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找什么?”警长看奥尔叉着腰站在那,转着圈张望,于是问。
“凶手是怎么过来的,他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并确定这里有人的?就蹲在角落里等着?如果整整一天都没能在合适的时间里有人单独走过呢?再等一天?如果他不是本地人,是城里人,那他是怎么过来的?不可能是用走的,骑马?马车?马或车停在哪儿?这条路太狭窄了,我们可是把马车停在外边的,但马车可是很显眼的。”
警长张着嘴,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些问题。
奥尔看向那个把他们带进来的本地人,他也是个猎人,一号被害人的尸体也是被他发现的。现在奥尔一连串的提问同样把他吓着了,当所有警察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更是直接举起了双手:“先生们,这绝对不是我们本地人干的!更不是我!”
“别紧张,先生,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只是请回想一下,这个可怜人被杀当天是否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有人知道他要经过这吗?您知道他那天为什么要走这条路吗?除了他之外,还有谁会走这条路?”
“呃……我和伍德不熟。”猎人一脸的为难,“但!但是……我记得前天晚上,有个集市。”
“集市?具体说说。”
“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就是每半个月,前边的晒谷场,会有个集市。有很多小贩、游商、杂耍的,还有姑娘,‘那种’的姑娘。这条道是从那儿回到伍德家里的近路,不过也是回到其他几户人家的近路。更多的我就不知道了。”
他不知道,但有知道的。
他们找来了死者父母以及几位村人,死者父母和村人们的打扮并不相同。
死者的母亲戴着一个遮住耳朵和包裹住所有头发的粗麻布头巾,穿着蓝黑色的厚粗布裙子,死者的父亲穿着同样材质的蓝黑色衬衫和裤子,他留着长胡子并将胡须辫成了小辫子,这种打扮是“原始宗教主义者”。不是远古的古神崇拜,是最原始的光明教崇拜。
他们不信教皇,不信神父,只信《圣典》,一切行为都遵从《圣典》上的词句。
原始宗教主义者一般住在聚居地里,很少向外迁移,这家人怎么会离开聚居地,跑到哈勒姆这个新兴的移民城市来?
不过这是这家人的私人原因,奥尔虽然好奇,但他开口询问的只是伍德的个人问题。
综合他的家人与邻居的证词,伍德就是个少言寡语的懦弱男人,已经二十四岁了还没有结婚,对农人来说这是非常少见的。不过他家里有三个兄弟,不结婚这件事,他的父母看起来并不在意。
他也没什么朋友,村人提起他来的第一印象就是“伍德在干活”。
而现在距伍德惨死还不到半年,他的父母在说起他时已经面无表情了,甚至两人还有些不耐烦。
伍德这个人就是个“隐形人”。
奥尔有询问了一下当地是否有野兽的问题,人们的回答是:十几年前是有的,狼群、熊、豹子等等,但随着哈勒姆城的扩张,野兽越来也少见,这几年偶有人目击野狼,但那些大块头的野兽就都没有了。
“十分感谢各位的帮助。”奥尔看着村人们,他脸上的笑容十分轻松惬意,所有人都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了,有些村人甚至已经半转过了身,突然奥尔一句,“你们对伍德喜欢男人怎么看?”
村民们一脸茫然,伍德父母脸上的冷淡瞬间清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进入战斗”般的戒备。
“他不喜欢男人!”伍德父亲咆哮着反对,话刚出口他就意识到自己被诈了。母亲顿时用双手捂住脸,扑进了丈夫的怀里。
因为安罗娜女王的观念,尤其是因为最近兴起的宗教都更加宽松无害,所以人们对同性情侣的态度在近几十年间也越来越宽容,但守旧的人总是存在的。越是落后的地区,这种人的比例也越多。
这些原始宗教主义者,更是对同性情侣的最大反对者。
《圣典》上虽然也没写同是罪,但《圣典》上写了“生儿育女,要繁衍种族。”,还写了“人类要顺从自然”,总之是类似的句子。
同性之间,两个女人或两个男人,当然是没有办法繁衍的,那这就是非自然的,是罪恶的。
伍德的父亲抱住了妻子的肩膀,与奥尔对视:“他确实是个畸形儿,我们也因此被驱赶出了故乡,但《圣典》告诫我们,要与家人在一起,不可谋杀,更不可欺骗。我们不可能为了注定要下地狱的他,而犯下大罪。
或者说,假如我们真的要杀他,那在被迫离开故乡之前,我们就该杀了他的。而我们已经在这生活了十几年,我们的儿子已经娶妻,女儿也出嫁。我们的家族已经扎根于此,为什么还要杀死他呢?”
