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开一看,里面大大小小,放着许多型号各异的电池。
严元衡见这东西精巧新奇,见所未见,便生出了许多好奇。
时停云自言自语:“池先生说让我们每天任选一样打开……”
严元衡反问:“你喜欢哪个?”
时停云单手支颐,笑嘻嘻道:“皇上先选。”
严元衡摇摇头。
他喜欢时停云叫他元衡、十三。
每每他叫皇上时,多是在床榻之上,揶揄之意溢于言表。又在逗弄我。
他随手指了一个黑白交加的盒子:“这个。”
时停云便依言取来打开。
四四方方的盒子里,乾坤倒是不少。
一件薄透的、男子型号的丝裙,用料却是极为俭省,胳膊处是半分布料都不见,目测长度也只能盖住小半臀部。
丝裙上放着两样物品,其中一个是柔软的黑色兔耳装饰,还有一个…………奇特的怪物。端头是带有螺纹的柔软胶状物,圆溜溜毛茸茸的雪白兔尾上,还悬着一枚金铃铛。时停云取出来,晃一晃铃铛:“这是什么?”
严元衡眨眨眼,面皮羞得通红:“……”
在被迫接受已婚人士严元昭的耳濡目染后,他隐约觉得,这不是什么清白之物。
时停云甩了两下兔尾巴,却不知触动了哪一处机关,兔尾巴嗡的一声,旋转震动起来。捧着震动兔尾巴的时停云:“……”
时停云没见过这样的东西,饶是脸皮再厚,也不觉红云上脸,仍烫手山芋似的把尾巴扔了进去,伸手合上了盒盖。
他讪讪地扭过头:“不知道是什么,哈。”
严元衡也扭过头:“……嗯,谁知道呢。”
二人心照不宣,倒也无心再在书香之地胡闹下去了。
时停云偷偷换了衣服,溜出了书房,经由一条密道回转严元衡寝殿后,把那箱子踢入床底,自己一屁股坐上床侧,单手垫着脑后,若有所思地单手覆在自己小腹上,来回抚摸动作。
严元衡后宫空虚,夜间自是清净。
二人各自辗转,却都知对方不曾睡着,也都隐隐猜知了对方的心事为何。
因为那兔尾巴还在他们床下嗡嗡震动。
夜间万籁俱寂,而池小池选的东西,续航能力又是一流。
在那不间歇的暧昧声中,严元衡轻轻握住了时停云搭在枕边的手腕。
他掌心很热,烫得时停云机伶伶打了个抖。在这样的刺激下,时停云不由自主地,把心里话也和盘而出了:“不如……我们试一试罢。”
第312章 番外一 煤球
近来,丁秋云有些苦恼。
事业上,中心城已和舒文清的商业小镇成功接壤,更胜以往,可谓一片欣欣向荣。
生活上,几个队员还是打打闹闹,住在一抬腿就能到达彼此身边的地方。
在谷心志身上,倒是略有波折。他回来后,看起来和以前并没有什么区别,仍然是不爱和人打交道,一个人坐着,看他们的热闹,或是想自己的心事。偶尔和众人搭两句话,还尽是让全场气当场冷掉的冷笑话。
丁秋云就怕他琢磨,所以他决定和谷心志一起养个什么。
他去征求谷心志的意见。
谷心志说:“行。”
丁秋云“啧”了一声:“没问你行不行,问你养什么,不能说随便。”
谷心志低下头想了半天,他说出口的是:“狗。”
他没说出口的是:养肥了,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算个储备粮。
谷副队向来是个务实的人。
狗很快就找到了,是只受伤的大丹犬。
刚被丁秋云捡上卡车的时候,它不到三个月大,半条腿完全溃烂,营养不良到肋骨直戳着皮,几乎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谷心志看着这条狗,默不吭声地从腰后抽出了短刀。
丁秋云问:“你干吗?”
