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集合的哨声远远传来,林芜被他扑了个踉跄,倒也不计较,顺手提着满血复活的室友向操场另一头走去,心情愉悦地逗他:“现在不怕我哥生气啦?”
“秦哥更是我的再生父母!可一定要帮孩子说说好话,成了请你们吃一周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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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专业课最是漫长磨人,上的内容是最基本的语法,对林芜这样在国外生活过、自幼几国语言顺畅切换的混血儿而言太过简单,他也不是多认真的性格,课本下放着一本白纸,就着语法课画些有的没的。
偏偏发色太张扬,一眼能看出混血儿的身份,就总逃不过老师有意无意地提及,标本似的隔三差五被互动,让他回答些初学者分辨不出的问题,或是点他起来念一段课文,再表演实时翻译。
所幸问题简单,习惯了处在人群目光中央的感觉,他也不甚放在心上,通常都能顺畅答出,时间长了老教授意识到有失偏颇,不再“独宠”他一个人,他的处境就从时不时身处视线焦点转变成物理意义上的被人簇拥,因为多刁钻的问题他总能答出来,坐在他附近就多了几分保障,有这么个开挂似的同学暗中提醒,不怕答不出问题再被扣平时分。
这节课倒是没什么提问环节,老教授撑着讲台讲自己过去留学的经历,穿插些语法知识,林芜就分出一只耳朵来听,画得七七八八才放下笔,窝在窗边的阳光里漫无目的地神游,像只摊肚皮的猫——思绪晃着晃着又兜转回某个逃不开的名字,就想起上小学的时候,傍晚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总是最难熬,数着时间算还有多久能看见对方。
那时秦殊比他高几个年纪,下课也晚十分钟,却还是会在第十一分钟准时出现在他们教室后门口,来接他这个早早写完了作业、百无聊赖许久的小朋友回家。
学校离家不远,他们便也不麻烦司机来接,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走回家。傍晚时分的云霞是流淌的橘子色,直到现在依旧映在他记忆里,同回家路上的棉花糖、奶油冰淇淋和烤红薯一起,交织成一小片既甜又软的好梦。
饭前吃零食不是什么好习惯,偏偏他又喜欢甜食,路过那些小摊小店就走不动路,掺着些讨宠的私心跟他哥撒娇,秦殊耐不住他磨,最后十有八九都会松口,控制着量买一点儿让他尝,到家偶尔被照顾他们的阿姨问起,就面不改色地替他遮过去,连说辞都不用他操心——后来秦殊学会了做些简单的餐食,就连阿姨都不再麻烦,偌大的住所只剩他们两个人,冰箱就一点一点被甜食塞满。
可惜那样的生活没能持续多久,秦殊上初中后放学愈发晚,也进不了他们学校,就变成了他踩着下课铃声匆匆跑出学校,去相隔一条马路的初中门口等他哥。那时他还没到青春期,生得白嫩发色又浅,在一众接孩子放学的家长里显得格格不入,保安叔叔看他可爱,还会特许他在校门之内的空长椅上坐着等。
秦殊总能一眼找到他,很快走上前来摸摸他的头,让他牵着衣袖带他回家——十四五岁的少年笑意温柔,身后是层层渐落的余晖与樱桃李低垂的花枝,好看得不可方物。
说起来,也是七年前的事了……
思绪一顿,少年的视线自窗外移向门口,若有所思地停留片刻,又缓缓移开。
想什么呢……他在心底里摇摇头,不再胡思乱想,沉下心来去听老教授回忆往事——正讲到国外的节庆文化,关于弄混某两种贝类的名称又闹出大笑话的糗事。
然而某个想法一旦晃过,就在心底隐秘地生了根,即使刻意忽视,也拦不住缓缓生长的枝芽。
他在想下课的时候秦殊会不会出现在门口,像以前一样来接他下课——答案不用想也知道,图书馆到教学楼有一段距离,秦殊也没有这么做的义务,何况他还有晚课,连放学都算不上。
晚课要去另一个区上,大约也来不及吃晚饭,买个面包再拐去图书馆看他一眼好了。金毛狐狸抬头看着黑板,指尖捻起缕头发有一下没一下地绕,一边漫无目的地想。
然而下一秒下课铃声响起,他的心跳就毫无征兆地乱了一拍,感应到了什么般蓦然抬头,紧紧盯着前门的方向,连摊开的书都忘了收拾。
视野里分明只有蜂拥而出的人群,心底的枝芽却像窥得阳光一般,陡然疯长漫上了天。
直到人群散尽,臆想中的身影才终于落成现实,身着浅色衬衣的青年静静走进教室,在距他最近的窗旁停下来,话音如常温和:“好像来不及去食堂了,给你带了晚饭。”
林芜这才发现他手上拎着一只纸袋,似乎是自己爱吃的那家面包店的外卖。
第27章 取暖
最后一节课上完,教学楼很快陷进晚饭时分特有的安静,又被桌椅蹭过地面的尖锐动静划破。金毛狐狸对自己制造出的狼狈动静置若罔闻,就这么顺势扑进他怀里,声音不知为何有些颤抖:“哥,你怎么……”
怎么像能猜透他心中所想,比神灵还要灵验。
秦殊微怔,下意识抬手接住他,想起儿时每每见面都要扑到他身上的小孩子,心头一软,语气也不自觉软下几分:“嗯?”
