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很快在正房集合。
大部分人似乎都简单梳洗过了,都换上了沈莳房间衣柜里放的那款对襟袍子,黑白灰的配色看着跟出席遗体告别式似的,很有鬼故事的气氛。
不过这一顿饭,八仙桌上只坐了七个人。
据简小瑜所言,林冕林公子说他刚见了血没胃口,现在不想吃饭,于是秘书姐姐就给他另外盛了一份盖在锅里,等晚些时候缓过劲儿来再蒸热了吃。
餐桌上放着三菜一汤,青椒肉丝、蒸蛋羹、烧茄子和白菜丸子汤,菜色简单,味道还挺不错的。
“厨房在后院,里面食材挺齐的。”
负责做饭的简小瑜简秘书对众人说道:
“只是灶是烧柴禾的,我花了些功夫才搞清楚怎样把火生起来,一顿饭做得很匆忙,只能随便弄点儿了。”
众人忙表示没关系没关系,您这厨艺已经很好了,咱们都吃得很高兴。
“对了,小瑜姐!”
席间,崔婉忽然想到一件很要紧的事情:
“今晚的饭我来做吧,只是您得教教我怎么用那烧柴禾的灶台。”
她尴尬地咧了咧嘴,“我生怕我真生不起火……”
简小瑜以为崔婉是想帮她分担,便摆了摆手,说不必麻烦,今天的饭我可以包了。
崔婉连忙摇头,“不是,我是真要煮饭。”
她尴尬地朝众人一笑,道:
“我抽到的签是三号,那个叫‘舟幽灵’的……”
根据怪谈规则,“舟幽灵”是一种水鬼,每日丑时至卯时会在后华殿前的往生池出没,追逐过往的舟船。
若是不想被舟幽灵掀翻船只,变成它们的替身,则必须往水中不停投掷饭团,算是给它们的“买路食”。
——这便是沈莳从衣柜里翻出的那袋子大米的作用了。
只不过,虽然米是阴阳宅给他们人手一份准备好的,但饭确实要自己烧的。
崔婉约莫是担心自己不会用灶台烧饭,万一把饭烧糊了或是没烧熟,那今晚的任务搞不好就要出问题了。所以她干脆主动承担了晚饭的做饭工作,同时让有经验的简小瑜在旁“指导”自己。
“行吧。”
简小瑜听完崔婉的解释,朝姑娘温柔一笑:
“那大概五点左右……就是外面那个水漏指针到酉时那会儿,我们一起做晚饭好了。”
崔婉闻言,高兴地连连点头,一口气对秘书姐姐说了六个谢谢。
这一顿饭的气氛格外和谐。
沈莳安安静静地吃着饭,同时不动声色地观察这一桌子人。
若只看此时的气氛,沈莳简直要以为他们这群人是相交多年的好朋友了。
然而事实是,在沈莳接收到的前置剧情里,这些人的关系远没有表面看来的那么简单。
在这个剧本杀世界里,沈莳扮演的“沈时”,本身就是个问题青年。
与现实中品学兼优,除了中二期有些许贪玩的小叛逆之外,从来没干过一丁点儿出格事儿的沈莳本人不同,“沈时”的原生家庭一塌糊涂,老爸酗酒、老妈好赌,以至于他从小缺乏家教,初中没念完便辍了学,整日跟学校周围的“大佬”混在一起。
沈时大的坏事没做过,只小偷小摸,这家便利店偷两包巧克力,那家小超市摸几块饼干。每次被抓住,都因金额不足以立案,让警察叔叔教训几句便放走了。
他就这样从十四岁混到二十岁,终于在某次帮“老大”暴力催债时被抓了现行,直接判了两年半。
去年三月,“沈时”刑满释放,在当年那群“兄弟”的介绍下,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现在这份工作——给林冕林公子当司机。
然而沈时渐渐发现,当初他日日艳羡不已的富N代的生活,其实能过得比他们这些街头小混混还要脏。
这个“脏”字,不单是指林冕林公子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自己玩,还带着酒肉朋友一起玩,而且还指他的生意,表面看起来干干净净一个艺术品商行,实际上却在私下里经常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他刚做这份工的前半年,“沈时”只是林公子三个司机里的其中一个,连接送雇主女朋友的活儿都捞不着。
