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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有归处(10)

作者:语笑阑珊 时间:2022-09-15 09:49:01 标签:欢喜冤家 甜文

  高林对工匠的反应并不意外,毕竟就连大漠里的狼群见了骁王殿下,也恨不能绕着走。相较来说,他对柳弦安的淡定倒是更感意外,除了累得有些狼狈外,这位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似乎完全没有被杀戮和血腥吓到,连脸上的神情也没怎么变,就好像远远看了一场寡淡无味的戏,情绪始终游离在剧情之外,既不喜也不悲。

  啧……白鹤山庄出来的人,果然不可小觑。

  又往里走了一阵,眼前出现了一片新的房屋,挂着“聚义堂”的大牌匾,贼窝本窝。

  高林抬脚踹开木门,伴随巨声砸得灰飞土扬,将里头还在商量分钱的一群人惊得原地窜起,争先恐后拔刀出鞘,警惕地看着这群不速之客。

  高林又问了一次:“我妹妹呢?”

  柳弦安衣摆上的血,已经将山门口那场杀戮的胜负做了很好的说明,匪徒不敢轻举妄动,只是缓慢地后撤两步,将刀柄握得更紧。

  坐在虎皮椅上的男子名叫姜贵,是这伙山匪的首领。他自诩为烧杀掳掠几十年的大恶人,人到中年雄心不死,千挑万选了伏虎山这块风水宝地,本打算将新事业做大,没曾想先是被那镖师砍杀了数名弟兄,还没缓过劲,现在又因为抢来的“压寨夫人”惹下祸患,开局如此大不利,直教他怀疑当初是不是找了个冒牌的风水先生。

  高林不耐烦:“把人给老子带出来!”

  “……”姜贵愣是被震得没敢说话,用眼神打发喽啰去了后院,没多久,就带出来一个红衫姑娘,正是程素月。

  程姑娘打小混在军营,是不懂何为矜持端庄的,在匪窝里装闺秀正装得浑身难受,所以此时一见到王爷与义兄,便恢复了能徒手斩狼的本性,将袖子往上一撸:“哥……哥。”

  她的视线落在柳弦安身上,立刻又将袖子放了下来,双脚并直,连说话的声音也捏细了。

  可见闺秀也不是不能装,主要还是得看对面站着的人是谁。

  高林对这种中邪反应叹为观止。

  “诸、诸位大爷。”姜贵在旁边观察了半天,忐忑开口,“前头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这位姑奶奶,现在人也还回来了,这件事是不是就能做个了结?”

  梁戍道:“说吧。”

  “说……啊?”姜贵没搞懂,还要说什么?他抬起头,却见对方并没有在问自己。

  程素月上前道:“王爷,这座山寨里藏了不少旧东西,看着皆与十几年前的谭大人案有关。”

  她这声“王爷”一出,姜贵险些没被吓出三魂六魄,哪怕他再没见过世面,也知道这个年纪的王爷,朝野上下唯有梁戍一人。想起骁王殿下没事都要找茬杀几个人玩的盛名,姜贵眼前一黑,从那张还没捂热的虎皮椅上重重跌滚下来。

  程素月口中的“谭大人案”,柳弦安也听过一些。谭大人名叫谭晓钟,曾是先帝朝中一名大员,十三年前,他奉旨押运一批金银粮食前往南方赈灾,不料在途中被人劫道,抢了个一干二净。先皇因此震怒,下令将谭晓钟打入天牢,御林军在一个雨夜前往谭府拿人,推门只见满院横七竖八的尸体,天空惊雷闪电交加,鲜血源源不绝被冲下台阶,染红了整条长街,真如地府一般。

  然后这桩灭门惨案就成了大琰朝的第一悬案,直至今日也未能抓到凶手。

 

第7章

  程素月原本也要去白鹤城,而且还是奉旨前去。皇上可能觉得弟弟身边都是军营光棍,不大有助于促成美好姻缘,所以特意命令她也去帮忙,至少姑娘与姑娘之间,还是能说上几句话的吧?

