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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美食大亨(102)

作者:凡尘片叶 时间:2018-09-24 18:17:03 标签:生子 甜文 穿越时空 美食 种田文

  正午的时候,饭馆里来了几位贵客——洛明达带着家人也过来了。
  门口的伙计还不认识洛明达,家宝见了,赶紧自己迎了上去。
  “洛大人,洛夫郎,两位小少爷,欢迎光临。”
  洛明达是见过家宝的,他顿时笑眯眯道:“听闻余老板饭馆开业,特来尝尝。可还有雅间?”
  “楼上正好空出一间,洛大人楼上请。”家宝带着几人上楼,安排好,叮嘱小二好生招待,然后赶紧到厨房跟余清泽说了下县令大人一家来了,在楼上墨梅阁。
  余清泽闻言,挑了挑眉,没多大意外。这几个月,洛夫郎的小厮每天都会到店里打包点心,他们对吃的要求是极为精细的。
  “好,你让二楼的伙计好好招待。”余清泽答道。
  “我交代好了。要跟蔡府和赵府的人说一下吗?”
  “你跟老夫郎悄悄说一下,提醒一下他就行,他会知道怎么做的。”
  “好,那大哥,我出去了。”
  “好。”
  另一边,隔了半条街的香满楼里,石笙给贾孝仁倒了杯清茶,说道:“夫君,那聚福楼今天开张,很是热闹呢,我让人去瞧了一下,都坐满了,听说县令大人一家人也去了。”
  贾孝仁喝了口茶,放下茶杯,拉着石笙坐到他怀里,在石笙腰上捏了捏,又挑起石笙的下巴说道:“怎么,笙儿着急了?”
  石笙搂着贾孝仁的脖子,娇柔地说道:“人家才没着急,我相信夫君。只是有一点点担心会不会影响咱们饭馆的生意。”
  贾孝仁笑着在他唇上亲了一下,说道:“别着急。新店开张,总会热闹一阵子的。而且他有蔡府和赵府的关系在,生意不会差。不过,敢跟我抢生意的人,都回家种红薯去了。”
  “我相信夫君,夫君最厉害了。”石笙轻笑一声,在贾孝仁脸上亲了一下,然后趴到了他肩头,眼神立即冷了下来。
  余清泽,常乐,还有那个小二,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作者有话要说:  石笙是贾孝仁的小夫郎,就是小妾。
  至于怎么搞在一起的,里面还有段故事。
  还没那么快下线啊,还要他推动剧情的呢。
  总之,他会有一个属于他的结局的。


第108章
  厨房里, 余清泽将蒸好的清鱼端出来, 那边乐哥儿也做好了三道鱼香茄子。
  “第五桌、第九桌清蒸清鱼上菜!第十桌、十一桌、秋菊阁鱼香茄子上菜!”将两盘菜端到上菜区, 余清泽喊了一声,立马有小二进来端菜出去了。
  “乐哥儿, 接下来我做爆炒花甲,你做酸辣鸡杂。酸辣鸡杂有四张桌子有点, 做四份。”余清泽看着挂在他们头顶的菜单,跟乐哥儿说道。他们都是用大锅炒菜的,一次可以炒几份, 节约时间。
  乐哥儿点头, 然后就开始转身洗了锅倒了水就起了油锅。
  余清泽看着点了花甲的几张桌子,将门口候菜的小二叫进来, 跟他说道:“你去叫二楼的小聪下来一下, 我找他。”
  “好的余老板。”小二点头上去了。
  过了一会儿, 小聪下来了。“老板, 您找我?”
