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嗒,吧嗒。
看在糯糯小朋友生病的份上,许怀谦已经很温柔了,但是没有想到,让他吃个药,他还哭了起来。
烧红的脸颊上流下两行泪来,看着好不可怜。
“装可怜也得把药喝了。”抱着他的陈烈酒替他擦了擦脸,从许怀谦手中接过药碗,决定亲自动手,“你爹都这么温柔了,你若是还娇气的话,阿爹就只能灌你了。”
“阿爹坏。”糯糯小朋友见自己都哭了,他阿爹还要给他喂这么苦的药,把曾经给许怀谦的称呼又给了陈烈酒
“坏就坏吧。”陈烈酒这辈子都不知道被多少人骂过了,“我当恶霸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说我一句坏,我就妥协了?那我岂不是白给你当爹了。”
“把头转过来,乖乖喝药。”奇怪的是,陈烈酒的语气,并没有很凶,但落在人耳朵里,就感觉好凶。
糯糯小朋友原本想哭,陈烈酒直接制止了他:“不许哭,你若是哭的话,我今晚就把你的小床搬到另外一个屋去。”
糯糯小朋友忙把憋出来的眼泪,又憋了回去,抿着嘴,皱着一张脸,乖乖喝药了。
喝了他还可以挨着爹爹阿爹睡,不喝就只有被凶的份。
“这才是阿爹的乖儿子。”看他乖乖喝药了,陈烈酒这才满意了,温柔地安抚了一声。
许怀谦悄悄给陈烈酒比了个拇指,换他就不行,要么就直接凶了,要么就凶不起来,像陈烈酒这种软刀子他学不来。
“你呢?”又端起另外一份药去喂阿稚小朋友,阿稚小朋友最近都沉溺在许怀谦的温柔乡里,早把他爹吼他的噩梦给忘了,这会儿看到一向温柔的陈烈酒也下了软刀子,三两句话吼得他铁子都乖乖喝药了,特别乖巧地望着许怀谦,“叔叔,我喝。”
“嗯。”许怀谦意外地挑了挑眉,“识时务者为俊杰,看来我们阿稚小朋友是俊杰。”
阿稚小朋友刚喝了一口药,苦得他都要升天了,刚想吐出来,就听到许怀谦赞扬地夸了他一句,虽然他听不懂俊杰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但想来不是什么坏话,受表扬了就不好再把药给吐出来了,只好皱着鼻子,把药给咽了下去。
解决完这两个小的,剩下的两个大的就方便了,直接一口给干了,从小到大有过喝药经验的他们知道,像两个弟弟那样等着人一口一口地喂,那药能在嘴里苦好久。
若是一口干了,一会儿就不苦了。
“吃完了药,再来颗糖去去苦吧。”看他们吃完了药,盛云锦也体谅孩子,直接一人给发了一颗麦芽糖喂他们。
“谢谢阿叔。”两人道了谢了,赶紧将糖当放在嘴里,等糖在唾液中分化,完全盖住了苦味儿,两个孩子还凑到正在艰难喝药的两位弟弟面前。
陈千帆小朋友:“阿稚弟弟快点喝,喝完了就有糖吃了。”
孟清欢小朋友:“糯糯弟弟也快点,一口吃完就不苦了。”
这有喂药的,还有劝药的,旁边还有看着他们的大人,以及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的,两位小朋友更加没有耍脾气不喝药的份了,只能赶紧把这苦得不能再苦的药给赶紧喝完了。
等两人喝完了药,陈烈酒和许怀谦各自拿帕子给他们擦了擦嘴巴,把一块麦芽糖分成两半,一人喂了半块。
刚被苦得都不想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两个孩子,吃到这半块糖,这才感觉自己又重新活了过来,不闹了。
等他们退烧还要等好一会儿,这会儿若是离开的话,回家要是烧起来,再请大夫又把忙乎好大一阵子。
于是大人们谁都没走,全在医馆里等着,这会儿大家也有空打量这家医馆了。
这是建在离城门口不远,占地面积不小,总共上下两层古色古香的一间医馆。
从外表看,这就像一座酒楼,但是店外的招子却打的是医馆。
