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皆笑着迎了上来。
“副指挥使今日赢了大钱,说是要请我们一道去惠风楼吃酒呢!”有人笑着说道。
方临渊抬眼睨了李承安一眼:“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赌钱?”
“什么赌钱呀,赌马球!”李承安当即反驳道。“这可是朝廷准许的, 又不是我瞎玩。”
“噢,赢了多少?”方临渊对这个不大感兴趣, 一边径直朝校场走去,一边随口问道。
只见李承安显摆地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叠厚厚的银票。
这倒教方临渊有些意外, 脚步微微顿了顿, 看向他。
“赢这么多?”他问道。
“全身上下的钱全押进去了, 押的您赢。”只见李承安嘿嘿一笑。“怎么样, 够义气吗?”
方临渊让他这样缠着, 敷衍地点了点头。
他鞍前马后地跟在方临渊身边,模样活像方临渊在虎牢关时养的那只马犬。可那只马犬不大爱嚷嚷,不像李承安这么吵。
旁边的卫兵附和道:“是了!今日除了那位朱员外,就副指挥使赢得最多了!”
“朱员外?”方临渊问道。
“是啊!”说到这个人,周遭的众人声音都昂扬了几分,兴致勃勃地跟方临渊说道。“他押您整整押了一万两,若不是他在,赔率能涨到一赔十好几呢!”
这回,连方临渊的眼睛都微微睁圆了。
“多少?”他问道。
“一万两呐!!”旁侧的十六卫道。“怕是您在边关时的旧交吧?这样大的手笔,不知是天竺来的珠宝商人,还是西域来卖香料的。”
可方临渊从来不认识什么富商,更别提是姓朱的。况且这样赌个马球都能押一万两银子的,怕是遍天下都没有几个。
“不认识。”方临渊如实说道。
也说不定是哪位豪掷千金的富家公子,拿了家里的银子出来挥霍呢。幸而他赢了,若是这些钱全赔了进去,不知那人回家之后要怎样交代。
方临渊没太将这人放在心上。倒是这帮十六卫对这人感兴趣得很,你一言我一语的,那个豪掷万两的富商,已经快要让他们说成了流落在外的皇家子嗣了。
——
待到卫戍司诸事完毕,方临渊便将那群一门心思要去惠风楼喝酒的十六卫们放走了。
待去马厩里牵走流火,天色已然全黑了下来。
十六卫戍司门前掌起了灯,他刚出马厩,就看见了一个身影,站在门前的灯下,穿着织锦的飞鱼服。
李承安等人正好从门前经过,一眼便看见了他。
“林子濯?”他面上笑容尽收,神色也变得不善。
他本就不喜欢锦衣卫那帮狼犬似的到处咬人的家伙,经过上一回绿绮楼中的冲突,他对林子濯印象更差。
这会儿见他单枪匹马地站在卫戍司门前,李承安更是警觉,当即领着几人逼近上去。
“这儿不是你们锦衣卫衙门吧?”他问道。“你在这干什么?”
