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停下手中挖粥的勺,将吃掉一半的碗往桌子中央推了,站了起来。
木歌发现他这一碗粥似乎吃了很久。“你要不要先吃完?”秉持着不浪费食物的精神,况且亚当似乎很喜欢吃小离煮的粥。
亚当用行动表示了“不”或者是“无视你”。
小离忽然用善解人意的声音道:“亚当已经吃饱了,从十分钟以前就没怎么吃了。”
木歌瞬间觉得小离是个舔狗。他还没走呢,她就舔上了。
“是吗?”木歌机械地应道,是他的观察不如小离了。
“是的,从这儿去月馆只用二十分钟,时间是完全足够的。”
木歌没有理小离,往亚当身上看了一眼。亚当昨天虽然换上了红衣,不过款式太过简约,领口和袖口只有几片祥云纹的暗红刺绣。
“外边再搭个披风。”木歌记得这件衣服还配有一条很有逼格的宽披风,当即喊小离去取。
亚当一点出发的意思都没有,甚至没有从椅子上站起来。木歌知道他抗拒月馆,出声劝道:“你也听见花姐的话了,只是去见一见大小姐,不做别的事情。”
亚当忽然嫌弃地看了木歌一眼。
木歌剩下的话都卡在了喉咙里,心道自己这般受气为哪般。
“你不是要让我走吗,现在不让我见她怎么走呢?还是说你改变了主意,要留我下来继续折磨,或者说伺候你?”木歌知道自己的话重,可不这么说亚当根本就无视他。
亚当果然被激将法说动,冷笑一声:“抱。”
…………他不是不能走。木歌皱起眉,心道这是最后一次。他掌心朝上,将手递给亚当,翼人在下一秒就单手抓住了他的手掌朝他的方向一跃而起。
木歌展开双臂,毫无意外地接住了他。
两人在近距离下没有再斗嘴,只是磁石一样地望着对方。
亚当忽然伸出手臂,环住了木歌的脖颈,脑袋靠在了他的颈窝。
木歌被他突然示弱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亚当手上搭力,让他身上的负担瞬间轻了,腾出了手将他悬垂着的长发挽到了肩上。
红黑白三色交织的移动风景从夜之馆的大平台一路往下,在旋转楼梯上飘飘欲飞。
亚当看了会儿木歌颈上的伤口,又将目光锁在他喉结上,最后不甘地望着他下巴。
木歌被他的眼神弄得心神不宁,语气也变得软了:“你是怎么了?吃了那么多饭和肉,下一步应该要长翅膀了?”
“嗯。”亚当回应的声音又低又轻。
木歌感觉他并不高兴,疑惑自己是不是起错了话题。
“大小姐对你好不好?”木歌对北馨有些好奇,向亚当问道。她定期来月馆,一定是和蔡云依她们的研究项目有关,至于看亚当……或许只是她自己的小心思。
出乎意料的,亚当摇着头,最后整张脸都埋在木歌肩上蹭。
“喂……别呀,方便说一下她怎么对你了吗?”