“这以前就是一家酒楼吧。”许怀谦看了眼就说道。
“是。”盛云锦点头,“当时京城里也没有更大的铺子了,这家酒楼的店家家里出了事,急着卖铺子周转,我就把铺子给接了过来,改成了医馆。”
本以为这为哥儿量身打造的医馆,必定会有很多人上门看病,因为像这样的医馆还挺少的。
而且通过接受哥儿信笺的那几年,他发现生病的哥儿也不在少数,是有市场前景的。
但是这家医馆开业这么久了,也没什么生意,只是偶尔有零星的几个哥儿上门看看。
大多数的哥儿还是商部那边过来的,他们也没什么病,就是过来把把脉看看身体有没有什么隐疾,照顾照顾生意。
按理说,这医馆没有生意,盛云锦应该高兴才对,但他就怕,就怕哥儿们还是羞于启齿,有病都不敢上医馆看病,时间久了,就拖到无法医治了。
“是挺冷清的。”盛云锦一说他置办铺子的时候,特意选的铺面大的地方就知道了,他原本以为的生意会很好。
但是从许怀谦他们这一行人一踏入医馆,根本就没看到几个人进铺子,也没有看到店里有什么留下治疗的病人就清楚了。
生意并不好。
“你们没有找人去宣传吗?”两个孩子吃完了糖,可能药效也开始发动了,有些昏昏欲睡的,许怀谦和陈烈酒两人索性一人抱一个,拍着他们的背,哄着他们入睡。
“找了。”这京城里开了一家专为哥儿治病的医馆,盛云锦怎么可能不宣传。
他不仅找人大街小巷去说,还给说书的茶钱,让他说书累了的时候,就停下来顿一顿,顺便说一句这京里开了一家叫“云锦堂”的哥儿医馆,甚至他还安排人到乡下去挨家挨户地说过了,但都没什么效果。
许怀谦想了想,这生意不景气,也不能就把这么大的铺子就放在这里啊,正好糯糯小朋友病了,他看铺子里的大夫也不是不会给小孩看病,出口道:“那不如另外开辟一半出来做儿科怎样?”
“儿科?”众人向他看了过去。
许怀谦解释了一句:“就是特意为小孩治病的医馆。”
随后又说道:“你们看京城里的医馆层出不穷,但都没有一个为小孩看病的医馆。”
“有时候遇到像我们几家这样的小孩子突然生病,去别的医馆,别的医馆的大夫,都在忙的情况怎么办?”
有钱当然不愁请不到大夫。
但若是没钱的呢?要是遇上孩子高烧不退,而医馆又抽不出手来为孩子治疗,那岂不是要眼睁睁地看着孩子烧傻、烧死。
那做家长的该有多痛心,明明都到医馆了,但还是没治好。
若是京城里专有一家为孩子看病的医馆就好了,这样孩子病了,立马就能送去就医。
而且专攻这科的大夫,也能对送来的大部分小孩的病情能快速做出治疗,也能节约出大量的时间。
许怀谦说得很好,但盛云锦想了想,还是道:“可是我们这治哥儿的病都没有人,这打成儿科就有人了。”
“哥儿们有病不肯来治,一是他们能忍,也忍惯了,不到大病不肯治疗,二就是恐怕家里人不舍得拿钱给他们治病,而且哥儿们也不想把家里的钱都用在自己身上。”许怀谦缓缓道,“但孩子不一样,不管是城里的孩子,还是乡下的孩子,一生病,家里大人都急得团团转,宁愿自己不吃不喝,也要把孩子的病给治好。”
“而疼孩子里最多的人,就属女子、哥儿最多了吧?”
盛云锦想了想,还真是,寻常来看病的哥儿身旁都会跟着一两个孩子,很少有独身前来看病的哥儿。
“这样你们先给他们的孩子看病,等他们跑熟后,说不得就愿意让他们给他们也治治病了。”
新医馆嘛,还是专给哥儿治病的医馆,这医馆里的一切对哥儿们来说都是陌生的,除了一些胆大的哥儿,其余的哥儿还是喜欢到自己熟悉的医馆看病。
盛云锦觉得这好像也是个办法:“那我改天就试着整顿一下这医馆。”
“不着急。”许怀谦摇头,“比起整顿医馆我觉得你应该多请些儿科圣手,毕竟,小孩子和老人是发病率最高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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