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乐点头,毕竟这个年代的村子里,离婚实在是少见。
“不管他怎么求,反正我和爱民哥不会放过他!”
等肖爸回来时,也没说个什么有用的出来。
第二天一大早,林五就提着东西来接人了。
他二话没说,直接跪在肖大伯他们面前,求他们原谅,说自己是一时急了,脑子不过弯,这才动了手。
认错态度好得很。
不说肖大伯他们了,就是肖爱民都有些松动。
当肖乐拿着木棍进来站在林五身后时,肖爱民等人吓了一跳。
“肖乐,你冷静啊!”
抱着孩子的肖三妹赶忙道。
林五回过头,便被凶巴巴的肖乐吓得瘫在地上。
“我、我我我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肖乐冷笑一声,正好院子里晒着大南瓜,他一棍子猛地下去,南瓜四分五裂,碎皮还冲到了林五的身上,加上肖乐狠厉的神情,硬是把林五吓得冷汗连连。
“你最好没有下次,不然你的脑袋就和这南瓜一样!我们肖家的姑娘,可不是随便让人欺负的!”
肖三妹一下就泪崩了。
而肖乐更是一棍子成名。
第213章 男配小叔子
林五差点就在众人眼前尿了裤子,还是肖大伯先开了口,佯装不满地指了指院子里的南瓜碎片,“你这小子,才吃饱几年啊?就开始浪费粮食了!”
“哎呀,这不是顺手吗?”肖乐将手里的木棍靠着院墙,屁颠颠地拿起角落里的竹帚开始清扫院子里的狼藉。
“林五,你进来。”
肖爸冷淡道。
林五撑起软得不行的身体,跟着几个长辈进了堂屋,肖爱民接过肖乐手里的活儿,乐滋滋地给了他一下,“好小子,力气可真大!”
肖乐扫了一眼堂屋,低声道,“这南瓜熟透了,很好砸的。”
“那也把人吓得够呛,”肖爱民对其竖起大拇指,“谢了兄弟。”
“一家人一家人。”
这两兄弟高高兴兴,站在堂屋门口的刘艳艳却脸色苍白,她从未看见过这样的肖乐,像是披着羊皮的狼。
她都开始怀疑,以前的肖乐是不是把自己当猴耍?
不敢在多想,刘艳艳下定决心,以后能离他远点儿就远点儿。
太可怕了。
肖三妹最后还是跟着林五回去了。
孩子林五背着,肖三妹走前还特意找肖乐道了谢。
“左右我也是个没什么出息的,这辈子都在这小小县城里待着,得空我就去看你,三姐,你别嫌我烦就是了。”
林五听到这话,更是警告自己再也不能动手了。
回家的路上,林五没怎么说话,肖三妹沉默了一阵,还是把昨天的事儿细细跟他说清楚了,“我没有怪她背着我们吃,我也没理由怪,她跟着我们日子苦,嫂子孝敬她的,那是应当的,但是她不应该倒打一耙。”
林五心里不是滋味,他侧头看向这个才嫁给自己两年多一点的女人,原本明艳的面容,如今也充满了疲倦。
当下他便做了决定。
于是过了几天,赶集回来的肖大伯娘便来家里串门说,林五把自己的老母亲送到林四家住着了,每一年他们给孝敬钱。
“反正她在家,孩子也不带,饭也不做,那不如到她喜欢的四儿子家去待着,”肖大伯娘想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连孙子都不稀罕。
“孙子太多了,顾不过来的。”
肖妈倒是明白这一点,“我娘家哥哥弟弟多,我妈烦死了那孙辈们,要是多疼了一个,就会被说偏心,索性哪个都不带了。”
肖大伯娘连连点头,“你说的是这个道理。”
而此时的肖乐正和刘三还有莫丞一块儿砍柴。
“棍子,走了。”
刘三背上柴,冲旁边还没弄好的肖乐招呼道。
肖乐:“……别叫我这个。”
“这可是村里人给你封的,”刘三哈哈大笑,“不过你小子真的行,就说村头魏家吧,三个儿子一个姑娘,上个月姑娘哭着回来,没有一个儿子为妹妹出头。”
这还是亲兄妹,而肖乐和肖三妹只是堂姐弟。
到底隔了一层,亲兄妹却比不上这层关系。
“别逗他了,”莫丞背的柴火比他们都多,他走在最后,肖乐走中间。
到了岔路口,肖乐和他们告别。
莫丞叫住他,“下次赶集我要去镇上,你去不?”
