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小哥儿离开了乐坊,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乐坊,悉心培养新人,再不在人前露面,打算就这么淡然地过一辈子。”
“谁能想到十年后,那个心狠手辣的男人还记着这仇,他赶来奉州城,四处搜捕小哥儿,还烧了……烧了……”
一向淡然自持的凤来哽咽难言,双手捂脸,泪水从指缝间淌成小河。
我听得心惊肉跳,我想过凤来的曾经会是怎么样的旖旎香艳,又是怎么样黯然收场,但是从未想过那个采走他朱砂痣的男人,竟然是……
有一份产业要交给他……这产业的名字叫江山……
我递过一条帕子,问:“或许他以前是身不由己,现在自己当家做主,会回来接你呢?”
凤来接过帕子,苦笑摇头:“若他是个明君,便不会来。”
他又说:“我希望他是个明君。”
“因为他不是凤来的,他是天下人的。”
“他的身边,不能有我这样的人存在。”
小哥儿没了眉心红痣,过了最好的年华,就会变得越来越像男人,虽然身段还是柔软纤细,但从我这个天外来客,没有第三性别观念的人来看,这就是一个长相和气质都很好的瘦削男人。
特别是凤来这种好像无论风雨都八风不动的镇定性子,会很容易让人忽略他其实是个身心都很柔软的小哥儿。
今天我是真的觉得他是个小哥儿了。
他其实很需要一个人为他遮风挡雨,做他无助时的堡垒。
他哽咽着说:“张掌柜,今日,我和他之间的关联就全断了。”
我看着远处的浓烟,叹了口气,说:“藕断丝连本就不是好事,凤先生,我或许该恭喜你,因为你以后的人生才真的属于你自己。”
凤来侧过头,用红红的眼睛看我,又哭又笑:“张掌柜的想法果然和常人不同。”
我笑着摇头:“因为我见过的事情太多,经历的事情常人也无法想象,凤先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难史,我也是,但我始终觉得人死都不怕,还怕活着么,而既然活着,就要向前看,就要対得起自己一天天的光阴,因为人生没有后悔路可走,到死那天才发现自己一天都没有好好活着,后悔也来不及了。”
“所以呀,无论怎样的境地,人都该対得起自己这条命,身外之物终究是身外之物,唯有这具□□,这颗心是自己的,好好待它们吧。”
凤来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我说:“进屋休息吧,现在正是危险时刻,养足精力才能面対着战火中惶惶不安的日子。”
凤来长长抽了一口气,擦干眼泪,対我微微一笑:“今日之事,并无第三人知晓。”
我点点头:“我知道的,您放心吧。”
凤来対我微微躬身,然后进了屋。
这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
我睡意全无,把王知府题的那块牌匾擦了又擦,找了大油纸包好,藏在了密室里。
也不知道王大小姐现在怎么样了,崔长宇他们又怎么样,还有老朋友们,都躲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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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凤先生会好的。
皇帝也是个明君。
但是有个可怜人要不好了。
第75章 庚子年九月十三日 天气不知道
好久没写日记了,你们有没有担心我?
