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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缪斯(38)

作者:月芽尖尖 时间:2024-10-10 08:49:36 标签:狗血 酸涩 火葬场

  闻星出神地望着那扇窗户,天已经黑透了,什么也没能望见。

  外面隐隐约约传来铃儿响叮当的音乐,让他意识到今天是圣诞节。

  恍惚间想起好几年前的今日,他也见过同样漆黑的雪夜。

  那时他刚结束自己的庆生活动,特意掐着点给沈流云送去一句“圣诞快乐”的节日祝福,不料因此意外接到沈流云回过来的视频电话。

  画面中的沈流云坐在昏暗的车里,周遭都很安静,一点节日氛围都没有。

  沈流云在挪威,不幸遇见大雪,轮胎陷进雪里动不了,救援队一时也赶不过来。人被困在车里,哪都去不了。

  明明身处困境,沈流云却还笑得出来,一面轻松地说:“我记得你是南方人,是不是很少见到雪?”

  闻星说是,沈流云就把车窗摇下来,让他听外面下雪的声音。

  即便是大雪,落雪的声音也不大,更多的是呼啸而过的寒风,仿佛有着掀翻房屋和汽车的可怖力量。

  寂寂夜色中,唯有沈流云的眼眸被手机屏幕映出微弱的光亮。

  闻星望着他,误以为跟他走到世界尽头。

  那通莫名其妙的视频电话于是从凌晨一直持续到了天亮,救援队顺利赶到,闻星才放心挂断视频电话去睡觉。

  后来他们在一起,很多时候闻星都会感到沈流云很需要自己,也误以为这就是喜欢。

  现在想想,沈流云会在被困的雪夜需要他,会在画不出来画的时候需要他,其实也并不代表什么,顶多证明他运气好。

  恰好节日祝福被看到,恰好能让沈流云获得灵感。

  可一旦过了那个时刻,沈流云的需要也会变成不再需要,将他随手扔弃。

  闻星认识到这一点后,在心底不断重复,不断强调,对自己进行残忍的脱敏练习。

  效果不佳,他的脸色越来越白,再次感到濒临窒息的苦痛。

  他低下头,眼泪又一次掉下来,喉咙发闷。

  他躺好,缩进被子里,用被子蒙住头,把自己想象成有壳的软体动物,遇到危险便缩回安全的壳里,任由泪水静静流淌。

 

 

第26章 26·空心树

  凌晨五点,尖锐的刺痛使沈流云从睡梦中惊醒。

  大脑昏沉,身体疲乏,手臂却传来无休无止的灼痛,令他倍受煎熬,难以入眠。

  恍惚间,他忆起幼时见过的一棵树。

  大雨过后,树根附近的泥土有白蚁接连不断地涌出,白花花一片,叫人看得头皮发麻。

  不难推测出,由于这棵老树已至风烛残年,不幸沦为白蚁的寄居之地,将会被一点一点啃噬掉根与茎,最终留下一具摇摇欲坠的空壳。

  意识迷离中,他觉得自己现在成为了那棵树,有成千上万只白蚁寄居在他的身体之中,疯狂地啃噬着他的手臂。唯一能做的只有服下两片止痛药,但此举也不过是掩耳盗铃,并不能改变身体将会被蛀空的结局。

  沈流云下了床,推开房门往楼下走。

  一楼还保持着那精心准备却无人欣赏的华丽布置,隐匿在如今沉重得令人喘不过气来的死寂中,俨然成了一片荒芜而盛大的废墟。

  他有气无力地在最后一节阶梯上坐下,将头靠在扶手上,内心无比茫然。

  他和闻星真的分手了吗?

  有颗气球飘到他的脚边,他盯着那气球看了一会儿,忍不住想:闻星是因为不喜欢气球吗?

  还是因为不喜欢蜡烛?不喜欢鲜花?不喜欢爵士乐?

  哦对,肯定是因为爵士乐,闻星喜欢的是古典乐,他原本准备好的曲目也是古典乐,是闻星喜欢的舒伯特,不知道被谁换成了爵士乐。

  但闻星常说音乐是多元的,并不排斥其他类型的音乐,所以问题应该不出在爵士乐上。

  那问题出在哪里?

