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这样了,我还能不晓得他要干嘛吗。
此时此刻,我心中唯独剩下一个念头。
说好的浇花呢,怎么就变成搞我了?
我趴在他的胸口抓了他两下,虽然幕天席地也是种不一样的体验,说实话我还挺兴奋觉得挺刺激的,但态度上必须表示抗拒,正确立场不能动摇。
尽管我知道我家附近绝对没有外人,但露天场合总是会产生一种奇异的,担心被发现被偷窥的紧张感。
我推拒地并不坚定,秦烬却好似误会了我的肢体语言。
他把我托起来翻了个身,于是我们换了个姿势,变成了我在上,他在下。
他背后垫着草地,而我垫着他。
似乎的确这样好一点,毕竟这草地虽然软,但蹭久了还是挺糙的……
我心道,他这回还挺识相的,服务态度可圈可点,表扬。
于是我愈发不坚定了,鼓励般地俯下身轻轻地啄了他一口,离开时顺便十分不要脸地舔了舔他紧抿的唇缝。
我感觉自己像磕了药一样,心跳如鼓槌一样砰砰地打在胸口。
明明不过是一个随便的吻罢了,说调戏都可能更妥帖一些……
如同小心的试探,我又凑过去,故伎重演。
秦烬被我压着,没动,想动也得费一番功夫,干脆就躺平了任我折腾。
我们俩两块煎饼一样几乎完全贴在一起,我确定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存在感异常显著。
秦烬看着我,底下正顶着我,面上却什么都瞧不出来,依旧是一片毫无波澜、风平浪静的表情,如果不是那触感明显,我倒还真以为他如表面一样,真的没有反应呢。
在草地里玩儿了不知多久,天都快黑了,最后我像整个人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好在今天下午太阳够大,我们一个被我泼湿了衣服,另一个也湿的差不多,倒也不太冷,应该不至于着凉。
秦烬把我抱回屋子的时候,我默默吐槽自己,好好一个周末……正经事什么都没干,净用来鬼混了,我可真是越活越过去,越来越堕落了。
回家第一件事,先洗了个澡,把身上的泥和草都冲掉,然后我们轮流换了身干净的衣服。
我累死了,踹了秦烬一脚叫他去热汤,我瘫在床上,眼睛一闭,差点直接昏过去。
我迷迷糊糊地心想,难道真是我年纪上来了吗,快三十的人了的确不能跟二十出头的小年轻比?我记得我上大学那会儿被秦烬翻来覆去乱七八糟地折腾一宿,第二天还能跟往常一样回学校赶论文上课连轴转,什么事没有。
现在是真不行了,唉,我相当心酸地想,社畜熬夜加班多了真的影响这方面的能力。
倒是秦烬,他那恐怖的体力怎么倒还没有退步啊?这不科学。
秦烬把晚饭准备好又上来叫我时随口说了句:“地下室漏水了。”
我怔了一下,脑子昏昏沉沉的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我问:“你说什么?”
“地下室漏水了。”他又用那种毫无起伏的口吻重复了一遍。
“?”
这两天又没下过雨,漏的哪门子水啊?
我急急忙忙跑到地下室一看,人傻了。
整个房间内简直可以用水漫金山来形容,墙体浸湿,水渍自上而下在墙上印出斑驳的痕迹,滴滴答答的,漏水的来源应该是地下室顶上那扇窗户,这扇窗连通着外面后院的花园。
花园那儿,好好的,怎么会漏水啊?
哦不对,等等,我今天白天的确跟秦烬在外面“玩水”来着,大概是后来我们都太忙了导致水阀也忘了关……
“。”
好吧。
由于一时被美色迷昏了头脑而贪图享乐,此刻摆在我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难题——
现在的情况,地下室肯定是没法住人了。
那我该把秦烬放哪儿?