也就是说,他们家因为出了一个喜欢男人的儿子,所以全家被驱逐——因为按照《圣典》家人不可分离。
不过这么说,他们确实没必要杀死伍德。
奥尔看见另外一个村民在听到伍德是个gay后,表情有些恍然,然后用一种欲言又止的眼神看着他们。
“这位先生,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呃……我也喜欢男人,您是不是认为他被杀和这一点有关?”村民问。
“我不确定,只是我在寻找着被害人身上的不同。如果您想到了什么,无论是什么,都可以和我说。”
“那么……我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有关系,我只是突然想起来。集市上有很多人……您知道的,他们干那种活儿。有个很漂亮的人,我那天就想和他……”
伍德先生已经把伍德太太的耳朵捂上了,他自己也闭住了眼睛。他们的态度让这位年轻的村民越说越磕巴,渐渐不敢说话了。
奥尔只能让这对夫妇先走,把村民叫过来,私下问话。
“其实我不确定他是不是那种人,因为他看起来真的太好看了,还很干净体面。或许他只是个到乡下集市看新鲜的城里人呢?他看起来也不像是接客的,因为他一直都是在咖啡店门口坐着。
我就等到四点多,那时候他还没走,就一定是接客的了。可伍德先过去了,然后还和他走了。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伍德也喜欢男人,我以为原来那人是个穿着男装的女人,我有点失望,那天就回家了。这、这有用吗?”
“很有用,先生,十分感谢您。那个男人是什么样的打扮?”
“呃、就是普通的打扮,城里人的打扮。漂亮的蓝眼睛,漂亮的栗色头发。”让一个这时代连字母都不会写的农民详细描述出一个人的外貌特征,实在是太困难了。
他说了半天也就是“漂亮、好看、美”,让他说形态、形状、比例之类的,那是难为他。
奥尔尽量从他的描述中提取有用的线索——蓝眼睛、栗色头发,身高在165公分上下,很纤细,皮肤白皙,手指修长。
是有些雌雄莫辨的味道,所以村民才不确定对方是男是女。
村民在之后的集市又找了找这位神秘人,甚至他觉得如果对方是女人,或许也可以交往一下试试。
“他身边带着狗吗?”奥尔问。
“没有,他是独自一个的。”
“谢谢,十分感谢。”
离开一号被害人的现场,奥尔又前往了二号和三号。
二号被害人是个吝啬的磨坊主和面粉商人,他有过三任妻子,显然不是gay。但他的家庭生活十分不和睦,第一任妻子有传言是被活活打死的,第二任妻子跑了,第三任妻子嫁给他的时候才十七岁。因为有第二任妻子逃跑的经验,所以这家伙买了脚镣与手铐,将年轻的妻子锁在了家里。
现在死者的第三任妻子和死者的长子结婚了。
所以在询问证词的时候,死者的家人十分的不配合,直接就一言不发。而死者的邻居又话太多,各种疯狂暗示就是死者的家人合伙把死者给干掉了。
三号算是半个流浪汉,二十七岁,他在本地没有房产,有工作的时候就打零工,没工作的时候就乞讨度日。他也是个gay,在被害之前,他还有个和他有着相同处境的男伴。不过周围的邻居对于这两个人的印象都很不错,有个农场主还连续几年把谷仓无偿借给他们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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