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太点点头,“那你先去把孩子带到家里来坐一坐吧,不要回去了。这么晚了一个人在外面,天很冷。”
人不一会儿就被带回来,温遇旬小时候粉雕玉琢的一个面瘫小孩,年少的俊美在此刻就显出雏形。段绍怀当时也是年龄小没有审美,居然只觉得这个人还是和下午见到时一样,没有表情叫人不想接近。
邻里之间的关系在一开始总是笑脸相迎,段先生和段太太都很热情地招待他,拿水果和饼干给他吃,温遇旬会很有礼貌地说谢谢。
“打招呼呀。”段太太对段绍怀说。
段绍怀在拼玩具拼图,十分敷衍:“你好。”
段太太显然不大满意,又让段绍怀自我介绍,用他上学校的时候的方法。
段绍怀本来就对温遇旬有莫名其妙的敌意,因此极其不耐烦,但那是妈妈的要求,他就摇头晃脑地说:“我叫段绍怀,今年七岁六个月,星座是白羊,最喜欢的小动物是鳄鱼……”
好长一段话,温遇旬听得都愣了愣,可能是没见过这么能讲话的同龄人。
过了一会儿,段绍怀一段劈里啪啦的自我介绍扔下去一点不带响,在学校里他说完这么多话,讲台底下的掌声十分热烈呢,还有人问他星座怎么测。
这个人怎么跟条木头一样不会说话呢?
段绍怀有点挫败了,他抬头去看温遇旬的脸,惊奇地发现那人脸上的表情变了,变得有点纠结。
半晌,木头终于开口:“我叫温遇旬,今年……六岁,六岁,星座……”沉吟几秒,“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
对温遇旬来说十分够呛的一长段话,他说完以后明显松了一口气。
段绍怀看了他几秒,然后和段太太一起笑了。
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段绍怀看着温遇旬因为长时间待在寒夜的风中,冻到发红脱皮的鼻头,说:“我教你测星座吧。”
关系稍微密切一点,但温遇旬话还是不怎么多,至少不再当哑巴了。
测完星座后,段绍怀听见外头传来汽车引擎的声音,段太太打开他们房间的门,告诉温遇旬要回去了,他妈妈回来了。
“等一下!妈妈!”段绍怀说着,拉着温遇旬的胳膊,一起挤到了一个角落。
“我在学校里是大哥。”段绍怀说。段太太和其他的太太来家里打麻将时,他听说过隔壁住的歌星家里还有个小孩,那小孩没人管的,天天被佣人翻白眼,居然还给他吃过夜的剩菜!
“?”温遇旬又用那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他。
小孩的脾气走得很快,此时已经完全把温遇旬当成自己人,他小声说:“我教你,你家里的佣人欺负你是吗?我知道的,但是你受了欺负,一定要反抗!不然他们就会觉得你好欺负,然后一直抓着你欺负,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
“所以在学校没人能欺负我!”他又得意地重复一遍,“我是大哥!”
“……”
段绍怀撩起自己的袖子,挤出一坨勉强有点弧度的肱二头肌,“实在不行,你就打他!”
“……嗯。”
段绍怀对这种顺从非常满意,放下了袖子:“反正要想办法,不能让自己受欺负!”