  问题可能只能出在他自己身上。

  闻星应该是不喜欢他了。

  沈流云不想承认,但事到如今也不得不承认这唯一的答案,这确切而残酷的事实。

  闻星不喜欢他了。

  思及此,沈流云一下觉得手臂的灼痛感更加剧烈。那些无形的虫子啃噬得愈发狠了,似乎要不了多久,他的血肉与灵魂便会不复存在,只余下一具空荡荡的躯壳。

  为什么不喜欢了呢?

  以前不是很喜欢的吗?

  会在他领奖时一直注视他的人,会在他靠近时轻易脸红的人, 会在他亲吻时身体颤抖的人,怎么突然之间说不喜欢他就不喜欢了呢?

  不对,不是突然。

  一切都有迹可循。

  在他画不出来的这段时间里,他与闻星之间就像是一张绷紧到极致的保鲜膜,外表光滑透亮,毫无皱褶。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只需轻轻一扎,这看似亲密无间的关系便会顷刻破裂。

  这张保鲜膜是他的遮羞布,遮蔽他的虚伪、懦弱和无能,也掩盖他对闻星的逼迫、欺骗和利用。

  闻星选择戳破它是情有可原,亦是忍无可忍。

  说来说去,都是他自作自受。

  沈流云伸腿踢开了那个碍眼的气球,躺在没有开地暖的大理石地板上。

  随着大理石的寒冷爬上他的后背,一种熟悉的孤独感侵袭而来。

  在他十六岁那年,他也曾品尝过类似的滋味。

  那日,沈嵘和杜双盈难得有空,他们二人一同出现在家里,陪他共进午餐。这件事本身就太过不同寻常,即便想让他不感到奇怪也难。

  沈嵘公司破产了吗?还是杜双盈又刷爆了一张卡?

  噢,都不是,只是这对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一直貌合神离的夫妻总算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去把婚离了,各自去过各自的生活。

  二人把这个消息告知沈流云,是因为需要他来做出选择。

  他尚未成年,需要他们其中一人来充当监护人。偏偏他们两个人都与他感情不深,所以干脆将选择权交由他。

  看似尊重,实则残忍。

  沈流云如今还能记起那天中午吃的是咖喱鸡肉饭。鸡肉和土豆像一滩暴雨过后的烂泥黏在米饭上,糊在他的嗓子眼,令他的声音变得滞涩。

  好难吃,他想。

  他以后都不要吃类似的食物了。

  沈流云放下餐具,停止进食,抬起眼打量坐在对面的父母。

  他们两个人,一个衣冠楚楚,一个妆容精致,看上去都做好了奔赴下一段人生的充分准备。

  那是两段与他无关,也不需要他参与的人生。

  他们都想要他,也都不想要他。

  他那时已经小有名气,前路辉煌,显然是棵金灿灿的摇钱树。可是,一棵摇钱树尚且能够放置在家中聚福生财,一个活生生的人却没法这么简单处理。

  他们只想要名利,不想要负担。

  最后沈流云谁也没有选,他出具了自己有固定劳动收入的相关证明,符合法律规定,在父母离婚后也无需监护人监护。

  所有手续办好的那天,沈流云和杜双盈一起离开沈家,在门口打车。杜双盈打车去机场,他去学校。

  等车的间隙,杜双盈点了一支烟。

  过去她为了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从不会在沈流云的面前抽烟,此刻终于无需再隐藏。

  细长的女士香烟夹在她的指间,红唇微张,吐出一团畅快的白烟。

  沈流云望着他母亲明丽的侧颜,头一次从这张冷漠的脸上见到发自真心的笑,为此深感困惑,“你以前为什么要嫁给他?”

  杜双盈指间的香烟抖了一下,良久才慢悠悠地看向他,嗓音慵懒,“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她是天生的富贵命,自小到大几乎没吃过什么苦。没嫁人的时候,她是千娇百宠的大小姐;嫁了人之后,她是光鲜亮丽的富太太。

  跟沈嵘结婚时,正值她家中经济不景气。她自然早做打算,收心敛性,将自己包装成温柔贤淑的精致商品,价高者得。

  一时的屈辱换她后半生的荣华富贵,划算得很。

  从杜双盈的寥寥数言中,沈流云读懂她的婚姻实质上是一场资源互换的交易,而他是沈嵘买下杜双盈所额外获得的附赠品。而今交易结束,二人一拍两散,没人关心赠品最后将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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