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不过她(76)
要不是这个话题这么尴尬,知秋也不至于每次都解释不清楚,听到阿弥说知秋的有时,她甚至去捂胸。
天,成阿弥!你都在想什么。
叶知秋挫败地捂住了脸。
作者有话要说: 阿弥超区:你有奶吧,我要吃奶。
我觉得有必要强调整下,阿弥虽然想法很小孩子,但她说话的时候是很恬静的,天然呆而认真的那种!!!!不是奶声奶气啊啊啊。
对于昨天大家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我真大佬的地位表示非常感谢,今天依然貌美的阿楠在此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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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想加更,势必用各种宠爱的姿势满足我。劈叉,呕耶。
☆、我可以变小吗
比幼儿园还要幼儿园, 简直像是小孩子的天堂。
叶知秋第一次进温和家的门, 看着用各种玩具随意装饰的空间, 她好几次将视线放回到温和的身上。
温和仍旧是老样子里穿白色衬衣, 外穿黑色西装皮鞋。
一丝不苟的四六分头,高鼻梁上架着眼镜, 薄薄唇轻抿,正经严肃, 甚至看起来还有些刻板, 典型正直而刻薄的女教师形象。谁知道她居然背地里喜好这些, 叶和秋在心里直接给温和减了两分。
“我们来接毛毛回去。”叶知秋礼貌地上前与温和交流。
减完分后,温和在叶知秋心里也依然是个还不错的人。除开授课比较在行, 平常对阿弥也都一直照顾有加, 这次阿弥住院,温和还主动提出帮她们养毛毛。毛毛似乎胖了很多,圆乎乎的, 跑起来有点像在甩肉。
温和背倚着一支充气玩偶,双手环胸, 看着海洋池里的一人一狗, 冷漠道:“好的。”
毛毛会不舍得我吧, 我每天给它吃那么多零食,还专门给它做了好几个窝。
阿弥注意到知秋和温和一直都盯着她看,她便没好意思继续在海洋球里钻来钻去。似乎玩乐已经是小孩子的事情,而她现在是一个十八岁的大人了。
阿弥从堆满海洋球的池子里爬起来再次不甘心的在一堆布偶里转了又转,然后有些沮丧地转过身来:“温老师, 你有看到小祝吗?我最近都没有看到她。”
阿弥看见唐果了,原来唐果小小的,瘦瘦的,还有点黑黑的,喜欢绑两个辫子,跑起来的时候头发在脑勺后甩来甩去。阿弥也看见千欢了。千欢没有她记忆中那么圆,也没有那么爱笑,千欢比较容易皱眉毛,在烤摊前乍乍呼呼的。
以前的认识的,听过的人,甚至连隔壁的银妈,阿弥都见过了。
银妈脸上肉多得像要掉下来似的,眼角都被扯得斜向下,很是凶恶地吼:“我哪里知道她跑哪里去了,让她搬东西也不搬。”
银妈家的房子也要被拆掉,这两天正清捡东西。
看到银妈真的要扔范小祝的的东西,阿弥就赶紧地将范小祝那些少得可怜的行李都搬到了她家。
阿弥觉得温老师应该知道的。
温和喜欢范小祝,阿弥看不见的时候对于每个人说话语气总很敏感,她发现温老师只有和范小祝说话的时候,语气特别不一样。尽管范小祝说她很害怕温老师,觉得温老师很怪。
“她……。”温和难得的有些吞吐,眼神也有些闪躲。
温和看了眼一堆空洞无神的布偶最后蹲下身,冲毛毛招了招手。还是撸狗比较舒服和放松。
阿弥看了眼知秋,眼里满是疑惑。
温老师似乎是不打算说了。
阿弥蹲下来,也跟着摸了摸毛毛的脑袋,轻声地,带着试探性地再次问一脸冷漠的温老师:“上次她的比赛你去看了吗?我在医院没有去,她是不是生我的气。”
“没有。”温和仍旧面无表情。
“那你见到她后,帮我问一下,炸鸡店的事情还算不算数好吗?”离开的时候,阿弥这样与温和交待,她总觉得小祝有什么事情都会和温和说,而她总觉得温和总是能找到小祝。就像玩游戏的时候,温老师总是能快速地将小祝从某个玩偶里找出来。
阿弥在车上的时候仍旧有些不甘心地拨了一遍小祝的电话。
提示关机呢。
突然就像不见了似的,阿弥叹了口气:“她会去哪里呢?”
