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话,说的很有底气,也给了杜知府一些底气。
而晚上吃饭的时候,丁田也跟王佐说了杜知府的不安,结果第二天,宁王殿下就赏赐给杜知府一副文房四宝,据说是御用的那种,珍惜的程度,整个北风府他是独一份。
比起丁田的都要好。
丁田的只是上用的,而御用的,是说皇帝用过的东西,可能皇帝就是摸了一下,但是那也是皇帝用过的,哪怕他只用了一点,那也是“御用”。
另外还有一个玉佩,据说是宁王府出来的,晶莹剔透,价值千金。
两样东西一送出去,杜知府顿时就挺直了腰板儿,底气十足的接了马家嫁女的喜帖,到时候去吃喜宴。
不然,杜知府是不打算去的,而且也不想去,因为那里有人虽然不是官职,却有个有势力的老子。
府衙里一直压抑的气氛,也不见了。
一直到马家嫁女的那一天,盛大的场面,上百桌的流水席……。
第一百五十章 偷牛案
老马家真是下了血本儿。
光是嫁妆,就是平民百姓家最多的八十六抬,压箱底的银子就有五千两,绫罗绸缎各二十匹!
还有两处铺子,三挂马车,陪嫁的丫鬟六个,四房仆人。
剩下零碎也有几个箱子,整个府城都轰动了。
丁田也看到了新郎官儿,是一个非常帅气的小伙子,一脸的喜气……有点勉强。
这是不愿意成亲啊?
丁田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丁田扭头一看:“你怎么来了?”
丁田对杜知府可以用敬称“您”,那是因为杜知府一看就年岁比他大很多,而且跟原主的父亲交情莫逆,并肩作战过的,所以他必须尊重。
但是跟王佐……他有点尊重不起来。
大概是两人年纪相差只有四岁的关系,这位全果的时候他都见过,还是他下令给洗的澡,所以……要说惧怕啥的,这会儿已经没有了,唯有平辈论交,而且这个人昨天才吃过他做的蔬菜饼,还挑剔他烙的火大了,都糊了。
糊了还吃五六张呢……不糊的话,他还有的吃么?
“来看热闹。”王佐站在他身边。
丁田如今穿的是个短打扮,不过料子好,一看就是有钱人家为了方便动作的穿着。
再看王佐。
人家身上穿的戴的就不用说了,光看这公子长的样子,那一身的气度,就不是普通人家能养活出来的,何况王佐身边跟了起码三十个人,各个都人高马大的,穿着便服围在他周围,这会儿将丁田也围在里头了。
“你看什么热闹?你又不认识人家。”丁田看王佐那表情:“何况你这样子也不像是来看热闹的。”
“那像什么?”王佐看了看四周,发现很多人都羡慕的看着骑在马上的那家伙。
“像是别人欠了你八万贯钱,你来讨债的。”丁田撇嘴,指了指四周:“还自带打手的那种,没钱就拉人家媳妇儿闺女的顶债走人……。”
说得王佐好像是个大混混。
“我倒是想……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王佐倒是没不高兴,而且他也有些好奇,以前在京里的时候,他也见过嫁女的,只是没有这么小规模,明明不是很多的嫁妆,这些平民百姓倒是一个个羡慕得很。
丁田本来想问:那啥时候是时候?
那边流水席已经开始了,丁田就没那个闲心了,往前挤了挤:“我去吃流水席了,你去不去?”
其实他是故意的,因为他肯定王佐不吃啊!
结果王佐跟他一起往前挤:“跟你去坐坐。”
然后王佐的护卫们就来了劲儿……谁能挤得过他们这群人啊?
丁田很顺利的被他们护送着,占据了一个桌子……一个桌子十个人,取其“十全十美”的
意思。
丁田占据了一张桌子,在座的就有王佐跟王富贵,还有刘文彬,以及六个护卫,其他的护卫占据了这张桌子两边的桌子,坐的倒是挺近,但是上了菜之后,他们都不吃,就丁田一个人吃的欢快。
这就不对了!
