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妹你推推我、我推推你,最终推出来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 声音细如蚊吟说:“学长, 我们是你的粉丝,能请你给我们签个名吗?”
她们不好意思, 姜乐忱也怪不好意思的——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学校里遇到自己的粉丝呢!
他出道五年, 前四年都属于圈内查无此人的糊比, 学校官博的粉丝量都比他高。学校每次发“停水”“停电”“澡堂停业”的公告,评论区一刷新就能新增几十条骂街的留言,那时的姜乐忱多么希望自己的微博也这么热闹啊。
不过糊也有糊的好处,正是这份糊,让他在学校里没有感受到任何特殊待遇。该上课上课,该吃饭吃饭,就算去图书馆占座,也不会有人以“你是爱豆你不需要学习你立刻把这个座位让给我”这种理由来道德绑架他。
但自从前老板跑路,顾地主空降以后,姜乐忱渐渐有了那么一点小名气,他去了音乐节,上了新综艺,未来还要拍广告……现在只不过是取个快递,都能遇到自己的粉丝了!
姜乐忱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学妹们的请求:“行啊,签在哪里?”
学妹赶快从书包里摸出纸笔。
签完名,学妹还想合照,姜乐忱都应允了。
他本来以为这只是取快递路上的一段小插曲,哪想到周围其他学生看到他们这里又签名、又合影的,居然也跟着凑热闹围了过来。本来菜鸟驿站的人流就很大,不过几分钟的功夫,他们这里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上了!
“谁啊谁啊,里面那个橙色头发的人是谁啊?”
“好像是个明星。”
“明星?是来拍戏吗?”
“不是吧,好像是咱学校的学生!”
“哦,我听师兄说过,大五动医专业有个男爱豆,叫啥来着……”
“我认识他!叫姜乐忱,我女朋友说他最近挺火的,前不久还去了一个什么综艺……”
“长得也就一般吧,我一米八,他一看就没我高,也太瘦了,一点男人味都没有。”
世界上所有人类都有看热闹的天性。不知不觉间,姜乐忱就被一层又一层的人包围住了。小姜同学实在没想到,他只不过是取个快递,居然会被这么多人围观!要是他有预知能力的话,他绝对不会裹着一件棉服就出来取快递,最差也要吹个发型呀。
一支支手机包围住他,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是谁,只是单纯跑来凑热闹。姜乐忱艰难地想要挤出人群,可不管他往哪里走,那些人都紧紧跟随着他,差点把他怀里的包裹挤掉了。
“劳驾让让——劳驾让让——”姜乐忱扯着脖子喊,“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糊爱豆,请多关注我的作品,不要关注我的私生活——!”
有人问:“那你有什么作品啊?”
姜乐忱:“……”他羞愧,“算了,要不你还是关注我的私生活吧。”
在汹涌的人潮中,他就像是一支身不由己地小船,被浪花推来又推去。眼看他就要被那些人潮淹没了,忽然间,一阵清脆而密集的“哒哒”声自人群之外响起。
哒哒、哒哒、哒哒……那声音越来越近,众人下意识循声望去,只见一匹褐色马儿自学校主干道上疾驰而来,一名身材精壮的寸头青年骑在马上,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就勒马停在了人群之外。
他驭马的动作十分娴熟,马儿被他操控得服服帖帖,轻轻一拉缰绳,马儿就规规矩矩地停下。
马背上的青年眼神锋利,如鹰视狼顾,带来极强的压迫感。他一双厉眸扫过在场的众人,原本嘈杂的人群像是被按下了静音键,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他的目光最终停留在人群中心的暖橙色头发的年轻人身上,然后——他从马背上微微俯身,向姜乐忱伸出了手。
小姜同学傻了,看看伸到自己面前的手,再看看马背上的骑士:“蒙赫,你怎么……”
“姜乐忱,别叽叽歪歪的废话。”皮肤黝黑的青年不耐烦地打断他,“上来,我送你回去。”
姜乐忱被他一凶,稀里糊涂地伸出手,搭在了蒙赫的掌心。蒙赫手掌宽大,骨节格外鲜明,姜乐忱刚把自己的手搭上,就觉得一阵大力猛地袭来,下一秒他身体一轻——居然就这样被蒙赫拽上马了!