一直没有回家住,也没有在温老师云。cháng。整。理。那里,她能去哪里呢。阿弥回忆着小祝和她说过的话,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小祝说她在宣城没什么很要好的朋友,只有对手,还有教练。对了,教练是她的叔叔。
可能是去叔叔那里了吧。
月有圆缺,人有离合,叶知秋一直觉得这种事情很稀松平常,她并不在意,不过炸鸡店的事情令她有些意外。
如果能看见了,就和小祝开一家炸鸡店。
叶知秋以为阿弥学会摸读文字后,看见这个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后会忘记炸鸡的愿望 ,现在看来,不管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阿弥,都依然有点小固执。
车子停在了一堆积土中间。长勺街外围的房子都拆掉了,只剩下中间那些,仿若孤岛。叶知秋下意识地到车边扶阿弥。刚拉到阿弥的手,她便有些自嘲地笑了笑:“阿弥现在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了,不用知秋在旁边提醒了。”
想开炸鸡店就让她去开吗?
“那现在换我在前边帮你看路。”阿弥反握住叶知秋的手,拉着她一路快走,穿梭在被被砖瓦塞填占去了大半的马路上,左突右突地避开滚落其间的乱石。
好不容易走到自家房屋前,阿弥刚才假装的开心此时都被难过吞噬,她站在一堆水泥渣里,仰视着墙壁泛黑的屋子。
她问知秋:“为什么要拆掉我的房子呢。”
她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十八年呢,光明的九年,黑暗的九年。阿弥不想离开这里,虽然离开这里,她会得到很多很多的钱。可是她有开炸鸡店的钱,小祝说了,开了店以后就能赚到钱,至少可以养活她和知秋。
住在这里,她还能看到窗户下的花在合适的季节来临时盛开的模样。
住在这里,她还能去街尾的位置,替唐果奶奶,看看日出和日落。
现在眼睛看得见了,长大了,也还是像个没人要的孩子。阿弥扭头看向街尾的方向,她的视线越过灰白的石灰和砖泥,往日的街道夷成了平地,她只能一眼看到大榕树和短桥。她这几天都没有去太远的地方,一直在长勺街这些被推倒的的墙垣间走。
每次走着走着,最后她就会在桥边这里停下来。
外婆是在这里把她抱回去的,唐果奶奶说,那个时候阿弥很小很小,只有三斤多,还没有一只母鸡重,装在纸箱子里。
很多人都从桥边走过,很多人都有翻开襁褓看看她,最后除了外婆,大家都离开了。
阿弥冲叶知秋笑了下,然后就迈着步子小跑起来。
看着她跑开,叶知秋仍旧定定地站在原地。阿弥家的房子很快也会被推倒,能拖到现在,也是陆北南特地和项目组的人交待了,缓一缓。再这么下去也不是事儿,都快过年了,阿弥接下来的落脚点确实是个问题。
“知秋,你快来。”阿弥很快就跑到了桥头边,在满是灰尘的榕树下冲叶知秋不断地招手。
越来越贪玩。
叶知秋无奈的迈开腿向着阿弥所在的方向走去。
眼睛复明后,阿弥的洁癖感慢慢地显现了出来,无论到哪里她都坚持随身装着手纸巾,这会她已然用掉了一包纸巾,将短桥上的一段栏杆擦了又擦的,最后才扶着从地下来,还留下许多位置给知秋。
“这里风多大,吹得头发都乱了。”叶知秋将阿约头上的灰色线帽摘下来,伸手将阿弥脸颊上的头发往耳朵上撩。
以往的时候,阿弥看不见,叶知秋也便恍然不觉得两人这般很近。
现在不一样,她的眉眼,鼻子嘴巴都一个劲的在阿弥眼皮前晃来晃去,等她把帽子重新帮阿弥戴上,一垂眼眸,便对上了阿弥盯着她出神的双眼。
手立马就缩了回来,藏进了口袋里。
叶知秋转过身子,避开阿弥灼灼的目光,倚在干净的栏杆上,眼睛盯着废墟中间那栋小楼:“拆迁也不完全是坏事,大家可以住到新的房子里去不是很好吗?”
