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铮脱上衣脱得简单粗暴,把头发都弄乱了,反而有种充满野性的凌乱帅气,他整理整理衣服把正面翻过来,准备扔进洗衣机里,洗澡的时候顺带把衣服给洗了。
陆词一时间没说话。
不想打搅这一时刻的汤铮。
说真的。
汤铮这家伙,不说话的时候把他的身材亮出来就是网络男菩萨标准身材。
他默默地看着汤铮。
汤铮一直没好意思回望陆词,尤其是陆词一身衣冠整齐,他好紧张,心想,我的肌肉应该还好吧?这个暑假我也没有放松锻炼,身材应该还算不错吧?
都整理完了,汤铮往陆词的面前驿站,作报告似的说:“我都脱完了,轮到你了吧。”
陆词首先摘下choker,汤铮觉得他低头的那个脖颈曲度格外优美漂亮,后颈延至背部的一小片肌肤柔腻白皙,他一看就好想去亲一亲,陆词把chocher放在雪白的陶瓷盥洗台上,微微蹙眉,不悦地睨他一眼,说:“你别看着我。我不喜欢别人看着我脱。”
那你一直看着我?
汤铮心想,却听从他的话,乖乖地转过身去。
衣料摩擦时发出的窸窣轻响就像是一根羽毛探进他的耳道里,在轻轻、轻轻地挠着他的耳壁跟鼓膜。
他低着头,眼角只瞥见陆词的一双脚,皮肤雪白,薄薄的皮肤下面隐约可以看见起伏微凸的蓝色静脉,陆词的脚指头都生得特别好看,指甲圆润,修剪得很干净,有着贝壳般莹润淡粉的光泽。
一件又一件的衣物被剥落,掉下来,挂在他的脚踝,他把雪白的脚抽出来,踩在上面,像是珍珠被拱在天鹅绒上似的。
汤铮一直没抬头。
陆词说:“好了。”
汤铮闷声说:“我给你把衣服整理分类一下,放进洗衣机里去洗,你先进浴室。”
他打开滚筒洗衣机,发出了很大的响声。
哐当,哐当。
这肯定能把浴室里的声音完全给盖过去吧。
汤铮想着,掀开帘子,跨进了热气水雾弥漫而让玻璃一片模糊的淋浴区内。
腾腾雾气中。
陆词的脸和头发都已经被打湿了,热水让他的双颊和肩头都泛着浅红,这样湿漉漉地回头看了汤铮一眼,说:“不是说要给我搓背的吗?”
汤铮感觉自己的魂都被他这一眼给勾住了。
他是想让陆词休息休息的,今天应当累了一整天了,但是看陆词这样子,他一下子迷惑了,陆词到底累不累?
他不敢动陆词,陆词倒是很敢动他的。
他微薄的意志力在陆词的一个眼神、一个抬手之下就瞬间溃不成军了。
……
凌晨一点多。
陆词睡着了挨在他的肩膀上睡着了。
汤铮挪移自己的动作,让陆词睡得更舒服一些,心想:我怎么那么禽兽呢我?
他静静地观察着陆词睡这以后的姿势。
以前他又不跟陆词睡在一张床上,从不知道陆词睡着的是什么样子,在他的想象中,应当是那种横七八竖的样子。
两个晚上下来,他发现不是。
陆词喜欢蜷缩着睡觉,像是小宝宝一样。
汤铮记得自己曾经在书上看到过,这或许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不像他,睡觉的时候永远是敞开怀抱,手脚大开,以前还有几回他把大哥从床上给踹了下去,给大哥骂了几次,但是无济于事。
长大以后分床睡他是第一个被大哥给赶走的。
汤铮挺担心自己睡熟以后旧事重演,也不小心把陆词给踢下去了,不免紧张兮兮,忐忑了好久才终于沉入梦乡。
第二天,汤铮是疼醒的,有人拧他的肉,陆词一脸不爽地看着他,说:“你抱得我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汤铮看着他,睡意还没醒好,大头拱过去,亲他一下:“宝贝,早上好。”
陆词刹那间被顺好毛,一点都不气了,眼神像是春水融化一样,语气也软和了许多:“唔,早上好。”
他嫌弃过一回太肉麻,但是觉得习惯一下说不定也不错。
当他洗漱完以后,看到系着围裙在为他做饭的汤铮,晨光照在汤铮的身上,让他看上去金闪闪的,陆词就不由地想,这才是他的家,他理想中的家。
陆词不知不觉地走到汤铮的身边,难得温顺地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打下手的吗?”