北馨作为顶级财阀“北辰”的大小姐,虽然后边还有几个弟妹,不过显然不及她从事的工作。在她的策划下建立的虹桥,每年的盈利额已经上千亿,亚当一人的周边和画册就卖出了整个虹桥的维护费用。
这还不算虹桥进行的秘密研究。
木歌虽然不知道她能用亚当的翅膀和血肉挣多少,但人都妄想着永生,就像闻着腐尸气味而来的秃鹫,大把的高官和富翁开始在虹桥集结,“北辰”一下成为炙手可热的代名词。
今天同北馨一起来的就是其中之一,以北馨朋友名义自居的恩唯。恩唯的家庭不如“北辰”这般为世人知晓,可她有个当权者老爸,影响着帝国政坛的一半江山。
是个谁都得罪不起的人。
唯一能给她们颜色看的可能只有亚当了。虽然亚当能活着,不过跟个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面对着对自己撒娇的亚当,木歌想着自己什么都不是,从历任恋人的结局就清楚……他不该对亚当抱有什么幻想。
“你再蹭一下,我抱不稳,掉下去了怎么办?”木歌想要用玩笑来冲淡心里的不快,没想到话一出口,亚当就听话地不动了。
木歌明白他不想说,也没继续追问。亚当虽说勉强会用文字,可并不熟练,说也未必能说得清楚。倒是这些“秘事”,他知道得多未尝是件好事。
“亚当……”木歌忽然换了他的名一声,“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一阵剧烈的山风刮过,木歌的后半句话变得像飘荡的烟气,朦朦胧胧地散了。亚当依旧靠在他身上,似乎没有听到的样子。
木歌带着亚当刚下完旋转楼梯,就被一阵噪音惊得抬起了头。一架直升机悬在头顶上,激起的风浪吹得夜之馆平台四周种植的玫瑰花四散飘落。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夜之馆有那么大的平台了。
亚当似乎并没有吃惊,从木歌身上落下地,伸出手抱了一下木歌的腰。木歌刚想说话,肩头的白发被风刮落,亚当离他已经有了一米远。
木歌身上的电话铃声忽然响起,花姐带着抱歉的语气通知道:“不好意思啊木歌,大小姐改变了主意,决定先到夜之馆,我们刚刚才接到通知,你和亚当已经去月馆了吗?”
亚当苦笑了起来:“我们刚刚下完楼梯。”
“啊真抱歉,麻烦你再带他上去吧。”花姐在电话的一端不断地说着抱歉,可木歌觉着她没有什么道歉的诚意。
亚当忽然在旁边嗤笑了一声。
这一声木歌听着十分刺耳,继续向电话里的花冬晓道:“知道了花姐,我会带他上去的。”木歌挂掉电话,望向亚当。亚当显然从他的表情里猜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正嘲笑着人类之间的虚与委蛇。
“我不过是你的佣人,亚当。”木歌微笑道:“你看到了,我就是这么无能。”
亚当突然用一声清啸声快速地打断了他。
【作者有话说】
木歌:喜欢我明说。
亚当:…………(呸)
木歌:不说真走了。
亚当:走啊走啊。
第44章 你是我的
木歌打工人的自嘲在亚当看来似乎不是什么可以接受的东西。帅气小伙儿依旧维持着体面的社交微笑:“怎么了,你替我抱不平?可这就是事实啊。”
亚当拢起眉,清秀恬雅的脸上透着不情愿:“木歌不是。”
木歌听得笑出了声:“是不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又得上去。”
短时间从地面到大平台,一个正常人爬上去都够呛,不过木歌并没有表现出不愿,甚至向亚当伸出了手:“过来。”
亚当转过头,看了看无尽的楼梯,抬起腿踏了上去。他依旧赤足,脚踝上有一串银色的方形排链,动作轻得像猫。木歌在身后看着他足底,忽然在想不穿鞋是他自己的意思。他转念又想,亚当是会飞的,脚上穿鞋或许会显得有些累赘。
“亚当。”木歌似乎想到什么,在身后唤他的名字。
亚当听见声音停了下来。阶梯往上看不到头,两人走的距离十分之一都不到。
“你的脚还好吗?”
和人类不一样,亚当的腿只是用来支撑身体,并不习惯走路,他的足底没有厚厚的角质层,皮肤的厚度接近人类的手掌。 木歌不知道别人能不能,让他用手走路那是不可能的,非得磨起一个个水泡不可。亚当虽然有超强的再生能力,不过怎么样也不能磨损的同时再生吧?
亚当看着他想了会儿,摇了摇头:“我学木歌走路。”
“谁要你学走路呢,过来。”
被木歌华丽且带着霸气的声线下令,亚当嘴唇一抿,听话地从前两级阶梯跳了下来。他双手伸出,熟练地架到了木歌的肩上,就差一步蹭上他肩头。木歌对他这理所当然的动作弄得哭笑不得,指着地上道:“坐下我看看,是不是需要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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