“我觉得旧房子也很好。”阿弥
“它太旧了。”叶知秋只能这样说。
阿弥还是难过,轻轻叹了口气:“可我还想过让知秋搬进来和我一起住的。”
知秋家里要更远,住在阿弥家上班就不用那么赶了。还没想好怎么和知秋说,房子就要被拆掉了,阿弥现在要去哪里也不知道。
阿弥说:“要是我能变小就好了。”
阿弥好像有些不开心。叶知秋转过头,眉眼里有些许藏匿不去的心疼:“变小了,阿弥想做什么呢。”
“就变得很小很小,重新装回箱子里,看一下还会不会有人把阿弥捡回去。”说完,阿弥自己都觉得这句话像是在骗人。人只会长大,不会长小,她笑了笑:“有点想外婆。”
以前的时候,真的是很怕外婆呢。
现在想想,好像也只有外婆才会把那么小,小得快要消失的阿弥带回家里呢,还给阿弥一栋小房子当作家。
阿弥已然意识到,接下来她要学会开始一个人应付生活。
叶知秋低头想了想,她做事总是再三思量,很少轻易应付性地作决定。现在阿弥无依无靠,最多能去千欢和唐果家里蹭住。
可都不是最理想的选择。
这个时候租房或许也有点难度。
其实不用变小啊,阿弥长大的样子也很好的。
看到叶知秋站起来,阿弥以为她要走了。
“我还想坐一下。”阿弥说,她有些不舍,她害怕很快这里的桥也会被拆掉,树也会被砍掉。
有些东西看不见了,就再也看不见了,即使你目光如炬。
叶知秋停了停,双手拉紧了阿弥,眼睛盯着阿弥在黄昏下的瞳眸:“阿弥,我知道哪里都比不上长勺街,再也没有比你的旧房子更好的地方了。”
天空有些暗沉,四下很是灰败,只有知秋的眼睛很亮,能听到知秋的声音很柔和,带着绵绵不断的暖意:“知秋没有外婆那么好,也不能给阿弥一个家,可还是想把阿弥带回家,这段时间阿弥就住知秋家里,给知秋讲故事好吗?”
所以阿弥不要总是觉得没有人要呢。
你很好,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就是要同居了的意思。感谢全程巨资助攻的陆北南先生。
☆、不过是客套
阿弥有想过自己去租房子的。
她去找过千欢。
长勺街拆了以后, 千欢就去商场那边的地铁口摆烤摊了, 人很多。
在学校里最大的收获大概就是学会了怎么样坐地铁, 阿弥挤在人群中时一本满足, 终于不会有人因为她是瞎子而总在四下悄悄好奇地议论她。
地铁口人很多,阿弥得扶着扶手才能平稳走动在匆匆忙忙的人群中。
生意很好, 千欢很忙。
大家都用手机拿出来对着一个奇怪的图案扫一下,再给千欢看一眼就算付过了钱, 阿弥至今仍然不大理解这是什么原理, 只觉得神奇。
“你落后了, 现在大家做什么事情都用手机。”千欢一刻不停地往一把鱿鱼上刷着辣椒油:“你不是有手机吗?还是那么好的手机,多玩玩就会了。”
两个还没有烤摊高的小孩子走过来, 踮脚指了指一边的火腿要了三根, 然后用手机付了钱,拎着火腿向在不远处等候的大人走去。
千欢瞥了眼阿弥:“看到没有,小朋友都会的事情。”
“诺, 现在大家找房子也是在手机上的。”千欢说:“谁还会像在长勺街那样,到处贴些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