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此表现出了超乎意料的好奇,时初以己度人,低估了大家看热闹的心态。他本来也没有这种经历,看着无数双跟随自己移动的目光一时间有点无措。
这些话说出来,是想消弭秦煜曾经的委屈,本意不是想给他任何压力。所以下来之后,时初没有立刻到秦煜这里来,而是站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任观众不明所以地猜测寻找。
秦煜当然知道他的用意,他甚至有点无奈地想,他是不是也低估了自己的承受力,他什么时候怕过这些?
“时初,站这么远干什么?”迎着所有人好奇的视线,秦煜泰然自若出声,“过来。”
前排很快有人反应过来,捂嘴发出惊讶的声音,后排的人依然东张西望,试图在人群中找到主角。毕业典礼的气氛彻底被这个插曲点燃,秦煜甚至听见有老师笑骂道:“这小子,他放下发言稿的时候我就知道要热闹了。”
时初还攥着气球,像小朋友紧紧抓住心爱的玩具,他听见秦煜的声音,不可思议地转头看着他。很多时候,下了台才会愈发清晰地感受到刚才紧张的心跳,时初在心脏狂乱的跳动中走过来,突然伸出了手。
他说:“一会儿肯定走不脱,我们现在走吧,我带你逃掉毕业典礼。”
从来都低调做人的好学生时初在毕业的这一天终于高调叛逆了一把,他的表情让秦煜怀疑其实他说的不是逃毕业典礼,而是带他在人潮中私奔。不过是什么都不重要了,他把手交给时初的时候,觉得自己好像也被传染了过快的心跳。
第69章
逃离计划刚出操场就惨遭熟人拦截。
何叶挎着朋友的胳膊,正步履匆匆往操场赶,迎面撞上时初,眼疾手快地抓住他的袖摆,“师兄,你干嘛呢,典礼结束了?”
话说完,她才看见秦煜在旁边,灵光一闪,立马明白过来:“怪不得你突然找我要......”
秦煜连忙做个噤声的手势。
这个角度时初看不见,他还拉着秦煜的手,正陷在被熟人撞见的尴尬却又不想放手的交织情绪中,没把注意力放在何叶说到半截的话上,“还没结束,你怎么现在才过去?”
“本来就不想去,没什么意思。”何叶把话吞回去,顺着时初回答,“但是听说刚刚有人在典礼上当众表白来着,我们去看看。”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到令人咋舌。
时初下意识回头和秦煜对视一眼,两个人表情瞬间都染上一丝忍俊不禁。
他不准备跟她说当事人就在眼前:“那快去吧,我们先走了。”
走出两步,何叶回头喊:“师兄,一会儿我找你合照,还有秦哥,行吗?”
时初肯定没问题,得看秦煜意思,他偏头打量秦煜的神色,看他点了头才暗自松气。
被何叶一打岔,刚才热血上头带着人走的冲动逐渐消退,时初讪然放开手,两人走在林荫道上,时不时闲聊两句,话题点到为止。
对时初来讲,他其实按捺不住想要知道秦煜此刻的想法,他急于听到一个对自己刚才行为正确与否的评判,这样好让忐忑不安的心脏能落地。可是唯一的评委看起来安闲自得,他也只能压下躁动情绪,默默在脑海中预演可能的各种情况。
相比之下,秦煜的确自在许多。他的手机不断震动,提示工作上的繁忙,不过难得决定放松的休息天,他只专心将自己当个学生,不分心去想更多。
但时初的心不在焉他是注意到了的,于是在下一个路口的拐角,他选择一件小事作为切入点,留足给时初反应的空间。
“今天破费了。”
“没有。”时初顺口回答,等意识到秦煜在主动提起这件事时才猛然提起一口气,只是话说到这里,他没法生硬转折,只能接道,“没多少钱,优秀毕业论文是有奖金拿的。我把它用来请同学喝奶茶,也算是物尽其用。”
秦煜点点头,准确捕捉到这句话中的关键词,“优秀毕业论文,好厉害。”