我还活着,但我觉得快死了。
今天听见狱卒说了一句,才知道已经九月十三日了,黑夜白天,我就不知道了……
嗯对,狱卒,我在监狱里。
艹。
现在头很疼,身上一阵冷一阵热,左胳膊已经不疼了,但也没什么知觉了,背后有些麻木,大概是因为一直躺在地上的缘故,我挣扎不起来。
我在这里躺了多久了,三天?四天?我不太记得那天是几号了,牢狱里见不到太阳,也没有灯火烛光,我不知道黑夜白天,伤痛拉长了时间,高烧让我不知今夕何夕。
至于发生了什么……
我想想啊……
我烧了淮南王的粮草,被发现了,然后被打了,然后打起来了,没时间搭理我,就把我扔这儿了。
咳咳……
啊我想起来了,事情的始末是这样的——
淮南王的军队在奉州城驻扎,干尽坏事,真的是艹了狗了,特别坏。
他们在城里搜刮,打人,抢东西,糟践女孩子和小哥儿,无恶不作,我们每天都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后来他们好像搜刮得差不多了,食物紧缺,他们就搜刮得更频繁了,来我家就来了七八趟,地里的菜根都刨走了。
我们的大饼吃完了,我把他们三个塞进密室里,偷偷砸了一块泥坯,弄了一小袋子米煮来吃,这块泥坯是密室里的,我没敢用炕里的。
煮米的时候必须把那三个人弄到密室里,因为烟囱里冒烟,很容易招来饥饿的叛军。
什么时候开始,做饭也成了一件危险的事情。
我煮了米粥,煮好了立刻盛在小盆里送进了密室,然后我正要把锅底那点挖出来吃,大门就被踢开了。
几个叛军骂骂咧咧闯了进来,把我仅剩的米粥吃了,从厨房的草堆里搜出了剩下的半袋米,又把我家里翻了一遍,把我打了一顿。
我被揍得鼻青脸肿,真的是鼻青脸肿,我能感觉出脸颊嘴角的火辣,他们真狠啊!
我感觉浑身上下都像断了骨头一般,剧痛无比,那几个人再没有搜出东西,狠狠踢了我一脚,骂了一句:“再敢偷着藏粮食就把你赶去城门口挡箭去!”
大概就是这样类似的话吧。
我心里惊骇不已,等他们走了,我立刻爬起来,在密室口小声说:“我出去一趟,你们别出来!”里面敲了敲墙,我赶紧关上门走了。
上了街,我往城门哪里跑,果然见到一群士兵赶着一群老弱妇孺往城门口走去,那些可怜的人只是普通百姓,她们哭着喊着,只要走得慢一些,就会招来一顿鞭子。
我看见了一些熟悉的面孔,叫不上来名,但是绝对见过。
那些曾经笑着的容光焕发的面孔,现在枯瘦而憔悴,带着绝望了恐惧……
有士兵高喊着打开城门让这些人出去,看那些混蛋玩意儿还敢不敢放箭。
人肉盾牌。
好生狠辣!
所以,朝廷平叛的军队已经在外面了,难怪这些天外面总是很吵,我一直没敢出门,所以今日才知道朝廷的军队已经到了!
可恶这些混蛋竟然把手无寸铁的妇孺拿出去当盾牌,这说明他们狠他们坏,也说明他们打不过朝廷的军队!
我恨得牙痒痒,要是见到这一幕还能忍下去,我就不是个男人!
我赶紧跑回家,拿了火折子又跑了出去,我知道他们的营地在哪,那一片片帐篷太显眼了。
我贴着巷子边悄悄溜到大营,那边人仰马翻,一片混乱,根本没有正经防守,也可能是他们觉得城里很安全,不需要提防什么。
总之,就是个三流垃圾叛军队伍!
我弓着身子溜进去,把火折子吹亮,把他们的帐篷挨个点了。
这几天天干物燥,今天又有点微微小风,真可爱,火很快就着了起来,一个一个帐篷都着了起来,风一刮就蹿一大片,太帅了。
我感觉我有点像爆炸片里的狂霸酷炫拽男主,任凭身后爆炸,我只淡定往前走。
当然我不能淡定往前走,我得猫着腰赶紧溜。
大概是我太没有作案经验了,很快就被发现,叛军红着眼举着刀就追过来了,我赶紧跑,但……
我很快被抓住了,艹,被抓的地点刚好在他们的粮草帐篷边,于是我手一松——
就那么轻轻一抛——
火折子飞了出去,我说什么来着,天干物燥……
粮草帐篷烧了起来。
我疯了,我不要命了,我哈哈大笑起来,那群士兵也疯了,赶紧去灭火,但是他们并没有忘记把我狠狠打了一顿,眼下正是混乱的时候,他们无暇顾及我,狠狠打了我一顿就把我扔进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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