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鱼肉 (上)(117)
被左堃达这么一说没人再敢吭声,那些黑影迅速包围过来,甄文君心也噗噗地跳。若是冲晋追兵的话人数如此之多,陷阱还未布置完毕,恐怕难以抵挡,他们都得被杀。
黑影中走过来一个人,瘦瘦高高的身形,长发盘成一团,牢牢罩在头顶。肩膀之上斜斜地突出一把剑柄,此人开口说:
“火。”
火把从后方人人传送,迅速递入她手中。
这是个女人的声音,甄文君曾经听过这声音。
火把在甄文君左堃达脸前一晃,亮光刺激得让她们睁不开眼睛。
“果然是你。”对面的人也认出了甄文君。
待双眼适应了光亮之后,甄文君再次睁开眼睛,谢氏阿歆的长眉深眼出现在眼前。
“你为什么在此?”阿歆对这位卫庭煦的爪牙十分不喜欢,颇为冷淡地用火把将面前的人一一扫过,随即明白了,“你们是从孟梁城中逃出来的吗?”
甄文君没说话,左堃达倒是替她开口,反问道:“那你呢?”
“我?”阿歆冷笑一声,双眸坚定道,“我是要打回孟梁的谢氏阿歆!”
第101章 神初十年
阿歆这一句回答道貌俨然之中还带着些咄咄逼人之势, 与甄文君在南崖所见时不太相同。
在南崖时阿歆心中有所牵挂却又不能明说, 心中是柔软的, 表露在外的情绪和表情也多有温柔之意。可如今她带着私兵杀到北线来, 自另一路而来,刚和四大胡族之一的探夕族大战了十五日, 以两万兵马击破探夕族五万大军,缴获了他们所有的兵刃粮草。
阿歆杀得心头正热,听说孟梁被克, 胜利的喜悦立刻荡然无存, 一刻没有休息立即带兵往孟梁赶。
两万兵马长途跋涉容易疲惫,阿歆只带了两千人骑着快马先行到孟梁探查情况,其余兵马入驻解县, 等她号令。
到了离孟梁十五里开外的参三峰,天色已晚,阿歆本打算趁着夜色爬上山头, 在山头上建起望楼,从山上能够监察孟梁城内外的情况又不容易被发现。刚刚走到山脚下就发现山上有火光,阿歆让大家小心上山。
阿歆不觉得冲晋人会撇下战马跑到山上来, 上山对他们而言没有任何意义,且会丢失最大的优势, 万一在山中被伏击,他们必定损失惨重。
很有可能是从孟梁逃出来的残部百姓。可是这些逃难者难道不是去了解县避难了吗?跑到参三峰做什么?阿歆颇为好奇地带人暗暗上山, 这便碰到了甄文君。
阿歆不喜欢卫庭煦。她一直都觉得是卫庭煦蛊惑李延意踏上了大逆不道之途, 要是没有卫庭煦蛊惑人心, 李延意不会想要夺权,也就不会枉死这么多王公大臣。如今冲晋大军在大聿境内肆意屠杀,死伤惨重,正是因为内斗不断的结果。中枢朝廷的天子和长公主为了权势勾心斗角诟谇谣诼,何患胡族不惦记中原这块肥美之肉?若没有卫庭煦从中挑拨,李延意和李举勠力同心,武将文臣成城断金,或许早就将胡族打跑了,也不会落到如今大聿境内横尸遍野的地步。
阿歆一直都觉得卫庭煦这个人很邪门,就像她小时候听过的诸多恐怖故事中会使用邪术的巫女,手段诡谲狡诈,非常人所能理解。更让阿歆不安的是,她根本不知道卫庭煦心中所想是什么。阿歆和李延意形影不离的那段岁月里,卫庭煦就经常出现在李延意身边。这小孩儿双腿已残,坐在四轮车上,全然感觉不到她的喜怒哀乐所想所图,李延意偏偏还很器重她,凡事都要问她意见。阿歆好几次明确表示此人不可用。
“她是毒蛇。”阿歆道,“你养着她让她咬人时觉得称手,等她调转脑袋回来咬你时,你才知道痛。”