家里倒不是没有备着客房,我便说:“那这样,我再给你收拾一间屋子出来,你先住楼下,地下室的问题我明天再……”
秦烬打断了我,用低沉的嗓音道:“不必这么麻烦。”
我愣了一下,几乎是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低垂着目,浓密修长的睫毛下眼睛灼灼地看着我,那一瞬间表情竟显得无比煽情。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何得出这个结论的,也许只有我一个人因为他短短一句话便又开始心跳加速。
这已经是第几次了?
数不清。
数不清我为他心动的次数,数不清我为他妥协的次数,从始至终,我都是一败涂地的那一个。
算了,我都懒得挣扎了。
很小的时候,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一对夫妻必须睡在一张床上,大部分人眼里,若是他们分了房,那必定是吵了很严重的架,或者感情不再,即将要走到分道扬镳的地步。
我小学起我爸妈就不睡一起了,因为他们只要呆在离对方三米以内的地方就必然会吵得不可开交,跟点着了什么火药一样,永动机似的炸个没完。
为了大家都有个安稳觉睡,为了不被邻居投诉,一人一屋似乎已经是最好的妥协办法。
而我自己也拥有一个小房间。
据我妈讲,我自出生起就不是个黏人的小孩,都说三岁看到老,她表示她在我三岁以前就发现我长大以后一定是个特懂事的宝,别的小婴儿只要妈妈一不抱着就要哇哇乱叫,而我被她丢在一边却从来不哭不闹,连屁屁被打针的时候都不会掉眼泪。
而另一方面,我也的确不是个喜欢和他人保持太近距离的怪胎,或许是天生性格如此,大部分时间总是独来独往叫我觉得更为自在,这在我幼儿园时期就提出要一个人睡觉这件事上也初露端倪。
再长大一些,直到我大学时期看上秦烬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爱无能的家伙。
那时我甚至认为,我这辈子都不会遇到那个命中唯一的伴侣,我此生都不会拥有坠入爱河的机会。
或者“命中注定”这个概念本身都是悖论,是人类编出来满足其对“忠诚无二”的另一个假想对象的终极幻觉。
为什么呢?其实理由很简单,因为我完全无法接受有人晚上同我睡在一张床上。
我光是想想那场面都觉得浑身难受。
你等我洗澡,我等你洗澡,最后一起躺进被窝里,抢一床被子……如果对方打呼噜说梦话怎么办?他睡着了我还没睡着怎么办?我把他吵醒怎么办?他把我吵醒怎么办?如果我今天困了想早睡,对方却开着灯在玩手机,我可能暴躁愤怒到把人直接踹下床,赶出家门。
这样的我,怎么可能和别人在一起?
直到后来,我才晓得,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所有一切我自以为是的麻烦都变成了产生多巴胺的催化剂,我心甘情愿地忍受一切以前从来不习惯的繁冗琐事,心甘情愿地接受外来者侵入自己的生活,也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哪怕只是跟他呆在一起,就能感到无比快乐。
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就好像那是你的身体用无形的语言在告诉你——
想要接近他、想要触碰他、想要抱住他。
爱是一种生理反应。
现如今,我来回踌躇了半天,盯着秦烬,心里却自我安慰道:
长期一个人睡一张床习惯了,偶尔也可以试试身旁有另一具温暖的身躯陪着吧。
……这么想的我其实早已在动摇了。
我暗自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却拿这样随意退让的自己毫无办法,我脸上紧绷着表情,说:
“如果你要跟我睡一起,可以。”
“但事先提醒。”我着重强调道,“我今晚不想你给我提供任何服务,你也不要来招惹我。”
废话,我腿还酸着呢。
未免又擦枪走火,毕竟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还是先声明的好。
第44章 拎包入住
我卧房本来就放着张尺寸很大的双人床。
当初会买这张床倒不是因为我未卜先知给另一个可能会与我同床共枕的人留了位置,而是纯粹因为大床睡起来舒服,随便翻滚也不用担心掉下去,而且空余的位置可以把第二天的衣服搁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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