  结果刚到伏虎山,就遇到了这伙二愣子。

  程姑娘当时想着,绑了自己也行,正好点一把火烧光老窝,就当为民除害。谁知道刚一进山寨,首先就看到一个金丝楠木的大箱子,锁扣嵌玉,玉上又用金丝精巧缠出一朵荷花,金丝缠荷,怎么看怎么像十几年前谭大人押运的那批物资。

  再往里走,她又发现负责看守自己的那名匪徒虽说穿得破烂,佩刀却非俗品,哪怕刀鞘上的宝石已经被抠得七七八八,也能看出是名家之物。于是程素月便捏起娇滴滴的嗓子去套话,对方可能这辈子也没见过几个漂亮姑娘,立刻就被迷得晕头转向,说出了刀的来历。

  这群土匪原本一直在东南边的大仓山活动,因为家底丰厚,所以也没怎么干过大票,成日里就只吃喝嫖赌,逗蛐蛐儿玩狗,直玩到库房里再也领不出银子为止——身体力行地诠释了什么叫坐吃山空。

  而钱没了,矛盾也就有了,一大群人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最终乌烟瘴气地分了家。姜贵也带手下抢得一批财物,千挑万选了伏虎山,迢迢北上,准备重新称霸称王。

  程素月问:“这把刀就是你们最后抢来的东西?”

  那看守点头:“到了最后,库房里也没剩什么值钱货,但总比没有强。”

  “库房里的财物,又是从哪里来的?”

  “也是抢的,早十年前的事情了,我是没亲眼见着,据说有人抢了个大官,啧。”

  程素月一听这话,不敢轻视,立刻便写了那封信送往白鹤城。

  “抢了个大官。”梁戍坐在虎皮椅上,盯着地上抖若筛糠的匪首,“哪个大官?”

  姜贵硬起头皮答道:“是、是姓谭的官,他当时好像是要去哪里赈灾。”

  话音刚落,脸上便传来火辣辣的疼,耳边“嗡嗡”直响,一股腥热顺着鼻子往下流,像是脑髓都被这道凌厉掌风打了出来。

  “当时白江一带连年饥荒,百姓连草根树皮都要拼死去争,朝廷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搜罗到了那批赈灾物资。”梁戍目色寒凉,字字如刀,“千万灾民的命,援兵的命,谭大人满门的命,你们倒是抢得干净。”

  “不不不是,不是我抢的。”姜贵慌乱辩解,“我当时只管打杂,东西是凤小金和大寨主一起劫回来的,凤小金像是和那个大官有血海深仇,他不但抢了银子,后来还去王城杀了人!”

  朝廷追查了十几年的悬案,就这么被一嗓子喊出了线索。高林追问:“凤小金是谁?”

  “是大寨主的养子,那时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却已经是一等一的高手,颇受器重。这人平时话很少,像个闷葫芦,从不交朋友,在抢完那批银粮后没多久,就彻底失踪了。”

  又过了几个月,王城传来消息,说凤小金杀了大官全家,正在被悬赏通缉。从那以后,是生是死,没人再见过他。

  高林继续问:“当年那桩劫案的参与者,现都在何处?”

  “大寨主早就得病死了,其余人在前两年内讧时,也分家走得没剩几个。”姜贵断断续续地回忆着,中间不小心抬头对上梁戍的眼神,又被骇得一惊,瞬间加快语速,“不过有一个人肯定清楚,何娆,她曾经贴身伺候了大寨主许多年,知道不少内情。现在已经改头换面嫁给了万里镖局的总镖头,前阵子还来找过我们,花大价钱要买两个人的命。”

  “买到手了吗?”

  姜贵不自觉就哆嗦了一下:“没……没有,那人功夫高,我们没能得手。”

  何娆天性刻薄贪财,在大寨主病逝后,她也卷着财物独自北上,同凤小金一样没了音讯。那时东南一带山匪横行,姜贵一直以为她已经死了,直到前阵子何娆主动找上门,才知道当年刁钻的小婢女,如今竟摇身一变,成为了万里镖局风光的女主人。

  柳弦安站在旁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他对这些陈年旧案没有兴趣,思绪也已飞了一半去天外。直到耳朵里飘进“瘟疫”两个字,才出于医者世家的本能,将注意力重新拉了回来。

  高林皱眉:“瘟疫?”

  “是。”姜贵抱着戴罪立功的心态,谄媚提议,“王爷要是想去万里镖局拿人,按照一般的路线,定要经过赤霞城,可那里前阵子在闹饥荒,饿死了不少人,后头天气一热,又滋生出鼠患和瘟疫,城里就更乱了,千万去不得,得先绕到青云城,再走水路,这样才最安全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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