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骂原主弄脏衣服,不怪原主一身臭毛病,不刻板印象地要求原主当个大胆的男孩。
童年时的经历于脑海中一幕幕闪现,裴谨修跪在墓碑前,认认真真地磕了三个头。
既替原主,也替占据了原主躯壳的自己。
他没有什么亲近的长辈,从出生起,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便都不在人间,也从没被任何人如何细致地呵护过。
……以至于一时间竟生出了些许荒谬的欣羡。
大雨倾盆,冰冷的水泥和厚重的大理石板封死了深黑色的骨灰盒。
也埋葬了独属于原主的所有过去。
·
再度登上飞机时,裴谨修竟然状态良好,没有产生任何的ptsd。
他的身体毕竟还是个小孩,又大病初愈,因此困得格外厉害,一路上都睡得昏昏沉沉的。
从曲云市飞往洛津市需要四个小时,沈纭也累得很,她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神经性头痛着,却睡不着。
既然睡不着,沈纭习惯性地翻开了用各色笔写满批注的剧本。
她不光早就背会了自己的台词,甚至还记住了所有对手演员的。
这部戏拍了快一年了,几乎快抽干她所有心血,成败在此一举,沈纭必须绷紧脑海中的那根弦,全力以赴地拍完这剩下的那部分戏。
起码还得再拍一年。
这势必导致她分不出心来照顾孩子。
大人长年累月不在家,沈纭更不放心把小孩交给陌生的保姆带。
因此,她在回洛津之前就做好了打算,那就是让裴谨修去她闺蜜池晚宜家寄住一年。
正好裴谨修和池晚宜家的小孩池绪同龄。
沈纭见过池绪,是个活泼开朗、天真善良的小朋友。
裴谨修实在是太沉默内敛了,又纤细瘦弱,看着容易受欺负。
两个小朋友做个伴,兴许能让裴谨修性格再外放些。
小孩裹着毯子睡得正香,脸颊鼓鼓的,呼吸一起一伏,可可爱爱。
沈纭越看越心软,直到快下飞机时,才轻轻地推醒了裴谨修。
她轻声道:“妈妈送你去一个小朋友家里住一段时间,好不好?”
裴谨修还懵懵的,头发也睡得有些凌乱,沈纭一边问,一边伸手帮他顺了顺,笑着说,“那个小朋友叫池绪,性格很好,你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的。”
听到这个名字,本来还有些迷糊的裴谨修彻底清醒了。
池绪,主角受。
那个软弱可欺、木讷寡言、病殃殃的废物。
他在心底毫不客气地讽刺了一句:呵,性格很好?是很好欺负的意思吗?
看完《豪门之抵死缠绵》这本书后,裴谨修对主角受池绪就只有两句话:
第一句:尊重祝福锁死别死我家门口
第二句: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
强取豪夺小黑屋,被小三白莲花齐上阵羞辱,最后还能和主角攻he,和和美美大结局。
真是好一对般配的弱智。
别说掺和进这两个弱智的破事里去,裴谨修甚至不想认识池绪,他连寄住在池家的这一年剧情都不愿意走。
但他还得为原主报仇。
某种程度上来说,原主未来的那些仇人同样也是池绪的仇人,他们会在不同的时间段出现在池绪身边。
如果不提前认识池绪,他极有可能错过这些敌人羽翼未丰之时,给予了对方发展壮大的时间和空间,最终就算它们恶事做尽,就“大而不可倒”了,再想扳倒对方,他就得付出额外的巨大的代价。
啧。
思忖了一圈,裴谨修不得不接受事实,那就是他必须得走这段剧情,去池绪家里寄住一年。
一年而已。
依主角受那闷葫芦的性格,说不定他们一年到头连十句话都说不到,等到分开的时候仍然是最不熟的陌生人。
他心里弯弯绕绕地想了一堆,现实里只不过过去了三五秒而已。
在沈纭看来,这恰好是一个小孩的正常反应:懵懵地,稍显迟钝地理解了她的意思,然后乖乖巧巧地点了点头。
