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捂了捂护耳上柔软的兔毛:“允期哥哥要离京吗?”
“嗯,去江南游历,兴许还会去蜀中。”
“听爹爹说蜀中偏远难行,允期哥哥一定要保重自己。”
周允期心情挺好:“蜀中道路虽然崎岖了些,但胜在风景秀丽,其蜀绣也名躁一方,到时候我给你带些回来。”
“谢谢哥哥。”
杨衾折撑在铲子把上,看着两人说的没完没了,插话道:“得了,堆了这么久,初一口渴了吗,要不要喝点甜姜水暖暖身子,离这儿也不远,哥哥去给你买。”
初一垂着眸子点了点头。
风起,雪又下的大了些,雪飘的让人有些睁不开眼,初一正欲要去房檐下避雪,眼前忽然风雪止住,周允期掀起大氅替他挡住了风。
初一抬眸,两人四目相对:“初一……”
“我……若是,年年能同你一道看雪便好了。”
初一脸上的两个酒窝微微浮现,他未答话,侧身从腰上解下了哪个险些未送出手的香囊:“允期哥哥,生辰喜乐。”
翠竹梅花,绣工细腻,周允期拿着香囊受宠若惊,他未曾想到初一竟然单独给他准备了礼物,比起金银玉饰,想起这是初一一针一线做好的东西,他便觉得自己像雪花一样要漂浮起来一般。
“我有些冷,先回府了。”
未等周允期反应过来,他便快步跑下了城楼,转角就碰见杨衾折环抱着手靠在城墙上,敛着眸子,一张脸臭的像滩黑水:“真是男大不中留。”
初一顿住了脚步,脸红的像红梅:“哥哥偷听我们说话了!”
“我才不稀罕偷听,今儿早上便瞧着有些人躲在屋里不起床是在干什么了。”
初一上前讨好的挽住杨衾折的胳膊:“快回去吧。”
杨衾折悠悠叹了口气。
周允期三月前去江南,一月一封信的往丞相府去,时日长了,家里的人自有察觉,书信有来往,那便说明自家的小朋友是应允了的,杨晔虽心下有些不大高兴,但是到底也没反对,比起将来到了待嫁的年纪里择一枚男子成婚,倒不如让他自己先挑选着看,早些相处着看也好,日久方知人心,再者是周允期,到底是看着长大的,勉勉强强还能接受过去。
晃眼便是两年有余,初一收到周允期的信,称其今年秋天便能返京,然而却未等到秋天,人便被文帝急召而回,边疆敌军犯境,周允期受命需前往边境抗敌。
十数年前,巴塔部攻打纪朝,杨晔在危难之时实行了武举制度,三年养精蓄锐,纪朝兵强马壮,一雪前耻拿下了巴塔部,扩张了西北一带的疆土,纪朝昌盛多年,杨晔也为此也官拜宰相。
和平盛久,如今战事再起,且战争突然,朝中也催的紧,初一尚未从长兄要领兵出征的忧虑中缓过神来,看着世子府送来的蜀绣,不免又受了层打击,周允期回京便被马不停蹄的被召进宫,连亲手奉送礼的时间都未曾有。
两年未见,哪曾想再见之时,周允期已一身戎装。
初一混在送行的队伍中,皇命急召,他不怪周允期未能来见他,只想着能远远看他一眼,如此也就够了。
“你说小暖在哪里送大军队伍?”
周允期四处张望,不断询问杨衾折。
“在城楼口,上次你们分别的地方。”杨衾折道:“你快马过去,还能见他一面,待大军缓行过去之时,切记一定要归队。”
话音刚落,周允期便策马而去。
初一在城楼口,未曾见到大军,倒是先看到周允期独身前来。
周允期翻身下马,在他面前站定时,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周允期比两年前已经高了许多,两年奔波,脸上的青涩渐退,又晒黑了一些,俨然已经是个丰神俊朗的少年。
“是我对不起你。”
初一还未开口,便被抱进了怀里。
“男儿志在四方,如何能这样说。”
周允期道:“是我说回京便会好好陪在你身边的。”
如今远赴战场,昔日奉旨游历和浴血沙场,其凶险根本不能放在一起相较,他不怕死,只怕自己辜负了初一,最后白白等了他两年,却未曾换得两人一刻的相守。
“纪朝兵强马壮,允期哥哥一定会平安回来的,左右不过……再是几年时光。”
“那你会等我回来吗?”
