃起,被一只很好看的手擎着,一点点靠近他的唇。
他没抬头,只就着那靠近的火苗吸了一口,看着烟头上冒出亮眼的火星,像小小的没有炸开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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