温遇旬当时还没戴上眼镜,眼睛黑得很浓郁。
他说:“好的。”
温遇旬回家去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段绍怀非常挂念小伙伴的安危,时不时向段太太打听,有天从外面回来的段太太说:“他们家换佣人了。”
段绍怀还没来得及欢呼雀跃,段太太又说:“那家管事的女佣据说特别惨呢,偷了女主人的项链,被一个男人丢出家门的,哭得好大声,还狡辩说没有偷东西……”
“那她偷了吗?”段绍怀无知地仰起头。
段太太说,不知道。
“小孩当时就站在楼梯上看着女佣被丢出去的,我还看到他笑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呢,他一句话都不讲,眼神好可怕的……”
彼时段绍怀并不在意温遇旬的眼神是否吓人,他只是为自己的伙伴摆脱苦海欢欣。
“所以温遇旬这样的人,反抗精神是丰富的,未达目的是不择手段的,手段也是十分强硬的。”段绍怀说。
“你要是觉得实在痛苦,不如全权让他负责,只要他喜欢你,你不妨试着有恃无恐。”
段绍怀犯过不少事情,温遇旬保了好几次人,每次都告诉他是最后一次,下次依然会皱着眉冷着脸去捞他。
沈榆仍盯着窗看。
窗上的薄霜突然覆上一块粉色的东西,像是舔了一下,那块粉色的东西移走时,霜神奇地消失了。
“叩叩。”玻璃窗突然被谁敲了两下。
沈榆抬了抬头,温遇旬站在窗外,大约嗓子又不舒服,举起拢成拳的手,放在嘴边咳了咳。
他手上缠着一根深色的绳子,绳子很长,沈榆跟着它一路看到温遇旬脚边。
萨摩耶舔了一嘴冰凉的霜,吐着舌头,朝窗内的沈榆笑。一块巨大的蓬松毛绒面包。
沈榆无端想起哈利波特的电影,海格站在魔杖店外,拎着一只装着猫头鹰的笼子,隔着窗子,对哈利说“生日快乐”。
温遇旬也对他微笑了笑,做了个口型。
今天不是沈榆的生日,所以沈榆猜测是——“我爱你”。
作者有话说:
这章的字数其实是两章的量,双更的话看看吧,如果十二点之前发了就是有,啵啵大家
第83章 我好像特别特别爱你
大名鼎鼎的狗中天使萨摩耶,久仰久仰。
避免节外生枝,温遇旬没牵着狗往店里走,沈榆吃完饭有一段时间了,就站起身走向门外。
雪白的狗,漆黑的人。
微笑的狗,面无表情的人。
明明完全相悖吧,沈榆却从这两个生物身上看出了奇诡的一致性和相似性。
温遇旬脸上有表情的时候很少,笑完也很快就收回去了。他抓着牵引绳,那狗墩墩一大只,温遇旬一下没扯走,又扯了一下,才不情不愿地跟在他脚边。
沈榆显然更讨狗喜欢,温遇旬在沈榆面前停下来,狗还往前又走了一段,嗅了嗅沈榆的气味,饶了个圈,把沈榆的脚踝用绳子围了起来。
沈榆是很惊喜,想伸手摸它的狗头,但是狗有点庞大,还一直抬着脑袋妄图用蹭他一手口水,不太好下手。
“……你买的吗?”沈榆束手无措地站着。
“嗯。”温遇旬把绳子交到沈榆手上,绳子变长,可活动范围增加,狗又给沈榆绕了一圈。
“刚满两岁,原本宠物店是留着配种的,”温遇旬看着沈榆,说,“我觉得其他狗没它长得好看。”
理由十分质朴。沈榆没意识到,但这其实很符合温遇旬的选择标准。
“不是留着配种么,怎么会卖给你?”沈榆问。
温遇旬理所应当:“我加钱了。”
“……哦。”
白色丝绒面包很喜欢这个看着很柔软的人类,沈榆今天穿了一件相对宽松的白色针织衫外套,爪子碰上去手感很好,不像那个刚刚来接它走的男人,看着就很凶,身上一股冬天里雪的冰凉的味道。
沈榆第一次和小动物近距离接触:“哥,它扑我。”
温遇旬从沈榆手中又把绳子拿回来,半蹲下来摸狗头,试图让它冷静一点。
狗怵温遇旬,在他手里就听话许多,眯起眼睛,发出“嘤嘤”的叫声。
去医院拿了检查报告,温遇旬恢复得还不错。回去路上温遇旬开车,没再把钥匙交给沈榆,沈榆既卑陬又清闲,出于照顾的目的和感到新奇的原因,选择和狗一起坐到了后排。
温遇旬倒没有说什么,表情和言行同样正常。
车上沈榆一直忍不住对身边坐着的另一位乘客动手动脚,狗可能发觉了他不喜欢被舔一手口水,改用爪子挠沈榆的大腿,把脑袋放在手掌上以供随意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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