不过沈时年纪轻又长得标志,也许是林公子觉得自己连个司机都这么帅是件很长脸的事儿,出门玩乐的时候渐渐常常会让沈时负责开车。
一来二去,沈时便混成了林冕林公子最得力最信任的司机,也开始多多少少听说了些对方生意的内幕。
当然,雇主的“信任”,是有条件的。
林冕林公子不相信所谓的忠诚,只有切切实实握着部下的把柄,才能让他们不敢到处乱哔哔。
于是沈时只不过是跟着林冕去了两趟澳门,便在不知不觉中欠了雇主整整一百万。
他当年可是帮“老大”追过债的,知道这钱利滚利息翻息,不消两年就会变成一笔他三辈子都还不清的巨款。
没办法,沈时只得表面装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每日狗腿一般伺候好林冕林公子,只希望对方哪天心情好了,或许可以将他的欠款一笔勾销。
用剧本杀的标准来说,沈时这个“前情”,便妥妥儿算是有充分的作案动机了。
而且,如这般有大把柄捏在林冕林公子手里的,可绝不止他“沈时”一个人。
第115章 4.百鬼山守则-06 我有喜欢的人
这一顿饭, 众人在一种故作轻松的氛围中吃完。
饭后,大家都说自己累了,想回房休息一下。
崔婉说她负责洗碗, 而秘书简小瑜和酒吧老板庄麒麟则商量着一起去看看身体不适的林冕林公子。
当内院水漏的指针指向未时,也就是中午一点钟的时候, 沈莳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沈莳打算睡一会儿。
因为今天晚上他还准备完成怪谈任务, 所以必要的睡眠是非常重要的。
明明时间是正午,可天空一直灰蒙蒙的,实在很难分辨这究竟几点了。
房间的窗户不大,用的不是玻璃而是桐油纸, 当把窗户完全关好的时候,房间就暗到了需要点灯才能看书的程度了。
沈莳感叹了一下古代读书人的近视率一定很高, 然后爬到架子床上,把自己塞进了被窝里。
他一贯没有认床的毛病,以前在剧组跑现场熬大夜戏的时候, 哪怕直接躺走廊上他也能睡得着。
可这毕竟是个灵异类副本, 实打实会闹鬼的那种。
哪怕沈莳做足了心理准备, 且在来之前进行了好几日特训, 十多年来的恐惧还是非常根深蒂固的东西,忙碌时尚且能被其他事情分散注意力,可一旦安安静静准备入睡的时候,就很容易联想太多。
沈莳躺在床上, 盯着陌生的帐顶, 默默地看了一会儿。
“……”
终于,他坐起身, 撩开床帐,将头探出去, “小兰……”
人工智能本来搬了张圆鼓凳坐在床尾,听到沈莳叫自己,立刻起身两步赶到沈莳跟前,“主人,怎么了?”
沈莳咽了口唾沫,不知道怎么的,他觉得有些紧张。
——你出息一点!
沈莳暗暗唾弃自己:小兰只是个人工智能,你紧张个毛线!
他拍拍床褥子,対小兰说道:
“小兰,上来,陪我睡一会儿。”
小兰笑着点了点头,像前几日在“愚者之都”时那样,利落地爬上床,端端正正地睡在了沈莳旁边。
这张架子床可比沈莳住的那间公寓套房里的床小多了。
躺两个大男人当然没问题,可沈莳除非贴墙睡,不然只要一动就会碰到小兰的手臂或者肩膀了。
沈莳:“……”
他偏头去瞅小兰的侧脸。
沈莳的记忆力很好,给自己的人工智能捏脸时又格外认真,现在从侧面看,小兰的额头饱满,鼻梁挺拔,嘴唇虽薄,但线条却很柔和,一点都不显得锋利,简直跟他印象里吴景澜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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