“也就,还行吧。”实际上,时初此刻的谦虚并不是太真诚。面对其他人,他确实不把展示自己当成什么重要的事,可是得到秦煜的赞扬总归让人开心。于是他说起自己另一层考虑。
“我还有私心,因为这杯奶茶,会有更多人知道我今天说了什么。”
如果只是泛泛一场空谈,那么大家短暂看热闹的情绪一过,会逐渐混淆甚至遗忘台上那些人发了什么言。可是一杯奶茶足以起到记忆延缓的作用,以后一旦提起毕业典礼,总会有人记住奶茶的味道,随之会想起奶茶的来源以及时初说过的那些话。
他不是作秀,他想要用尽可能多的记忆来表达自己的不渝。
“你就这么不给自己留退路。”秦煜说。
时初在感情上的确纯粹。
他以往的回避和退缩是纯粹的,死守着自己那一小块安全领域,从来不敢将信任交之于人。现在的忠贞也同样如此,认定了谁好像就永远不会改变。
其实在某些方面,他没有变过,非要在一条路上撞得头破血流才懂得置之死地而后生,然后选择另一条路继续发狠前行。
秦煜想——他大概既是时初的死地,也是他的后生。
这一趟出来还得先去给导师送论文,秦煜就站在楼下等时初,看见他一步三回头,好气又好笑地说:“你要上战场啊?我就在这,不走。”
时初这才快步上楼。
论文没问题,但面对即将走出校园的学生,导师捧着一杯茶慢吞吞的,喝一口说两句话,又喝一口,再嘱咐几句。
平时让时初等半天也无所谓,但今天他实在焦灼,不住向窗外张望。导师看他这样子就知道怎么回事,他的手机页面甚至还停留在同事给他发的小视频上,内容正是他的得意门生今天在典礼说的那番话。
导师也觉得有些新鲜,他的学生里面,时初从来是最不让人操心,也是最稳的那一个。他难得看见时初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临到毕业,他反而真正像一个未出社会的学生那样掩饰不住心情了。
导师合上杯盖,咽下这口茶,手一挥,与学生道别,“走吧,这么着急。以后好好生活,就像你说的,多留点时间给自己。”
时初一愣,走到办公室门口,又回过身,郑重而缓慢地鞠了个躬。
楼下不远处有个露天球场,秦煜靠着棵树看他们打篮球,时初走过去的时候,恰好听见球场有人朝他喊。
“哥们儿,3V3缺一个人,看你站那儿这么久,来不来?”
秦煜笑着摇摇头。
“真的不去吗?”时初看着他,“一整个下午都没有其他事了。”
语气中期待的意味太浓烈,秦煜又往球场看一眼,站直了身,将身上的物品一股脑塞给时初,低笑道,“那就让他们见识见识。”
毕竟很久没有碰篮球了,秦煜上场,刚开始还是有点生疏,只在外圈接传球,打得十分内敛。双方各投了几轮篮,他渐渐找回以前的手感,打法愈加大胆。
最初大家都只将这场比拼当做娱乐,直到秦煜认真起来,两边的同学才发现这人有点东西,一个个都开始严阵以待。一来二去,一场路人赛差点打成正规比赛,连路过的人都忍不住驻足观看。
直到其中一人体力不佳,不住摆手说休息会儿,秦煜才以一个上篮结束比赛,原地弯腰狠喘一口气。
一场赛打得酣畅淋漓,结束后几个人都围到秦煜身边问他究竟是什么来头,秦煜一边往时初这边走一边极其嚣张地说了句:“普通爱好者而已。”
时初忍不住发笑,将手机车钥匙交还给秦煜的时候,跟他说:“走吧,爱好者,带你去看学校的花。”
秦煜不全是出于大隐隐于市的心态才这样说,也许大家看他打得出众,但其实作为曾经的校队队长,他知道自己没法和大学顶峰时期相提并论。如今也能和普通学生打得这样有来有回,而不是彻底碾压,他才不想说实话给母校丢脸。
时初倒是来了兴趣,问他以前有没有和这个学校打过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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