却见林子濯淡淡扫了他一眼,面无表情。
“我不是找你。”他说。
“管你找谁,这儿是我们十六卫的地盘,你不上报,谁也见不到。”李承安语气凶狠道。
林子濯便不再说话了。
似是笃定了这人来者不善,李承安双手在胸前一环,愈发咄咄逼人。
“李承安。”
可不等他出声,身后便传来了方临渊的声音。
众人纷纷回头,便见方临渊牵着流火从里头走出来。李承安一眼便看见了他微微拧起的眉头,这会儿正不悦地看着他,一看就是嫌弃他惹事。
李承安讪讪地站到了一边,将林子濯面前的位置留给了方临渊。
林子濯率先朝方临渊抱了拳:“方将军。”
方临渊朝他回了一礼,继而侧目对李承安说:“不是要去吃酒?再在这儿耽搁,惠风楼怕是要没位置了。”
李承安讪讪地哦了一声,带着一众属下灰溜溜地告辞了。
当真跟他那只马犬一模一样,一会儿拽不住就蹦着要去咬人。
方临渊抬手按了按眉心,看向林子濯:“抱歉啊。你来卫戍司是有什么事吗?若要见谁,我带你进去。”
便见林子濯摇了摇头,继而朝着他又行一礼,郑重道:“我今日唐突前来,特是来向将军您道谢的。”
“道谢?”方临渊一顿。
“多谢那日将军指点迷津,才能让我等快速了结了案子。”林子濯说道。
原是那日绿绮楼的事,方临渊有些意外。
“你查出来了?”他问道。
林子濯点了点头。
方临渊坦诚道:“没想到你们速度这么快,我还以为我提醒得挺隐晦的。”
“将军告知的线索已很清晰了。”却见林子濯郑重地摇了摇头,又道。“不知将军眼下可有空闲,您帮了我这样大的一个忙,我合该谢将军一顿酒。”
方临渊本不大想去。
可眼见他神色诚恳,又在门前等了这么长时间,方临渊犹豫了一下,还是抬手喊来了等在门前的雁亭,将流火交给了他:“回去同夫人说一声,我晚些回来,不必等我用饭。”
雁亭应声,牵着流火先行走了。
“不知将军口味如何,喜欢何处的酒菜?”便见林子濯问道。
“我刚来京城不久,对这儿不大熟悉。”方临渊一边答道,一边与林子濯一道出了卫戍司的大门。“我不挑剔,倒是有些饿了,您随便找家近些的,咱们随便用些就行。”
——
林子濯毕竟不是李承安这样的膏粱子弟,没找些花里胡哨的去处。二人进了街口处的一家酒楼,便在二楼的窗前坐了下来。
两盏酒入喉,他们也渐渐交谈起来。
原是朝中有官员涉嫌里通外国,向突厥贩卖宫中与朝堂里的消息。陛下得知此事,便勒令他们锦衣卫快速查案。
他们盯上了几个很有嫌疑的官吏,却一直没找到他们传递消息的途径。陛下催得很急,案子却迟迟无法了结,锦衣卫更是因此被催促申斥了好几次。
这使得他们愈发着急,几乎将京城翻了个遍。因那几个有嫌疑的官吏中,有个户部的官员总流连青楼,尤其贪恋绿绮楼的异族歌舞姬,他们那日才借口巡查,去绿绮楼查案。
这回结案,全是因为查出了那个豢养鹦鹉的歌姬是突厥派来的探子,证据确凿,顺藤摸瓜地抓出了不少人。
“我们将那只鹦鹉带回北镇抚司,才查出这鸟并非鹦鹉,而是西域才有的候鸟。据说此鸟羽毛艳丽却可日行千里,更能识得路途,常被西域人用来送信,故被称作番鸽。”林子濯说。
“我在虎牢关见过两回,不过这鸟太过显眼,突厥人不爱用。”方临渊道。
“只是我实有一事想不明白。”林子濯撑着桌子,身体微微前倾,认真地看向方临渊。
“什么?”
“番鸽的模样与鹦鹉别无二致,只有飞翔时的翼展才能分辨出区别。”林子濯说道。“您单知道我们是去排查敌匪的,怎么能这么快地看出我们要搜的是什么,还能准确地辨认出它的品种?”
方临渊拿起酒杯饮了一口。
“那鸟身在笼里,当然看不出什么。”他说道。“但你们带它回去的时候想必也看见了,它足踝上有环状的勒痕,非为一两日能留下的。”
“是啊。”林子濯应声道。
“若是拴在鹦鹉架上的鸟,足上的银环向来很松,这才能让鸟雀在架上翻飞自如,养起来才好看。”方临渊道。“那样的银环自是留不下痕迹的,更何况它是被养在笼子里,更不需要足环。那么,什么东西才能在它足上留下环痕呢?”
林子濯微微一愣:“绑在足上的信筒?”
方临渊微笑着点了点头。
林子濯恍然大悟,顿悟之余,还不忘举起杯来敬了方临渊一杯。
“将军心思缜密。”他说道。“只是不料那么远的距离,您竟能捕捉到这样细微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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