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走吧”
十月十五,首都秋高气爽,银杏的叶子开始打着旋儿往下落,在街边堆了一簇簇。
温远和岑漫摇的订婚场地在户外,很大的一块场地,邀请的人却不多。
本意是订婚对着内家,当作是家里的团圆聚会操办,正式婚礼才是亲朋好友以及商业伙伴的共同见证。
只是温家家大业大,家宴都要圈去好大一块地用来庆祝。
沈榆身上白衬衫黑西裤,站在镜子前正看衣服合不合身,西装外套搭在身后的侍者手臂上。
一整套正装都是提前好几天叫人上门量的尺寸,版型正,勾勒沈榆的细腰身,翘臀括。
沈榆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在好日子里也算不上多精神,眼下有些发青。
得知时间有冲突后,他第一时间和谢梦朝说明了情况,谢梦朝当时也十分为难,答应沈榆立刻和天昇高层展开探讨,有消息了第一时间告知。
第二天中午,谢梦朝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天昇和主办方争取到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把长眠湾安排在最后一个出场,末位压轴怎么着都该夜晚时间了,赶得过来就上台唱,赶不过来就取消。
这是最仁慈的解决办法,他也找邱风和宁以桥聊过,但他俩的态度都没透出什么所谓,让沈榆好好忙自己的事,有情况再联系。
身后的女侍者情不自禁地夸赞出声:“您穿这身很好看。”
沈榆平时极少穿着正装,他皮肤白,眉眼柔顺俊美,像一滴新墨入水,和缓地散开丝缕又转眼不见的精妙雅致。
沈榆笑笑,从侍者手中接过外套套上,扣好双排扣。
身后传来帘子被拉开的声音,温遇旬的皮鞋底踏在地上:“弄好了么?”
他比沈榆高,穿一套和沈榆同款的西装,多一分冷冽的英气和挺拔,奈何不爱照镜子,沈榆说好了,就点点头,女侍者来不及再夸,两人并肩走出去。
出门便是大片的草坪,四周圈地种了整齐的银杏树,旁边是一个马场,用铁丝网隔着,能看到几匹骏马放风吃草。
远离市区的天空都辽阔,景致上佳,沈榆无心欣赏,愁得步子都慢。
温遇旬腿长走得快,平时也不用等着谁,现在走两步慢一点,走三步停一下,终于忍不住坏脾气了:“你是不想去?”
沈榆倒不是不想去,只来得及把心情掩饰起来,说:“这皮鞋我穿不惯,磨脚。”
少爷风范,出门多事得很。只是温遇旬也知道他不仅有磨脚的理由,说道:“你快一些过去,东西多吃一些,可能赶得上音乐节。”
沈榆眼睛都亮了:“吃完东西就能走吗?”
然而温遇旬只是在给他画饼:“不知道,但是你多吃一点表现好一点,他们或许能放你先走。”
自助餐同样安排在草坪上,菜式各异,糕更点不胜数。
只有二十多个人,姓温的一大家子,岑漫摇那边也来了些亲戚,另有些两人的至交好友。温岭常带着温太太坐着,身边站着今天的两位主角,大部分人围在他们身边。
温遇旬和沈榆走近给岑漫摇和温远祝贺,岑漫摇今天穿一身束身白色长款礼裙,看着朴素,面料却是上好的桑蚕丝,上头绣着凤凰图案的暗纹,不知道花了多少功夫。
她今天很高兴,温家人似乎也没有再为上次饭店的事情对她心存怨气,温太太刚刚还摘下手上一只玉镯子,给岑漫摇戴在手腕上。
“小菡的学校今天模拟考,没时间来,不然你们三个可以一起去旁边马场骑骑马的。”温太太在一边,微笑着说。
下午三点原本该是最热最晒的时候,但秋季风凉,太阳不再滚烫,是最舒适骑马的时节。
温远说:“马场那边我打过招呼的,小旬和小榆要是想去试试就去吧。”
温遇旬一向认为这些娱乐活动可有可无,问沈榆的意见:“你想不想去?”