李延意从来不正面回答她对卫庭煦的质疑,将她当成小孩儿般地哄。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延意和李举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越来越表面化之后,阿歆最害怕的事情果然发生了。李延意从知书达理的长公主摇身一变成为想要只手遮天的佞臣,卫庭煦功不可没。阿歆曾有想过杀掉卫庭煦,或者将她在幕后捣鼓的一切事情抛到明面上来,让她身份曝光,叫其他政敌将其铲除,可最后她并没这么做。
她之所以知道卫庭煦的身份只是因为李延意对她知无不言,若是她占了这个便宜来砍掉卫庭煦的头,利用李延意感情的她也太卑鄙。
尽管最后她们还是因为家族立场不和而极少往来,她觉得自己已经和李延意恩断情绝了,可是李延意却不是这样想的。
或许真是孽缘。这些年来她和李延意没少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重新走到一块儿,就算她想要与李延意形同陌路,李延意也一再将她拉回身边。对李延意而言,或许她们从未情断。
前段时间芙蓉散一事就让她万分苦恼,幸好去找了恩师,恩师给她配了几服药又以心法治疗,总算有了初步的成效。如今她时不时还会难受,心魔犹在,却可以控制。到北疆之后每日都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阿歆根本无暇去想芙蓉散一事。
直到和甄文君相遇,让她想起了卫庭煦,也就自然想起了芙蓉散的滋味。阿歆心中微微一荡,立即将口腔内的肉咬破,让疼痛将注意力转移开。
阿歆说要打回孟梁,这话换做别人甄文君不信,可甄文君见识过阿歆的之力,实乃奇人也,或许她真能做到。
阿歆是谢扶宸的女儿,谢扶宸是杀害她阿母的罪魁祸首,阿歆对她不喜,她对阿歆亦是不悦。可是如今大敌当前,阿歆需要甄文君告知孟梁战况,甄文君也需要阿歆的帮忙。
两个聪明人很有默契地暂时放下了矛盾,阿歆问她们为何会在此,甄文君便将孟梁被攻克的过程、将士死了多少逃了多少、追兵往何处追、李举又不知道去哪儿了……一一跟阿歆说了。
阿歆听完后颇有些意外地看着甄文君:“你倒是机灵,知道该留意些什么。”
“你们又为何上山?”
“胡子在草原奔驰惯了,铁马当腿,不喜欢爬山。我要在这参三峰上建望楼,监视胡子们的一举一动。再制定计划,反攻回去。”阿歆道,“孟梁绝不能丢,否则的话此处将成为呼尔击进能攻退能守的要塞。”
“对。”阿歆和她想得一致,“而且速度一定要快。胡贼们战线拉得太长,一鼓作气从北边刺进来,打孟梁的时候已经用尽了全力,急需休息整顿喂马养神。一旦他们休养完毕,咱们的胜算便会更少一成。”
阿歆没想到这妖女的帮手竟还有些想法:“所以你未退去解县,竟是想要反击?”
“不……”甄文君道,“这儿就几百人,我没这么不自量力。我只想要让在这儿的各位活下去而已,并不知道大家都退到了解县。”
阿歆低头看了一眼,就在她脚踝前方不到两指之处,有一根细细的荆棘。这种荆棘在孟梁山中随处可见,在冬季被冻得坚硬无比,行路时不注意的话很容易被其划破。行军之人通常都将脑袋挂在腰间,性命最为重要,谁会注意脚下这几根只是会擦破点儿皮的荆棘。但现下不同。阿歆注意到脚边的这条荆棘走势奇怪,埋在冻土之下横着连成一根长长的线,每隔两掌的宽度便会露出部分荆棘之刺,看上去有些要故意隐藏的模样。换成别人可能不会注意,但是阿歆走惯了类似的野路,即便有一丝气氛不对劲她都能够敏锐地嗅出来。
阿歆将后背上的剑抽出,挑起荆棘,问甄文君:“这就是你布的陷阱?上面抹了毒药吗?”
