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后,时初很少再去看以前和秦煜有关的任何东西。刚开始他是有意隔绝,后来就仅仅是怕看到之后心里出现说不清的难过情绪。
这种情绪的出现总是会提醒他——你还没有放下。
记录翻到他们分手之前,聊天页面就与今年大相径庭,白色的聊天框占据了百分之九十的屏幕,而他的回复总是寥寥数语。
因为没有什么说废话的必要,他那时候总是想,秦煜怎么会有那么多话想要说,在街上看见了咬自己尾巴的小狗、在工作中和讨人厌的甲方打交道、喜欢的球队竟然输了比赛...什么都要来和他说。
而他又能怎么回复,他没有看见秦煜看见的那些东西,于是只能发些“嗯嗯”“知道了”“好”之类的字词。
再往上翻,时初看见因为做实验太晚而留在学校的某天,秦煜在夜晚一小时内连发十几条消息后自己无奈至极的回复——秦煜,你没有自己的事情要干吗?
那时候他当然这么认为,又不是两个小孩子谈恋爱,哪里有这么多时间可以用在聊天上。但时隔这么久,他翻着这些以前的记录,突然想,以前秦煜是不是也会像他现在这样,在每一次等不到回复的时间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严重缺乏睡眠的后果就是大脑反应迟钝,时初第二天起床,看见微信聊天界面上的新消息提示时,一时间还没有意识到代表什么。
等脑袋里那点儿刚醒的混沌散去,他才蓦然紧张起来,像个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的学生。
秦煜回他——豆沙在公司,你今天下午过来。
他看完消息去洗漱,刚挤好牙膏又想起什么,回来打开手机,瞥了眼消息发来的时间,三十分钟前。
他打了个“好”字,想了想,又换成“好的,我下午大概三点到”发送过去。
因为三点的见面,时初整个上午都处于一种心不在焉的状态中。
他收拾好行李打扫完卫生,看了几篇文献发现效率一般,干脆关掉电脑练字——一种不用动脑又能平静心绪的活动。
然而写出来的字明明和他平时没什么两样,但时初左右能看出个浮躁二字来,写了几百字,他自己都无奈地笑了。
怎么像青春期的毛头小子一样耐不住。
放下笔,时初看了看时间,中午十二点,他决定出门。
九月初的阳光还是很毒辣,虽然坐了地铁,但地铁口到秦煜公司楼下几百米的距离,也足以让时初出了些汗。
刚好两点,时初在大楼门口犹豫着是直接上去还是先发消息,还没犹豫出个结果,他突然从面前的大楼玻璃中看见了一群人走来的身影。
人有些多,玻璃的反光也不太清晰,但时初一眼就认出了熟悉的面孔。
下一秒,他回过头
-
在国外那段时间,当发现厌恶疗法也无法减弱他想起秦煜的频率后,时初试着换一种思路。
与自己做了很久斗争,他终于开始接纳这种感受。
他开始说服自己,秦煜确实是他遇见过最优秀最美好的人,他忘不掉这样一个人情有可原。
那就不忘掉好了。
仅仅是在生活的空隙想起这个人,让自己有一瞬间的难受并不会致死,就当是一种终生不愈的慢性病,他并非不能承受。
时间久了,他以为自己已经能够与这种感受共存,当他在七月第一次联系秦煜,又或者昨天约定好了今天过来,甚至是几分钟以前,他依然这么觉得。
他的期待、紧张、兴奋...他清晰感受到这些情绪,但依旧用惯性思维,认为这只是故人再见时的人之常情,在所难免。
但是在这一秒,这一切他日积月累建立起来的坚固堡垒顷刻之间崩坍倾倒,他自以为构建了一套逻辑自洽完美无缺的真理,不过是摇摇欲坠的自我安慰,在欲望和动摇前显得可笑。
在见到秦煜的这一瞬间,他心中长久以来说不清道不明的虚空突然像被填满,同时,他绝望而又清楚地意识到一个事实。
他既不可能放下秦煜,又不可能说服自己仅仅将秦煜深埋心底,从此互不相扰。
许多人评价他清心寡欲,但此刻,他感受到胸腔内明显高于平时的跳动频率,心想——他想要的,恐怕比自己以为的还要多。
秦煜没看见时初,他刚和合作方吃完饭回来,还在讨论工作上的事情。等旁边的人说完话,他笑着回应,“是,技术是核心,设计也要跟上,我们刘总前几天还说...”