  余清泽见小聪下来了, 拿过那张墨梅阁的菜单说道:“小聪,我记得墨梅阁的洛少爷不能吃海鲜,这花甲也是海里的, 你再去跟客人确认下。”
  小聪闻言,说道:“老板,家宝跟我说过这事,点的时候我确认过了,这是洛夫郎和两个孩子吃的, 不是洛大人吃的。”
  “是吗?很好,你和家宝都做得很好。这件事要记下来,以后若是洛大人来了,都要记得这事,千万不能让他吃带有海鲜的食物。”余清泽听了,惊讶了一下,不过对于家宝和小聪两人能注意到这事,他很欣慰。
  得了老板称赞,小聪扬起笑,点头道:“好的,我记下了。我会告诉庆哥儿。”庆哥儿和小聪一样,也是负责二楼的小二。
  余清泽道:“好,明天早上我再跟大家强调一遍。去忙吧。”
  “是。”小聪应了,回去忙了。
  小聪上去一会儿,小树进来端菜。余清泽趁机问了下他外面的情况。
  小树笑着答道:“很好,客人都说好吃,就是有些还没上菜的客人等不及了。有个小汉子连吃了三碗饭还想吃,他爹不让,哭起来了,好不容易给劝住了。他再吃下去,我都怕给撑出问题来。”
  厨房里的人闻言都笑,切菜的大松笑道:“我第一次吃老板做的菜,也停不下来,更别说小孩子了。”
  在忙着烧火的秋叔么听了,就调侃了大松一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大松你十四五岁的时候,你爹整天都说家里的粮就是全被你吃光的。”
  大伙儿都笑。
  小树端起刚出锅的炖汤,说道:“可不是,他还偷偷去他家地里刨番薯啃,被他阿么见了好一顿骂。”
  大松笑骂道:“小树你可比我好不到哪儿去啊,你不是跟我一起去刨的吗?你倒聪明,专刨我家的,也不知道带我去刨你家的!”
  “带你去刨我家的,那不就得是我阿么骂我了吗!”小树说完端着菜出去了。
  大伙儿又是一顿笑。余清泽和乐哥儿听了也忍不住笑。
  一直到未时后半,聚福楼饭馆里的客人才少了起来,大家也终于得到了一点休息的时间。
  余清泽召集所有人开了个小会,听他们说一说中午遇到的一些问题。
  这个在小吃店是老传统,小树、庆哥儿和小海已经习惯了,便带头说了,其余的人闻言,也都纷纷说起来。
  主要的问题还是在应对客人的各种要求上,目前还不能灵活处理,这里就能看出有经验和没经验的人在应对时的区别来了。
  小树和庆哥儿他们虽然在小吃店的时候也接触了客人,但是小吃店的营业模式不一样,客人点什么便拿什么,很简单,所以他们在面对饭馆跑堂这事时,也还算是生手。不过因为在小吃店跟客人接触多了,他们面对客人时倒是没那么容易紧张了。
  而像小聪、大辉和大林这三个有经验的,就比较会处理,所以他们碰到的问题也比较少。
  余清泽便请他们分享了一下他们的方法,给其他人示范了一下。
  小聪很大方地将自己怎么回答客人的话说了一遍;大林也说了几句;大辉摸摸头,说,大概就跟小聪和大林差不多。
  小树他们听了,得到了一些经验,晚餐高峰的时候,便好了许多。
  第一天营业结束,大家收拾好了饭馆卫生,便离开了。小聪他们回家,村里的伙计都回租的房子去洗漱睡觉,家宝也跟他们一起过去住。
  店里只有两间房间,一间余清泽和乐哥儿住,另一间放了许多的食材,味道不好闻,余清泽便让家宝也一起到那边住了。
  开业第二天,常爷爷过来拖潲水回去给猪吃,顺便给他们带了一小篮子马铃薯来。
  “阿泽,这马铃薯大半个月前就这么大了,现在还这么大点,好像都不长了,叶子也开始枯黄了。”常爷爷拿着个马铃薯皱眉跟余清泽说道。
  余清泽拿起一个看了看,比之前大河带回来的时候好像小了不少,想起他前世时马铃薯大部分是冬春季收获的,便说道:“可能是之前气温太高了。叶子枯黄了是不是要挖了啊?”
  常爷爷点头,“是要挖了,不然久了容易坏。你看这个,就是被虫子啃了的,我看了下,还有些没被泥巴遮住的,皮子发青。”
  “是,露出地面的马铃薯是容易青皮。爷爷,那就全挖了吧。等过个把月,再种。”余清泽说道。
  常爷爷答道:“行。”
  当天中午的午饭,余清泽就将马铃薯给做成了酸辣土豆丝,让大家都尝了尝。
  又过了一天,常爷爷将马铃薯全部挖了,他又来城里了一趟:“一共有三箩筐,我都放空房里阴着了。过几天要收割了,你们就不回去了吧?”