“去!”
肖乐立马道。
“那咱们这几天找点山货,顺带卖一点。”
“好嘞!”
找山货这事儿跟家里人一说,肖爸也跟着他们进山忙了几天,等赶集那天,肖乐带着不错的收获,与莫丞两人结伴,走路去了镇上。
刘三有事儿没跟来,倒是拖莫丞买烟。
“一块钱一包?抽得挺贵啊。”
肖乐见莫丞在供销社买的烟后,惊讶道。
“他没怎么抽,”莫丞轻笑,“这是去老丈人家时,给他老丈人还有两个舅子抽的。”
刘三确实不怎么抽烟,肖乐又想起上次大姐夫给他的那两包烟,一包给了肖爸,一包在肖卫国上次回来的时候给了对方。
“那我也买一包。”
他们刚卖了山货,肖乐得了十五块钱,卖了一包烟,又去街上逛了逛,还遇见了安安和他的爷爷奶奶。
婉拒了他们去家里吃饭的话,肖乐跟着莫丞把镇上卖衣服的店全逛了一遍,最后才回家。
路上,莫丞说自己要去省城进衣服卖,可能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刘三也去吗?”
“去,快结婚了,多挣点钱也是好的。”
莫丞点头。
肖乐眼巴巴地看着他。
莫丞揉了一把他的脑袋,“你跟叔叔婶子说说,要是他们同意,你就跟我们出去见见世面。”
“好的好的!”
肖乐回到家,十五块钱,他买了一包烟,两斤肉,还剩下十块钱。
这十块钱他交公。
肖妈没要,让他自己揣着,“你也是个大小伙子了,不怕你乱用钱。”
自打肖乐维护肖三妹那事儿后,肖家人都觉得这个孩子长大了,至少在那一刻,比他们好些大人都厉害。
肖乐也没客气,把那烟给了肖爸,“您跟着我们跑了几天,孝敬您的。”
肖爸得意地看了一眼肖妈,“孝敬我的,那我就收下了。”
“嫂子,中午吃青椒炒肉呗?”
肖乐把肉提进灶房,“我去地里找青椒回来。”
“好,”姜秀英点头。
现在地里的青椒还已经长大了,再过些日子,就成了红椒,那时候就得剁辣椒酱,又是一阵忙。
姜秀英炒肉丝,那是好吃得不行,一家人吃得十分满足,也是少有的奢侈了。
毕竟肖妈买肉,都是买肥肉回来,里面煮着南瓜或者是长豆等,肥肉嘛每一次做饭时,放几片出去沾点油。
肖乐买肉就喜欢买肥瘦相间的夹缝肉,这种部位的肉炒肉丝是最好吃的。
吃过饭后,肖乐说起去省城的事儿,“有丞哥还有刘三哥,顶多五天就回来。”
姜秀英听得双眼发亮,“我能去不?跟着你们去,不用管我。”
“咋不管你呢?”
肖妈皱眉。
“到底男女住着不方便,我问问富兰去不,我们两个结伴儿,也搞点东西回来。”
“这倒是可以,”肖妈哎呀一声,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富兰好啊,那你快去问问她,问好了,肖乐就去找莫丞他们说,什么时候出发也说好。”
肖乐点头。
富兰知道刘三要去省城的事儿,她倒是没动过心思,但是姜秀英上门来说,她还真有些心动,长这么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县城了。
她爸妈也同意,晚上把刘三叫过去吃了顿饭,刘三下午就被肖乐告知他嫂子和富兰也想去了,所以在二老面前表示一定会照顾好富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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