沈榆忖度几秒,觉得不一直待在长辈眼皮子底下似乎更有逃跑的可能,点点头,说可以。
岑漫摇更周到:“吃点东西再去,不要饿肚子。”
她脸上一直带着笑容,沈榆看着她挽着温远的手臂,漂亮得不减当年在和沈珏的结婚照片上的风姿。
至少在今天,她是美丽的妻子,也是温柔的母亲。
离开岑漫摇身边之前,沈榆最后看了一眼她的侧脸。
脂粉,带着岁月痕迹的明艳。
她毋庸置疑是爱沈榆的,深爱的,为儿子的前途殚精竭虑,她尽力做到一个母亲能做到的最好,尽力给到一个母亲能给到的最多,唯独忘了问沈榆想不想。
沈榆终于不再看了,转身朝着前面不远处等着他的温遇旬走过去。
还没穿上多久的西装外套又被脱去,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沈榆换好马术装备,头盔有点大,护甲也不太合身,他没对真正上马驰骋抱有什么期望,稍微调整了下就收手。
对沈榆来说有点宽大的装束在温遇旬身上正合身,沈榆动手调头盔下颏带的时候他就看到了,从更衣室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沈榆脑袋上的头盔摘了。
“ 不舒服就不要戴了。”
沈榆对安全隐患这种事情心存余悸,认为不太好。
温遇旬说:“第一次骑马也不会带你跑,这马要是跑疯了把你甩下来也没事,出事故有我在。”
早知道温遇旬这个人就算不刻意展现什么风头也很盛,他这样直接地表现自信居然也显得很靠谱。
马场的人果真也不敢让沈榆的马跑,先是给他拎了一匹小的,再小心翼翼地扶他上去。
驯马人牵着沈榆的小马走过半圈,温遇旬那边已经骑着跑了两圈回来,在沈榆面前拉了缰绳。
他也不戴头盔,又跑那么快。沈榆想提醒他注意安全,又不想让人感觉说话不吉利,婆婆妈妈嘴碎让人讨厌,只好绞尽脑汁想别的法子。
没话找话是累人的活,沈榆用手指绞紧了缰绳:“你以前学过骑马?”
温遇旬驯马得当,适力往后扯着,让两匹马并排,道:“嗯,学过一点。”
他这样子看着不像是只学过一点,飒爽得犹如常客,几年不曾荒废。温遇旬伸手抚摸骏马肌肉纵横的脖颈,骨感瘦削的脸颊,但看着它的眼神又不像是天天见一般的熟稔自如,倒有些许久未见的感慨藏着,只露出一点。
沈榆为温遇旬走神几秒,一时间没注意马蹄子踏过一道木坎,周身一震,斜着身子就要栽下去。
所幸倾斜幅度不大,沈榆自己就能稳住。为他牵绳的工作人员眼疾手快扶他一把,稳住身形后,沈榆只能看到温遇旬已经要收回去的手。
“我能不能骑着它跑走,它脚程快不快?”沈榆刚直起身就开口乱说。
工作人员笑了笑:“很快的,骑去西天取经也只要两天。”
温遇旬知道沈榆想做什么,也想笑,不愿意让人看见,小腿夹了下马肚,以反方向逃避的风做掩护,绕到空旷的另一侧。
温遇旬熟练地驭马越过几道跨栏,双手控缰拽至内侧,转了个弯儿,放慢一些速度,鼓励似的抚摸了马的颈侧。
沈榆远远看着,俯身低下头和工作人员说话:“他常来吗?”
“从前常来,”那工作人员五十多岁的年纪,告诉沈榆,“小温先生的马术是在我们这里学的。”
“我和那匹马都算是看着他长大的,那马是赛级马,不跑比赛以后就一直在马场,小温先生那时候才十一二岁,一眼就相中这匹马,从入门到现在,骑的基本上都是它。”
“不过我也很久没见他了,估计是工作忙吧。”工作人员说。
一小时后,沈榆的小马负重散步一圈,温遇旬的黑色赛级马跑了整整三个圈,中途还停下来吃了个苹果。
他们在马房前汇合,下马,温遇旬一站到草坪上就脱了手套和马甲,额前头发汗湿,大约是热的。
沈榆看了他一会儿,问:“开心么?”
自从分手之后,温遇旬松弛的状态就不再对沈榆开放和展现,对他只和旁人无异,时刻把自己绷得像根快要勒断的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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