  现在饭馆刚开张,生意也好,老关门回家也不是个事儿。
  “回去,我们不回去你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余清泽说道。
  常爷爷道:“可以请人帮忙收,反正也不用再插秧,晚两天就晚两天吧。饭馆生意正好,两三天赚的钱都比全部的粮食还要多了。”
  余清泽想了想,道:“那您去请村长家帮帮忙看?店里其他伙计我也要问问他们,如果他们大部分要回去收割的话,那店里也忙不过来的。”
  单是在小吃店和饭馆帮忙的村里的伙计,加起来就二十个了,差不多村里半数人家都有劳动力在他这里。
  余清泽趁着还没客人,问了下他们。三个叔么是要回去的,还有两个因为家里弟弟还小基本帮不上多少忙,也要回去。其他的几个可回也可不回。
  这要回的五个里,其中一个是烧火的叔么,另两个是给他们切菜的。他们走了厨房根本忙不过来,余清泽干脆就决定到时候歇业四天算了。
  聚福楼开业第二天,这名声就打了出去。
  本来余记在桐山城的名声就已经够响亮,现在再加上一个饭馆,余记在桐山城就已经变成了美食的代表。
  饭馆的生意一天好过一天,客人一天比一天多,有时候等位置的人都得等两三刻钟,甚至半个时辰的。
  余清泽又赶紧去紧急订做了一批凳子放在外面屋檐下,给等候的客人坐。又弄了一些小木牌来,让家宝按照到店的先后顺序分发下去,免得弄错了顺序引起纷争。
  九月二十三,聚福楼歇业四天,回家秋收。
  一些特意来吃饭的客人看到歇业的告示牌,摇头兴叹。这余记啥都好,就是每次夏收和秋收的时候就得歇业几天,他们这些老顾客都习惯了,等着吧。
  洛明达这天中午从县衙回来,吃饭的时候一看桌上的饭菜,就觉得不对劲。这菜的样子不对啊,颜色和气味好像也不对。
  “今天怎么不是聚福楼做的菜?”语气很生硬,不开心。
  洛夫郎给他盛了一碗饭,道:“聚福楼歇业四天,回去秋收了。”
  “啥?又歇业?还四天?”洛明达皱眉道:“那小吃店呢?”
  洛夫郎答道:“也歇业四天。”
  洛明达:……
  他皱眉坐下,接过洛夫郎手里的饭,看着桌上自家厨子做的菜,迟迟没去拿摆在面前的筷子。
  “不喜欢吃?”洛夫郎看着他的样子,问道。
  洛明达摇头,这才拿起筷子,慢悠悠地夹了一块回锅肉。
  这道回锅肉是他们家厨子仿照着聚福楼的回锅肉做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像,味道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一嘴油腻腻的味道。
  洛明达不喜欢吃肥肉,太腻。之前吃聚福楼的是因为不腻,现在这个……
  他顿时皱眉,好不容易吞下去,他赶紧喝了口茶压一压。
  洛夫郎见状,道:“还是吃青菜吧。”说着夹了一条青菜放到了洛明达碗里。
  洛明达苦巴巴地看着碗里的青菜,吃了。自从这几天每天吃聚福楼的饭菜,现在吃到自家厨子的菜怎么就觉得这么难吃呢?!
  “……昨天晚上在聚福楼带回来的酸辣鸡杂还剩下一点,要不,给你热热?”洛夫郎见他吃得那么痛苦的样子,忍不住说道。
  洛明达一听,赶紧点头:“好好好,赶快。”
  “剩菜哦?”洛夫郎提醒了一句。洛明达从小养尊处优,从来不吃剩饭剩菜,每餐必须是新鲜的。就是当年战乱时,他家因为没受到多少波及,他也没吃过剩菜剩饭,也就是吃得简朴一点,但也都是新做的。
  洛明达一听,皱眉,然后看着桌上的菜,又转头看着他夫郎,表情可怜兮兮的。
  “……行了,等一会吧,我让明叔给热一下。”洛夫郎说着,走到门口让小厮传话去了。
  洛明达赶紧点头,放下筷子,等着。
  “夫郎,昨天那茄子煲还有吗?”
  洛夫郎身边的一个四五岁的小汉子答道:“爹,没有了,早上我吃掉了。”
  洛明达:“……哦。”
  第二天,洛明达刚到县衙坐下不一会儿,便看到知府蔡大人带着他的幕僚和两个随从来了。
  “蔡大人?你怎么有空下来了?”洛明达起身迎道。
  蔡大人笑道:“好事。换身轻便的衣服,叫上县丞,我们去下面村子里走走。”
  洛明达:“啊?去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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