林芜蹭着他的肩窝摇摇头,嗅着他衣领间好闻的洗衣液味道,无端觉得安心:“没什么……我很想你。”
被他缠惯了,秦殊对这样没头没尾的拥抱倒也习以为常,好脾气地揉了揉他后颈,像安抚什么黏人的家宠:“嗯,先吃饭吧,我记得你的课在北区,别迟到了。”
金毛狐狸这才乖乖松手,低头拆开他手里的纸袋,瞥见里面的热巧克力和甜甜圈,心满意足地哼哼一声,在抹茶红豆和草莓两种口味间选了前者,拿出来叼在嘴里,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含混道:“边走边吃好了——说起来,哥,今天怎么想到来接我下课?”
总不能真是心灵感应,然而秦殊那点“不想让自家狐狸和其他人结伴同行还帮着拿东西”的私心上不了台面,也只好若无其事地将问题抛回去:“不喜欢吗?那以后还是……”
“当然喜欢,”林芜看穿他低级的欲擒故纵,乐得配合,“那以后也要来接我——像小时候一样,好不好?”
话一出口又有点儿后悔,他好像自己跳进撒娇和被撒娇的死循环里了,这样一来秦殊又能心安理得地拿他当小孩子看,与成年人的情爱背道而驰。
然而看见秦殊点头应下,那点儿后悔就被抛诸脑后了——到底也分不了那么清,如果哪天秦殊完全把他当大人看、对小孩子脾性的撒娇视若无睹,对他而言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
“那晚课结束也来接我吗——不对,那样的话你还要跑到北区,太远了,我舍不得。”
“没事,”秦殊抬手替他整理体育课时弄乱的头发,指尖又自然而然掠过他嘴角,捻去不知何时沾上的红豆碎屑,语气平常,“也不远,就当是散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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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芜的晚课是艺术鉴赏,全校出了名的混分水课,底下的人乌泱泱坐满整个三百座大教室,连点名都听不清,十个人里八个干着别的事,从写作业到打游戏不一而足,剩下两个早已睡熟过去——而他是三百个人里少有的认真听讲的,坐在靠边角的位置遥遥同老师对视,甚至能看见老教授眼里一闪而过的欣慰,就差当场给他加点儿平时分。
倒也不是真的在意表现分,只是课上讲的画家恰好属于他母亲研究的画派,久违地尝到些熟悉感,他才有兴趣去听。
讲着讲着话题切换,他就没了听下去的欲望,本着尊师重教安慰人心的心思依旧摆出一副认真相来,内里却早不知神游去了哪里。
他在想秦殊这时候大约已经回到图书馆,校会的工作花不了对方太多时间,他有意了解过秦殊的课,也知道刚开学他的作业并不多——以秦殊的性格,现在十有八九正坐在寂寥夜幕前看着什么网课,预习之后的内容,说不定连作业都会提前解决。
印象里的秦殊似乎总是这样,目的明确效率又高,没有一点“无意义”的爱好,是个近于极端的功利主义者,就连中学时期看课外书都目的鲜明,只看考试范围内的名著与竞赛相关的辅导书,能一整个下午一动不动地啃完一本,提前学完之后一学期甚至一年的知识对他而言只是家常便饭,无关乎辛苦与否,不过目标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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