话音刚落,他就瞥见了站在门口的人。
时初没准备,和他的目光蓦然相接,心脏顿时重跳一拍,明明许久未见,但此刻他还是下意识地撇开视线。
故人相见,按照影视作品中的惯例,大概会相互凝视,周遭的世界都在这一瞬间陷入真空,所有的声音在刹那间消失。两个人隔着人流相望,缓慢而又郑重地道一声好久不见。
时初的心跳频率与秦煜走近的距离几乎形成了一条正比例直线,此刻他所有的心神用在了从脑海中搜索久别重逢应该说些什么话上或者等秦煜说话之后自己该做什么回应上。
但秦煜没给他这个机会。
他只看了时初一眼就移开视线,左右看了一圈,招呼道,“那个,小景你过来,招待下客人。”
客人?
时初这下不得不把游移的视线集中到秦煜脸上,辨别他刚才说的话是否与自己有关。
小景从人群中挤出来,看到时初,脸上怔愣的表情使他看起来才更像久别重逢的那个人。很快,他换上公式化的微笑,朝时初走过去:“秦总还有点事,我先带您去休息室喝点茶吧”
“啊,好。”时初往后移了两步,让出进大门的路。秦煜朝他点了下头,之后与他擦肩而过,神态自若地走进大楼。
时初依稀听到他们的谈话,不知道是谁说了句,“秦总今天还挺忙的。”
“每天都差不多。”秦煜无奈地摇头,话里带着笑意,“没办法,想闲下来只有等退休。”
等一群人进了大楼看不见后,时初听见旁边的人问:“我们也进去?”
他这才收回视线,与面前眼神中也带着点茫然的少年面面相觑。
片刻后,他低声道:“景贺程?”
“叫我小景就好了,”景贺程带着时初进门,“秦哥今天有点忙,可能晚一点才会过来,你想喝点什么吗?”
“谢谢,不用了。”
景贺程点点头,没说什么,两个人上了电梯之后就各自沉默。
见到秦煜以前,时初已经幻想过很多种重逢的画面,今天这种并不在他意料之外。可幻想是一回事,真正经历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心中有股说不清的感觉,从见到秦煜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楼层之间,顶死不过五六分钟。但就是这短短的一段时间,时初发现好像有什么东西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这种感觉让他有些烦闷,电梯在三十五楼停下,他跟着景贺程出去,在休息室前又停下了脚步。
时初说:“我是来看猫的。”
景贺程似乎想到了,没有露出什么其他的表情,只是点了点头,笑说:“豆沙啊,它在秦哥办公室,我先问下秦哥哈。”
说完,他没有着急拿手机,而是依旧把时初带进休息室,给他倒了杯水之后才拿出手机发消息。
一分钟后,他抬起头,“走吧,我带你过去。”
这里离秦煜的办公室不远,路上,大概是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景贺程主动开口说起与豆沙有关的事情,它的习惯、它的性格、它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
很寻常的语气,但时初从中听出了点相处多日才会有的熟稔。
这让他有种说不出的别扭,就像自己家的孩子和邻居之间更亲近。
这种感觉在景贺程打开秦煜办公室的门,轻轻唤了一声豆沙之后达到了巅峰。
黑色的一团很快从巨大办公桌后的椅子上窜过来,把脑袋放进景贺程的掌心不住蹭动。
景贺程手从豆沙下巴滑到肚子,揉了揉,对时初说:“上午才给它添的食,看样子又吃完了。”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