“好孩子。”沈纭的心柔软地一塌糊涂,她俯过身,小心翼翼且充满珍视地抱了抱裴谨修。
像拥抱这世上最华美也最易脆的珍宝。
下飞机后,沈纭经纪人早早便等在机场,他们一行人又驱车前往池家所住的祁华名苑。
从机场到祁华名苑需要两个小时。
离别在即,沈纭话逐渐多了起来,反复叮嘱裴谨修有什么需要尽管打电话,要主动和小朋友玩,多交几个朋友。
临下车时,沈纭让助理拿出了提前给池绪准备好的见面礼物,让裴谨修送,也算是建立小朋友感情的一种方式。
裴谨修接过来一看,外包装上画着鲸鱼和大海,是一部最新款的儿童电话手表。
黑色轿车最终停在了一栋独栋别墅门前。
漆黑复古的大门两边栽种着许多花卉。
盛夏季节,花开得正盛,姹紫嫣红的,纷杂的香气令裴谨修小声打了个喷嚏。
他抱着儿童电话手表,还没进别墅,隔着门便听到一阵欢快的笑声。
……咯咯的,是小孩的声音,间或夹杂着几声狗叫,让烦闷的夏天更燥热了。
“绪绪,别玩了,有客人来了,快去开门。”
这声音轻柔和缓,吴侬软语般,十分好听。
这声音过去了大概三十秒,紧接着传来自行车轮划过地面的声音,下一刻,厚重的铜制大门缓缓开启,裴谨修向里瞧去。
一个白嫩精致的小孩正跨坐在迷你版自行车上,一只小狗汪汪汪地围在他脚边打转。
时间已经接近傍晚,天际流云万千,霞光绚丽。
裴谨修和这个小孩面面相觑,近得能看到对方脸上的汗珠、镀光的绒毛。
主角受,池绪。
灿烂的朝气扑面而来,不同于预想中的死气沉沉,反倒是充满生命力的活泼热烈。
怔了一瞬,裴谨修颇有些意外地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一时间连周遭的虫鸣鸟叫声都听不到了。
时间仿佛静止在了这一瞬。
夏日闷热的风拂过,等裴谨修再回过神时,池绪已经从自行车上下来,热情地牵住了他的手。
这理论上的小“病秧子”力气竟然还挺大,裴谨修挣扎了两下,没能挣开。
沈纭忙着去片场,把人送到就要走了,穿着一身修长旗袍的池晚宜追了出来,正攀着车门和沈芸说话。
刚骑了大半天自行车,池绪的手掌心汗津津的,格外炽热,那股热气简直快顺着两人紧贴在一起的胳膊烧到了裴谨修的心口。
他脚边那只狗是只阿拉斯加,看起来两个月不到,小小一只,叫声也奶里奶气。
可惜裴谨修这个人,第一最讨厌小孩,第二最讨厌宠物,第三最讨厌别人离他这么近。
他扯了扯,试图甩开池绪的手,但没扯动。
池绪不光自来熟,且很明显不会看人脸色,仍然将裴谨修的手攥得紧紧的。
裴谨修受不了了,打算开口要求池绪放手。
但他还没出声,池绪就主动松手了,换了另一个对裴谨修来说更难接受的姿势。
他将软乎乎的胳膊搭在了裴谨修肩上。
这小孩扭过头,深色的瞳孔亮晶晶的,咧出一个比头顶太阳还热烈的笑容,自信道:“你不要怕,我陪着你!”
裴谨修被这句话给砸懵了,一时怔住,竟忘了反抗这个过于亲昵的姿势,下意识地反问道:“不是……我怕什么?”
池绪语气很认真道:“不要怕孤单呀。我妈妈和你妈妈关系可好啦!我们和别人不一样,是青梅竹马哦。”
他下了定义,兀自得出结论,最终给予了十分童稚化的保证:“你放心,我会陪着你的,一辈子都陪着你,我们当最好的朋友!”
“……”太莫名其妙了,裴谨修生平第一次被堵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心想:神经病吧你。
谁要你陪?谁要跟你当一辈子的最好的朋友啊?!
他将手中的礼物塞进池绪怀里,冷冷推开了搭在他肩膀上的那只胳膊,并主动拉开了半米远的距离,没什么表情道:“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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