汤铮说:“厨房多危险啊,我怕油溅到你身上。”
陆词问:“那我给你拿碗筷好不好?”
汤铮说:“谢谢啦,小陆。”
今天做的是西式的早餐。
嫩蛋培根三明治,配了两根煎香肠,还有一杯浓豆浆,加了红豆跟黑豆还有芝麻,特别香。
陆词觉得自己的胃也特别喜欢汤铮,吃得津津有味,同以往一样毫不吝啬地夸奖汤铮。
汤铮眼眸亮晶晶地瞅着他,微微弓着肩背,看着很是憨厚,他紧张地捏着叉子,问:“小陆,过阵子十一国庆放假,你要不要跟我去我家啊?”
“我、我想把你介绍给我大哥。”
陆词嘴里正塞了满满一口食物,左腮圆鼓鼓的,随着咀嚼而动,听见汤铮羞涩的问话,他惊讶得睁圆双眼,咀嚼也停下来。
过了几秒,才缓慢地重新开始咀嚼。
脸颊一鼓,一鼓。
吞咽。
陆词不敢相信地说:“这么快吗?”
这么快就要面对家庭问题吗?那汤铮带他回家见家长,他是不是也得带汤铮去见家长?虽然已经见过奶奶了。
汤铮不了解地说:“很快吗?”
“那寒假也行。”
汤铮憋了下,没憋住,美滋滋地说:“我就是觉得,我交了一个这么好的男朋友,很想带回去给我大哥小弟显摆一下。”
陆词真遭不住汤铮式的赞美。
他从小到大,即使没跟父母决裂以前,父母对他的态度也是:你做得好是应该的,做不好就回去反省一下,下回争取办事完美。
而决裂以后,他就是家里的害虫,就算他再努力,无论取得多么优秀亮眼的成绩,也不会得到任何称赞。
汤铮还在那口若悬河地说个不停:
“我小弟要做研究项目,国庆估计不回来,但我大哥一直在。”
“我一直说要让你去我家喝一喝我家做的甜汤,结果一直没有机会,这次我一定要带你去了。”
“你是见过我大哥的,他平日里的性格也是那样温吞的。”
甚至,汤铮开始畅想起陆词上自己家住的场景,颇有安排地说:“不过我家挺破的,哈哈,我有点怕你住不惯,我可以帮你订附近的酒店房间。”
“我的房间以前是我跟我小弟一起睡过的,还是高低架床。”
陆词低下头,叉子敲在瓷盘上,叮叮响,他若无其事地说:“没事啊,我没那么娇惯。”
“我在宿舍不是一样睡吗?睡了两年多你忘啦?你把我想得太难伺候了吧?”
汤铮说:“也是哦。”
然后才反应过来,怔了一下,问:“你愿意去我家玩啊?”
陆词说:“反正离得近,就一个多小时的高铁车程,来回多方便。”
他想了想,忽地又说:“你先别太高兴,还没个准,要是我爸妈也叫我回家,那我可能还是回家过国庆。”
汤铮:“那我要跟你回家吗?”
陆词笑起来:“那我爸可能直接把你叉出去。”
“哈哈哈。”
汤铮大概是知道陆词的家事的。
半年前,有一天,他们在逛超市购置生活用品时,陆词手上缠着的佛珠线突然断了,珠子掉了一地。
因为是在冬天,佛珠掉了,陆词还能用袖口遮住疤痕。
但还是被汤铮给发现了,他瞥见不对,怀疑了一路,到家门口时,莫名地忍不下去,抓住陆词的手腕,掰过来看。
一道大约有三四厘米长的暗红色疤痕触目惊心地爬在陆词的手腕内侧。
而且是竖着的,不算太精准,歪歪斜斜地覆盖在血管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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