的确抹了毒药。
之前刚上山时有个人看见了一串红果子,伸手摘了就往嘴里送,阿希大喊一声:“别吃!有毒!”那人都将果子吞进口中了,听到阿希的喊声立即将果子吐了出来。
“不觉得天寒地冻的荒山野岭突然出现这么好看的果子很奇怪吗?如果它能吃的话早就被各种动物吃完了,哪里轮得到你!这是蛇果,果浆之中有剧毒。”阿希道,“幸好你还没咬,不然你现在已经是具尸体了。”
甄文君回头一看,果然是蛇果。阿希虽然平日里看上去傻乎乎的,关键时刻竟很有用。
甄文君随手将身边一士兵的头盔给摘了下来,把能找到的蛇果全部摘下来丢在头盔之中拿石头捣烂后涂在荆棘上。参三峰也不算很大,她打算把毒浆汁抹到荆棘之上,将荆棘连接在一起绕山一圈布下初步的防御陷阱,万一胡子们真的追来,一旦中招必死无疑。
甄文君自觉陷阱布得隐秘,方才刚刚见着同胞略略激动,险些忘了提醒阿歆。
阿歆完全不用她多说,立即发现了陷阱。
“咳。是。”甄文君老实承认。
“下次再用些杂草掩盖会更不容易被发现。”阿歆跨过了荆棘往山顶去了,甄文君也不管她,兢兢业业地将陷阱全部布置好之后,巡视了一圈,想了想,自个儿去拔了草盖上,忙活到半夜实在冻得受不了才返回山顶。
回到山顶时漆黑一片,阿歆不让他们升火取暖,就在地上插了根火把照明。不然她的望楼还没影子就会被呼尔击发现了踪迹。
甄文君本是要上战场,身上穿着护甲,如今逃了出来,衣物全都在孟梁城中,护甲已经被冻得冰冷,手指都不敢触碰,生怕一碰就被粘下来一层皮。阿歆说得很对,但是这么冷的天还待在山中,不生火的话实在很冷。
甄文君受不了,将冰冷的护甲脱了,搓着身子取暖。
“这么冷?”阿歆看了眼,不光了甄文君,其他几百号人也冻得双唇发紫,一直哆嗦。
阿歆将自己的大氅脱了下来,丢给甄文君。
甄文君诧异地望向她,没想到她竟会这么做。
“冷就过来烤一烤。”阿歆就穿着一件褐色的袄子,坐在火把边的硬石头上,火光照在她比寒冬还要冷峻的脸庞之上,根本不像是会做出如此温暖之举的人。
莫非是有什么阴谋?甄文君本能地警惕,没将大氅穿起来——毕竟阿歆是谢扶宸的女儿。
“别误会,我很讨厌卫庭煦,所以也不喜欢你。”阿歆看出她的担忧,直言不讳道,“不过现在孟梁危在旦夕,正是用人之际。若你白白冻死在这儿还是有些可惜。你要活下来,和我一起把孟梁夺回来。”
说罢,她身后的士兵们纷纷和她一样,将身上的袄子脱下来给残兵们御寒。一开始残兵还不太好意思,阿歆道:“穿着吧,你们这些新兵身子弱,需要这些。都给我把命留着,反攻孟梁一定是场恶战。”
甄文君发现阿歆这个人身上有种不容抗拒的威信,同样是女人,她却能教这两千随从听命于她,甚至残兵们也在她一言之后纷纷穿上了棉衣御寒。
难怪李延意这么喜欢她,四处夸赞她是难得的将才。
她的确是个非常厉害的人。
吃了些阿希挖回来的食物充饥,疲惫的甄文君很快睡着了。
第二日清晨,靠着树干蜷缩着睡了一夜的甄文君被伐木的声音吵醒,待她睁眼一看,居然看见一座简易的望楼已经有了初步的规模,搭建起了五级阶梯。
阿歆亲自站上望楼测试稳固度,她用力踏了几脚,望楼没有任何摇晃的迹象,便对下方比了个大拇指,走了下来。
雪花落在她的黑发之上,她并不是不冷,鼻尖和十指指尖都被冻得通红,可是她全然不在乎,让人有种“这儿一点都不冷”的假象。
“醒了?”阿歆抛给她一段剥了皮的树根,“挺甜,就当早饭吧。快些吃,吃完之后咱们商议反攻孟梁之计。”
甄文君见她这般爽快,立即啃起了树根。这树根有些水分,真挺甜的,就是费牙口,甄文君啃了半天才将它嚼烂吞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