“你们不吃,一看就有问题!”丁田指着他们道:“吃吧,这流水席都是大锅菜出来的,不吃白不吃!”
没办法,不吃也的确是很奇怪,于是,大家开吃,唯有两个护卫没吃,王佐也没吃,刘文 彬吃了两口,说味道不错,就完事了。
王富贵吃了一只鸡腿,就再也不吃了:“太油腻,而且有点咸。”
“不咸的话,也不够味儿啊!”丁田吃的倒是爽快了:“你不吃我吃!”
半只烧鸡下了肚子,他也吃饱了,因为他是就着馒头吃的,自然是吃得饱,不过也吃了两
口别的菜,其中的凉菜尤其爽口,大概是吃的都比较油腻。
越过两张桌子,就是马老六全家,还有金大娘祖孙俩,赵老四来了,赵张氏没来,也没让孩子来。
能理解,丁田让赵张氏放假一天,在家自己做点吃的,跟孩子们安静的过一天也挺好。
赵老四吃鸡跟吃人似的,一脸的憨厚模样早就不见了,凶神恶煞的跟找晦气似的,不过马家的流水席第一次就开了六十六桌,那么多人,他们又特意找的僻静地方,所以也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毕竟来这里吃流水席的,基本上都是小老百姓。
并不值得马家在这个重要的、长脸的日子里,还要分神去关心他们这些不重要的闲杂人等
在这一天,马家家主意气风发。
对前来贺喜的杜知府,虽然是笑脸相迎,但是态度却让人寻味;杜知府的贺仪也十分的简单,大红绸子两匹,礼金六两银子,仅此而已。
跟着他来的杜师爷,就随了二两银子的喜钱,然后好像生怕吃亏一样,吃席的时候,一个劲儿的夹菜,仿佛有多饿似的,一副要把“喜钱”吃回来的架势。
他们吃的喜宴,当然跟外面的流水席不一样了,流水席四菜一个馒头,他们的喜宴是八道菜,加一汤,一个主食,主食是大枣馒头。
因为这个馒头是红色的,比较喜庆。
就是客人表现的可一点都不喜庆!
丁田是自己一个人,吃饱了喝足了,腆着肚子回到家的,大中午的走了这么久,出了一身的汗,打了水去专门隔开的一个洗澡间冲了一下,这水是早上就打好放在院子里晾晒的,这会正热乎着,冲个澡,换一身衣服,躺在凉席上,小风一吹……他就睡着了。
家里人陆续回来,他们都不是空着手的,要么拎着个小布包,里头是流水席上的白馒头,要么就是拎着个牛皮纸包,里头包裹的是烧鸡,只不过是少了个腿儿、缺了个翅膀的那种。
都是从流水席上打包带回来的……嗯,晚上热一热,照样吃。
这就是老丁家的节俭美德。
第二天丁田吃早饭,王佐没来,丁田上差之后,就听见前头有人击鼓。
古代的办案程序里,这“击鼓鸣冤”是第一步。
击鼓升堂,是古代诉讼制度的一种形式。
即:民众如果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申告,就跑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县官听到击鼓声就会速速升堂问案,不需要写诉状,也不需要交费用,到大堂从实告来就由官府定夺。
有点像是你去医院,急诊是不需要挂号等待的,病人可以直接就医一样,是为了方便,也为了一些某些意外的原因,才会给这种方便。
而击鼓,原本是是为宣告堂官下班所用,堂官就是坐堂的主官,例如县令、例如知府这样的,到了前朝,也就是明朝的时候,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不然一般的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是须先递状子的。
古代的衙门如果需要主官来处理案件,就会命官差敲鼓,然后带原告和被告到正堂,审问,宣判。
也就是说,一般不会“击鼓鸣冤”这么凶,而能“击鼓鸣冤”的无一不是大案、要案。
这一大早,刚上差,第一杯茶泡好了才喝了一口……绿豆糕都没吃上呢,这就有人击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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