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尽量压制住内心疲惫了一天的烦躁,“你来这里做什么?”
陈锋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阴恻恻的目光扫过身后陆陆续续出来的同事,随后用力扯过我的手腕,走向他过来时的方向。
“陈锋,你冷静一点。”
我试图劝导,却没有挣开他的手,不想在大街上闹得太难看。
陈锋很少会来接我下班,而看他这副架势也不像能好好说话的样子。他平时不爱出门,特别是在左腿残疾后变得越来越孤僻易怒。他冷着一张脸,我也自然而然地噤声,不去触及他的霉头。
前面的红灯亮起,陈锋没有赶上,他停下脚步,声音淬着冰,“是他叫你去,还是你主动过去的?”
慢了两秒,我才反应过来他指的是什么,将排练好的解释缓缓说出口:“昨天我有工作要去顾鸣生的公司,在摄影棚里碰见他聊了几句,就顺道一起去他家吃饭了。吃完已经很晚了,再回家不太方便,我就留下来借宿一晚,他家有客房,你又不是不知道。”
事实的确如此,只不过最后我没有睡在客房,而是睡在了顾鸣生的床上,这句话我绝对不会说出口。
灯由红转绿,陈锋站着不动,我只好反握住他的手腕,拉他穿过马路。
人潮拥挤,正值下班高峰期,此起彼伏的喇叭声与行人的脚步汇织成燕城独有的风景线。
恍惚间,我看见一道白色的影子穿插在晃动的人群中,男人架在鼻梁上的银框眼镜闪过一瞬反光,快得几乎难以察觉。
我眨了眨眼,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蒋秋时,再度望去,那里已经满是匆匆略过的行人,再也没有让我心悸的影子。
......最近怎么总能看错?
陈锋一路无言,我平复胸腔中后知后觉的心跳,也没有开口。
明明只是一道相似的影子,竟然也让我产生一种类似于当面出轨的后怕,要是将来有一天陈锋知道我早在这时就喜欢上了别人,他又该是怎么样的心情?
失望?愤怒?悲伤?仇恨?应该都会有。
他是我见过最敏感也是最不可理喻的人,明知道我们之间没有可能,却硬生生开辟出一条荆棘窄道,哪怕要付出常人难以承担的代价,都没有放弃过半分。
我与陈锋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来源于我的五分愧疚,四分妥协,剩下一分是日积月累后滋生出的浅薄喜欢,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他的感情,有时候复杂到就连我自己也说不清,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并不爱他。
我掩藏得很好,至少在一起的这五年,陈锋从来都不知道这个事实。
他以为我爱他,这就足够了。
从公司到家要坐十分钟的地铁,陈锋丝毫没有要去地铁站的样子,我也只好顺着他的脚步走。半个小时的脚程,我拎着电脑包,气息不由有些沉重,身边的人突然伸手夺过,冷着脸走在前面。
“你累了也不会说一句吗?”
我看着陈锋线条冷硬的侧脸,松开眉头,道了声‘谢谢’后跟上他的步伐。
他难得的优点就是气来得快,消得更快。
陈锋很好哄,有时候甚至不用我多说什么就会完成自我调节,变回和平常无二的态度,默默施展关心,向我传递已经不再闹别扭的暗号。
我勾了勾他的手指,为了防止被别人注意很快就收了回去,“你饿了吗?想回家吃饭还是在外面吃?”
“回去吃。”
“行。”
他突然抓住我刚刚抽回的手,“你做什么?”
“......这句话不应该我问你吗?”