姜乐忱:“!!!”
他跨坐在蒙赫身后,为了保持平衡,两手只能环搂住蒙赫的腰。
蒙赫问:“快递都拿全了吗?”
姜乐忱脑子都转不动了:“呃,还有两个没找到。”
蒙赫:“没找到的快递明天让大小丁帮你取。抱紧我。”
说完,蒙赫一抖缰绳,调转马头,他们身下的马儿便迈开步子,小步向着前方跑去。不过眨眼的功夫,刚才那些围住姜乐忱的同学,已经被两人一马甩在身后了。
远远的,有议论声从人群中传来。
“为什么咱们学校会有马?”
“咱们可是农业大学啊,有马不是正常的吗?之前校庆的时候,还有学院开了几辆农业收割机呢。”
姜乐忱:“……”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他还是觉得,蒙赫的出场实在是太bking了。
校园恋爱剧里最常见的桥段是男主骑自行车带女主,风一吹,男主的白衬衫和女主的红裙子在阳光下飞舞;而小姜同学的校园传奇生活直接上升了一个level,骑自行车的b格哪有骑马高。
他们沿着主干道慢慢骑着,马蹄声阵阵,两人一马收获了无数同学的注目礼。就连路边晒太阳的汪汪队,都要停下来多瞟他们两眼。他们学校里什么动物都有,隔壁动物科学院还养了一棚的牛,但没人会骑着牛在学校里到处走啊,又不是要找杏花村。
姜乐忱一只胳臂环抱着蒙赫的腰,另一只胳臂夹着自己的几个快递。今日的经历绝对会成为他人生中最难忘的回忆,等他老了撰写《巨星小姜回忆录》时,一定要把这一段完完整整的记录下来。
他靠在蒙赫背上,第一次发现,原来蒙赫的后背这么强壮、肩膀这么宽阔,这个肩宽要是放在韩国漫画里,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男一。
姜乐忱没话找话:“哪儿来的马?这是你的选修课吗?”
“不是。”蒙赫摇头,“这是我的毕业论文。”
姜乐忱:“……”
彳亍。
不愧是马帮少帮主,毕业论文也这么与众不同。
蒙赫骑马把姜乐忱送回了男生宿舍,姜乐忱上马容易下马难,扑腾半天才跳下去,而且落地时还打了个趔趄,差点给宿管阿姨行了个大礼。
蒙赫嗤笑一声:“你怎么连马都不会下?”
姜乐忱理直气壮:“我就是不会下啊。我连上马都不会上,要不是你刚刚把我拽上去,我肯定要爬好半天呢。”
说起这件事,姜乐忱充满疑问:“你到底是吃什么东西长大的啊,怎么力气这么大,居然一下就把我拽起来了!”
“不是我力气大,是你现在太瘦了。”蒙赫端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
今天姜乐忱出门取快递,根本没好好打扮,套了件棉外套就出来了。棉外套的配色是橘棕色,帽兜上还有两只大大的三角耳朵,这是他之前在动物园实习时买的小熊猫周边。姜乐忱裹着小熊猫外套,站在宿舍门口的楼梯上,一脸好奇地仰望着马背上的蒙赫。从蒙赫的角度看去,姜乐忱整个人几乎要被那件小熊猫外套吞掉了,尤其是一张小脸,好像还没有蒙赫的巴掌大。
蒙赫皱着眉:“那个什么节目难道不给你吃饭吗?你现在瘦成这样,大腿还没有我胳臂粗。在我们那里,刚出生的羊羔都比你们这些男爱豆强壮。”
姜乐忱最烦听蒙赫说话,这什么身材霸凌加职业歧视啊。“对对对,你最强壮,你毕业后也不用继承家业了,做什么畜牧大宗贸易啊,你干脆直接去草原打野狼,卖给俄罗斯人当宠物,绝对比卖马值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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