谷心志说:“这狗要死了,给它一个痛快。”
丁秋云用马丁靴轻轻踹了他小腿一脚:“医药箱。”
狗被救回来了,但经检查,它的皮肤病很严重,不得不被剃成了秃瓢。
丁秋云一边给它上药,一边问谷心志:“可爱吗?”
谷心志漫不经心撸地了两把,抬头盯住了丁秋云:“嗯。”
丁秋云:“想想,叫什么名字?”
谷心志一点儿都不犹豫:“丑狗。”
丁秋云:这么白描的吗?
他以前还不知道谷心志是个颜控。
丁秋云循循善诱:“再想想,丑狗像话吗?”
这回,谷心志想了很久,才说:“那就叫煤球。”
就当是纪念秋云那只煤老板了。再说,煤球是能源,也算是对中心城美好未来的祝愿。
定下名字后,煤球自然而然地被养在了谷心志的房间。
丁秋云设想得很好,要让煤球给谷心志搭建一条和外界沟通的桥梁,但当煤球第一次尿到谷心志被子上的时候,丁秋云开始认真考虑“桥梁”的生命安全问题了。
谷心志盯着被子上的污渍,手微微发抖。但当着丁秋云的面,他不愿意表现得太过凶残。
他默不吭声地抱着被子去洗了。
当夜,煤球再接再厉,来了个梅开二度。
颜兰兰路过时,看到了大半夜在搓褥子的谷心志,莫名地从他的背影看出了一股杀意。她正要绕路保命,就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颜兰兰。”
颜兰兰从脚后跟麻到了太阳穴,她弱小可怜又无助地回过头。
冰冷的水珠顺着谷心志的手指一点点落下来。他冷声问道:“狗,要怎么样才不会随便排泄?”
经过长达一周的训练和斗智斗勇,煤球终于学会了在固定地点解决生理问题,但它现在的身体很弱,还不能随便出去遛。
于是,煤球的日常就是和谷心志一起依偎在火炉前看书。
当然,是它单方面的依偎。
煤球很喜欢用湿漉漉的鼻子去蹭谷心志的手腕。
谷心志不含感情地看向它。
这一扫过去,非但没有扫灭它的热情,反而让它异常地兴奋起来,跑到谷心志面前东一蹦、西一跳地撒欢。
谷心志无奈,它为什么不懂我不想理它?
他垂下头,继续翻书。
煤球跳累了,又凑过来舔他的手。
不久,它就靠着他的腰睡着了。
谷心志继续看书,看得倦了,倚着旁边的丁秋云,也睡着了。
丁秋云故意恶作剧,把谷心志手里的《枪械指南大全》抽去,换成了一本童话书。
他就任谷心志躺着,想看看他醒过来后那一瞬间的表情。
两人一狗,在末世暖烘烘的暖炉前倚靠着睡着,格外安心和融洽。
在煤球快速成长起来后,丁秋云迅速沦陷。
煤球的体型完美符合他对浪漫主义的定义,通体乌黑油亮、肌肉健旺,体态呈孔武有力的流线型,而且它的举止很是优雅得体。
如果过路的人掉了什么东西,它会主动上去叼起来送还,非常绅士。
但问题是,一到谷心志面前,它立马变身为“嘤嘤怪”,把狗嘴往谷心志大腿上一搭,一阵乖巧讨好地哼唧。
颜兰兰对此很不能理解:“为什么啊?”
她之前还担心,谷心志这样性格的人养狗,容易把狗养抑郁了。
连丁秋云也有些眼馋:“大概是因为……当初给煤球上药的是他吧。”
谷心志不置可否,也并没有分给撒娇的煤球一点点眼神。但他挺自然地腾出了一只手,轻轻拍了一下煤球的狗头。
第313章 番外二 巴蜀
巴蜀超市,山间多蛇。
所以早就忘记自己出身何地、父母何在的蛇君叶既明,常以巴蜀为家乡。
他酷爱当地的湿润气候、辛辣美食、养眼美人,可以说百般顺心,唯一不喜的,就是自己上辈子占据的那片山头附近,常有村民称自己为“西山那条长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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