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哥(47)
“他母亲就是在那里被强暴的?”沈寻眼中掠过一丝难以置信,“有人散步踢球,为什么还会发生那种事?”
“人性丑陋吧。”严啸冷笑一声,“那运动场没有照明设施,天一黑下来,就只有靠远处的路灯提供一点儿亮光,虽然能看清跑道,但是光线非常暗。靠着技校那一边的跑道旁有个公共厕所,没灯。乐然他妈白天要上班,晚上要回家做饭洗衣,每天去运动场跑步时差不多都是8点多了,时间几乎是固定的。没过多久,有人就盯上她了。”
沈寻神情越发难看,嘴唇抿成一条锋利的线。
严啸继续道:“那人当着很多人的面将她拖进厕所里,其间她数次呼救,但是那些跑步的、踢球的、散步的人,没有一人伸出援手。但凡有一人吼一声‘干什么’,强暴者都会落荒而逃。”
沈寻指节泛白,低声骂道:“妈的!”
“她身体不好,生乐然时是剖腹产,下面……”严啸顿了顿,像是在斟酌用词,“下面不像顺产女性那样……你明白吧?”
沈寻没说话。
严啸知道他懂,又道:“强暴者非常粗暴,而且喝过酒,把她折磨得非常厉害。他们家经济不好,乐然他爸周末和晚上都会加班到很晚,就盼着给乐然攒够往后念书的钱。出事时,乐然他爸还在工厂里,半夜回家见妻子不在才出来找。在公厕里发现她时,她下面……我就不具体形容了,你当这么多年警察,恶性强暴案子也见过不少了。”
沈寻僵硬地点点头,“后来呢?那人被抓住了吗?”
“抓住了,判了7年。”严啸耸了耸肩,“但就算判他死刑,乐然的家也已经毁了。他家本来就没钱,他母亲住院几乎花光了积蓄。乐然2岁的时候,她受不了同事的白眼,从厂房上跳下去自杀了。他父亲因为过度自责,本来精神就已经出现轻微不正常,妻子一死,就受不了打击,彻底疯了,天天打骂乐然,不给乐然饭吃,可怜呐。你能想象乐然小时候的生活环境吗?母亲死了,父亲整日念叨‘你妈被人强奸了’……后来他父亲发狂跑了,是死是活现在都不知道,他被送去福利院时身上的伤都没好利索,因为实在是没钱治了。”
沈寻背脊上起了一层薄汗,心痛难言,眼眶因为愤怒而泛红,眼神阴鸷可怕。
沉默许久,他才道:“上次为什么不告诉我?”
“上次你又没问。”严啸有些躲闪。
“那现在为什么又想告诉我?”
严啸愣了愣,神色不太自然,沈寻一掌拍在桌沿上,厉声道:“说!”
“好吧……”严啸微拧着眉,“你知道我人脉广,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上次查过乐然后,我就留意着章勇的动向。对了,章勇就是强暴乐然母亲的人,当时29岁,现在50了。他被判了7年,出来后哪个工地有活干就去哪里。但因为背着强奸犯的罪名,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待太久。你知道‘民工’在一些地方都快成强奸犯的代名词了,工地老板很忌讳这点。所以他经常换地方,在各个城市流荡。上周有人跟我说,他已经在2个月前,到你们北筱市了。”
沈寻眼皮一张,脱口而出:“乐然知道吗?”
“应该还不知道,你们市那么大,又是省会,难道走在路上就能碰见?”严啸说得口干,喝了一口红茶,“就算碰见了,乐然也不可能认得他。今天我跟你说这事吧,哎我也说不清是为啥,但心里老有点不踏实。老寻,我跟你和洲桓不一样,你俩一个是刑警一个是律师,走的是正儿八经的路。我呢,我中学没念完就开始走南闯北,吃的亏多了,人吧,就有些疑神疑鬼,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尤其敏感。今天就是想跟你提个醒,你知道就行,我也说不出危险在哪,总之你多个心眼。”
沈寻又点起一根烟,吐出一口白雾,“了解了。”
从山城回来后,沈寻看乐然的目光变得比以往更加温柔,而且时常保护欲爆棚,在“寻爸”的岔路上越拐越离谱。
他一直知道乐然每天上班之前会去障碍场晨练,于是挣扎着起来,迎着朝阳打着哈欠赶去市局,就为象征性地陪乐然跑5分钟,再假装“顺便”送上一瓶冰镇蜂蜜水。
乐然仰着脖子喝水的样子很好看,喉结一滚一滚的,脖颈上的汗珠在晨光下悠悠发亮,双眼因为阳光而虚起来,睫毛轻微颤抖。
沈寻看得一阵心悸,暗自发誓今后不能再让乐然受一星半点的苦。
乐然喝完水,抹掉额头的汗珠,冲他笑道:“沈队,要不你也坚持锻炼吧。”
他额角跳了跳——早起只是为了献殷勤,可不是为了晨练。
于是找借口道:“我又不像你就住在这儿,早上时间太宝贵了,耗不起。”
乐然说:“那晚上再锻炼也行啊,你家附近不是有个运动场吗?”
他想,晚上虽然也能锻炼,但一个人跑步太无趣了。正想再找理由敷衍,乐然却突然凑近,笑呵呵地说:“沈队,我晚上没事,可以和你一起跑步。”
第三十三章
提出晚上和沈寻一同跑步前,乐然忐忑不安地做了一周思想建设。
想应该怎么提出来,想沈寻如果不愿意会不会很尴尬,又想是不是有些突兀,还想会不会耽误沈寻晚上的正事。
相处半年,沈寻没有女朋友他是知道的,但没有女朋友并不意味着沈寻下班后的时间就该交由他来安排。
沈寻有朋友,晚上也许会和一帮兄弟去喝酒,也可能只想安安静静待在家里,看看电视上上网,没有义务和他一起锻炼身体。
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并非如说的那么冠冕堂皇。
什么锻炼身体,他只是“处心积虑”地想了一个下班后也黏着沈寻的理由而已……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发现对自己来讲,沈寻似乎与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
想接近沈寻,看到沈寻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沈寻笑的时候很帅,不笑也很帅。
沈寻认真思索案子的样子很好看,平时插科打诨也不赖。
他喜欢看着沈寻,尤其是忙案子忙得特别累的时候。
似乎只要正大光明地看上一眼,疲惫就会尽数消失。
就像被奶了一口似的。
在部队时也有关系很好的兄弟,“那件事”发生前,他可以拍着胸脯说喜欢队上的每个人。
但对沈寻的喜欢不太一样。
若非要形容,沈寻在他心里有点像在福利院里喜欢过的一个小姑娘。
那年他14岁,小姑娘才8岁,漂亮得很,成天跟在他身后喊“乐乐哥哥”。
快乐的乐。
他几乎将自己能搞到手的所有零食都给小姑娘了——尽管福利院一年到头也发不了几回零食,小姑娘嘟着嘴亲他,说“乐乐哥哥,长大之后我嫁给你吧”。
他开心得觉都睡不着。
可是,他的小姑娘最终还是离开了他。
被好人家领养走时,小姑娘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俩的“婚约”,满脸喜气地对他挥手,喊道:“乐乐哥哥,我走啦!再见!”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见过那漂亮的小姑娘。
而如今在沈寻身上,他竟然再次察觉到了“喜欢”的心情。
沈寻第一次清早跑来给他送蜂蜜水时,他欢喜了一天,晚上回宿舍后书也不想看了,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满脑子都是沈寻温柔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