我试着动了动手腕,小声说:“旁边有人,你先松开。”
陈锋捏了半晌,才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不爽的音调,别捏地松开力道。
不过我知道,他已经没有在生气,尽管依然端着像是别人欠他五百万一样的表情,但总归不是我欠他的。
路过超市,我想起家里的菜吃的差不多,便拉着陈锋买了一点食材和水果零食。冬日的傍晚来得匆忙,刚过六点就已经洒下一层暖洋洋的橘色,披在陈锋肩上,淡淡晕开。
我望着陈锋,忍不住抬手摸了摸他的发尾,“你怎么还没有去理发?都长那么长了。”
陈锋不自然地撇开视线,“懒得去,回去你帮我剪。”
“我又不会,到时候剪成狗啃屎你肯定又要发脾气。”
“......你敢。”
“是你要让我剪的,”我装无辜,这招还是从顾鸣生身上学来的,“你要是真想试试,我会尽量剪得好看一点。”
陈锋不说话,只是稍稍加快脚步。
老式小区里住着许多夫妻和老人,每天回去都能在小公园看见扎在一堆的小孩。陈锋不喜欢小孩,就像不喜欢一切带毛的小动物一样。
我算不上喜欢,但也并不讨厌,偶尔有小朋友不小心撞上来,还会随口逗他们几句。
可能是时间还早,今天的小公园里聚集着不少打篮球的少年。陈锋停下脚步,定定看了一会,手提包被攥得发皱,许久才缓缓松落。
我安静站在他身侧,没有催促。陈锋身量挺拔,此刻的背影却无端透出一股落寞脆弱,像是一个蛀牙的小孩只能眼巴巴看着其他孩子吃糖,憧憬他们嘴里的甜味,却永远也轮不到自己。
我想要忽略心上针扎般的刺痛,但很难。篮球是陈锋曾经的骄傲,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意外和我的疏忽,现在的他本该是球场上最耀眼的新星。他在一夜间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荣耀,包括他的骄傲与梦想。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当年他没有替我挡下那几刀,现在的我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想来想去,都踌躇不定,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的未来原本绝对不会闯入‘陈锋’这个来势汹汹的名字。
第7章
“不走吗?”
陈锋回头,抬了抬下巴。他已经能很好收敛起自己的情绪,不让旁人看出丝毫破绽。
我微顿,回了声好,刚准备迈开步伐,右腿裤角便被一股小小的力度拉扯住。我低头一看,对上小猫幽深的瞳孔。
“喵~”
我有些惊喜,蹲下身摸了摸他的头,“你怎么来了。”
小家伙蹭蹭我的手心,痒痒的。
脚步声渐近,我抬头就看见陈锋拧着眉心,毫不掩饰话音里的嫌弃,“哪里来的流浪猫?这么黏你。”
“小区里的,你不觉得他很可爱吗?”
“你怎么看出可爱的?又瘦又脏,”他一通贬低完,还不忘催促道,“走了,回家记得洗手。”
我从来没有觉得陈锋有那么欠揍过。
“你先回去,我再陪猫玩一会。”
陈锋皱了皱鼻子,继续直男发言,“你什么时候喜欢这种丑兮兮的猫了?”
我压着嗓子里的不悦,一字一句顶回去,“就算我喜欢,你能让我带回去养吗?”
陈锋当然不会同意,这可是他最讨厌的生物。
果不其然,耳边没有了讨厌的声音,等我抬起头时,陈锋的身影已经拐进不远处的楼道,再也看不见了。
“不用管那个讨厌的叔叔,”我顺着三花的背,小心眼地给陈锋多加了一层辈分,“你明明那么可爱,他不仅腿瘸,还眼瞎。”
“喵~”小家伙很是赞同。
我摸着他的毛,忍不住感叹,“好像又瘦了一点。”
小区里没有提供给流浪猫狗的住所,保安赶它们还来不及。小猫天天东躲西藏,身体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是想到陈锋排斥的态度,我只能歇下蠢蠢欲动的心。
“抱歉,现在还没办法把你带回家。”
三花毛茸茸的尾巴蹭过我的手背,像是无声的安慰,也可爱得紧。
我顺势拍下一张照片,想要发给顾鸣生吐吐苦水,视线不经意瞟向下面的头像,忽的就看到了蒋秋时的名字,一时间,涌上万千思绪。
自从那通电话,我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出于尴尬,也出于一点挫败。可现在那些情绪早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踌躇片刻,我压制住心头的忐忑,点开蒋秋时的头像,将刚刚拍的照片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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