大军的马蹄声渐近,初一慢慢松开周允期:“我会在京城等你和哥哥一起回来的。”
这一等便是三年,第一年敌军就被赶出了纪朝疆土,朝中兵力强盛,为解除后患,次年出境乘胜追击剿灭敌军,扩大边境疆土。
初一心惊胆战过了三年,等长兄连同心上人再次回京之时,早已经另一番天地,昔日的小孩子们都长大成人。
人这一生,身边的人来来去去,聚散离合不尽,若要问分离的意义在哪儿,大抵除了等待和伤痛之外,便是让身边的人更加珍惜彼此。
初一盛装站在城楼之上,翘首以盼,两家人已经商量好,大军回京便应允两人成亲,婚事定在春天,来路光明灿烂!
第101章 番外三
不知道从哪一天,哪堂客开始,杨晔忽然发现靠近讲台的位置总是坐着同一个学生。
眼睛很大,皮肤很白,身体有点消瘦,虽然是个男生,但个子并不太高。
杨教授是很少在选修课里注意一个学生的,之所以引起了他的一丝关注除了男生每次来上法语课时,会雷打不动的坐在相同位置外,他听课还十分认真,提问必答,笔迹不断。
这对于选修课来说,还是很难得的事情。
“这篇小作文写的不错,最后一句换个语法会更出彩。”
男生仰起头,像是没有意料到自己会被注意到一样,微微有些错愕而未反应过来,因为眼睛太大,这么一仰头,显得眼睛就更大了,而大眼睛往往会显得人有一点呆。
杨教授握着投影笔没说话,看着男生的举动,觉得有点傻,又见其纤细洁白的脖颈,让人觉得很清爽干净。
他总觉得这个男生好像有点眼熟,可是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好一会儿男生才反应过来,受宠若惊的点头:“谢谢教授。”
三伏天,天气很热,前些时候的一个学术研究项目结束,一同参与的两个同事想要聚一聚,杨晔给带的博士生看了看论文后,约莫时间差不多了,于是开车前往同事所说的日本料理店。
他驱车开了导航,往目的地去,心里想着这次聚会,不由得有些烦闷,两个同事是业内颇为优秀的教授,他很尊重两位教授,只不过教授过于热心,听说他尚未结婚,又没有交女朋友,于是做媒想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他。
今年不过二十八的他,在两位教授看来,简直就是黄金单身汉。
虽然已经拒绝过不止一次,可耐不住同事的恒心,他希望这次聚会只是单纯的工作结束聚会,否则,他实在不想再同两位教授吃下一顿。
一个红灯,他停下车,夕阳斜下,晚风起,他关掉让自己觉得闷透了的空调,放下车窗。
“教授?”
杨晔眉心微动:“是你啊?”
男生轻轻点了点头。
杨晔见男生额前汗珠直冒,细碎的刘海都黏在了额头前,双颊泛红,显然是刚刚跑过。
“嗯,教授再见,我要去上班了,马上要迟到了!”
杨晔下巴微动,看着男生背着个白色帆布包,急匆匆的朝着夕阳跑去,晚风撩起了几缕头发。
红灯过,杨晔驱车前行,鬼使神差的在男生跟前停了下来:“在哪里上班,顺路送你过去。”
男生面露为难:“怎么好意思麻烦教授,我跑快点,很快就到了。”
“上车。”
男生抓着背包带子,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打开车门矮身坐到了后排。
到还真是顺了路,男生正要去他吃饭的地方。
几个站到了日料店,男生抱着书包,同杨晔鞠了一躬:“谢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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